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口中,陈光诚突然成为「中国公民」了,据说他可以「依法」通过正常途径,到有关部门申请往外国留学。那么,陈光诚在他家乡山东师古村的时候,是不是「中国公民」呢?

一个「中国公民」居然没有行动自由,政府可以在他家里安装七个监视器,有几百个国保包围禁制,朋友要去探望他会被驱赶殴打。为活得像一个公民,他深更半夜翻墙逃亡,走投无路之下,竟要跑到外国大使馆去求庇护,这是一个「中国公民」应得的待遇吗?

时至今日,这个盲人的命运已牵动全世界的心,但众目睽睽之下,不是有维权律师想到医院探望他,还要被打得差点耳聋吗?陈光诚可以以「中国公民」身份申请出国读书,为甚么不能以「中国公民」的身份接受朋友探访?为甚么不能以「中国公民」的身份,好好在中国土地上活下去?

陈光诚在师古村不是「中国公民」(如果是的话,不应受此虐待),到北京又变成「中国公民」,也就是说,他的公民身份是时而有时而没有的──政府不准他做「中国公民」,他就不是,政府需要他变成「中国公民」,他又可以是了。原来「中国公民」的身份,是可以随时由政府赐予,又可以随时被政府剥夺的。

不能「依法」接受朋友探访,却能「依法」申请到美国读书,这真是奇妙的逻辑。中美双方把持陈光诚的命运,枱底交易谈得妥,陈光诚就是「中国公民」,枱底交易谈不妥,陈光诚的「中国公民」身份又很渺茫了。一个政府如此强词夺理、出尔反尔,还要求我们爱它,这真是强人所难。

陈光诚事件涉及的都是简单的情理,是非无庸赘言,而政府偏偏站在情理的反面,不但以势压人,而且砌词狡辩。连香港建制派中人如刘梦熊,也忍不住为陈光诚喊寃,对政府的胡作非为看不过眼,证明如此野蛮的「法治」,是无法胡弄正常人的。

可惜刘梦熊们还是昧於现实,为配合中共「介入」香港,一大批建制派头面人物鞍前马后效力,恨不得中联办进驻礼宾府,直接把香港变成大陆那样的「法治之区」。刘梦熊今日依仗香港言论自由的环境,依仗他不可被剥夺的公民权利,可以对中共「说三道四」,来日香港变成大陆了,他还能这样放肆吗?他今日是「中国公民」,来日会不会突然又不是了?谁能保证他的公民身份不被剥夺?

一个「中国公民」的身份对於百姓的意义,便是他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应该享有所有公民平等的个人权利,这种权利不可被剥夺,更不能由政府任意削弱阉割。只要有一个公民的权利被无理剥夺,就等於所有人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因为一个人可被剥夺,所有人也有可能被剥夺。

郑耀棠鼓吹邀请中共「介入」香港,目的当然是将香港变成大陆,此话说得轻松,但来日身受其害时恐怕会欲哭无泪吧!温家宝最近参观奥斯威辛,说要以史为鑑,郑耀棠也应读点历史:刘少奇是「毛泽东思想」这个名词的发明者,曾居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文革倒台时含寃说:我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啊!等到临死时就只能哀叹:还好历史是人民写的──希望郑耀棠不会碰上这种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