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社会民主党在地下状态的“经费”问题和“资金来源”问题在苏共历史当中一直讳莫如深,因为这里面有太多的无法公开、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至关重要的“钱的问题”只能屈身在“大的历史范畴”背后,以冠冕堂皇的“意识形态争论”或其他什么理由体现出来,而无法展现真实的历史面貌。那么,支撑这些职业革命家们的经费究竟从何而来?笔者多次被人问及此事,于是潜心探寻,以求在诸多纷乱的史实中梳理出大致脉络,也算填补国内关于这一问题的空白。

党内派别的形成与资金来源

众所周知,从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时,代表们就建党模式发生了激烈争论。列宁受其兄亚历山大的影响,认为像民粹派那样的集中、秘密、强调纪律、限制争论的组织是“我们大家应当奉为模范的出色的组织”(《列宁选集》第2版,第1卷,344页),在这个组织中必须要把“思想威信变成权力威信”。由此,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党建党伊始便发生了以“民意党”的“密谋组织”为榜样的“布尔什维克”派与以西方社会民主党为榜样的“孟什维克”派的建党原则之争。这次会议上并没有对双方的分歧有一个结论,最初使用这两个名词时都是加引号的。此后很长时期,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同在一党之内,共同组成中央委员会与其他机构,实际上处于孟什维克主张的“党内有派,民主至上”状况(直到1917年两派才最后分手)。但另一方面,在社会上,由于当时正处专制的俄国,党必须在秘密状态下活动,西方“议会党”的那一套在现实环境中难以运作,所以列宁的“民意党”式的主张得到了部分贯彻,在1905年的革命中,他们搁置了分歧,共同战斗在莫斯科的街垒战中。

但实际上,双方在发展方向和行为方式上的分歧一直存在,正如孟什维克首领唐恩所说的,关于组织问题的争论“只是冰山的一角,它只是更加深厚和牢固得多的思想分歧的表面现象”。俄国社会民主党内部出现的两个“政治亚文化群”:一个是民粹主义化的布尔什维克,一个是坚持社会民主党立场的孟什维克,他们双方关于是按照第二国际的公民政治与现代政党形式来改造党,还是以传统专制社会中的黑社会的政治组织方式来塑造党的争论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屡屡凸现出来,尤其是在为党筹集经费问题上表现得更为明显。需要指出的是,世所公认的俄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组织、普列汉诺夫建立的“劳动解放社”的所有成员,除早逝的伊格纳托夫一人外,后来都是孟什维克;与马克思、恩格斯有过交往的所有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参加第二国际1889年巴黎成立大会的全部俄国代表,凡是活到1903年以后的,也都是孟什维克。

布、孟两派的意见不统一,但是既然同在一个党内,如何“使用经费”和如何“获取经费”就是一个绕不开的头等重要的大问题。俄国社会民主党获取经费的渠道不外乎四种:第一种是党员交纳的党费。在当时党员人数很少的情况下交纳的党费数量屈指可数,从现存的档案资料中已无法得知具体数额,只能看到某一个时段某一个地区的党员交纳的零散记载,这是最无争议而且归属最明确的经费来源方式。第二种是国际资助。关于国际资助的金额由于1908年以前党从来没有公布过财务状况,也缺乏详细完整的记录,对此种方式的来源虽无争议,但毫无疑问,布、孟双方都在争夺这部分资源,他们都指责对方独吞了捐赠给整个“社会民主党”的钱。列宁指责孟什维克,“羞羞答答地把持着全党的称呼和名称,同时把持着国外同志为全党募集的经费”(《列宁全集》第2版,第10卷,81页)。布尔什维克也利用一切机会把得到的资助占为己有。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党对俄国“同志”在争夺资源以及处理经费问题上的矛盾头痛不已,告诫党的媒体一律不刊登俄国社会民主党流亡者与“资金问题”有关的任何一方的文章,千万不要卷入“这潭浑水”,否则会“好心办坏事”,因为同俄国“同志”打交道的经验并不是很愉快的,果然后来在“施密特遗产案”资金的争夺中把德国社民党搅了个“天昏地暗”。第三种方式是其他阶层的捐赠。第四种途径是以非法手段夺取国家财产和个人的私有财产。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资金来源中后两种占的比重较大,据当时既不是布尔什维克也不是孟什维克的托洛茨基(1904年9月托洛茨基发表声明,脱离孟什维克)说:在1905年革命以前,“革命活动的经费不是来自资产阶级(分裂派的捐赠),就是来自放荡不羁知识分子(的游击行动)”。20世纪初,俄国的商人和企业家中有65%的人都是反沙皇的分裂派教徒,从事地下活动的俄国社会民主党很多经费就来自他们,《真理报》就是在巴库石油大王马·伊·斯柯别列夫赞助下出刊的(此《真理报》并不是1912年5月5日布尔什维克的《真理报》)。分裂派的富人为革命捐献了大量财产,比如著名的莫罗佐夫家族就是“分裂派”的坚定信仰者,他们家族有6万工人,私人资产在1亿卢布以上,普·季·莫罗佐夫与高尔基私交甚笃,他在1905年自杀后把自己的财产捐献给俄国社民党,由高尔基夫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在1906至1907年间,高尔基夫人交给列宁6万卢布。

“施密特遗产案”

莫罗佐夫的外甥尼古拉·施密特也是社民党的积极拥护者,他有一家很大的家具工厂,1905年他在自己的工厂里组织工人起义,生前他曾说过要向社会民主党捐赠钱财,1907年施密特在监狱里自杀,没有留下遗嘱,遗产继承人是他的两个妹妹,布尔什维克派了两个英俊的党员以“色相”接近姐妹俩,打赢了施密特遗产官司,先期得到了12·5万卢布。有研究者论证说,这次“遗产案”截止到1909年,布尔什维克一共得到了大约“28万卢布”。由于布、孟双方都称对这批资金具有“拥有权”,“施密特遗产案”的资金去向后来成为“令人头痛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在1910年的巴黎中央全会上再次讨论时,布尔什维克曾答应把他们手中的钱交还给中央委员会,而中央把剩下的钱(20万卢布)交给能够公正对待两派的3名老资格的德国社民党人保管,他们是:梅林、蔡特金和考茨基。布尔什维克提出保留受委托人归还这些钱的权利。但实际上,列宁不准备把钱交给自己没有把握的任何个人和机构,所以这笔钱一直到1911年6月仍然以列宁的名义存在巴黎的一家银行里。梅林一直是个病人,没有实际参与资金保管,考茨基后来也退出了这场“麻烦的资金纠葛”,克拉拉·蔡特金是后来的主要管理者,为此她同布尔什维克和列宁打了无数次的“笔墨官司”,最后款项的去向仍是一笔糊涂账。1914年的7月16日至17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会议上,在列宁起草的一份叫他人宣读的备忘录中,特别谴责了就布尔什维克财务问题的“诽谤性”言论,普列汉诺夫当场打断宣读者说,列宁不愿意同党内的其他人达成协议的真正原因,是他不愿意被迫吐出他用“偷窃”的方法私吞的大批党的钱财(指的就是施密特遗产案中的那笔资金)(伦纳德·夏皮罗:《苏共党史》东方出版社1991年,163页)。

1905年革命以来,党组织已经建立起庞大的政治机构,有自己的印刷厂、出版社、专业宣传人员,还有不断需要武器供应的战斗小组。“用暴力抢夺金钱,成了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托洛茨基:《斯大林评传》东方出版社1997年,137页)。1905年革命失败以后,获取经费的主要方式是“剥夺私有财产和官家财产”,它有一个专门的称呼——“游击战争”或“游击行动”。据说,最初没收活动还进行得比较平和,没收者与被没收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一些默契,有一个段子说,当银行的出纳员在面临抢劫犹豫不决的时候,“劫匪”就对“被没收者”打气说:“同志们,别发愁”,“革命很快就会胜利”。后来由于警察的防范措施严厉,双方的死伤人数都在增加,“战斗组织”的暴力倾向逐渐失去同情和支持,同时一些有纪律的队伍开始蜕化变质。一位纺织工人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说:我们这支队伍原来是“按照党中央指示办事”,在1906年下半年就开始“做坏事”了,在革命的口号下满足私欲(同上,137页)。

“抢钱干革命”的传统

“用非法手段获取资金”原本是俄国哥萨克的传统,以至于现在俄语口语中仍把偷窃和抢劫行为称为“干哥萨克”。后来被“民粹派”继承下来,“民意党”把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为了整体利益”的“合理利己主义”是“与道德不冲突”的理论发展成“道德虚无主义”,鼓励采用以任何方式同“恶”作斗争,提倡通过一切手段劫取不义之财,比如可以贩毒、可以利用秘密警察、可以印伪钞、可以抢劫、可以拿敌国的钱……所有这一切只要是为革命运动筹集经费,这样的行为都是受到赞许和默认的。在他们看来,社会进步高于个人的自我完善,整体的利益、崇高的目的与个人道德操守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这二者是不同步的,既然以“善达到善”的道路受到阻碍,那么“以恶达到善”是不会受到谴责的,因为“目标是正确的,手段可以忽略不计”,为了崇高目的的“作恶”就不应该受到谴责,因此在道德上不能苛求革命者。从涅恰耶夫开始,“革命策略中就允许使用最不道德手段”(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三联书店1995年,118页)。

在“一切道德都是为革命服务”的口号下,“对同志的评价只能看他对事业的利弊”,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可以无所不用其极。19世纪80年代,民粹派组织流行的理念是,“破坏是创造的手段之一”,面对反动政府迫害,革命者是没有“刑事犯罪”这个词汇的,需要“剥夺剥夺者”,只要从少数占有财富的人手中剥夺这些财富,还给另一部分人,社会就获得了公平。民意党内一贯认为,既然在攫取财富中不讲道德,那么在“破坏现存制度”过程中也是没有道义可言的,为革命而杀人是“革命的复仇行动”,以抢银行、劫富豪、吃大户方式为革命筹款,只不过是通过不同的手段“拿回”原本属于“人民”钱财,抢劫国家与个人的“不义之财”的“充公行动”是革命党的应有之义,他们在干这类活动时常用的一句哥萨克的术语是“哥儿们,到船头上去”,意思是“抢劫开始了”。无疑,“布尔什维克组织原则——‘民意党’的历史继承者”的建党模式,对他们的行为方式有直接的影响。

谁都知道,俄国社会民主党不但不是民粹派的后继组织,而且是在与民粹主义的斗争中成长和发展起来的。但是列宁与民粹派的决裂是不彻底的,他在对民粹派其他理论口诛笔伐的同时,对民粹派的斗争形式和组织模式情有独钟,用《俄国共产主义宣言》的起草者司徒卢威的话说,表面上看起来,在俄国是马克思主义战胜了民粹主义,实际上,是“战无不胜、所向披靡的民粹主义改造并同化了马克思主义”,后来“它以革命社会主义的形式,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别尔嘉耶夫也认为,俄国激进的布尔什维克主义实际上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外衣下,坚持着民粹主义思想”和行为模式。所以尽管列宁在某一阶段批判民粹派很卖力,但实际上是“在列宁主义的旗帜下,把民粹主义消极的一面更加发扬光大”。一方面由于“民意党”的这种活动方式对布尔什维克有很大的影响,另外,布尔什维克派中普遍欣赏法国大革命中激进的雅各宾派的血腥思想,认为对革命的敌人实行极刑和剥夺,是人民神圣的权力,列宁反复强调“布尔什维克就是俄国的雅各宾派”。

关于“民粹派倾向”的争论

俄国马克思主义政党成立以后,虽然对民粹派不择手段的斗争方式进行了批判和抵制,列宁也撰写文章谴责民粹派的后继组织“社会革命党”的“恐怖行径”和“无政府主义习气”,表明要与之划清界限,他也有大量反对恐怖活动的言论。曾有人说,列宁是“俄国黑社会头子”、“恐怖主义的赞成者”,反驳者立刻就会从列宁全集中找到大量论据证明这种论调纯属胡说八道,从《列宁全集》中的“从何处着手”、“怎么办”、“为什么社会民主党应当坚决无情地向社会革命党人宣战”、“革命冒险主义”、“革命的教训”等等文章中,似乎都可以断定列宁是始终反对社会革命党的个人恐怖策略。

但实际上,列宁一直采取双重标准,在批判社会革命党的同时,对布尔什维克“剥夺行为”和“游击活动”是非常赞赏的。由于醉心于地下密谋政党的活动模式,列宁无法从中央委员会中拿到钱来从事他所坚持的职业革命家的战斗活动,以“游击活动”和“剥夺”方式为布尔什维克筹集属于自己派别的经费就尤为重要,为此,布尔什维克专门成立了以列宁、波格丹诺夫和克拉辛的“三人集团”为“行动队”,来解决“革命司令部财政的‘独立小金库’”问题“,由列宁担任总负责,由克拉辛负责技术指导,斯大林、奥尔忠尼启则等一些人干脆就被称为”高加索的没收者“。

托洛茨基明确指出,“整个布尔什维克和‘没收活动’都是有牵连的,这已经不是秘密”。列宁的对外讲话只是一种策略,他是许多“游击活动”或“剥夺”运动的幕后策划者和受益者,因为布尔什维克主要是“职业革命家”,他们是靠中央发放的“津贴”为生的,没有了“没收活动”就等于断了他们的活路,列宁也曾经在报纸上公开为“没收活动”辩护。列宁说,害怕无产阶级专政和密谋组织,迷恋民主自由就是机会主义,“布尔什维克是一个职业革命家的密谋组织”,革命家的本职工作就是“革命”,革命党就是“战斗的党”,马克思主义者“不把运动限于某一固定的形式,它承认各种各样的斗争形式,马克思主义不拒绝任何斗争形式,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可以向群众的实践学习”,它“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打击敌人力量的机会”。斯大林也说,孟什维克好像棺材匠一样,拿早已死去的人(马克思)的尺寸来量活人,“有人说,我们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不是小偷,不是土匪,我们高于这一切,我们反对游击战争,游击战争会使觉悟的无产阶级堕落到不可救药的无赖流氓的地步,工人运动受到破坏的事实不能归咎于游击战争,运动受到破坏的原因是党的软弱无力”。某些人“攻击掠夺行为、无政府主义、布朗基主义、特卡乔夫主义、拦路抢劫,这种攻击和自由派的做法一模一样,自由派借口防止‘无政府状态’而拒绝同政府作任何武装斗争”。但“这种现象在目前革命发展的阶段上,是绝对不可避免的”。“有一些孟什维克也直接或间接参加了对官家财产的剥夺,对战利品的利用,却凭什么反过来道貌岸然地指责布尔什维克呢?”。

当时党的机关报《火星报》认为,列宁在黑社会的密谋组织中“大搞职业革命家的个人崇拜”,他的主张“过分强调活动的技术方面和军事革命方面,而完全忽视了社会民主主义的目标和任务”,致力于极端个人主义的军事准备工作,完全与工人运动相脱离。这些说法被认为体现了孟什维克对党报的影响。但实际上一些独立于布、孟两派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人也是这样看的。当时没有参加两派的托洛茨基的态度已如前述;当时两派都尊敬的社民党大宗师普列汉诺夫也没有参加两派,而且在一些理论问题上支持列宁,但他也指责列宁犯了波拿巴主义、巴枯宁主义和宗派主义的错误,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等同于民意党,为了眼前的利益损害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普列汉诺夫认为,列宁完全违背了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是群众性政党的观点,他要以党的密谋活动取代群众运动,以不正当手段来败坏党的名誉。

而孟什维克理论家阿克雪里罗德更指出:“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它能够而且应该用政治的方法,而不是军事的、技术的或密谋的方法”,“我们党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采用恐怖主义和密谋的方法上,则只能使无产阶级精神涣散”。他甚至指责列宁之流是社民党内的一帮“刑事犯罪的强盗”,是“涅恰耶夫的忠实继承者”,他认为这种犯罪行径从道义上说是应该加以反对的,因为它玷污了社会民主党人的荣誉。

关于禁止抢钱的“斯德哥尔摩决议”

1905年革命失败以后,革命处在低潮之中,1905年的652个工会组织被沙皇封闭了近500家,工会会员从1907年初的25万人减少到1909年的1·3万人,彼得堡的8000党员减少到3000人,国内武装斗争革命者的生存空间日渐狭小,工人群众有组织的活动减少。与此同时,地下革命政党的恐怖活动、暗杀行为骤增,从下列罢工人数和恐怖行为的对比数字就能反映出当时的形势:1905年有275万工人参加了罢工,1906年减少到100万,1907年只有75万,1908年立刻下降到17·4万人,1909年减少到6·4万人,这其中还包括了重复罢工人员。而恐怖活动则逐年上升,1905年233人被暗杀,1906年768人被暗杀,1907年有1231人被暗杀,全国各地到处出现“没收的洪流”——武装抢劫银行、财库和其他储金机构。

从1905-1907年,仅外高加索一地就发生各种恐怖行为1000多起,虽然这些恐怖行为并不只是布尔什维克一家革命组织所为,但无疑布尔什维克是其中的积极参与者。列宁就曾倡议说:“我们建议我们党所有的大量的战斗小组不再无所作为,要采取一系列游击活动。”(《列宁全集》第2版,第13卷,363页)鉴于沙皇颁布的《十月十七日法令》中首肯了宪政改革的部分内容,沙皇政府表示要发展普选法原则,“赐予”公民自由:人生不可侵犯,信仰、集会和结社自由,任何“非恐怖主义的政党”都可以通过选举在国家杜马中公开活动。于是,参加杜马选举这个新议题被俄国社会民主党提上议事日程,孟什维克急于摘掉“恐怖组织”的帽子,他们认为,“要尽可能地为合法活动形式提供帮助”,使俄国社会民主党作为一个合法的、得到承认的党走上宽广的“德国道路”而准备,尤其在杜马选举的关键时刻,杜马外的活动要服从杜马党团的利益,消除革命政党因“恐怖活动”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事关重要。

1906年4月10日-25日俄国社会民主党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上,孟什维克否决了某些布尔什维克要毫无保留的维护“游击行动”的观点,责成布尔什维克解散“对党来说是非法‘小集团’”的列宁、克拉辛、波格丹诺夫领导的专门从事“剥夺”行为的组织,并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谴责这种“剥夺行为”的“游击活动”,解散那些直接隶属于党机关为筹措经费而组建的“特殊战斗队”。

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游击活动”的决议(1907年4-5月)

(《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1分册,130-131页、156-158页)有以下几条:

1·由于沙皇制度的残暴政策,无产阶级中有部分人表现出以“游击活动”形式进行斗争的倾向,几个人或集体发动袭击,杀害政府的代理人和资产阶级代表。

2·在此基础上,剥夺国家财产和私有财产的时间和规模在扩大,次数在增多。

3·这些无政府主义的方式瓦解了无产阶级的队伍,模糊了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造成了以为个人自我牺牲的力量可以代替有组织斗争的幻想,结果削弱了无产阶级进行群众性活动的意向,并破坏了无产阶级进行独立的群众性活动的习惯。

4·政府以“游击活动”和剥夺财产事件作为借口,对守法人民加强了镇压措施。这些活动也为黑色百人团在广大民众当中尤其是在军队中进行煽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5·社民党员卷入这种活动,妨碍了党为反对工人阶级中无政府主义倾向所做的努力,这也损害了党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还使党的队伍内部陷于混乱。

大会决定:1·党组织必须展开一场反对游击活动和剥夺财产的运动,向工人群众说明,这些活动对革命事业有害,对工人阶级争取政治和经济权利的斗争无益。2·党员绝对不得从事或参加这样的游击活动或剥夺财产活动,违者开除。

列宁在参加斯德哥尔摩会议时带去了一个支持“游击活动”的草案,在这份草案中说,“游击活动”是“十二月武装起义”的必然继续,是即将到来的革命高潮的准备工作,“剥夺财产”具有“积极准备武装起义和筹建革命政府的必要性”,但是“没收资金活动”必须要在“党的控制下”进行。由于在布尔什维克内部对这种主张存在着不同看法,这个支持“游击活动”的草案最终没能拿到桌面上来。孟什维克“禁止游击活动”的决议,在20票弃权的情况下以64:4的绝对多数得到通过。据说投票时列宁不在场。决议同时规定只有在某一地区已经建立起革命机构的情况下才允许夺取国家财产。

后来斯大林说,孟什维克的这个决议能够通过完全是偶然的,因为这一次布尔什维克不想应战,确切地说,布尔什维克不想把战斗进行到底,纯粹出于一个愿望:“就让孟什维克同志高兴一次吧。”(《斯大林全集》第2卷,54页)对此种说法,托洛茨基评论道:“这种慈悲为怀的关切态度在列宁的政治习惯中是看不见的”,真正的原因是在会议上他们不仅遭到孟什维克、崩得分子和拉脱维亚代表的反对,而且受到他们的盟友波兰代表的反对,此外,布尔什维克本身在“没收”问题上也存在尖锐的分歧,很多人对这种“民意党”式的恐怖行径也是不赞同的。列宁在代表大会闭幕以后以布尔什维克代表的名义写了一封《告全党同胞书》,对大会通过的一系列决议作了尖锐的批评。列宁认为“关于没收问题”的讨论“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他公开说:“我们不要自己上统一思想的圈套,我们也决不允许孟什维克管束我们”:“当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并不等于是会背马克思主义的公式,当一个马克思主义,应当有相应的心理素质,就是雅各宾主义。所谓雅各宾主义,就是不惜采取任何果断行为为达到目标而斗争,不是戴着白手套从事斗争”(拉津斯基:《斯大林秘闻》新华出版社1997年,79页):“游击斗争是国内战争中两大战役之间的一段较长的间隔时间内不可避免的一种斗争形势”(《列宁全集》第2版,第14卷,7页),对于反对“没收”活动的“完全偶然”的限制不必认真看待,过于拘泥于经典理论、缺乏灵活性策略的做法,不是马克思主义派别的行为准则。我们“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第比利斯银行抢劫案”风波

1907年俄国发生了几大要案,与这些案件“有牵连被捕的人都是有点名气的布尔什维克”。先是6月,柏林警察在俄国侨民活动的住所搜获了一批武器、纸张与图样,据皇家银行的专家证实,这是用来伪造票面为3卢布的钞票的。随后,在日内瓦又破获了几起俄国侨民伪造假币案件。1907年6月12日,第比利斯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劫匪”成功地劫掠了31·4万卢布,其中大多数是500卢布票面的钞票。3名护送队员当场毙命,约50人受伤。很快在慕尼黑和斯德哥尔摩两地,几个俄国侨民在银行兑换从第比利斯抢劫来的票面为500卢布的钞票时被捕,列宁认为,这只不过是“利用敌人的钱来从事党的经费的一次简单尝试”(托洛茨基:《斯大林评传》东方出版社1998年,155页)。在俄文版的《列宁全集》第12卷里,有这样一句附录:“1907年6月12日,第比利斯‘没收事件’:34·1万卢布。”紧接着,格鲁吉亚著名作家恰夫卡瓦泽亲王遭暗杀;7月份,俄国又发生了一宗财政部20万卢布的巨款被劫的事件;后来又发生巴库石油大亨绑架勒索案和洗劫“尼古拉一世”号客轮案……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后来试图在国外兑换这些钞票时被抓获,这样的事情很快被报道出来,与此有牵连被捕的人都曾经是“前”布尔什维克,因为他们在从事“剥夺活动”之前出于策略考虑都退出了原来的组织,但显然他们都是在为布尔什维克“抢钱”,据后来波格丹诺夫同列宁决裂后提供的材料证明,在这段时期内,布尔什维克以各种方式得到的经费不少于几十万卢布。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被牵连在这一连串抢劫案中声誉受到很大的损失。

这些消息在媒体上一经披露,孟什维克感到非常震惊,中央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刚刚才一年,布尔什维克就公然违背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禁令。他们说,从1907年以来,我们一直以宣传鼓动的方式反对布尔什维克的分裂政策。两年当中,我们冒着被指责为包庇布尔什维克“小中央”的风险,没有向全党报告这个组织的犯罪活动。我们一再提请中央对此加以注意,可是这些机构已为列宁的集团所篡夺。由于布尔什维克集团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腐蚀,党的机构遭到削弱,许多重要人物也因此而脱离了它。阿克雪里罗德在一封信中写道“如果这一切是真的,那么我要问,我们怎么能同他们留一个共同的党里”。普列汉诺夫提出必须同布尔什维克彻底决裂。社会民主党中央在《社会民主党人呼声报》1908年2月第一期发表的社论中指出,要么是党粉碎“这帮坏蛋”,要么是这帮坏蛋把党粉碎。

甚至许多布尔什维克也对这一系列恐怖事件感到不理解,在列宁已经同意“为消灭而参加”地“利用杜马讲坛”,并且党已有效地参加了第二届杜马选举的情况下(第二届杜马有65名社会民主党的代表被选上),不败坏党的声誉、不给沙皇政府以镇压的“借口”、服从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和纪律,已是党内的共识,为什么列宁仍然要在“无产阶级的队伍中制造混乱”。过去一直被千方百计遮掩着的“不光彩”的“秘密问题”这时突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使沙皇取缔打击“恐怖组织”有了“正当”的理由,给党带来了极大的被动。托洛茨基也撰文批评说:“革命以前党所固有的、尤其是布尔什维克派所固有的密谋倾向充分发展了,背着党做了一些与群众政治生活毫无关系的事,这些事情就其全部实质来说也是无法置于党的监督之下的。主张权威的集中制的布尔什维克在自我保存的本能的压力下力图使党离开阶级,使派别离开党,把他们的全部政治实践纳入‘施蒂纳’(德国无政府主义者)的公式。”(托洛茨基:“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发展方向”《新时代》杂志1910年4-9月,第50期)

“取消派”的由来

俄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在1908年在国外举行的一系列会议上,谴责了布尔什维克的“剥夺”行为和非法的打家劫舍行动,要求坚决“取消”这种“涅恰耶夫式”和“雅各宾式”的工作作风,摒弃“鞑靼-蒙古式的野蛮”手段(“取消派”的名词就此产生)。如果他们仍坚持一意孤行,社会民主党中央将“断绝”与此类组织的联系,党内不应该有列宁这样的“密谋家”和“剥夺者”的地位,并表示统一的党中央不对第比利斯“丑闻”负有责任,而且要对第比利斯和巴库发生的恶性事件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剥夺”行径进行一次总清算。调查由孟什维克占多数的社会民主党国外中央组织局进行,由格·瓦·契切林(苏俄时期的外交人民委员,当时的孟什维克)负责调查的具体工作,由于参与“抢劫案”的维克多拒不交待他和他的同伙是根据谁的命令和为什么目的兑换抢劫来的钞票,调查工作陷于僵局,流亡国外的布尔什维克要求中止调查,他们的主要理由是搞调查会破坏党的安全,深究下去,“调查就有再度成为闹剧的危险”。后来中央委员会又把调查权移交给以季诺维也夫为首的一个小组,这个小组最大的成果是帮助列宁“有效地制止这次不受欢迎的调查”。为此,高加索的社会民主党组织对“停止调查”表示抗议,他们要求澄清事实真相,不能整个组织为“一两个害群之马背黑锅”

(《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1分册,264页)。

马尔托夫在1910年撰写了小册子《是救星,还是破坏者?——谁在破坏俄国社会民主党?是怎样破坏的?》中说:我们必须摆脱实际上是一小撮人的专政。而这些人的态度与社民党在俄国推行的十分鲜明的路线是不调和的,我们认为我们有责任剥去自命为“党的救星”的人的画皮,像去年在全会上那样揭露他们和他们的政策,让大家看看清楚。我们已说明,中央全会严厉谴责的政策还在推行,表面上解散了的那个集团(三人集团)还很活跃,并正在极力擅权专政,它采用种种方法,在秘密组织里维持其控制地位,并力图在公开的工人运动的如法炮制,从而制造混乱和纠纷。我们如果放纵党内雅各宾派反对社会民主运动的斗争,那么我们无论在形势上或道义上都会丧失作为党的代表者发言和行动的权利。1909年10月马尔托夫在孟什维克领导人在巴黎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又说:“我们全然不知道,究竟有没有一个‘取消’运动”,我们要“取消”的是“涅恰耶夫式”和“雅各宾式”的斗争方式,“取消派”这个名词是为了进行派别论战的目的而制造出来的。由于第比利斯抢劫案这些形而下的动作摆不到桌面上来,列宁指责孟什维克是力图取消和解散“秘密的革命政党”的“取消主义者”,说他们要把社会民主党的政治活动局限于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就是为斯托雷平效劳。

这场关于“第比利斯银行抢劫案”风波以及一些其他斗争策略上的分歧,后来在斯大林编纂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被描述为孟什维克要同“斯托雷平黑帮和解”来换取他们的合法存在,于是就有了列宁反对“资产阶级在工人运动中代理人——‘取消派’”斗争的说法。

后来苏联时期的党史非常强调这一反对“取消派”的斗争,说“取消派”就是要“取消”党的存在。实际上当时这些人只是要“取消”列宁这种筹款方式。当然,如果列宁认为的党像他所说的那样应该奉“民意党”为模范,视这种方式为立党之基,这样的说法也可以理解。

由“钱的问题”上升为“哲学问题”

列宁成功地制止了对布尔什维克财务的不受欢迎的调查,但是他决定同克拉辛和波格丹诺夫这两个剥夺政策的主要执行人、曾经关系最密切的“三人集团”的合作者决裂。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被俄国社会民主党奉为“老大哥”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反对“游击行动”的态度,另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克拉辛和波格丹诺夫二人以掌握布尔什维克的财政大权而居功自傲,越来越表现出“不服从”的“独立意志”,开始严重地威胁到列宁在党内的地位,他们在布尔什维克当中成立的一个“更加头脑发热”的“左翼”派别,向杜马中的布尔什维克党团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他们“召回代表”,还有他们要用第比利斯抢劫来的钱来营救关在狱中“同案人”也与列宁发生了激烈冲突,列宁已经感到是要对这个碍手碍脚的“盟友”实行外科手术的时候了,随机应变的列宁的“实用主义”,一切都是从是否有利于最终目的这一点去判断。“三人集团”的作用已经结束。1908年8月,布尔什维克中心成立了一个以季诺维也夫为首的新的财务委员会以取代波格丹诺夫和克拉辛,委员会的成员有列宁的夫人康鲁普斯卡娅和扮演过施密特妹妹情人的塔拉土塔。

1908年列宁花了相当的时间在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寻找与波格丹诺夫论战的资料,同年,列宁把波格丹诺夫排挤出了《无产者报》编辑部;1909年2月23日,布尔什维克通过决议谴责波格丹诺夫和克拉辛滥用党费;1909年4月,列宁发表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高调大批波格丹诺夫的哲学观点,打破了哲学问题上的休战状态。

在1900年普列汉诺夫与波格丹诺夫进行哲学争战时,列宁一直保持中立,在公开场合不发表任何意见,他私下对高尔基说:“我认为自己在这些问题上还不够内行。”(《列宁全集》第2版,第13卷,425页)后来在与波格丹诺夫决裂之前,列宁也写过一些内部交流不供发表、相互商榷的文章。但因为当时大家都同意把哲学问题上的争论看作是一个与革命工作不相干的“中立地带”和“学术探讨”的爱好。列宁在与波格丹诺夫“紧密的工作时”曾多次强调哲学观点“对社会革命问题完全无关”。即便是在1908年,列宁还曾在国外出的第一期《无产者报》上刊登过一个声明,说哲学问题只是“个人意见问题”。

而现在情况就不同,哲学问题已上升到“捍卫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的思想纯洁性”的“刻不容缓”的革命“首要问题”(波诺马廖夫主编:《苏联共产党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上册,142-143页)。其实,当事者都知道哲学争论的背后是“财政权”的争夺,哲学问题上公开论战,正是同财务问题上的分歧有联系的。1909年6月,布尔什维克正式开除了波格丹诺夫,虽然仍有一大笔钱留在他的手里,但是布尔什维克已经放弃了这笔编号已经被警察知道的大面额卢布,除此以外,波格丹诺夫仍然保留了一些布尔什维克的其他经费,这个问题在几年以后成了他与布尔什维克矛盾进一步激化的原因。后来波格丹诺夫散发了一系列言论激烈的传单和文章,表明列宁力图用哲学问题的烟幕掩盖这场争论背后不可告人的秘密。布尔什维克则坚持说,从一开始波格丹诺夫之流就不听劝阻,大搞“游击行动”和“剥夺行为”,而布尔什维克对这种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原则从来都是反对的、与之斗争的。这个过程后来被《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定性为列宁与“假装革命的、不坚定的、非马克思主义分子”“召回派”的斗争,并说“在无产阶级遇到困难的时候,取消派和召回派就特别明显地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75年,150页)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本文发表时删去注释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