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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年来查处的贪官受贿金额超过11亿元

广东省纪委表示,从2010年1月至今,广东省共查处涉嫌贪腐官员超过1.08万人。

这些官员受贿总金额超过11亿元人民币。


广东纪委官员表示,查处这些贪官挽回经济损失近18亿元,但没有透露这些人的贪腐行为所造成全部经济损失达到什么金额。

从去年12月开始,广东又在官员中开展治理“红包”专项行动。

截止3月底,该省官员上交的红包礼金包括:人民币1352.12万元、港币26万元、美元2.5万元。

大案

在两年来查办的贪腐案件中,比较突出的包括导致303名官员落马的原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贪腐案。

这些人中其括茂名市委书记、两名副市长、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以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多名高级官员。

通报没有提及罗荫国等人贪污受贿的具体金额,但称查办此案挽回的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3.2亿元。

罗荫国在今年1月已经被移交中山市检察院起诉。

另一名被查处的巨贪是广东清远市原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阮灶新,他涉嫌受贿近1700万元。

此外,前汕头副市长苏耀光也因涉嫌受贿已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交司法机关。

但广东省纪委官员表示,苏耀光案与曾任汕头市委书记的前深圳政协副主席黄志光因贪腐被双规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