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维新的之王政复古——也就是英文的meiji restoration——和文艺复兴的renaissance异同所在是,前者被解释成为明显的复古倾向,复古于今;后者却有新生之意,新生于旧——而两者都是朝后看的定位。于是,革命也好,改革(维新)也罢,其价值、体制、文化甚至宗教取向还是指向历史,而非秉承虚无主义和未来主义(马克思主义)。

这样,我们看待文艺复兴和明治维新,异同所在就要到文明和文化的渊源中寻觅线索。如果说文艺复兴是西方现代主义的发轫,那么,明治维新则更多呈现复古皇治,皇威和共和——而共和接纳和解构-结构王政,却颇具现代涵义。这样,估价日本废黜封建和继承自治传统和凸现自治传统,成为我们看待日本历史的基本成因。换言之,封建与共和之间的间性关照,直接凸现对于一元皇权的制约和斗争。此外,明治维新以后山县友朋和大久保力通的自治政治,对于废藩置县以后的王政——自治,产生了依照前朝,又不同前朝的政治走向。

可以说,日本公-武治制度造就的二元或者加入平民以下克上传统中的平民制衡系统之运作,日本皇权的塑造一直没有脱离对于皇权,对于天皇,对于上皇的准革命式打击——虽然大隈言及“日本无革命”之说法——且对于伊藤博文和岩仓具视等人“抑止底层放肆”之镇压,和意大利佛罗伦萨共和时期平-贵之间的斗争异同可构,都是对于共和、共存原则的一种发展。

因为共和本质到头来还是要共和于皇,于王;成为共和一大原则。虽然,法国和中国共和推倒了皇帝。但是,准确意义上的皇民共和才是共和的基本准则和人道底线。那些杀死查理一世和路易十六之弑君者,并未给历史和文明带来正面意涵。这是西方主流政治正确论几个世纪以来的共识。

所以,日本明治原则之王政复古之则之一,就是准确延续这种纳皇于共之做法,之理念——虽然,到了大正和昭和时期,不听内阁吆喝的日本皇权僭越了内阁党治(党派内阁和反对党体制),出现军方直接授命于皇的侵略华前,后之制度,遂使日本明治维新之共和原则和皇民原则堕落成为昭和侵略主义。之二,王政复古带来的藩阀独立和地方割据状态,使得各种时期的幕府政治虽有和王朝之斗争,之替换(皇族合法性继承者的转换),之颠覆(将天皇流放和换人他嗣),之复位……但是,天皇正统和道统的位置一以贯之,从未颠覆和泯灭。

这是日本封建转换为自治的基地和圭皋。这又是王政复古对于封建-自治之间的良性转换。(中国之王政的大一统政局就没有武家这个势力的持久致衡——其致衡,主要是在官方之间;虽然也涵赋山寨,水泊和庙宇之间,政治、宗教之间的致衡,加之君王权限论……)。呈现作为平-贵结合的公-武之二(二不望一)之致衡,中国没有。

而以佛罗伦萨共和为代表的西式致衡系统,就较之日本之公武致衡来得完备和彻底。这种西方意义上的致衡本身就是希腊民主,罗马共和(帝治)和佛罗伦萨共和的先传和延递(——托克维尔说:“在欧洲大多数国家,政治生活都始于社会的上层,然后逐渐地而且是不完整地扩及社会的其余不同部分。在美国,可以说完全相反,那里是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又成立于州之前,而州又成立于联邦之前。”当然,伯克等人之书——《美洲三书》早已详细有论此道。))

于是,其三是,日本公、武之道带来的王政和自治(民主和宪政),在此意义上,递补了封建和藩治,却没有施行20世纪之苏俄,德国和中国式极权主义(毛之反封建,反自治,反共和——和他早先湖南独立论大相径庭)。

所以,顺序看待日本各国朝代公武政治的轮番表达和表演,自然是我们温习日本历史的另外重点。可以说,明治以来,有三、四种状态延续和改变着,结构和解构着,复古和革新着日本之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之状态;也就是,后公武状态之政情。

而关于日本自治精神层面的大隈解析是这样的:

“日本之现行自治制度虽仿西方之例亦自有所基。古时组成群会者为姓氏、其政即自治。姓氏集‘户’而成为一种血族团体。其自治之基在血族。氏者于行政之务除国家重事外皆自办理之。……天皇之命经其首而传达其氏。统以氏之首。氏首裁决户与户之争、讼,选用其职员,又编制军武以任其守防。”

氏,户,族继而成立。

“家族甚多,大抵百人至数百人。其后生齿繁滋,交通益频而有宗教之传输,使文化益进。于是氏不复为群会之单位,而户乃代替其单位。氏族以崇拜祖先为其根底。而佛教注重于个人。其流行遂撼群会之根底而破坏之,使其单位归于户。自是国与户之关系自疏隔而行政渐觉不便矣。于是始有五保之制。所谓五保渊于周代即五家之制,传至唐世而移至日本。五户组成一团体,共办其庶务。苟有国事则协同任其则。此时户者含多数家族,不可视如后世所称家之例。然文化发畅,民口增殖,交通益繁,而户不复为群会之单位。户自分解为若干家。嗣后五保以家为准,称曰五人保会。此为德川氏之自治制度,可特记焉。”(大隈重信等《日本开国五十年史》)

这些自治元素相继表现于:

1,幕府末期状态的幕府倾覆而并非绝灭。维新以来的所谓日本史学家多种维新-专制论,主要是在析述明治以来各个政客大佬代表的藩阀势力和利益。“维基”有此记述:“宫廷贵族:岩仓具视,三条实美;掌握实权的长州藩:伊藤博文,山县有朋及萨摩藩的大久保利通及西乡隆盛;还有土佐藩的板垣退助及肥前藩的大隈重信。他们多是西南长州,萨摩的武士,且年轻又大部分出身下级武士。

当中有的受洋学教育及军事训练,有的参加过排外运动而获得了同外国交战的经验。”其实,这里没有说木户孝允和大久保之间就是长州藩和萨摩藩之间斗争人物之代表。而西乡隆盛则是因为萨摩藩反对大久保反对征韩,征台继而反对所谓大久保专制政府而发动西南战役于明治十年。最终告败。这样,明治以来的前幕府统治在没有幕府的幕府人物的活跃之下,形成后藩阀时期的藩阀权争。

2,藩阀和封建良莠不齐,互为对峙。封建虽为桎梏,但是,其自治或者准自治状态形成的对质中央集权的潜能和显势固然式微,但是,中央集权无法替代的地方自治在明治时期填补了这个自由主义的形制和政体,而非一要集权,再要极权而施行古往今来的彻底反封建,反自治,反共和。

(据《不列颠百科全书》:“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就有自治城市。在公元二世纪,罗马帝国的“每一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的地方自治,都有它本地的‘政治’生活,都有它自己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在所有城市之上,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它执掌国家大事--外交、军事、国家财政。”罗马帝国的中央政府真正完全控制的是罗马这个城市,其君主在法律上只是首府罗马城的最高长官。显然,这种自治性政治关系在中国历史上很难找到。”)(喻希来)而自由主义载体之自由市的自治主义,在我们前此的析述中,也每每提及(参见亚当.斯密,福泽谕诘等)。这是“集权”(centralized power)被“极权”(totalitarianism)替代的中国悲剧而非日本悲剧,明治悲剧。

这样,以山县友朋和大久保施行的地方自治填补了中央王政统一而不能极权的准则。我们看到,山县友朋和大久保的自治机制对于皇权一统的重要补充——这就和英、法、美在革命前后时期施行的共和原则乃及三级会议制度和地方自治制度取齐一致之故,而非天壤之隔。据有关研究,山县友朋和大久保利通等人的地方自治主要表现的制度规约是,“早在1875年5月,木户孝允就提出了府县财政独立和确立士族的支配权以及首先开设町村会的建议。“木户对于‘集权之弊,分权之利’有了一定的认识。

“ 井上毅也提出了‘节省民费’的主张。他认为‘大区小区多属人为,不如旧的郡村自然,’主张废除大区,以免重复。

“对三新法体制的形成产生最大影响的还是1878年3月大久保利通给太政大臣三条实美的《关于地方体制等改正之事的上书》。在上书中他提出了改革地方体制、地方官职制、设立地方会议和地方公费赋课法的一连串主张。

“首先,在地方体制的改革上,大久保提出了把地方划为‘行政区划’和‘地方居民社会独立之区划’的主张。……在行政上恢复日本传统的郡和町村,使‘府县郡市有行政区划和居民社会独立之区划两种性质,村町有居民社会独立之区划一种性质’。”
  
另外,这类研究指出,“1878年颁布了郡区町村编制法、府县会规则和地方税规则,被统称为三新法,初步承认了底层町村的自治,成为地方自治。……在山县有朋的主持下,1888年市制町村制、1890年府县制郡制发布,标志着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立法形成。”

3,这个地方自治的法制形成以后,公-武之间的斗争和致衡不能够完全停止。这就是日本现代化以后,后武家势力在君宪体制中可以僭越宪政而形成以下剋上和军阀做大的负面之军方“自治”和权越的现实。这就成为后来山县和田中抛弃西化法制和皇民共和而走向军国主义之因素。

据此研究,“以陆军卿山县有朋发布《军人训诫》和《参谋本部条例》的1878年至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的1894年。这一时期,日本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思想各领域均确立起军国主义体制。”

4 ,回溯日本自治情形得知,尚且出现一个“分国”时期且颁布分国法,也是自治一种形式;而中世纪日本乡村自治业已发达——关于这一点的记载很多——战国时期之分国国法首先是不违统一观念的精神法典;再是,分国法让“他们头上的幕府权力实际上已不复存在。”“国主能够对领地内的土地和人民进行直接而完整的统治。另外,“乡村自治制度也很发达。”而这些村子受到国主的政经辖治。

5,而清末民初,由梁启超等人发动的中国自治运动,由于既无现实可能,也无历史依据而转向蒋介石和毛泽东的既无联省自治,也无联邦自治之专制和极权。其因不外有三。

一是,辛亥发动以后形成的自治模式,并无历史渊源,肇始于反袁偶然性和暂时割据;二是,历史上中国权限致衡论,并不因为秦代以来的一统局面而呈现制度转轨,而是在民粹和一统之下的全民顺从和全民造;三是,辛亥联省和后来联邦制度裁判,都因为中国呈现的社会主义大一统运动而废弃。

最后,现实之中,当今之下,各种联邦和联省自治运动之端倪,不能够成为革命和改革依据。它乃是无木之根和无源之水;就此之论只是凭空转动和虚拟作业。

这就是民间常言之民间和官方联系说的一种阙如——这个省略如何递补,不是言论和理念之括,而是应该实际操作之事项。这个实际操作,如何回应日本之公武政治和西方之共和政治——也就是在铺垫革命和萌生改革之原则,之理念以后,如何回应中国当下之极权主义既无自治内涵,也无联邦潜质(加上也无邦联因子——如德国统一以前之状态……)之现状。

递进之言,民主一旦关乎自治主义和分权思想,人们要如何为此打造这个载体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口托之词上。这是一个大问题。)(可参考喻希来《中国地方自治论》)



西方古代哲学家对王政的判断不是负面的;而西方近代基督教君王教育之下,继承希腊君主教育的传统,伊拉斯谟和马基雅维力对于君王论,开始契阔有致的支持与批评;而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运动带来的人文思想和个体主义,在启蒙运动、百科全书时代,被夏多布里昂称之为“伏尔泰帝国”的泛滥时期,开始对于皇上和上帝两手出击,效果导向,并不看好——这一点的内涵和外延,同样衍射于帝制的反面,平民和庶民的权力与夺之课题——而在西方政、教分梳之中,王政位于平民运动和宗教致衡的完整系统之中,无法达到20世纪“新皇帝”们的极权主义而只能操作专制(autocratic、despotism等)和集权(见前述其区别,而不同于极权!)。故此,王政体制的良莠并存的局面如此持续迄今,更多的西方人肯定了皇室乃及贵族文化带来的道德和操守传统(含正面贵族素质)。

这样,十七,十八世纪英、法革命对于王政的判定虽有不同,但是,英国保留皇室和法国遗憾君弑其实在不同层面,表达了关于共和也可以接纳国王为其一极之原则,而非相反。

于是,秉承这样一个原则,明治维新的王政还朝和复古革新,在上述意义上,对于沿袭传统和拓展政体,可以说,是对于英、法革命反其道而行止的一种选择(美国革命,因为这个国家没有历史——没有王政传统——而伟大的华盛顿又不愿意称帝,故此,做成美国无王室之革命和独立)。

这样,日本天皇去除昭和皇室和军阀(后幕之幕)的直接权系,而排除了正常议会权限而导致王政的负面走向以外,日本历史上的王-幕之争,总是没有能跳出这样的一种循环。这种幕府控制政治,天皇业治道统之政治-宗教、神物二元并行的、神道教乃及佛教基督教存在,使得日本独特于世界。于是,后来极权主义辈生的政教合一和帝师合一之道,在西方无法生成(希特勒除外),在日本也不能实施(中国除外);因为幕府钳制皇族的宗教集权。

于是,西方人打击王政和日本反其道行之,凸现王政复古之“反潮流精神”的一面。然而,这种看似颇为迥异之辨,在此一层面上,可以说却是殊途同归的:因为,革命-复辟论在西方殊途同归;对于理查一世的君杀和对于路易十六的斩头,不能替代西方共和精神容纳王政的传统——经过拿破仑一身试验之共和-帝制两面性,虽然,法兰西以共和结尾;英格兰以王政收束;但是,其间共和原则在容纳王政和容纳人民方面,却是做到本质的同一。

法国虽然没有了王室,但是其文化乘传的历史遗迹,并不会让他们将法国王室作用一笔勾销与兹。这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太阳王的太阳王历史。

在这个层面(英国王室保留迄今更无话说),日本明治维新就和一切之革命,一切之颠覆(王室易帜),一切之复辟和一切之还朝一样,共和民主精神容纳百姓,阶级和民王的原则,其实,并未丧失。

所以,明治四民平等之下的天皇崇拜依然存身,光明正大,序为正统。且明治、大正时期,日本没有丧失所谓的共和和王政之间的间性良治/制,这是我们看待日本历史不光是武士道一统天下而是公武两家之局面,之全局。故此,虽然有华族势力被捧奉为幕府后期之既得利益集团,引发士族阶级和平民阶级之反抗以外,日本幕府延制,还是以上述平贵政治,政党内阁,朝野对质,(反对)党入议会,(加上殖民主义统率全国民众,知识人和皇族一起为拓展生存空间而制造的对华,对亚洲之侵略)而操作之,统治之。所以,看待幕府和天皇的博弈历史,呈现了两个基本倾向:

一个是,幕府做大时期的王危帝险;

一个是,王政苟延残喘,却是始终不会灭亡的日本之道—— 一以贯之,千古有帝;日本无革命,有造反之说,即可成立。

亦大隈所谓“无革命”,其实,就是日本人不是中国人,会以王朝更换而呈现改朝换代之坐一望二之另外一种历史。

这个幕倒王现,实现了复古维新——乃至跃过战争创伤而走向现代民主。

我们在此关注日本历来幕-王(皇)之间的这种斗争,只是为了给上述王-幕致衡之道——王、幕-平民之道——革命和王政间性关系之道,提供简陋的概缆。

另外,从革命价值论的角度而言,我们还是基准于法国人基佐的价值共创论,而非价值革命生成论的角度,来敷衍日本价值藏身于皇室,幕府,人民、这样的、类似基佐所言之价值创造论;也就是价值系统和体制内涵还是发生于革命之前,而非革命之后。从这个观点看问题,明治之陆当然是要回到新古代,古代之现代和越古老越现代之结构。(基佐所言之人权,体制(致衡系统),财产,共和,……之系列价值,并非产生和仅仅产生于各种革命——不啻是在革命以前产生之)(见其《英国革命史》)就像希腊共和不是在基督以后,而是在此之前产生,且出现政治-宗教两股轨道(上帝-恺撒——加上梭伦,伯力克里——和后来之耶稣基督;等等)之结构。

而日本皇族结构的政教一体,固然,为日本避免革命,阶级共生,王、幕互襄,提供了线索,但是,政教一合导致的内阁和民众权限跌落和知识界,政府界对于对于战争(后来的对华侵略等)带来的可怕的宗教献身精神,导致事务走向反面(明治大正时期虽然宗教事务主职神祗伯的地位虽有提高,但是,却未能彻底尽除天皇的神政权祗;于是,虽然后来虚君和续神之道可以扩展,而搁置了日本“神祗伯”(西方祭祀之职之似)的作用,但是如何看待日本在此一方面的政教混淆和含糊,且做成神道等于战争之结局,今天尚有思考余地

——就和中国周朝礼治方仪带来的、对于夏商之祭祀制度的式微和削弱,导致中国神政失衡,政领教前,轻神重人,有着很大类似性;而绝对有别于西方二规、二轨之上帝-恺撒分梳。

——这个所谓的民族主义(大合魂魄)和神祗易/亦皇的习俗和典范,使得战争时代之日本人以为他们自己是高贵人和高贵神,以至于结果为恶。

故此,那时的“献身精神”在二战即将结束时日,以日本全民服从天皇投降为契机(除去少数“神风”狂徒的抵制——这个神风就是颠覆元朝舰队的那场风暴——而后日本的确再没有反抗),跪而屈服,转而新生(美国是主导作用者)——但是,这个个屈服的不屈,给当时采访于日者很深的印象(比如,此期赴日之大公报王芸生等人得到一个启示——这个民族是不会完蛋的——而麦克阿瑟对于这样一个日本,决定并不延罪于皇而准备用他反对共产主义……等等)。

于是,日本成为一个和英国一样的虚君治世之国。只是他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身份,二战以后在国际上并不十分清楚而难以定位——但是经过明治维新的和战争的种种磨难,日本业成一个民主大国是是世无争议的。(这是题外言。)

在另外一个历史的角度上看问题,日本皇族势力的总是弱势,带来后来复古维新和大政还朝的可能性和正当性。

这是和西方历史相似之处。却和中国历史迥异之处。换言之,因为天皇的地位总是岌岌可危而夹缝于幕府和贵族——平民之间,让日本王政的集权主义,常常转变成为弱君态势,而日本大名鼎鼎的织田,德川和丰臣诸多贵族,却可以凌驾天皇,左右其势,擘化朝政;加之仆役出身、却可以反仆为主的偶然和必然元素,所有的丰臣和德川们其实都是原来的仆役和臣属,他们做大的以下克上的取代,让日本致衡因素在此方面从斜刺里击中如果天皇一人做大的恶果。

这是日本之所以为日本人的滑稽和可贵品性与德性。

因为,这样一来,日本人上下贵贱的惯性因素就被解构了——他们不是轮流当皇帝而是轮流于幕治。日本人皇权神祗的思想固然可贵,可是他们在历史中压抑和颠覆(进行时,从来不是完成时)皇权,易帜各皇的现象,给了日本明治凸现皇权一个理由;就是借助皇权的高涨而削弱这种藩阀势力——而他们的认可三权分立和地方自治,又反过来抑止皇权;让明治维新走上非常时期而却又转向弱君时期不曾有过的君权过大而忘乎所以。

这样,后改革和后侵略时代来临,君权重新变成相对的弱势和宗教抽象形式和典仪,也就顺理成章。

不然,如果象中国朝代变更,每一朝开国王朝都是十分强大和集权的君主统治,那么,一旦孙文等人推翻朝廷,皇家之中本来可以借鉴和遗留的传统圭皋就会扫荡殆尽,一穷二白。这又是国人迥异于日之处。

我们看,这样的君-幕斗争在日本历史上不绝于屡。其中,袒护和反对皇权、皇家者不乏其人,颠覆者,亦然,毅然。

维新复古和王政还朝的历史模仿对象,就是大化改新。这是七世纪日本人肇始王政正统的首页(“大化改新发生于645年,目的是废除大豪族垄断政权的体制。大化改新以前,苏我氏等大豪族控制政权,天皇家族没有什么实权。公元645年6月,皇室中大兄皇子(后来的天智天皇)联合贵族中臣镰足发动政变,刺杀当时掌握朝政的权臣苏我入鹿,其父苏我虾夷自杀,皇室夺取政权。中大兄皇子等拥立孝德天皇。

孝德天皇(645年─654年在位)即位后,定年号为大化,迁都难波京(今大阪市)。

“646年元旦,颁布《改新之诏》,实行政治改革。”)(资料)

大化改革为后来的明治维新提供了结构和解构之处。结构是,大化是君主凌驾一切的原本;

解构的是,大化绝对王政为民主政治和政党内阁所代替。就像英国十七世纪革命,杀死君王而后,再杀死克伦威尔——这是因为君主之辨正,为查理二世之辨正之辨正也——于是,英国君主正统改为道统,一切照旧却并非于旧也。我们看,大化时期以后几个主要幕府对待天皇的态度与态势(当然是简陋而言)。

——摄政-关白时期。……八世纪日本摄政与关白制度“形式上是辅佐天皇,但实际上是夺走了天皇的权力。”“朝廷上所有的公卿职位,几乎全部为藤原氏所有。”(以下皆参见《日本史》)摄-关制度,是抑止天皇权力而想出的一种办法。

——院政时期(此时天皇被称为“院”;是天皇居处名称;先称上皇,后称天皇于院)。院政,事为“为压制摄关而想出的一种办法。”但是,“上皇参与政治……公律令规范发展成为私家关系”而逐步衰落。

——十一世纪,源赖朝时期(对于平氏战争以来逐渐站住上风)。虽然他没有对公家政治说否,但是“离政治最远的,实际上反而是最富有政治性的行为。”源来潮从掌握警察和土地管理,征税以来,“武家政治体制的强大”端为嚆矢。而幕府作为武家政治的中央执行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赖朝开创的武家政治是严守武家特点的政治,它并不否定公家。”

——廉仓幕府。——赖朝逝后,廉仓家人团击败朝廷。各种上、天皇被流放,废黜。幕府从过去尊重公家政治转为“公然反抗”。——而北条氏左政施行了“兼收公武两家政治的长处。”(到蒙古来袭之前。)

——后醍醐天皇击败廉仓幕府。(十四世纪)

——足利幕府。。足利尊氏“背叛中兴政治”;“武家统治逐渐完备。”

——室町幕府。“廉仓幕府能够保持武家政治的纯粹性,而室町幕府则不得不推行公武混淆的折中政治。”

——乡与村自治和平民起义(也就是“土一揆”起义)。而乡与村的经济抗争和起义是以宗教组织社寺为渠首,是乃政教一体反抗;继而这种自治和上述自治形式和“分国法”互为搭配,形成日本之另外一个致衡元素。这就公家,武士以外之平民存在之一元。是不可忽视的。

也左政了孟德斯鸠所谓平民也是致衡利器之原理。

而更加奇特的观点,是大隈等人关于日本人贵族-平民互相转换带来的所谓贵族离藩降落为平民以后,贵族精神可以蔓延于平民;所谓“日本之民群气风若贵族,精神若平民,除英国外不见其比。……其文化则为皇室贵族之文化。%贵族繁滋有降为庶民者,其品性自流于平民之间。日本贵族有平民精神,而平民亦有贵族之气慨。苟预知近五十年之历史者,非以此实情则不易领会也。”(大隈中信等《日本开国五十年史》)

——织田信长。统一日本。他是作为政治家而不仅仅是武家如此作为。

——丰臣秀吉。他担任了原来只有藤原氏可以担任的关白一职。

——德川家康。他完善了幕府制度,“是发挥武家政治的特点,用武力控制政权的时代。”

“对朝廷的压制,是过去织田氏和丰臣氏没有想到的,他们都是想借助朝廷的权威实现自己的霸业,而且是以朝廷一份子的身份来执掌国政的,从来没有与朝廷对立的观念。但是家康一开始就没有借助朝廷的权威,就连认命将军,也只是让朝廷对他用实力争得的地位加以承认而已。”但是因为家康的武家官职不在公家范围……“武家也对柔弱的公家意识感到亲近,成了公家形式主义的俘虏,到头来反而挖了武家封建制的墙角。”

上述谫述可以看出日本历史之公武之间,君幕之间,幕-平(土一揆)之间的战争和博弈。故而凸现公武两家之致衡和皇民之间之对质的历史。一如前述,体现了日本公家的高贵,智慧和圆滑,也体现了武人的机智,坚毅和执着。这两种品质常常因为坊间对于公家的多少并不详细的叙述给忽略了;以为,日本仅仅是一个武士道国家。这是两轨并一的错误解读。日本史说,“从抽象的观念来看,朝廷是灭亡幕府的最高力量。但是事实上,公卿的现实力量应该和朝廷分开考虑。公家意识到自己的地位,并感到了与幕府关系不合理,……

随着佩里的入侵,“这时,朝廷中也和各藩的情况一样,上层公卿多时稳健派,主张公武合体。被带到长州藩的七卿之一是三条实美,是尊王攘夷派公卿中门第最高的贵族……

“在消灭幕府的决定性关键时刻,推动萨、长二藩,指导朝廷的主要人物是岩仓俱视,是属于公卿中最下层的新家。

“更加重要的是,孝明天皇一直坚持公武合体论,始终企图扶持幕府。因此,至少在孝明天皇在位时期,朝廷未能成为讨灭幕府的现实力量,即使在大政奉还后,也只是在发生了十二月九日的政变后,才将讨幕派的主张定为朝廷的方针。”(《日本史》)这恐怕是王-幕之最后一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