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天安门民主运动24周年,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六四”受难者,给他们家庭一个希望,“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颁发第四届“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详情如下:

 

一、助学金获得者(每人1000元澳币)

 

1、安xx(安宁先生之女,河南省x小学三年级学生)

2、郭x(郭海峰先生之女,河南省x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3、孔xx(孔险峰先生之女,北京市x小学二年级学生)

4、姜xx (姜汉生先生之女,湖北省x小学三年级学生)

5、罗xx(罗茜先生之子,湖南省x小学一年级学生)

6、张xx(张霄旭先生之女,山东省x小学二年级学生)

 

二、奖学金获得者(每人1500元澳币)

 

1、陈桥(刘贤斌先生之女,美国旧金山x学校十年级学生)

2、张安妮(张林先生之女,安徽省x小学四年级学生)

 

三、成长金获得者(1000元澳币)

 

xx(赵常青先生之子,1岁幼儿)

 

四、基金获得者家长情况简介

 

1、安宁先生:1968年2月18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北京大学考古系86级学生,“八九”民运中参加了北京的历次有影响的游行示威静坐请愿活动,包括427游行和天安门广场7天绝食等。积极参与学生自治会筹委会的工作,曾作为北大代表短期担任北京高联常委。1989年后,没有被“六四”镇压所吓倒,出于正义和良知,出于对“六四”受难者的责任,继续从事民运活动。

 

1989年到1990年组织北大“八九”一代同仁参与了校内学生会选举,1990年底和康玉春等人建立了地下民运组织“中华进步同盟”,是该组织的创始人和重要文件的起草者。1991年初以主要成员互相加入的方式加入胡石根领导的地下民运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自此两个组织合并,成为“六四”后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地下民运组织。在组织中做了很多组织领导工作。1992年被捕,后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获刑5年,1998年出狱,又参与了浙江民主党筹委会发起的组党活动。出狱后曾在一出版社做编辑校对工作,2006年起失业,曾数次求职不果,目前家庭主要靠妻子打工所得维持,一儿一女尚在读书。

 

2、郭海峰先生:1966 年10月11日出生,河南省安阳市人。八九学运时是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文化交流专业硕士研究生,先后任北大学生自治会筹委会召集人、北京高自联秘书长、绝食团指挥部副总指挥、广场指挥部副总指挥等职。1989年6月4日凌晨2时许为了保卫天安门广场被戒严部队抓捕。1992年被以“反革命破坏罪”之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先后关押于北京K字楼、秦城监狱和河南省第一监狱。出狱后不久,又因送刘勇(刘刚之弟)和李玉奇等内部通缉人士出境等事由,于1996年被以“流氓罪”之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1年获释。目前郭海峰先生定居于河南安阳,靠保洁服务谋生。妻子沈xx患帕金森病两年,生活难以自理,一儿一女尚在读书,全家的生活压力都由郭海峰独自承担。

 

3、孔险峰先生:1970年3月1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八九民运时是北京对外经贸大学日语外贸专业87级学生,积极参加学运,担任北高联学生敢死队的负责人之一。“六四”惨案发生后,他与同学到天津向集会群众做演讲,讲述北京屠杀真相,被便衣警察跟踪逮捕送往秦城监狱。1991年2月被北京市中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之后被送往辽宁省凌源监狱服刑。在狱中由于抗拒改造等原因被残酷殴打迫害,落下了很多疾病,包括慢性胃病、肾炎等。2007年,在狱中落下的慢性肾炎已转化为尿毒症,每周都要做透析,医生说“必须换肾”。由于巨额医疗费用问题,一直拖到2011年才得以进行换肾手术,留有一些后遗症需要继续医疗,病情不稳定。目前一家三口的生活来源仅靠妻子每月打工所得的2000多元维持。

 

4、姜汉生先生:1963年3月27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被捕前是武汉市重型铸锻厂工人。在八九民运中,上街游行冲在前列,“六四”以后仍和大学生商量对策,誓言保证发动工人保护学生。1989年7月被捕,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收容审查,多次遭到毒打,包括用电警棍电击。关押3个月后判处劳教3年。出狱后,多次在武汉闹市区拉“平反六四”的横幅,并前往北京吊唁赵紫阳先生等。为此,多次被关精神病院,长期被强迫吃药造成严重疾病。目前,姜汉生靠微薄的工资养活妻子和两个女儿,经济上十分困难。

 

5、罗茜先生:1968年12月15日出生,湖南省新宁县人,原是中国人民大学87级社会学系学生。1989年积极参与学运,负责人民大学的宣传工作;“六四”屠城后,受北京高自联派遣,任南下宣传团团长,在武汉、长沙、广州等地宣传八九民运精神;后经香港“黄雀行动”协助南逃,在中港边境被中国公安抓获,被新宁县法院以“偷越国境罪”判刑6个月。后来因参与政治活动被劳教过两次,先后失去5年的自由。2012年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获得360分的高分,按规定能够获取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邵阳市司法局告知他,由于他是“六四”分子,参加过“六四”活动和偷越国境,政治有问题,被判过刑,根据司法部的文件,不能颁发给他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成绩被宣布作废。目前,他在新宁县金石镇一所中学看大门,月薪1000元人民币,妻子无业,一家三口贫困交加。

 

6、张霄旭先生:1960年3月9日出生,山东省青岛市人,原是青岛市邮电局助理工程师。1989年民主运动期间,积极参与并组织青岛市的示威游行,声援北京爱国民主运动,“六四”屠城后,于6月5日、6日在青岛市政府门口向数千人发表演讲,强烈谴责中共对和平示威民众的屠杀,号召人民起来推翻法西斯政权,随后被逮捕。1989年8月23日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张霄旭不服,上诉至高院,1989年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他被送到山东省第三监狱服刑,该监狱专门从事加工生产,张霄旭用他的专业技术为监狱维修生产设备,节省了数百万元,因此于1998年1月14日获假释出狱。张霄旭育有两个女儿,目前一个7岁,一个两岁,妻子无业,专职在家照看孩子,一家四口的生活靠张霄旭打零工维持。

 

7、刘贤斌先生:1968年10月2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原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87级学生。1989年积极参与学生民主爱国运动,“六四”屠杀后,仍然坚持参与民主活动。1991年4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在秦城监狱,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993年10月刑满出狱。1999年因筹组中国民主党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1年3月25日,刘贤斌再次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目前关押在四川南充监狱,从事着繁重及长时间的体力劳动。

 

8、张林先生:1963年6月2日出生,安徽省怀远县人。1989年“六四”前后,积极投身民主运动,1989年6月8日被捕,1990年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91年3月获保外就医出狱。出狱后一直从事民运活动,屡遭迫害。张林先生育有两个女儿,2011年9月离异,两个孩子由张林抚养。

 

9、赵常青先生:1969年4月6日出生,陕西省商洛市人,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是“八九”学生民主运动的骨干之一,曾担任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六四”后入狱半年。1997年成为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但由于他揭发当地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逮捕并判刑3年。2002年起草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提出平反“六四”等要求,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因为上街举牌要求公布官员财产,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集会”刑事拘留,目前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五、所有救助款项均已发放到位

 

六、参与救助

 

有意捐款救助“六四”抗暴者的朋友,可按下列两种方式进行:

 

1、转账

     开户银行:COMMONWEALTH BANK

     开户名称:SUPPORT NETWORK INC

     开户账号:062293 10141541

 

2、邮寄支票

  支票邮寄地址:Liyong Sun P.O Box 219  Campsie  NSW 2194 Australia

 

联系人:孙立勇 手机:0061433348606  

                邮箱liyongsun8964@hotmail.com

 

七、衷心感谢

 

本年度1万澳元基金为不愿署名的长年支持者所捐助,“后援会”在此深表感谢!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

                                       

                                        于澳大利亚悉尼

 

                                         201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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