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政后,在1949-1982年这33年当中,总共制定了四部宪法

中国能否在今后数年,通过修宪,行宪,形成一种和平的宪政运动。

两会召开前夕,习近平主持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再次高调强调宪法的权威性,依法治国的必要,但社会反应平平。这种状况,是执政党及其领导人长期不尊重宪法、破坏宪法,视宪法为工具甚至是儿戏、公民权利得不到落实的必然后果,也是中国宪法长期缺乏必要的权威的自然表现。

中国能否在今后数年,通过修宪,行宪,形成一种和平的宪政运动,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再造宪法的权威以及权力的合法性,塑就国家与社会的某种良性互动机制,这是攸关中国未来命运的一个大问题。

十年前在胡锦涛已任总书记,尚待接任国家主席之际,也曾像习近平那样在宪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高声宣示过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其表述的言辞与习近平此次的相关说法几乎毫无二致,如出一辙。

胡也曾在稍后组织的第一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上,请专家来以“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题做报告,再次高度强调宪法的重要性。这在当时曾引起一片热烈的讨论和赞扬之声,激起人们的一番憧憬。

十年中,随自己权力的逐渐稳固,以宪法制衡江泽民一系的需要减少,胡锦涛宣讲宪法权威的声音也越来越小,同时,由于法治不彰,吏治溃烂,中国积累的问题日多,造成今天这几乎是弊端积重难返,社会危机四伏的态势。

政权威信急剧失落,合法性缺失,因政法委权力的恶性膨胀和胡作非为,法治权威丧失殆尽,法治建设全面倒退,解决社会矛盾机制缺失,靠那种饮鸠止渴、短线思维的维稳方式,终于侥幸地撑到胡平安离任,但遗下的问题,也让习一任从开局伊始就面临一种要持续地应付危机的状态。

为扭转这种局面,习重打起“依法治国”“尊重宪法”的旗帜。不管是其发自内心的想法还是其前任在宪法问题上的故技重施,忽悠人心,麻烦的是,世事迁转,人们对这类说辞已兴趣索然,不再抱信心。

一种对现存宪法极其整个体制危险的冷漠在蔓延。而在这种冷漠之后,一股巨大的革命热能正在酝酿之中。如何在这种能量爆发前重建某种社会认可的制度框架和国家权威,修宪,围绕宪法的修改来重建改革的共识,加速司法独立的进程,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借此重建各种社论力量对话协商的制度空间,几乎是唯一的途径,已成刻不容缓的工作。

杂货铺式的宪法

因此,尽管就政治现实来看不能抱浪漫幻想,但今后一段时间的演变还是值得我们观察,其中现行制度中的两会就给了我们提供了测度这方面是否有所进步,能否还寄些希望的一个指标。这次两会,要完成人事的最后更迭,这已是人所共知,但有另外一个议题尚不清楚,就是是否会进行八二宪法颁布以来的第5次修宪,把所谓的“科学发展观”这胡锦涛的招牌思想纳入宪法。

依据以往的惯例,邓小平思想,“三个代表”等都分别作为上届领导人的政治遗产,保持影响力的途径在领导人离任后被纳入宪法。

此次,胡思想的“科学发展观”在十八大被纳入党章,被捧为“执政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后,很有可能在这个党国一体、党章直通宪法的国家,被纳入宪法,“使其成为指导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宪法原则”。政治上“裸退”的胡锦涛,国家指导思想上却可能全部留任。

客观讲,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这些说法在中国当下的具体历史进程中不是一点正面意义没有,这尤其是体现在它们所具有的颠覆先前的国家哲学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功用上。

但问题是,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所要具备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非个人性,稳定性,超越性;将这些具有极强现实政治性指向、带很强个人痕迹的提法入宪,长远看,对确立宪法权威却不会有好处,只能有负面影响。宪政的基本原则不是人治,超越一切政党和个人。

中国当下的宪法因人添设宪法原则,根据党的利益解读、实施宪法条款,那只是人治的宪法,从根本上就是违背宪政精神。如此,何来宪政在中国的发展?又怎能指望靠领导人的宣示就能确立宪法权威?

与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52字的导言相比,中国宪法的导言几乎是个近2000字中共党史和政策宣传提纲;更糟糕的是,大概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宪法中有中国宪法中内含如此多相互冲突的原则和条款,有那么多含混不清、随意性极强的表述——如开篇第一句中中国各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根据史实,反过来说,称中国是个具有悠久“反(对)革命的传统”的国家,难道不也是能成立的吗?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与讲究阶级斗争的毛泽东思想有些问题上可以说是地道的南辕北辙。什么是宪法规定要反对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

中国当下的宪法如果不说是个垃圾箱(从废品和无用品的意义上讲,我们完全有理由将其中部分提法和条款称为垃圾),至少可以称得上是个杂货铺、大杂烩:各类不同类别的东西杂呈,没有基本的逻辑和章法。这不能不说是宪法威严不彰的一个重大原因。如欲重建宪法权威,在适当的时候,要对此做重大的清理,重新确认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围绕这些基本原则来重新修订相应的条款。

宪政与维权

造成宪法权威丧失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名实不符。对照现实,谁能相信中国是个“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人大政协里有多少工人代表?此外,还有一个过去领导人很少涉及而习近平在前一段纪念宪法颁布30年的讲话中提及的原因,那就是:宪法的真正落实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习最近有关宪法的论述还是有其新意。但这种新意能否伴随更具体的行动就是关键。

宪法的落实一方面取决于执政者的意愿和行为,另一方面亦取决于各种社会力量的状况。如果从一种大的历史角度来审视中国百年来宪政历程的坎坷,除了有领导者和政治集团犯下的错误,战乱等因素外,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在于公民社会的软弱。这种软弱从根本上限制了宪政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力量毕竟是要靠力量来平衡和制约。

不过,今天,尽管遭受官方的打压,一个推动中国宪政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成长,那就是中国公民的维权意识的增长和维权运动的发展。但这个运动能否健康发展,就取决于宪政运动能否在中国真正展开。维权就是用宪法规定的公民权捍卫自己的权益,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因此,它是宪政运动的基础。而宪政的发展,又是维权得以深入、达成目标的条件和保障。宪政运动与维权运动是一体的两面;用维权运动去夯实宪政运动的基础,用宪政运动来保护、提升维权运动的结果和层次;中国的未来是要在这样两种运动的推动下,才能展示某种光明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