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10月17日03时28分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
   
   
   10月16日下午获悉,你在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否认中国政府因为举行十七大而残酷迫害人权。我对你当着全世界却罔顾事实的表述感到震惊。宽容地理解你是无知,严肃地推断你是撒谎。
   
   2007年1月11日和16日,你曾两度所谓驳斥“人权观察”年度报告中对中国恶劣人权状况的批评,你指责“人权观察”是出于政治目戴着有色眼镜斜视中国。于是1月29日,我即正式邀请你来我家做一次实地“人权观察”之旅。因为当时我在被软禁,所以我只能用电话核实你是否收到我的邀请函,而你的男女属下在电话中态度非常恶劣。9个月过去,你始终没有来,也没有给于任何其他反馈。我很遗憾你失去了一次观摩中国政法部门如何非法拘禁公民的真实体验。今天2007年10月17日我依然在被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非法拘禁中,自5月18日始已经152天。我第二次向你发出正式邀请,我可以不仅让你了解我家这里的严密封锁情况,而且也会告知你其他几十个围绕中共十七大残酷打压人权的案例。你会了解高智晟、袁伟静、郭飞雄、吕耿松、叶国强、李和平、姚立法、华惠棋等等很多人权捍卫者的遭遇。如此你就能知晓中共的政法部门把十七大变成一块烧红的铁板,炙烤着普通百姓。十七大对我们而言无异于十七层地狱,我们绝不希望还有如此的十八大而让维权者落入中共政法系统的十八层地狱。
   
   我们作为纳税人,是你们公务员的衣食父母。我们给过外交部以及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官员撒谎的权力吗。在一个面对全世界的场合,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代表着我国政府,而你却用谎言掩盖尽人皆知的事实,这岂不是让国家和国民的脸面都丢尽吗?我们不需要虚假的和谐来掩耳盗铃、饮鸩止渴。我们只要中国的每名官员有个小小的常识:公民纳税人不能接受政府官员撒谎,尤其是那种睁着眼睛理直气壮地撒弥天大谎。政府官员撒谎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犯罪问题,要被法律追究的。
   
   言论应该自由,但官员说话要负责任,要实事求是。刘建超先生,难道你想与纳粹德国的戈培尔和伊拉克萨达姆手下的新闻部长萨哈夫齐名吗。善意提醒你“谎言重复一千遍也不会是真理”。望请三思。建议你依照事实更正有误的说法,并且今后不再犯同类的失误。我个人的邀请也对你一直有效。
   
   胡佳软禁中向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提出正式抗议(录音)  
   
   胡佳
   
   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52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9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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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信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