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德与法的关系,孰本孰末,孰轻孰重,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因而也不是几句话所能阐明的。为此,作者分别写了四个小文:《道统与法统》、《道德与法律》、《立德与立法》、《德治与法治》,作为抛砖引玉的探讨。因分期发布,所以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搜索其他部分,以了解作者的完整观点。
(一)
孔子一生的政治理想就是“克己复礼”,礼是什么?礼就是礼法,就是人们要求别人同时,也要求自己遵循的规则,现在,人们叫它“行为规则”或“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干什么的?社会秩序就是在利益和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确定哪些利益要站在第一的位置,哪些利益要站在第二的位置。什么情况下“为我”多一些,什么情况下“为他”多一些,都要由社会的行为规则来评判。也就是说,社会秩序是为利益、为人的需要、为人的“为我性”和“为他性”、为人的本性的发展和活动提供一种约束。社会秩序就好比交通规则,它要求你这样走,别那样走,好让别人也走。社会秩序要求你在一定的时候放弃自己的一些需要,去迎合别人的一些需要。好比现在,每每出台一步新的法律,都要声明一下比以前有了进步,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更加人性化了。只要有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冲突就一定存在,而法律所引申的人性化,无非就是调节大家的斗争,以免斗得出了格,过了头。
孔子一生寻找克己复礼的道路,最终他的梦想被焚书坑儒的秦始皇实现了。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砸碎旧的礼法,歼灭六国,去除周室,好像就他最蔑视礼法。可是天下初定,他又急忙在一个更高的和全新的基础上恢复了旧的礼法。虞,夏,商,周,秦,土,木,金,火,水。秦始皇依靠无行相克的学说,把大秦帝国的合理性确定了下来,也就是把大秦帝国的合“礼”性确定了下来。大礼一定,小礼其中。秦始皇把“王”改称“皇帝”,把“朕”作为皇帝独有的第一人称;把“诏”、“玉玺”作为皇帝的专擅之物。他参照夏商周的礼仪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把以前的分封制升华为郡县制,全国政权归于中央——也就是秦始皇自己,并用一套完备的律法予以巩固,真正实现了孔子的理想——“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大秦帝国的“礼”和大周王朝的“礼”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孔子一心维护“王”的尊严和地位,并因此受尽了嘲弄和奚落,如果他活到大秦王朝,看着始皇帝的作为,恐怕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从一定意义上说,秦始皇所梦寐以求的万世帝国也算是实现了,他以后的皇帝,不论是纂位上去的,还是起义上去的,都沿着始皇帝的路走。包括刘邦,他是借口反对始皇帝的暴政起义的,可最后呢,还是“汉承秦制”。
东汉的班固全面考察了文、景二帝时代的历史后,在《汉书》中深情地写到:“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而距离这个时代并不遥远,甚至亲身经历了这个时代的司马迁父子也同样感叹文景二帝:“德至盛也。”汉的强盛前,有一个无为而治;唐的强盛前,也有一个无为而治,后来,无为而治没有了,真正的强盛也就没有了。有的只是“强”或者“盛”,再不就是积贫积弱,任人宰割。当然,班固远在东汉用历史记载深情地赞美西汉的帝王,未必完全靠谱;司马迁因为被汉武帝所害而赞美汉武帝的爸爸、爷爷,这可能也有存疑之处。但是相对而言,文景时代应该是一个重视道德教化、重视民生休养的时代,没有这个时代的文治积累就不可能有汉武帝武功。从德与法的角度去考察,周王朝的衰亡主要是由于法的衰亡,秦帝国的衰亡主要由于德的衰亡,而汉以后长命帝国之所以长命,大概也因为统治者对德与法的并重。
(二)
自古以来,在治理社会的思路上有两条基本路线——用法治国与用德治国。主张以道德为治理社会的基本原则,德主刑辅的路线,是为用德治国;主张以刑法为治理社会的基本原则,刑主德辅,或者在刑法的基础之上,道德与刑法交互使用的路线,是为用法治国。当然,这里之所以采用“用法治国”这一拗口的概念,乃是因为这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只能是民主社会的法治。中国古代社会是专制社会,用法治国与现在所讲法治截然不同,但与现代法治有近似之处,都是注重法律的价值。中华帝国自古就提倡用德治国,用德治国的观念和理想在后来的皇朝治理中被逐渐拔高,并被历代统治者加以利用,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从汉武帝以后,虽然也强调用德治国,但“用法治国”的方式已经逐渐引入到社会治理解构中,成为核心的东西。中国历史上的学派,儒家强调用德治国,法家则强调用法治国,汉武帝之后兼而有之,实现了外儒内法。
强大的道德力量是社会前进的伟大动力,因为它能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比如北京的公交站点都有专人维持秩序,而如果人们都能自觉排队、按序上下车,维持秩序的人力成本就会降下来。道德的力量如果强大起来,劳动的果实就会早熟,从而使历史进步成为轻车熟路。道德的力量如果强大起来,臃肿的政府就会成为不必要的寄生虫,可以从容弃之;道德的力量如果强大起来,人类社会中的互相防范和制裁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节约下来的社会财富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发展。养活那么多的警察做什么?抓坏人。反过来问,坏人少了不是更好吗?你说,坏人少不了,要抓才会少,我说,错,坏人从来都不会越抓越少,只有将坏人转化成好人,坏人才会越来越少。如果依靠抓,坏人只会越抓越多,从而也只能说明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危机。听说中国的钢产量世界第一了,好,听了的人大多都高兴,可我就不太高兴,不是钢太多了,而是我看到,每一个家庭的窗户上都有钢制的防护网和防盗门,一家用半吨钢,亿万家庭要用多少钢?制造防护网和防盗门要多少工人和工厂?所以,缺少道德制约力的社会是一个不和谐和浪费的社会,因而也是一个带有病态、步履迟缓的社会,因而也是一个潜伏着重重危机的社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样的社会才是最好的,但这样的社会仅仅有严厉的刑法并不够,还需要有强大的道德力量。
关于用德治国与用法治国,孔子讲过一段著名的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翻译成白话文就是:“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有归服之心。”中国古代的儒家是主张用德治国的学派的代表,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类似周朝制度的社会。天下归心是儒家学说中关于帝王之术的理想描述,也就是内圣外王的实质。虽然孔子、孟子与荀子对于理想社会的具体描述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在他们所向往的理想社会中,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崇尚教化、人人有高尚的品质的道德社会。然而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用道德规范并不能完全约束人类的恶行,这就需要法律规范。社会发展至今,人们所提倡的都是德与法的并重。
(三)
用道德治理社会,这个治理层面在现代社会就叫德治,用法律治理社会,这个治理层面在现代社会就叫法治。德治和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两个必要层面,缺一不可。西方有一句谚语:“让规则看守世界。”世界为什么要规则来看守?因为世界的不平等,因为你和我要并存于一个世界,因为强者和弱者要并存于一个世界。他说:“你不要总纠缠我的老婆”,你不听他的,你还要纠缠,那么道德就要制裁你。如果你纠缠不休,还要霸占,还要强奸,好了,你等着,法律也要制裁你。道德是一种更为普遍,有影有形地并且无影无形地存在于人的生活的各个角落和厅堂。而法律像一柄利剑高悬在人们的头顶,往往使人不敢仰视。
道德要规范的是人和人之间关乎皮毛的冲突,法律要规范的是人和人之间关乎骨肉的冲突。人家让你瘙痒难耐,由道德来规范;人家让你痛苦不堪,由法律来规范。比如说,有人把屎拉在你的房前屋后,惩罚他的通常就是道德层面的东西,而有人把屎拉在你嘴里,惩罚他的通常就是法律层面的东西。所以道德看起来像是一个和事佬,而法律看起来像是一个侠客,和事佬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侠客就会把你一刀斩下。当社会治理模式偏向于德治、而轻视法治的时候,德治将会失去方向感,因为法律和制度最大限度地影响了人们的利弊取舍,所以主流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秩序必然是与法律秩序是相辅相成、互相呼应的。我们说专制社会的道德是吃人的道德,其根源就在于它的法律和制度是吃人的。当社会治理模式偏向于法治、而轻视德治的时候,法律就会失去坚硬的社会舆论基石,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苛政。
认真关注真实的历史,你就会发现,在专制社会既没有真正的德治也没有真正的法治,统治者倡导的主流道德在大多数时候会被他们自己败坏,基本起不到治理社会的作用,所谓的圣人五百年才出一个,就是真实的写照;同时,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也往往被他们自己所破坏,难以长期起到稳定社会和治理社会的作用,皇朝不断循环,就是明证。真正的德治和法治只能出现在治理良好的民主社会,在那里,品德高尚而乐于助人的圣人遍地都是,他们是街头巷尾最普通的人。以美国为例,它是一个公认的法治国家,但去过美国的很多人都说美国人乐于助人,在高速公路上车坏了,会有路人主动停下帮忙。当然,美国也存在道德败坏的人,就如同美国有犯人一样,但败坏的道德显然不是美国的主流道德。
(四)
毛泽东时代树立了那么多道德榜样供人们学习,到头来被证明都是假的,都是用来骗人的泥偶。比如雷锋,多牛啊!所有的中共领袖都为雷锋题词,要求全国人民学习他,其目的就是要人们以雷锋为榜样忠于大独裁者毛泽东。好在到后来的开放年代,人们也考证出来了,雷锋事迹根本经不起推敲,几乎全是假的。但毛泽东之后呢?官方推出的道德模范还是一个接一个地粉墨登场,至今不绝,但是一个小姑娘被车撞后,十几个路人却能视若无睹,可见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并没有在官方对道德模范的宣传下而有所提高,正义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观几近绝迹。
为什么官方的道德模范不断推出,而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却不断下降呢?其中的因果关系是很清晰的。从周文王到毛泽东,历代统治者都善于把自己的道德伪装成主流道德,没有例外,在任何一种专制统治下,主流的道德观念都是骗人的,主流的道德秩序都是为专权服务的。远的不说,就说近代的红色暴君吧,列宁被尊为世界人民的导师,毛泽东和金日成也都曾被宣传成照耀全世界的太阳,活着俾睨一切,人死灯也不能灭,都盛敛于水晶棺保存至今。其中,列宁的遗体在入殓二十年后就开始大面积腐败,四十年后完全烂光了,仅剩一颗头颅。毛泽东已陈尸三十余年,据说也烂得差不多了,但是烂归烂,当局自有万全之策,做了一个真假莫辩的蜡像,肉身烂光了也无所谓。专制社会中主流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秩序是什么?就是水晶棺中的蜡像,骗你没商量,还叫你在肃穆中顶礼膜拜。
躺在水晶棺里的毛泽东留给中国的遗产是大批斗、大屠杀、大饥荒,最后“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这自不必说。金日成遗体防腐处理耗资100万美元,每年维护保养费80万美元,其陵寝“锦绣山纪念宫” 造价8亿9千万美元。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这笔费用可购买玉米600万吨。以同期朝鲜饿死人口300万计,平均每人两吨。一小撮人拿着枪统治一个国家,如果不是为了是抢劫和奴役,还能是为了什么?强盗政权所追求的最高原则就是谎言和高压下的恐怖,他们所考虑的基本上全是统治集团利益,大众的利益当然也会有所考虑,但那绝不是狼真心地爱护羊,而是为了让羊吃得更肥,然后做它的晚餐。狼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秩序成为草原上的道德主流,羊就只有上当受骗的份,只有被吃掉的命运。
(五)
中华传统文化当然博大精深,但主要就是孔子留下的一“套”再加上秦始皇留下的一“套”。孔子是一面旗子,秦始皇是一条鞭子。旗进人进,你要不进,那好,给你一顿鞭子。旗子是带你进,鞭子是赶你进,总之,不能错了方向。好比现在,又要依法治国,又要以德治国,总之,是一个“套”,套住你走,走得慢了“德”要召唤你,“法”也要催促你。你是什么?你就是围在磨盘上转的驴,就那么转好了,“德”和“法”已经给你划出了轨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最好是有法可依,同时也有德可守。然后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才不至于乱了套,这个国家和社会的磨盘才不至于被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中国历史有文记载的大约三千年,创造了极为丰富的中华文化,其中不乏德治与法治的思想萌芽,但专制制度使得中华文化走了味道,在大多数的历史时期,道德是被败坏了的,法律是被破坏了的。只要剔除了专制的文化传统,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与法治的思想萌芽一定会与现代普世价值相结合,推动中华之崛起。
人们常说中国历史上最乱的时期是战国、三国和民国,这乃是基于中华文化传承的需要而做出的判断,其实并不准确。真实的中国历史有更乱的时期,比战国、三国和民国要乱得多。南北朝时期、五代十国时期、元灭宋时期、明末李自成和张献忠造反时期,都是生灵涂炭、战乱不止,国人死伤程度都非常之高,远比战国、三国和民国要乱。据传张献忠屠川,就杀了千万人之多,这比民国军阀混战死人更多。但国人一说乱世,就容易提到战国、三国和民国,这是因为战国、三国和民国彻底败坏了道统和法统,最高统治者在这三个时期都被军阀和豪强置之不理了。战国时期,周王没人理了;三国时期,汉献帝成傀儡了;民国时期,宣统帝成丧家犬了。中国人谈历史,都容易落入专制统治者的话语圈套,以统治者的道统和法统为历史主轴,普通国人的身家性命往往顾之甚少。至今如此。
民国在经历了军阀混战以后,蒋介石统一了中国,但国民党政府长期坚持一党专制,拖延宪政民主的实施,这就不符合国人心愿,没有足够的法可依,也没有足够的德可守,所以失败了。后人研究蒋介石的失败,总是关注他在战争中的战略战术,这种关注和研究方法在根子上就是错误的。同样一个蒋介石,带兵北伐就可以勇往直前,统一中国,打毛泽东就不行了?毛泽东治下的中国,没有足够的法可依,但是有足够的德可守,所以即使史无前例的大革命也只是动摇它而也不能把它摧跨。在毛泽东的中国,“德”就是他的语录,他的思想、他的感召力,但是这种“德”乃是中国历史上最坏的“德”,所以毛泽东那一套也将进入历史的垃圾堆。毛泽东之后的中国,“德”和“法”都显得欠缺,所以要急急忙忙地健全法制,搞出了很多法律条文,却突然又发现思想教育不够,才赶紧翻箱倒柜地找浆糊,贴出“以德治国”的标语,但统治者无德,如何以德治国?
(一)
孔子一生的政治理想就是“克己复礼”,礼是什么?礼就是礼法,就是人们要求别人同时,也要求自己遵循的规则,现在,人们叫它“行为规则”或“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干什么的?社会秩序就是在利益和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确定哪些利益要站在第一的位置,哪些利益要站在第二的位置。什么情况下“为我”多一些,什么情况下“为他”多一些,都要由社会的行为规则来评判。也就是说,社会秩序是为利益、为人的需要、为人的“为我性”和“为他性”、为人的本性的发展和活动提供一种约束。社会秩序就好比交通规则,它要求你这样走,别那样走,好让别人也走。社会秩序要求你在一定的时候放弃自己的一些需要,去迎合别人的一些需要。好比现在,每每出台一步新的法律,都要声明一下比以前有了进步,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更加人性化了。只要有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冲突就一定存在,而法律所引申的人性化,无非就是调节大家的斗争,以免斗得出了格,过了头。
孔子一生寻找克己复礼的道路,最终他的梦想被焚书坑儒的秦始皇实现了。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砸碎旧的礼法,歼灭六国,去除周室,好像就他最蔑视礼法。可是天下初定,他又急忙在一个更高的和全新的基础上恢复了旧的礼法。虞,夏,商,周,秦,土,木,金,火,水。秦始皇依靠无行相克的学说,把大秦帝国的合理性确定了下来,也就是把大秦帝国的合“礼”性确定了下来。大礼一定,小礼其中。秦始皇把“王”改称“皇帝”,把“朕”作为皇帝独有的第一人称;把“诏”、“玉玺”作为皇帝的专擅之物。他参照夏商周的礼仪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把以前的分封制升华为郡县制,全国政权归于中央——也就是秦始皇自己,并用一套完备的律法予以巩固,真正实现了孔子的理想——“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大秦帝国的“礼”和大周王朝的“礼”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孔子一心维护“王”的尊严和地位,并因此受尽了嘲弄和奚落,如果他活到大秦王朝,看着始皇帝的作为,恐怕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从一定意义上说,秦始皇所梦寐以求的万世帝国也算是实现了,他以后的皇帝,不论是纂位上去的,还是起义上去的,都沿着始皇帝的路走。包括刘邦,他是借口反对始皇帝的暴政起义的,可最后呢,还是“汉承秦制”。
东汉的班固全面考察了文、景二帝时代的历史后,在《汉书》中深情地写到:“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而距离这个时代并不遥远,甚至亲身经历了这个时代的司马迁父子也同样感叹文景二帝:“德至盛也。”汉的强盛前,有一个无为而治;唐的强盛前,也有一个无为而治,后来,无为而治没有了,真正的强盛也就没有了。有的只是“强”或者“盛”,再不就是积贫积弱,任人宰割。当然,班固远在东汉用历史记载深情地赞美西汉的帝王,未必完全靠谱;司马迁因为被汉武帝所害而赞美汉武帝的爸爸、爷爷,这可能也有存疑之处。但是相对而言,文景时代应该是一个重视道德教化、重视民生休养的时代,没有这个时代的文治积累就不可能有汉武帝武功。从德与法的角度去考察,周王朝的衰亡主要是由于法的衰亡,秦帝国的衰亡主要由于德的衰亡,而汉以后长命帝国之所以长命,大概也因为统治者对德与法的并重。
(二)
自古以来,在治理社会的思路上有两条基本路线——用法治国与用德治国。主张以道德为治理社会的基本原则,德主刑辅的路线,是为用德治国;主张以刑法为治理社会的基本原则,刑主德辅,或者在刑法的基础之上,道德与刑法交互使用的路线,是为用法治国。当然,这里之所以采用“用法治国”这一拗口的概念,乃是因为这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只能是民主社会的法治。中国古代社会是专制社会,用法治国与现在所讲法治截然不同,但与现代法治有近似之处,都是注重法律的价值。中华帝国自古就提倡用德治国,用德治国的观念和理想在后来的皇朝治理中被逐渐拔高,并被历代统治者加以利用,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从汉武帝以后,虽然也强调用德治国,但“用法治国”的方式已经逐渐引入到社会治理解构中,成为核心的东西。中国历史上的学派,儒家强调用德治国,法家则强调用法治国,汉武帝之后兼而有之,实现了外儒内法。
强大的道德力量是社会前进的伟大动力,因为它能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比如北京的公交站点都有专人维持秩序,而如果人们都能自觉排队、按序上下车,维持秩序的人力成本就会降下来。道德的力量如果强大起来,劳动的果实就会早熟,从而使历史进步成为轻车熟路。道德的力量如果强大起来,臃肿的政府就会成为不必要的寄生虫,可以从容弃之;道德的力量如果强大起来,人类社会中的互相防范和制裁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节约下来的社会财富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发展。养活那么多的警察做什么?抓坏人。反过来问,坏人少了不是更好吗?你说,坏人少不了,要抓才会少,我说,错,坏人从来都不会越抓越少,只有将坏人转化成好人,坏人才会越来越少。如果依靠抓,坏人只会越抓越多,从而也只能说明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危机。听说中国的钢产量世界第一了,好,听了的人大多都高兴,可我就不太高兴,不是钢太多了,而是我看到,每一个家庭的窗户上都有钢制的防护网和防盗门,一家用半吨钢,亿万家庭要用多少钢?制造防护网和防盗门要多少工人和工厂?所以,缺少道德制约力的社会是一个不和谐和浪费的社会,因而也是一个带有病态、步履迟缓的社会,因而也是一个潜伏着重重危机的社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样的社会才是最好的,但这样的社会仅仅有严厉的刑法并不够,还需要有强大的道德力量。
关于用德治国与用法治国,孔子讲过一段著名的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翻译成白话文就是:“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有归服之心。”中国古代的儒家是主张用德治国的学派的代表,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类似周朝制度的社会。天下归心是儒家学说中关于帝王之术的理想描述,也就是内圣外王的实质。虽然孔子、孟子与荀子对于理想社会的具体描述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在他们所向往的理想社会中,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崇尚教化、人人有高尚的品质的道德社会。然而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用道德规范并不能完全约束人类的恶行,这就需要法律规范。社会发展至今,人们所提倡的都是德与法的并重。
(三)
用道德治理社会,这个治理层面在现代社会就叫德治,用法律治理社会,这个治理层面在现代社会就叫法治。德治和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两个必要层面,缺一不可。西方有一句谚语:“让规则看守世界。”世界为什么要规则来看守?因为世界的不平等,因为你和我要并存于一个世界,因为强者和弱者要并存于一个世界。他说:“你不要总纠缠我的老婆”,你不听他的,你还要纠缠,那么道德就要制裁你。如果你纠缠不休,还要霸占,还要强奸,好了,你等着,法律也要制裁你。道德是一种更为普遍,有影有形地并且无影无形地存在于人的生活的各个角落和厅堂。而法律像一柄利剑高悬在人们的头顶,往往使人不敢仰视。
道德要规范的是人和人之间关乎皮毛的冲突,法律要规范的是人和人之间关乎骨肉的冲突。人家让你瘙痒难耐,由道德来规范;人家让你痛苦不堪,由法律来规范。比如说,有人把屎拉在你的房前屋后,惩罚他的通常就是道德层面的东西,而有人把屎拉在你嘴里,惩罚他的通常就是法律层面的东西。所以道德看起来像是一个和事佬,而法律看起来像是一个侠客,和事佬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侠客就会把你一刀斩下。当社会治理模式偏向于德治、而轻视法治的时候,德治将会失去方向感,因为法律和制度最大限度地影响了人们的利弊取舍,所以主流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秩序必然是与法律秩序是相辅相成、互相呼应的。我们说专制社会的道德是吃人的道德,其根源就在于它的法律和制度是吃人的。当社会治理模式偏向于法治、而轻视德治的时候,法律就会失去坚硬的社会舆论基石,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苛政。
认真关注真实的历史,你就会发现,在专制社会既没有真正的德治也没有真正的法治,统治者倡导的主流道德在大多数时候会被他们自己败坏,基本起不到治理社会的作用,所谓的圣人五百年才出一个,就是真实的写照;同时,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也往往被他们自己所破坏,难以长期起到稳定社会和治理社会的作用,皇朝不断循环,就是明证。真正的德治和法治只能出现在治理良好的民主社会,在那里,品德高尚而乐于助人的圣人遍地都是,他们是街头巷尾最普通的人。以美国为例,它是一个公认的法治国家,但去过美国的很多人都说美国人乐于助人,在高速公路上车坏了,会有路人主动停下帮忙。当然,美国也存在道德败坏的人,就如同美国有犯人一样,但败坏的道德显然不是美国的主流道德。
(四)
毛泽东时代树立了那么多道德榜样供人们学习,到头来被证明都是假的,都是用来骗人的泥偶。比如雷锋,多牛啊!所有的中共领袖都为雷锋题词,要求全国人民学习他,其目的就是要人们以雷锋为榜样忠于大独裁者毛泽东。好在到后来的开放年代,人们也考证出来了,雷锋事迹根本经不起推敲,几乎全是假的。但毛泽东之后呢?官方推出的道德模范还是一个接一个地粉墨登场,至今不绝,但是一个小姑娘被车撞后,十几个路人却能视若无睹,可见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并没有在官方对道德模范的宣传下而有所提高,正义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观几近绝迹。
为什么官方的道德模范不断推出,而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却不断下降呢?其中的因果关系是很清晰的。从周文王到毛泽东,历代统治者都善于把自己的道德伪装成主流道德,没有例外,在任何一种专制统治下,主流的道德观念都是骗人的,主流的道德秩序都是为专权服务的。远的不说,就说近代的红色暴君吧,列宁被尊为世界人民的导师,毛泽东和金日成也都曾被宣传成照耀全世界的太阳,活着俾睨一切,人死灯也不能灭,都盛敛于水晶棺保存至今。其中,列宁的遗体在入殓二十年后就开始大面积腐败,四十年后完全烂光了,仅剩一颗头颅。毛泽东已陈尸三十余年,据说也烂得差不多了,但是烂归烂,当局自有万全之策,做了一个真假莫辩的蜡像,肉身烂光了也无所谓。专制社会中主流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秩序是什么?就是水晶棺中的蜡像,骗你没商量,还叫你在肃穆中顶礼膜拜。
躺在水晶棺里的毛泽东留给中国的遗产是大批斗、大屠杀、大饥荒,最后“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这自不必说。金日成遗体防腐处理耗资100万美元,每年维护保养费80万美元,其陵寝“锦绣山纪念宫” 造价8亿9千万美元。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这笔费用可购买玉米600万吨。以同期朝鲜饿死人口300万计,平均每人两吨。一小撮人拿着枪统治一个国家,如果不是为了是抢劫和奴役,还能是为了什么?强盗政权所追求的最高原则就是谎言和高压下的恐怖,他们所考虑的基本上全是统治集团利益,大众的利益当然也会有所考虑,但那绝不是狼真心地爱护羊,而是为了让羊吃得更肥,然后做它的晚餐。狼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秩序成为草原上的道德主流,羊就只有上当受骗的份,只有被吃掉的命运。
(五)
中华传统文化当然博大精深,但主要就是孔子留下的一“套”再加上秦始皇留下的一“套”。孔子是一面旗子,秦始皇是一条鞭子。旗进人进,你要不进,那好,给你一顿鞭子。旗子是带你进,鞭子是赶你进,总之,不能错了方向。好比现在,又要依法治国,又要以德治国,总之,是一个“套”,套住你走,走得慢了“德”要召唤你,“法”也要催促你。你是什么?你就是围在磨盘上转的驴,就那么转好了,“德”和“法”已经给你划出了轨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最好是有法可依,同时也有德可守。然后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才不至于乱了套,这个国家和社会的磨盘才不至于被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中国历史有文记载的大约三千年,创造了极为丰富的中华文化,其中不乏德治与法治的思想萌芽,但专制制度使得中华文化走了味道,在大多数的历史时期,道德是被败坏了的,法律是被破坏了的。只要剔除了专制的文化传统,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与法治的思想萌芽一定会与现代普世价值相结合,推动中华之崛起。
人们常说中国历史上最乱的时期是战国、三国和民国,这乃是基于中华文化传承的需要而做出的判断,其实并不准确。真实的中国历史有更乱的时期,比战国、三国和民国要乱得多。南北朝时期、五代十国时期、元灭宋时期、明末李自成和张献忠造反时期,都是生灵涂炭、战乱不止,国人死伤程度都非常之高,远比战国、三国和民国要乱。据传张献忠屠川,就杀了千万人之多,这比民国军阀混战死人更多。但国人一说乱世,就容易提到战国、三国和民国,这是因为战国、三国和民国彻底败坏了道统和法统,最高统治者在这三个时期都被军阀和豪强置之不理了。战国时期,周王没人理了;三国时期,汉献帝成傀儡了;民国时期,宣统帝成丧家犬了。中国人谈历史,都容易落入专制统治者的话语圈套,以统治者的道统和法统为历史主轴,普通国人的身家性命往往顾之甚少。至今如此。
民国在经历了军阀混战以后,蒋介石统一了中国,但国民党政府长期坚持一党专制,拖延宪政民主的实施,这就不符合国人心愿,没有足够的法可依,也没有足够的德可守,所以失败了。后人研究蒋介石的失败,总是关注他在战争中的战略战术,这种关注和研究方法在根子上就是错误的。同样一个蒋介石,带兵北伐就可以勇往直前,统一中国,打毛泽东就不行了?毛泽东治下的中国,没有足够的法可依,但是有足够的德可守,所以即使史无前例的大革命也只是动摇它而也不能把它摧跨。在毛泽东的中国,“德”就是他的语录,他的思想、他的感召力,但是这种“德”乃是中国历史上最坏的“德”,所以毛泽东那一套也将进入历史的垃圾堆。毛泽东之后的中国,“德”和“法”都显得欠缺,所以要急急忙忙地健全法制,搞出了很多法律条文,却突然又发现思想教育不够,才赶紧翻箱倒柜地找浆糊,贴出“以德治国”的标语,但统治者无德,如何以德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