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文章声称钓鱼岛属于日本
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文章声称钓鱼岛属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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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共同社报道,日本外务省相关人士4号透露,日本政府将把中国在1971年之前未就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主权向日本提出过抗议一事,作为“中方主张中最大的矛盾点”。日本政府已经决定,使用中国《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的文章作为论据强调指出,中国官方曾经承认尖阁诸岛为日本领土。为此,日本外务省已在其官网上刊登了《人民日报》这篇题为《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文章的图片,并注释说,“由此可见,中国曾将(尖阁诸岛)视为冲绳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日方还将在今后与各国首脑及外长的会谈中主动提及上述内容,并将通过互联网强化信息发布,积极对外宣传(联合早报网讯)。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报纸在改革开放之前全部都是“党的喉舌”,改革开放之后也大多如此,但《人民日报》却是喉舌中的喉舌,地位在所有喉舌之上,是第一喉舌,其官方地位勿庸置疑。博客中国上作者曾徽的文章说,正是由于《人民日报》的这种特殊地位,该报在钓鱼岛的问题上无疑给中国造成了大麻烦。

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的文章《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中说:“琉球群岛散布在我国台湾东北和日本九洲岛西南之间的海面上,包括尖阁诸岛、先岛诸岛、大东诸岛、冲绳诸岛、大岛诸岛、土噶喇诸岛、大隅诸岛等七组岛屿。” 这无疑是明确表示,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岛。但眼下中国争钓鱼岛,其中一个主要理由就是钓鱼岛不属于琉球。

本来中国声索钓鱼岛主权就有一个软肋,那就是,日本在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三个月之前已经把钓鱼岛据为己有,且钓鱼岛不在马关条约割让给日本的台湾附属岛屿之内。此后,直到1971年前的75年之间,中国的三个政府,满清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没有对日本对该岛的据有提出过异议。在国际法中,无人岛主权问题的判断有三条重要原则:第一,邻接并不构成国际法上之准据。第二,先发现只能算是未完成的准据。

第三,如果另一主权国先行实施持续且实效之主权支配,而发现国并未提出抗议,则实效支配国之主张优先于单纯发现国。而钓鱼岛的“发现国”中国不仅在75年间没有提出过任何主权要求,反而还有官方认为钓鱼岛属于“支配国”的表示。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曾有这样的表示,而后者的表示,主要就是《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的这篇文章。

中国人都知道《人民日报》的官方地位,日本人也不傻,同样也知道该报的这种特殊地位。针对此前日本有人拿该报的这篇文章说事,《人民日报》去年曾专门发文解释1953年的这篇文章称,“该文为翻译日语的引用资料”。但是,引用却为何没有标注任何引述的表示,比如说引号呢?不仅如此,迄今为止,中国主张钓鱼岛主权最权威的陈述,当然是国务院新闻办9月25号发表的《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但其中却同样没有对1953年那篇文章的任何解释。对此,文章作者感慨说,不解释,恐怕是有难言之苦吧!

曾徽的文章又说,政党有党报,党报宣传该政党的立场,不一定是国家的立场,不会给国家造成麻烦。执政党也有党报,党报宣传执政党的立场,不一定是国家的立场,也不会给国家造成麻烦。但是,假如某执政党一党专政,其党报定位为不止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而且还宣传政府的方针政策,发出的是官方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给该国造成麻烦了。中国执政党的党报《人民日报》就是这样一份“承担着每天向全国和世界传播与介绍中国**党和中国政府的方针、政策及主张的重任”的报纸。

因此,如果日本的《朝日新闻》、《读卖新闻》说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中国是不可能把它拿来作为声索理由的,因为它们都是私人报纸,不是执政党宣传政府方针政策的党报,没有官方地位。如果有中国人说,你们的《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都说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了,日本人只需回应说“那是个人观点,不是官方主张”就轻易驳回了。此外,日本共产党的党报《赤旗报》如果说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中国也不可能拿来作为证据,因为日本共产党不是执政党,《赤旗报》没有官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