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李泽厚先生生于1930年,今年已经82岁了,在此情况下,下笔写这篇短文之前,先从生命伦理的角度讲,祝老先生身体健康,安度晚年。
曾经在比较长的时间里,李泽厚先生在我的心中有着非常崇高的地位。1988年秋我刚进大学历史系读书时,曾于无意中在宿舍楼下垃圾筐中看到一本被雨水浸泡得皱皱巴巴的书——《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作者:李泽厚,出于对书的爱好,我将之捡起并做了阅读,结果我发现这是一本非常合我胃口的书,李关于“启蒙与救亡”的观点,他对陈独秀、胡适、毛泽东、鲁迅等人的思想分析都让我受益非浅。随后我又先后阅读了他的《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以及《美的历程》,对于他的“心理积淀”说、“美即和谐”说、“主体性实践哲学”、“实践美学”理论颇有涉猎。但他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他的“西体中用”理论,李虽然不是“全盘西化”派,但他的“西体中用论”对中国近代以张之洞为代表“中体西用论”者是一次成功的思想颠覆。对民主自由等现代化的思想追求使得我不自觉的发展成为李的“fans”。
记得有一次在政教系和大学团委举办的一次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周日文化辩论会上,我以自己的理论雄辩极为成功地压倒包括几个青年老师在内的公开辩论,使得一位中文系的研究生在辩论会结束后对我说:“你应该考李泽厚或者刘再复的研究生。”六四屠杀后,我得以侥幸从京城回母校读书,我一头扎进哲学王国中,当西方哲学史从米利都学派研读到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康德时,我发现康之三大“批判”著作极为晦涩难读,简直读不下去,无奈又开始寻找有关康德哲学的二手读物,结果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帮了我很多忙,使我对康德哲学的“哥白尼式革命”不仅有了自己的认知,而且使我对头顶之“浩瀚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也有了同样的敬畏。与此同时,康德的“普遍立法”、“人是目的”、“意志自由”理论也成为我后来从事一些社会政治活动的哲学基础。从青年时代的思想启蒙和理论训练角度讲,我是应该向李泽厚先生表示应有的谢意和敬意的。如果有机会,我愿意去看望老人家当面表达。
但是,对唯物主义、集体主义和马列主义的反感,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却使我开始渐渐疏离对李的迷恋,尤其是刘晓波的出现使李泽厚在我心中的偶像地位开始彻底坍塌。
对于刘晓波,坦率地讲,大学一年级时我并没有接触到他的思想,只是在学潮中才具体了解刘晓波的“文坛黑马”身份。在大二开始哲学研读时,我也想办法找来了他的博士论文《审美与人的自由》以及《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虽然我非常反感“300年殖民地”理论,但我对他在《选择的批判》一书中所表述的对理性、对集体主义、对“美即和谐”理论、对阿波罗(太阳神)精神的否定和批判,对感性、对个性、对悲剧审美、对自由选择、对“美即冲突”、对狄奥尼索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精神的渴望和赞美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共鸣,把刘晓波读完再回头来看李泽厚,已经渐行渐远、模糊不清,我所购买的有关李泽厚的书籍只好被摆到书架上最为偏僻的角落。
1995年,李泽厚与刘再复合作推出“告别革命”的对话录,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并未读到原著,只是道听途说只言片语,但当时揣摩他们也许想回国,是对执政当局的一个政治表态,虽然很有些不以为然,但也表示了某种程度的理解。
但是,当时间进展到2011年的时候,李泽厚——这位曾经成为一代青年启蒙导师的精神领袖竟然在“告别革命”的基础上再次发出了“告别辛亥革命”的怪论,认为他的“告别革命”就是要“告别辛亥革命”,这不仅是对辛亥革命伟大历史意义的低估,而且会对正在发生的中国民主人权事业产生错误的舆论引导。因此,李泽厚,纵然曾经俨然“泰山北斗”,也必须接受我的批评。
中华民族自夏王朝统治体系的建立开始,就开创了一套“目中无人”的社会官理制度,无论是夏商周还是自秦代以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都从来没有人民的主体地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历朝历代的执政者都把自己看作天子下凡,代表天帝管理人间,“天子主权论”、“君权神授论”、“朕即国家”论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执政合法性基础。而在专制皇权的淫威下,以孔夫子、董仲舒等人为代表的主流知识混蛋更是投其所好,书写大量以“君君臣臣”、“三纲五常”(核心是“君为臣纲”)为核心思想的普及读物,对“天地君亲师”的烧香、敬拜、下跪磕头成为每个家庭及其成员的日常生活,“儒表法里”的狼狈为奸极大地奴化和伤害了中华民族的精神思维,它不仅使皇族世袭“家天下”局面成为“历史的必然”,而且使得反抗压迫、反抗暴政的每一次“人民起义”都习惯性地异化为“改朝换代”,“治乱盛哀”的“周期性”定律像无法去除的大魔咒一样在数千年的中华历史中不断轮回,以至于在英美革命百余年后,炎黄儿女还依然生活在“我大清”“皇阿玛”的专制主义统治下。国家依然是帝王的国家,政府依然是居高临下的统治衙门,庶民,只需要耕读传家、交纳“皇粮国库”就行了,至于自由、平等、人权思想是想也不敢想、想也想不来的,“皇阿玛”们依然陶醉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
但鸦片战争“一声炮响”,统治者才发现列强已经将自己的经济扩张乃至于领土扩张推进到帝国门前——经过若干次“十全武功”与“坚船利炮”的战争较量,皇阿玛们所能做的除了割地,就是赔款,而且每次因战争失败所产生的损失和负担都毫无例外的转移到广大人民身上,国贼那拉氏甚至堆满微笑讨好列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正是在此悲摧不已的时代大背景下,才有了孙中山等人发起的辛亥革命。
孙中山一开始并不是革命者,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孙与早期改良者一样,曾上书李鸿章希求通过改革建立“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敞其流”的理想社会,但遭到李大人的冷遇。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康梁维新遭到腰斩,谭嗣同等六君子被屠杀于血泊之中时,孙中山等人才毅然放弃“改良”幻想,奋然执起“革命大旗”——辛亥革命终于渐次拉开了序幕。
但与以往王朝末期的“民变”完全不同的是,孙中山是一个完全吸纳了近代人类文明成果的人,他不但为革命立定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民族主义目标,而且立定了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之建国目标。尤其是“建立民国”的设想从根本上颠覆了中华帝国几千年来专制主义家天下的惯性思维,也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王朝末期“改朝换代”的民变逻辑,向来被帝王贵胄视为草芥的“小民”、“庶民”只有到了孙中山这里才从制度设计上被推上了“国家主人”的地位。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政府在南京宣告成立。中华民国的成立,不仅宣告了亚洲第一共和国的光荣诞生,而且光荣宣告以剥压人民为己任的专制主义“王”国历史和“帝”国历史的结束,尤其是带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在《约法》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宣布“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与此同时,《临时约法》还根据“天赋人权”论的原则具体规定了人民应该享有的多项重要权利,包括 “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选举与被选举权”、“居住迁徙之自由”、“信教之自由”等等。此外,《临时约法》还基本规定了政治体制的分权原则,立法权归参议院,法院审判具有独立性,参议院、临时大总统之间能够相互制约。尽管《临时约法》的出台具有仓促性,还有待于完善,但它既是中华民族前进史程上的第一部民主宪章,也是一部伟大的人权宪章,它以最高约法的形式肯定了“天赋人权”思想和“人民主权”思想,“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法则的规定彻底颠覆了帝国时代的等级秩序,民主选举和分权原则的确立不仅宣布了政府的权力来源是基于人民的授权,而且有效防范了国家权力的世袭和独裁,而关键人权的国家保障则使中国人民几千年来第一次在国家制度层面看到了自己的神圣和尊严。
普罗泰各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康德说“人是目的”,都从哲学高度规定了人的最高属性,但要实现“人是目的”(而不是“螺丝钉”)的最高属性,就必须建立起保障这一属性的社会政治制度,而人类的经验历史证明,唯有高扬民主大旗和人权大旗的民主宪政国家才能够有效完成“人是目的”的使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辛亥革命的发生、中华民国的成立、《临时约法》的诞生在中华民族史程上具有洗刷山河、整顿乾坤的意义,它是五千年中国文明史程上的第一次人权解放运动,从此,赤裸裸的等级秩序和皇权统治如落花流水,不复人心;从此,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理念成为百余年来先进中国人的最高政治诉求!
当然,客观的说,辛亥革命及其成果是有历史局限性的,其最典型表现是由于中华民国政府过于脆弱导致袁世凯的上台。袁死后,军阀林立,中国进入一个擂台比武、群雄逐鹿的混战时期,最后,中华民国政权被赶出大陆,客居孤岛,信奉马列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完成了从首都北京到辽阔边疆的成功统治。
但不能因为曾经出现过几十年的军阀混战和国共相煎,就要完全否定“革命”,就要“告别辛亥革命”,这完全是打错了板子。我们不能因为中华民国政权没有守住自己的果实就认为辛亥革命本身都是错误的。原因很简单,满清政府的专制腐败、卖国“维稳”早已失去了一个政权存在的正当目的,在其施加的无限剥压面前,人民革命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也因此,辛亥革命具有不容辩驳的历史正义性!更何况由这次革命产生的政权是一个以“三民主义”为己任的民主政权。这个新生民主政权被颠覆的最根本原因是专制主义历史太长,是民主人权普及不到位,是“救亡压倒启蒙”的结果,而不是辛亥革命本身的必然逻辑结果。美国独立战争也可能失败,但我们不能因为独立战争可能失败,就谴责列克星敦的“枪声”。
更为可笑的是,李泽厚认为如果不发生辛亥革命,中国的政治改良一定会通过“皇阿玛”乃至“老佛爷”的驱动来完成。甚至李泽厚十分夸张的将改良的希望寄托在窃国女贼叶赫那拉氏身上。李泽厚在马国川对他的采访中不无惆怅的说道:“遗憾的是在1908年,慈禧死掉了,……如果她晚死十年也好了,就不会有辛亥革命了”,“慈禧有权谋……如果慈禧活着,即使发生辛亥革命,很快就会被慈禧压下去的”。在李泽厚看来,那拉氏手上沾满了改良派谭嗣同们的鲜血还不够,如果活着,还应该把孙中山、黄兴等人拉到菜市口砍头——这叫什么逻辑,真是“越老越糊涂”!
但问题在于李泽厚巴望女贼的想法是他相信叶赫那拉氏能够推动中国的政治改良和社会改良,并认为自己有“充分根据”,但问题真是那样吗?历史的真相是早在1840年代就有魏源、林则徐等人呼吁改革。当“有权谋”的慈禧通过宫廷政变垂帘听政后,早期改良派如王韬、冯桂芬、郑观应、薛福成、郭崇焘、徐继畲等人都先后呼吁过包括“设议院、开国会”在内的改良主张,但窃国女贼采纳了吗?改良了吗?中日甲午战争,小日本打败天朝大国,举国震惊,才有声势浩大的康梁维新运动,此时,女贼已操纵大位三十多年,但一旦改良涉及到她的权力和地位问题,改革派便被推上断头台,在此情况下,凭什么说女贼慈禧如果1908年不死,如果再活十年,杀掉孙中山、黄兴等革命人士后就能搞什么“开明专制”、推行君主立宪、甚至倡导民主、自由、人权呢?这不是一厢情愿的痴人说梦是什么?!真是糊涂到了极点!
当然,从言论自由的角度讲,作为“一家之言”,李泽厚先生是可以如此放言胡说的。但作为一个曾经的学界“长老”,他对辛亥革命正义性的肆意否定,对辛亥革命伟大成果的视而不见,对辛亥革命局限性的无限夸大,对窃国女贼慈禧的改革幻想都是一种违背历史、违背常识的偏见。因此,我们应该“告别”的不是“辛亥革命”,而应该“告别”的是李泽厚和他的“告别革命论”——至于李老先生本人,还是放牛桃林、归马华山,静悄悄地享受落日的余晖吧。
2012-1-8于北京西湖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