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夏飞石报道)本网信息员近日获悉:2012年5月初,“六四”事件“纵火犯”李玉君服刑23年从北京第二监狱出狱,获释回到家中。

北京当局仍然要求他继续接受监控8年,每月必须去派出所报到一次,不准擅自离开北京,不可接受任何媒体访问,不能上网发表任何政治言论。

据了解,李玉君,男,现45岁。1989年6月3日晚,北京实施戒严。时年仅22岁的小贩李玉君在北京朝阳区红庙的一个十字路口处点燃了一辆普通民用运送油料的“解放牌”油罐车,阻止解放军入城。

1989年6月,李玉君被北京当局以“纵火罪”判处死刑,后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并送到北京第二监狱服刑。

2012年5月初,李玉君从北京第二监狱出狱,获释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