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宣誓忠于祖国拥护党
司法部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宣誓忠于祖国拥护党
中国网络照片

 

中国司法部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宣誓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引起舆论反弹,部分律师担心此举是当局对该行业加强管控的措施。据《法制日报》的报道,按照司法部的这项规定,首次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及那些重新申请取得者,都必须由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组织起来进行宣誓。

 

据报道,新规定的律师执业宣誓誓词为,:“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职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另据《联合早报》的报道,对此,知名律师浦志强认为,这样的宣誓程序并无法律依据,“司法部是根据什么来做这个?如果我不宣誓,是不是就不发执照呢”?他还指出,这种宣誓本身就是在与那些希望独立于官方意志的律师“制造冲突”。与此同时,北京律师刘晓原则表示,“这样的宣誓词政治味道太浓”,他认为,律师宣誓的誓词,应该有更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以及为当事人的权益服务的内容。

刘晓原强调说,律师并不属于国家机器,更像是某种“自由职业者”,司法部这次“实际上是把律师当成公权力系统的人员来要求,宣誓搞得和法官、检察官与公安一样了”。中国著名人权律师莫少平在接受路透社电话访问时说,这是中国律师首次被要求宣誓拥护中共的领导:“我觉得这么做并不妥当,因为作为律师,你只应该关注法律和忠于自己的客户。”莫少平说:“如果现在誓词说你必须忠于共产党,接受党的领导,那就可能会造成许多隶属于其他政党或皈依其他宗教信仰的人,被排除在律师行业之外,这将损害中国法制的发展。”

此外,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其实,这样的宣誓并无多少意义。多少贪官还不是入党时宣誓过,受贿时谁还会想起誓言呢? 许多证人在法庭出庭时,一样宣誓忠于法律,又有多少证言可信呢? 宣誓,只有在拥有真正信仰的情况下,才对一个人的内心有制约作用。经济观察网上知名律师斯伟江的文章说,这份誓词内容很长,核心是拥护党的领导。为什么不说拥护宪法法律?宪法上不也有党的领导吗?这是因为,首先,这不够直接,效忠是需要明确直白的,含蓄在此不为美。

其次,宪法中党的领导是规定在序言中,序言的法律效力有一定争议(笔者个人不持争议),不像苏联宪法,规定在第六条,无可置疑。司法部用心良苦,希望能用誓言羁縻靠自己双手养活自己的律师,要忠党爱国。事实上,如同男欢女爱,抓住男人的心,靠的不是誓言,而是爱和付出。司法部在李庄案中,未能挺身而出,对此,律师或尚能谅解。然而,在李庄案第一季后,要求全体律师批判李庄,物伤其类,真正让律师界伤透了心。

如今,旧痕未平,新规在即。其实,这些誓言,对于律师来说,即便没有宣誓,绝大多数人也一样会做到的。爱国,爱宪法,爱法律,忠于当事人,本身是国民之大节,职业操守之基本,然而,在现实中,我本将心向明月,无奈明月照沟渠。我国宪法没有司法化,对律师来说,少了一种宪法诉讼和权力制衡,法律,对律师来说,当然是爱的,但是,这种爱时常被执法机关玩弄。上梁不正下梁歪,只要国家权力机关能真正依法、正气,律师不管是否宣誓,都会热爱法律,热爱国家!爱,是互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