2007-09-05 
    
       这次的京城之行,使我见识了更多的人间苦难,当然也看到了不少像水蜜桃一般“幸福”的笑脸。欢笑在我的记忆中并不陌生和遥远,在天塌地陷之前,我一家三口也如街上的部分人群一般,把“幸福”常常欢愉地写在脸上。那些在上访的路上苦苦挣扎,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大量访民,在踏上这条不归路之前,或也大抵如此。“幸福”装在当今中国这个杂乱无章的大箩筐中,犹如一粒鸟卵,一磕即破,一挤就碎。
    
      在家破人亡之前,我侧身在城市的一角,也曾“幸福”地迎接日升日落,也曾以为天是蓝的,地是绿的,然而不是。而今的我夫妇俩惨痛得如同祥林嫂,生活的全部,竟成了日日念叨被狼吃了的阿毛!
    
      活在时下的中国,国人更多的时候只能是自求多福。不要以为有了“人民政府”,有了五脏俱全的司法机构,有了相对健全的法律条文,你的“幸福”和各项基本权利就有了充分的保障。在一党独大的国家,在民主监督宛若黄金般缺稀的“和谐社会”,在物欲被激发到了极致的时代,你在人海里穿行,其实还不如蜗居在莽林荒野中来得安全。在深山老林中山民不幸葬身虎口,罹难者至少还能剩下一副骨架;在人吃人的地带里,邪恶势力吃人则是不吐骨头!就是埋葬一捧骨灰,逝者的家人也得脱去一层皮。你为何经年累月活得如同负重的老牛?因为利益集团常年守候在人民必经的路口,一路人马叫吃人,一路人马叫盘剥。
    
      栖身山野,在猛兽扑来时你能奋起反抗;在现代都市中“幸福”地苟活着,你只有任人宰割和欺辱的宿命,而且还不能有任何实质性的反抗。你不想沦落成一介访民,不想丢失你“幸福”的生活,那么你就得日日烧高香,祈盼你祖传的产业千万别被“城市建设”给盯上,否则你便无可避免要遭到变相的掠夺;你不想被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三座大山给压垮,那么你就得切记自身绝非万物之灵的人类——你不过是一只苦命的工蜂,假若无权无势,你就永远处在利益分配链条的末端,直到被GDP的“连年增长”榨干你最后一滴血汗为止;不要抱住“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的“腐朽”观念不放,在一个强权社会里,还有多少社会成员和社会机构能真正同你讲理?人家比的是谁的拳头更大,谁的枪杆更硬,谁的关系更铁……你不服,你上访,你上诉,结果你转瞬就悲哀地发现,没有真正主持正义的机构存在,有的只是几座权当摆设的荒庙,荒庙里有几个酒肉和尚,日复一日陪着“贱民”们玩儿一个叫“上访”的游戏!你得为着讨一个公道,把自己变成一个皮球,任人从球场的左边踢向右边,等待;而后再被人从球场的右边踢向左边,再等待……如此反复,直到耗尽余生。
    
      当今中国挂着一个“和谐盛世”的金漆招牌,实为千年未见之乱世!当代百姓不仅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生活重负,面临的也是一个从未有过的官僚体制。“封建社会”的百姓有冤,哪怕半夜在衙门口击鼓鸣冤,知县或知府也得屁滚尿流披衣起床,升堂断案;而今的官僚得益于所谓的“上访”制度,终年无需担心哪个草民“胆敢”扰其清梦。君不见而今的“衙门”口永远岗哨林立,同访民打交道的,也总是信访局内那几个没有实权却“包治百病”的“华佗”和“李时珍”?昔时杨三姐告状,毕竟还能遇上一个愿意沽名钓誉的杨厅长,而今是连沽名钓誉的官员也难觅了。“盛世”的官员,更讲求的是实惠。
    
      不要又拿“司法独立”来自说自话,“新中国”建国至今,何时有过真正的“司法独立”?在某些官匪横行的地带,丧尽天良的官僚为了自身的加官晋爵、中饱私囊,已俨然成为法律的化身,正以“中国特色”的名义奴役人民,正以“稳定”的借口强暴民心、迫害良善!他们依靠谎言和暴力称霸一方,使基层政权实质上已陷于瘫痪的状态!这些年来,形形色色的司法腐败,我们见识得还少吗?当法律的屏障频频失守于权钱交易,或屈服于无良官僚的颐指气使,或在统一宣传口径面前噤若寒蝉时,无权无势的民众除了自求多福,在这样的生存情景里还能巴望些什么?
    
      “贪官污吏就有一把,真正为百姓办事的官员就没几个。”这是一些百姓的“粗话”,同时也是部分区域官场真实的写照。官场面目全非的变异,既是百姓灾难的开始,物极必反时,也将会是社会大变革的一个前奏。当一方政府不能承载公共信仰,不能再扮演政府本该扮演的角色时,便也犹如丧失了公信力的信托所,在人心中已然倒闭。政府一旦背离人民,凡事只念及自身“形象”或利益,人民置身在它的统治下,就只能自求多福,比生活在没有政府的时代还要糟!
    
      在这个人民只能自求多福的时代,一个无辜少年喷溅的鲜血、消逝的生命非但没有改变这世道一分一毫,反而令邪恶势力变得更加狂妄和嚣张。如果说廖梦君的鲜血从某个视角而言尚且不至于白流,那就是印证了这世道的倒行逆施——所谓“和谐盛世”,非但没有像其自吹自擂的那样,取得可喜可贺的进步,相反一再出现令人瞠目结舌的倒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观赏性是如此之强,搬出前人几十年前写下的文字,拿来评说这所谓的“盛世”,我看也还恰如其分——
    
      “二十年来,尤其是最近几年,我们天天见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其是否为人民着想,姑置不论。最使人愤慨的是连这样的法,政府并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却天天违法。这样的作风,和民主二字相距十万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们卑之无甚高论,第一步先看政府所发的那些空头民主支票究竟兑现了百分之几?如果已经写在白纸上的黑字尚不能兑现,还有什么话可说?所以在政治协商会议开会以前,我们先要请把那些诺言来兑现,从这一点起码应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新华日报》1946年2月1日)
    
      “这次惨案却证明基本人权无保障……政府当局亟须反省。”(《新华日报》1945年12月11日)
    
      ……
    
      这个所谓的“盛世”,到底要让人民自求多福到几时?
    
      无数访民的血泪,昭示着藐视人权、愚弄人民的体制必须有所改变!只有实行三权分立,对媒体全面实行开放,让零成本的民众监督确实到场,中国的官场面貌和人权状况才可能有大的改善。否则,别说十七大即将“胜利召开”,就是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也接着“胜利召开”,民众的生存状况也仍将是奉行故事。
    
      人在中国,自求多福,此乃中华民族之大悲,当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