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2月8日头版头条刊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写给重庆市委宣传部一封信中的部分内容影印件。薄在信中写道:“作为宣传工作者,就是要坚持真理,而且无所畏惧,旗帜鲜明!惟此才能扶正祛邪,引导社会的正气!”

而在此前四五天召开的重庆宣传工作会议上,薄熙来也反复强调了“坚持真理”的重要性,他在会上说:“毛主席有句话令人刻骨铭心:”我们必须坚持真理,而坚持真理必须旗帜鲜明。‘这句话,宣传战线的同志要牢记于心,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真理,不要怕人说三道四。“

大致一看,薄熙来先生对“宣传工作者”的这份“教导”是很好的——宣传工作如果不“坚持真理”,那“宣传”什么呀?难道宣传谬误,那不是教唆人犯罪吗?这种“坑爹”的事情当然不能干。因此,我们认为薄熙来先生说得很对,“宣传工作者”不仅要敢于“坚持真理”,而且要像薄书记所“教导”的那样——“要旗帜鲜明地坚持真理”!

但悲剧的是,就在薄书记反复强调“同志们要坚持真理”的时候,一件惊动中国的“王立军事件”突然发生了:2月6日,重庆市副市长——曾经的“打黑英雄”王立军在事先没有向上司做任何“请示汇报”的情况下,径直驱车投奔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并“滞留一天”,随后,重庆市长黄奇帆率领浩大武警车队围堵美领馆试图截回王立军,但遭到“北京”反对,结果,王立军被有关部门“空运”至北京进行“调查”,黄奇帆市长徒手而归。

我们感到奇怪的是重庆方面对这件“雷闻”的反应——2月8号上午11:06,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据悉,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该官方微博一经公布,便引发大量网友转载及评论,此条微博随后被删除。但当天下午1点,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其官方微博上重新公布了王立军正接受“休假式治疗”的消息。经比对,重新发送后的微博文字与标点与删除前的微博相比并未作任何改动。

这也就是说,重庆市政府没有正视王立军副市长独闯美领馆的事实,而是公然撒出弥天大谎,将王立军因闯馆而被“北京”带走调查的事实解释为“休假式治疗”,而且是“经同意”的“休假式治疗”——这不是对重庆市数千万民众和全国人民的公然欺骗吗?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在美国国务院和中国外交部已经先后证实王立军“拜访过领事馆”(美国国务院)、“滞留一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中国外交部)后,重庆市委、市政府竟然来个“鸵鸟政策”,对于自己无法遮掩的谎言好像没发生一样——没有任何部门和官员站出来主动向被“忽悠”的广大民众表示歉意,或者哪怕做个能够自圆其说的“解释”,但是,没有。尽管已经有许多律师、学者要求重庆方面进行解释和道歉,但重庆市政府依然高扬着唯我独尊的头颅——就不道歉,你等“屁民”又能奈我何?!

在此情况下,我们禁不住想问一下身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先生,您张口“坚持真理”、闭口“要旗帜鲜明的坚持真理”,您所领导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就是这样“坚持真理”的吗?难道对人民公然撒谎就是您所谓的“坚持真理”?!也许,薄书记连什么是“真理”也没有弄清吧?

什么是“真理”?尽管在人类思想史上,人们关于“真理”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但薄熙来先生是共产党人身份,共产党人从理论上讲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那么,马克思主义对于“真理”又是怎样定义的呢?接受过中国官方教育的中学生都知道,所谓“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客观社会实践。

这也就是说,所谓“真理”,其第一属性应该是“真”和“真实”,即真理首先应该是对事实的“真实”反映,或者说,“真理”首先应该反映的是事实或事情的真相。而“坚持真理”当然首先在于尊重事实、尊重真相,没有事实和真相又何来真理呢?

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应有常识,薄书记在重庆宣传工作会议上及会后致宣传工作者书信上所谓的“坚持真理”也应该是这样的真理常识。但问题在于为什么薄书记有关“必须坚持真理”的反复说教得不到执行呢?为什么《重庆日报》早上在头版头条宣扬薄书记的“坚持真理”,重庆市政府却在当天上午11点多就公然在“王立军事件”问题上向民众撒谎呢?为什么王立军明明没有“住院”、没有“休假”、也没有“治疗”,却偏偏向人民撒谎说王立军“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呢?一次撒谎还不够,还搞了个第二次撒谎,而且是撒的同一个谎。难道是重庆市政府不知道王立军独创美领馆事件吗?那是不可能的,不仅大洋彼岸的华盛顿都知道了,而且重庆市长黄奇帆亲自率领大军围追堵截,怎能不知道呢?都知道了,重庆方面还在公然撒谎,这叫“坚持”什么“真理”呢?连真相和事实都不敢告诉人民,又何来“真理”可言?又怎么去实现“扶正祛邪,引导社会正气”的目标呢?这是我们想要谈论的第一点。

我们想要谈论的第二点是:“坚持真理”不仅要尊重事实和真相,而且一定要“认准”真理,一定要“坚持”经得起实践考验的真理,千万不要把错误的思想乃至于谬论当作所谓的“真理”来坚持,否则恐怕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撇开“王立军闯馆事件”不说,单单考察近年来发生在重庆的各项社会实践,可以发现薄熙来先生所自鸣得意的“唱红打黑”运动,不仅不是在“坚持真理”和执行真理,而且是在上演一部固执谬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悲剧。

拿“打黑”来讲,客观地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黑社会势力是必须打的,重庆在打黑运动中也确实把一些“比黑社会还黑”的共产党官僚如文强、陈光明、彭长健等人拉下马,该处死的处死,该入狱的入狱,这比其它一些省市官僚们作恶累累却“一团和气”的情况要好一些。但问题在于重庆的“打黑”运动是一场藐视法治和人权的“运动式执法”,“打黑”早已超越一个法治社会所必须遵守的“法治”规则而变成了一场强权人物和强权集团随心所欲的“以黑打黑”或“黑打”。就拿重庆打黑过程中所发生的“李庄事件”来说,尽管李庄律师为之辩护的是被称为“黑社会头目”的龚刚模,但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许给“黑老大”辩护,律师辩护制度并没有废除,而且《刑诉法》、《律师法》均有明确规定。但是重庆警方为了“多出成绩、快出成绩”竟然违背《刑诉法》、《警察法》、《律师法》的多项规定,不仅对龚刚模等人进行刑讯逼供,而且构陷罪名,硬是将李庄律师推进监狱。这种无视人权和法治的“黑打”行径实际上对中国的社会进步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众所周知,云南杜培武冤案、湖北佘祥林冤案、河北聂树斌冤案、河南赵作海冤案都是借助刑讯逼供制造出来的现代冤狱。因此,重庆的“打黑”不仅不是“坚持真理”,而且是对“真理”的严重误导。正如法学家贺卫方2011年4月在“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中所指出的那样:“最近重庆的某些走势令人颇感焦虑,如鲠在喉,在我看来,这座城市里所发生的种种,已经危及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过于重视秩序,未免偏于一端,打黑固然重要,但治本之策却是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正义的相关制度。”

至于重庆的“唱红”不仅不是“坚持真理”,而且是严重的与“真理”牛头不对马嘴了。自从2007年底,薄熙来出任重庆市委书记后,重庆就逐渐掀起了崇拜毛泽东的狂潮。毛泽东是谁?曰:一个通过反右运动打倒了55万知识精英的专制者,一个借助“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将数千万底层人民赶进阴间地狱的阎罗王,一个通过发动“文革”而使数亿民众遭遇“史无前例大浩劫”的现代暴君,一个活活整死林昭、张志新、遇罗克等良心人士的刽子手!但就是这样一个将中国折腾得“差点被开除球籍”的独裁者,竟然被薄熙来们奉若神明加以歌颂和敬拜,坚持以复辟文革的方式来引领重庆的发展,甚至幻想以复辟文革的方式来引领中国的发展,这不是在做春秋大梦吗?好在是执政党胡温团队并没有认可薄书记的“重庆模式”,温家宝甚至直接将“文革遗毒”看作是阻挠改革的两股势力之一。

这次王立军投奔美领馆事件发生后,不仅对重庆“打黑”是一个讽刺,对所谓的“唱红”更是一个辛辣的冷嘲。在此情况下,薄熙来先生还要继续执迷不悟吗?还要继续抱着所谓的“毛家真理”一条道走到天黑吗?

到时候了!该反省了,该悔改了!

对于重庆市和薄书记来说,已经处在一个非常敏感、非常关键的十字路口,继续在“唱红”与“打黑”的轨道上堕落,不仅重庆没有前途,而且,对雄心勃勃的薄先生本人来说,前景也会非常的暗淡。出路在哪?那就是赶快改弦更张、放弃谬误,走民主宪政之阳光大道。我们再次提醒薄熙来先生,喜欢宣讲“坚持真理”没有错,但一定要尊重真相、“认准”真理,一定要“坚持”被客观实践检验后被证明是正确、科学的政治理论和社会发展理论。而人类数千年关于国家社会发展的经验历史证明:惟有民主、自由、法治、宪政才是塑造国家、驯良官员、造福人民的最优选择。

薄熙来先生作为一个有点气魄、有点抱负的政治强人,如果真想名留青史、泽被后世的话,当以“王立军事件”为契机,果断推倒毛家泥人,放下文革破旗,在山城重庆毅然高树飘飘烈烈之“民主”大旗,努力建设“民主、自由、法治、宪政”示范区,则重庆幸甚!民主幸甚!“真理”也会因为薄书记的弃暗投明而大放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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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