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21号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让外界大吃一惊。报告显示,接受调查的近一半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其中,高级别公职人员对“裸官”更为宽容,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个结果表明,高级别公务员不仅缺乏政治生活中的安全感,对未来也缺乏确定感。
“裸官”这个词,最早出现在2008年7月,民盟盟员周蓬安先生写的一篇题为《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里,此文讲的是因贪腐被判刑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后来媒体用“裸官”指称那些配偶、子女均不在国内的公职人员,尤其是高级公职人员。今天(2月22日)的《南方都市报》上作者贾葭的文章说,过去新闻媒体报出来的“裸官”,多数是高级官员,因为他们的能力和财力,足够让家人在国外购置房产,让子女在国外就学创业,尤其是在发达国家。
但近年来,“裸官”现象已大有向低级别公职人员蔓延的趋势,一些处级、科级干部居然也“裸”了,这个趋势说明,做“裸官”,“裸”做官,已经成为很大一部分公职人员的共识。也许他们会说,国外的教育条件好,空气质量高,房屋有永久产权,奶粉和猪肉都很放心,为什么不去呢?这些原因当然都对,但问题是,作为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不能与党和国家休戚与共,这远非上述原因可以解释的。
文章又说,做“裸官”,最大的好处就是随时可以走,也许是因为贪腐,担心被调查;也许是因为政治斗争,担心被拿下;也许是因为得罪了人,担心被报复;也许是对未来没希望,担心大的社会变动。总之,“随时走”的这种心态,暴露出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既便是他们手中的权力也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当近一半的高级官员都认可做“裸官”这一行为时,就说明这种不安全感其实已经弥漫到整个公职人员群体里。
以前做“裸官”,还只是低调秘密地进行,现在他们已经不为这种行为作任何掩饰或者辩解了,这真是绝望之后的绝望,那留下来的人怎么办?我本来还以为,这只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呢,没想到,他们真的可以如此从容不迫地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