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Murray Scot Tanner(谭睦瑞)

胡温十年,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而在这篇发表於07年的论文中,作者通过非常难得的前线资料,条分缕析地分析胡温前五年应对社会抗议的策略。文中指出,当局认为小规模的抗议在转型期的中国难以避免,但是面对大型的、有组织的、有维权分子参与在内的群体事件,则必须消灭於萌芽状态.虽然这篇文章未必能解释什邡、启东这些最新的案例,但是对於中共维稳政策的描述,还是颇为高屋建瓴。

作者简介:

Murray Scot Tanner,中文名谭睦瑞,密西根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为兰德公司资深政治分析师,目前是美国海军分析中心(CNA)中国战略问题小组的分析师。

原文出处:

作者於2007年在德国国际与安全事务研究所(SWP)举办的第二届柏林亚洲安全会议上提交的论文:《China Communist Strategies for Containing Social Protests》

中共社会维稳战略的主要元素

在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第一个任期内,中共领导层已发展出全面的长远维稳战略,该战略旨在遏制国内的社会抗议,并强化党凌驾於社会之上的权力。在2005年2月关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中,胡锦涛认为党在缓解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效能,将决定中国会持续享有繁荣稳定,抑或会进入“经济停滞和长期社会动荡”。根据胡的看法,由於中国已跨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0美元的门槛,它已进入一个社会动荡会不可避免地持续增加的发展阶段。

在这种涵盖范围广泛的维稳战略中,我们至少可以辨识出两个主要战略。一是庞大的政治经济战略,旨在解决引发社会不稳的数个具体的政策肇因,并鼓励地方官员就地处理。第二个,也是本文的关注重心,是一种范围更为集中的国内安全战略。

中共政治经济层面的维稳战略提供了一系列旨在缓解棘手社会问题的政策变动,此战略的一个主要目标便是使中国公民相信党中央对他们的关切感同身受。在过去两年中共所採取的针对动乱肇因的政策回应中,就包括对非法强佔土地并将公民驱离住宅的官员加大惩处力度,以及推行“信访责任制”,将地方官员的考评及晋升与他们防止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动乱以及防止公民赴省会城市或北京上访的能力相挂钩.

另一方面,中共国内安全战略的根本目标,在於为党解决这些问题争取时间和政治空间,同时剥夺公民从事大规模有组织的政治行动或反党运动的机会。在胡锦涛统治之下,中共安全专家们已然延续了一项始自江泽民时期的重要趋势——试图发展更为专业、暴力色彩更少的警务手段,以便在遏制抗议的同时,避免任何有可能失控的大众反弹。更甚於江泽民时期的是,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当前领导层强调对地方上访者和抗议者进行严防死守。

透过政治经济战略,胡锦涛政府似乎旨在鼓励公民相信中央政府真正关心他们的疾苦,同时说服民众中共政权仍是他们未来的最佳寄託;同时鼓励公民相信其所遇问题的真正责任方并非中共威权体制本身,而是地方层面少数不遵守法律的腐败官员.而国内安全战略则旨在使心怀不满的公民明白一点:除了接纳并与当前的中共体制合作之外别无他途,而寻求其他途径将承受极大风险.该战略以严厉镇压来恫吓那些试图组织异议(即便是形式上合法的异议)活动的人士,“普通”抗议者也面对被拘留和惩处的风险.但国内安全官员被正式要求通过公开承认民众怨气的正当性,避免使用暴力手段,因为如此有可能使小规模非暴力抗议演变为大规模骚乱.

同时,胡锦涛政府似乎不愿为不满民众提供体制管道以表达不满,并寻求问题的解决.在1989年至2002年间一度大幅上升的行政诉讼,近几年出现了下滑和停滞。高等法院官员鼓励地方法院透过非正式的仲裁而非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些有可能引发动乱的争议性集体案件(如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律师也被要求避免代理此类案件。

国内安全战略的关键方面

自1990年代末以来,中共安全专家已承认,防止或快速扑灭所有抗议已不再可能。相反,他们意图对动乱进行遏制和监控,以使其不至於威胁中共对社会的管治。具体而言,其战略的主要方面包括保持抗议活动的小规模和地方性,防止不满民众建立任何有组织的、可持续的反对运动;保护像大城市和党政敏感设施这样的“重点”安全目标,与此同时尽力防止访民到北京和省会城市上访.

也许国内安全战略最具挑战性的方面,在於确定对抗议者动用武力的适当程度。近十年来,中国警方一直积极开发最低限度武力的群体控制战术,以避免引发暴力反弹,同时使警方在作出“正面临着针对重要地点和机构不断升级的暴力威胁”的判断之时,仍有能力对抗议进行快速而果断的驱散和镇压。

关於应对动乱的正式警方指示和培训资料特别强调,安全部门在处置动乱过程中,要接受地方党(政)官员“绝对、统一、无条件”的领导。要动员全副武装的防暴警察,警方还必须同时获得地方党/政部门及上级警方单位的授权。当警方认为非强制控制措施已失效,且抗议有可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或国家安全时,警方必须寻求“上级管理部门”的批准才可动用水枪和警棍这样的非致命性武器,并且只有在地方党委和政府“团结一致的领导和指挥之下”,才可以部署包括致命程度武力在内的暴力行动。

遣返上访者

事实上,这些战略手段过往亦为中共领导人使用。但胡执政期间一个重要的政策转变在於,施加於省级和地方当局的压力明显上升,要求在地方层面针对上访者和抗议者进行严防死守。警方被指示加强对上访者的监控,并持续监视关键交通枢纽.一旦上访者成功抵京,地方当局往往派出省级安全小组前往北京进行“劝返”。至少自2002-2003年以来,公安部便一直依据成功抵达北京的上访者人数对各省进行公开排名,以此鼓励省级公安厅之间的竞争。在过去几年间,省级安全官员更频频举行讲座,向安全部队讲授他们所报导的成功经验。这还反映在限制行政诉讼、律师在处理集体诉讼的职权和上访者申诉权上。

关於胡锦涛政府向地方政府施压要求其对上访者及抗议者进行就地处理的动机,分析家仅可以作出推测.当然,保护主要城市是一个重要的动机,同样的动机还在於减轻中央政府一旦被迫应付日益增多的上访者而不得不承担的行政负担。胡还可能试图打击这样一种趋势:党的一些地方领导人对某些最为棘手的信访案件进行实质上的“输出”,以避免处理。

开发低暴力的反抗议战术

数年来,为了避免偶发性地把群众抗议挑衅至暴力反弹的地步,警方指示及培训材料中所强调的反抗议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为,督促安全部门强化其以最低限度的暴力进行遏制、控制并化解抗议的能力。

该战略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遵循所谓的“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公安部要求反抗议单位要大大拓宽其可资利用的群众控制措施,包括——只要情势允许——对群众进行围堵和孤立。一经抵达现场,警方被要求对抗议群众进行评估和驱散,然后与抗议者代表进行交谈以解决潜在的争端。或者,警方被指示通过“说服教育”和心理战来对付抗议群众,以消解抗议者的团结、对其各个击破,或使抗议者相信他们正被抗议领头人利用和误导。如果更多的游说战术无法奏效,那么警方便会诉诸威慑和恐吓,以说服群众警方最终会在抗议中佔据上风.

与此同时,警方被不断提醒,“慎用”武力绝非意味着不用武力。但就当前可得的关於控制抗议的警方资料而言,一个令人不安的模糊之处在於,除了“骚乱、纵火、毁坏财产及佔领重要建筑物是不被容忍的”这一相对明显的判断标准之外,关於何种情形下应该使用武力,却并未有明确的原则或指示。相反,中央官员将做出此类判断和裁量的巨大风险置於地方安全官员身上,虽说原则上后者在使用武力之前首先要获得相关地方党政领导人的授权。

东洲枪杀事件以及围绕致命性武力使用所展开的争论

距2005年12月警方在广东省汕尾市东洲镇杀害6至20名抗议者近两年之后,有证据表明此事在安全专家内部悄无声息地引发了一场围绕“暴力手段在控制群众中的恰当使用”所展开的争论。到2006年,有少数安全官员开始公开宣称,中国警方正面临着来自暴力犯罪者及他人迅速增多的暴力攻击,且警方规章及武器训练使许多警员在以开火应对犯罪攻击方面显得过於迟疑。在2006年4月4日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号召警方在遭遇犯罪分子的强硬反抗时要敢於开火。

但其他公安官员和分析人士则坚持认为,当面对群众抗议时,警方在动用武力方面需要更加谨慎,以避免使小范围公众抗议演变为失控形势,或避免损害中国的国际声誉.广东省公安厅长梁国聚在其发表於中国公安部主要理论刊物《公安研究》上的一篇文章中,赞同某种程度的克制,其程度甚至超过了中央文件关於使用致命性武力所容许的克制程度: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我们决不能携带任何可能致伤或致命的武器,并且任何时候均绝对禁止向群众开枪。这是公安机关在处置骚乱事件时必须遵守的一条铁的纪律。”

梁对使用武力的绝对禁止不仅与其广州下属张桂芳的主张相抵触,也比中国警方的某些规定和训练手册中关於致命性武力的规定更加严格。应对抗议的一线警察不应携带枪支,但二线警察则“被允许携带必要的警用武器和装备”。一旦示威转变为“严重的打斗、冲击、劫掠以及类似的暴力犯罪”,在接到现场指挥中心(往往由地方或上级党委、政府及公安部门官员组成)的许可后,警方便会获准使用武器。显而易见,安全部门领导人远远无法解决其所面临的困境:是禁止向暴力抗议者开枪而任由抗议失控更为危险,还是冒着使抗议演变为全城骚乱的风险而动用致命性武力存在更多的危险?

加强情报收集

近年来,中国公安部门有一种日益加深的忧虑,即他们往往被群体抗议的“突发性”搞得措手不及。公安部门被指令寻找途径以启动并强化其公开及非公开的社会情报收集管道,其中包括确定抗议的带头人及组织者,以及通过公开或隐秘方式削弱其内部团结.例如,来自中国西部的警方分析便号召警察更加积极地向寺庙和清真寺渗透,并在宗教领袖内部发展“秘密朋友”网络.来自中国警方的讯息源同时还强调加强向“中国境外”组织的渗透,这些组织据信对国内动乱及民族宗教团体提供了支持。

对“维权者”进行定点打击

警方试图阻止上访者和抗议者获取组织资源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打压“维权者”,包括维权律师、活动人士及组织者。虽然相当多维权者的行动仍仅仅局限於本地和本省,但大量的维权者已将其活动范围扩展至全国各地,向那些与地方不法官员展开斗争的公民团体传播组织建议并提供法律代言。此类不受党所约束之异议顾问的涌现,在1949年之后的中国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对中共强加於社会的组织性掌控带来了严峻挑战。2006年,中共领导人发动了一场针对此类活动人士的大范围攻击行动,指控其中的许多人与国内外敌对团体存在秘密联系.据西方新闻媒体报导,2006年7月,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曾在讲话中指控“维权者”秘密计划推翻中共统治。

评估北京当局的维稳战略:优劣及未经验证的假设

北京当局所採取的两手维稳策略,其一是奉行旨在解决或平息引发动乱的数个主要社会问题的社会经济政策;另一手则是推行一种国内安全战略,其目标是压制上述第一手政策所无法防止的任何其他动乱.

这种两手战略显示出北京当局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抗议之间进行区分的强硬姿态:一类是长期的、小规模的抗议爆发,这对任何快速发展的国家而言均无法避免;另一类则是有组织的反对派或遍佈各地的抗议,这会对中共管治带来威胁.这显示中共极为自信即使无法阻止所有骚乱,也能通过分化普通民众和活跃的政治组织者,从而阻止骚乱发展成为严重威胁.胡锦涛似乎在放手一搏:如果此战略取得了十足成效,那么就没有必要推行将进一步削弱其权力的根本性政治变革。

北京当局所採取的战略,反映出中共一种历时18年的、极为深思熟虑的谋略——从西方以及从东欧列宁主义国家和其他威权体制的失败中汲取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党对民间组织以至“公民社会”保持控制的重要性。他们还对执法专家所提出的惩教机制进行研究。将当前中国官方用於应对骚乱的原则与十年前的策略进行对比,我们会发现,当前策略在态度的坚决、手段的专业程度,以及对全球情况的瞭解方面,均有明显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