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0
来自广州、武汉、上海的三名女学生21号抵达北京,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全国妇联递交一封关于反家暴立法的万人联名信;联名信呼吁人大允许公众、特别是家暴受暴人群参与反家暴立法过程。
《百度百科》有关“家庭暴力”词条的定义可供参考;该词条说:“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词条还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为妇女儿童。
北京律师唐吉田表示,人大有关反家暴立法的过程应当是一个提升全社会对人权和反家暴意义的认识的过程:
“(关于反家暴的)这样一个立法当然需要社会的广泛关注。”
纽约的人权活跃人士刘念春表示,妇女在中国社会的地位是个复杂问题,但是中国社会传统观念中的确存在一些对女性的歧视。刘念春说,中国早就应该有一部反家暴法:
“中国早就应该有这么一部刑法条款,用法律来制止家庭暴力。这样对弱势群体–妇女啊、儿童啊–都能起到一定保护作用。”
北京的唐律师还说,中国社会需要加强对家暴危害性的认识,民间团体和个人都要作反家暴的推动工作,社会要建立一个对受暴力侵犯的妇女儿童的救助机制:
“对个体公民的人权的侵犯,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一个群体的侵犯。”
据报道,在给人大和妇联的联名信上签名的人“囊括了内地所有省份和香港”,其中学生和白领占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