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引言:另一种承认


极权主义统治不承认本身的领袖危机,威权主义试图以隐蔽性策略解决领袖危机。后一种情况并不意味着它会直接承认领袖危机,前一种情况则缘于两个压力性因素:其一,它不能承认自身是利益集团,更不承认整个统治体系内存在既得利益集团那种相对于大集团的诸多分支[注1];其二,大量分支既得利益集团即便不是主动地消解统治体系的领袖权威也是无形中实施非法的切割性分权,最终导致政治报复[注2],甚至是无法上升到路线斗争的脱开一般利益的那么一个层面。

今日中共虽然有诸多方面“更像苏联”[注3],但从极权主义往威权主义位移也是基本事实,威权主义转型为民主宪政的可能亦未完全丧失。它仍然不公开承认领袖危机的存在,尽管至少在三个点上间接承认了如彼事实:一是国家领导性问题,在评论者看来,中国“只迷信经济力,完全不重视政府的道德力和思想力,以及国家的文化创新力”[注4]——这在党国一体的政治里面显然是领袖危机的表现;二是传统政治里的明君情结问题,在评论者看来,“从制度上做文章比选择昏君明主要可靠的多”[注5]——这表明在两出的新政框架里面领袖危机已长期化;三是法学素养对行政能力的提升问题,在评论者看来,“如何建立和完善制度,比是否由有法学背景的官员执政更重要”[注6]——这在以行政改革代替政治改革的习惯操作里也说明提升领袖品位至少是“技术性问题”。

一、捍卫自由:造就新精神境界的前提

领袖危机存在于中国的威权主义政治当中,但整个社会不易察觉其后果。一般情况下,只是在街谈巷议的层面比较政治人物的品质好坏、能力大小,乃至于编出政治段子贬损那些品质劣、能力差的政治人物,尽管政治段子仍是公民抵抗的有效部分。在国家政治掌控层面,政治人物更习惯用陈旧的训政主义方式来维护其权威,因此,非法之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结构当中几呈泛滥之状。

从法学理论上讲,非法之法是“实定法非法”[注7]现象,即:它合乎立法程序,但与正当性[注8]、公平性以及人权原则相抵触。法学家和人权理论专家郭道晖曾以中国已废除的收容审查法规为例论证之。很显然,依人权原则、正当性、公平性审视中国目前法律体系,可发现诸如劳教条例、社团条例、刑法煽颠条款(105)、打击邪教条款(300)均为恶法无疑。而恶法一旦确产,不仅从程序上撤销之难,而且既得利益者还会使用非常“技术化”的手段消解社会不满暨公民抵抗。比方说,不久前体制内掀起的反宪政、批普世(简称“反宪批普”)的理论热潮就是一种技术手段,因为只有关口(阵地)前移,才能保证恶法受益集团不被动摇。

既得利益集团为保证自己利益而消解社会不满,既有其精明的伪装性也有凶狠的内斗性。前者无非借助传统表达方,说反宪批普是为维护既存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该制度可保证大多数人的幸福,云云。后者则是在党权高层挑新的路线斗争,左翼图谋至少是“批温保薄”。尽管如此,其最终目的还是剥夺多数人的自由,以维护更多的分支性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整个社会不仅要警惕此种让人莫名“如此之善”[注9]的政治欺诈,体制外理论人士更应进行深刻的持续批判,即将自己定位为知识型领袖[注10],从而使新精神境界的出现成为可能。

仅仅从公民抵抗的一般意义上论,知识型领袖也应起到真正的领袖作用,尽管抵抗方式并非街头行动不可。按着郭道晖转述西方法学家格林的三标准[注11],中国任何一个百姓都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的抵抗方式。抵抗方式的选择仍基于个人自由,但任何抵抗在新精神境界出现前都是边缘化的。这是因为既得利益集团不仅舞“如此之善”之诈,而且他们本身知道解决领袖危机极为困难或者只能由内部小概率事件解决,就更加拼命地分割(盗取)公共利益。威权主义政治里面的分割近乎明火执仗,而在民主政治里面也存在领袖危机下的分割,即如“猪肉桶政治”[注12]所描述情形。

二、边缘政治:为中心化而做的准备

在中国现实中,“猪肉桶政治”之利益集团间互惠以国企吹捧军队最具分析意义。国企集团把自己与军队并列,说成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两支重要力量[注13]。针对这样的“个案”,公民所进行的抵抗就是推动真正的私有化。与一人一票的普世一样,一人一股才是民众所需的私有化,才能对抗权贵私有化。

一人一股的私有化主张具有相对的专业性,也是边缘化政治表达的选项。它的诉求并非要在现行制度下实现,而是诉求的道义能够将领袖危机的深刻情状展示给公众。现存的领袖机制没法解决国企垄断性对市场的伤害,进而使国家参与更高等的国际经济合作的难度加大(如TTP之反垄断硬性规则),因此也不利于统治体系谋求到真正的国际地位;在另一方面,国企掠夺公共财富不只在于它的强势定价权(如国际油价落而国内油价涨),更在于它廉价、低效地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实际上是剥夺底层民众的就(创)业机会,因为信贷权也是一项经济人权。

就是在苏联东欧那样非常之残酷的极权统治里,公民抵抗也是存在的。其边缘性的专业化在文学艺术方面反映有之,在非专业的一般民众行为里有之。前揭已经提到的政治段子民间创作与公众“小传播”,其实效用与中国历史上的“谣言作为无权者的暗器”[注14]是等价的。“斯大林之上”不是个政治段子而是政治哲学难题,但“斯大林的烟斗”无疑是极权主义的最大讽刺。斯大林因一时疏忽,忘了烟斗放在什么地方,贝利亚就抓了斯大林刚会见的代表团的一半人。当烟斗找到之后,贝利亚说:“太晚了,已经有半数人承认拿了烟斗,另一半正在审讯。”这个段子在小说《档案员的故事》有之(未更细描述,一带而过[注15]),它的政治解构含义则在于:极权政治本身因无抵抗型领袖,政治暴虐到了极端;另一方面,公民的抵抗选择了自己的形式,最终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政治讽刺确实与国家政治及社会生活里的领袖危机有密切关联。如在英王查理一世时期,有个颇流行的段子讽刺作为广义领袖组成部分的律师:有一只马不肯上渡船,船夫没辄,但有乘客对马耳语,马高兴得立刻上船。船夫不惑,问乘客秘诀,后者云:“我告诉它,跳上船就如同律师的灵魂掉进地狱那样快。”[注16]这个段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期有了中国版,说是中共十四大常委七人同车在长安街遭遇巨猪堵路,数人下车先后威吓,以至有军方背景的人说开坦克轧它,猪仍不动,而另外某人耳语之“让你当总书记”,该猪大惊,自遁去。

非专业性的公民抵抗基于专业性的启蒙作用,但其推动边缘政治中心化的力量更大。在网络技术发达的当下,它提供了整合专业抵抗与非专业抵抗的可能,因此,意见领袖自然而然地具备道德型领袖的功能。边缘政治的中心化在意见领袖那里存在更大的可能。换言之,在领袖危机深刻的威权主义社会中,与其说有“自媒体”毋宁说是有“自领袖”。推助公民共社会形成的“自领袖”模式在政治伦理上,就是扬弃迷信而建立自信。

三、公民社会:针对“半个瓦加斯主义”的对策

公民社会是何种性质的概念,在威权主义政治里是个不好解决的问题,它也从更微观的“个案”方面说明威权主义出现领袖危机的必然。所以,在近期的反宪批普暨新政治路线斗争中,它再度被模糊化。不过,对公民社会的敌视是威权主义的政治本能,且早在此次反宪批普运动前,就已成政治压迫与政治抵抗的焦点。比如新闻人曹辛对中央政法委高官的质疑,后者说:社会管理创新需防止“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注17],因此,社会组织应当“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注18]。作家北野(亦是社区问题专家)则挑战更高层次的党管社会的政治人物,在网络上发公开信建议“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转变思想,带头进行公民启蒙,先做合格公民,再谈其他”[注19]。

公民社会的非确政治地位经典性地反映了威权主义领袖危机的深刻性!在另一端,公民社会在其生成过程中,生产新领袖功能也是必然选项。不过,处于“半个瓦加斯主义”[注20]阶段的威权主义不会允许公民社会顺利生成,而有各种各样的政治镇压。不仅是中国在2011年发生了关于公民社会认知的分歧——有体制内高低两层的,有体制外针对体制内而呈社会两分的。次年,颇被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羡慕的越南(因其屡有“政治改革”举动)也发生了关于公民社会的争议,越共党报认为西方推行的“公民社会”概念及其关涉越南的政治实践是和平演变的手段,且以公民抵抗组织“越南青年网络组织”2008年在境外(马来西亚,第五届全球越南青年学生大会)提出的“和平革命”为证[注21]。依据国家情报机关提供的咨询,党权机构代言人指出:“在过去几年的实践当中,一些国外非政府组织密切关注越南的政治和社会组织并伺机干预、影响和转化这些组织,以谋求在建立对立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实现操纵越南政治进程的方向。”[注22]

威权体制或“半个瓦加斯主义”之威权对公民社会的压制,除了说明其本身存在深刻的领袖危机之外,而且还说明任何一个压制公民社会的国家里的公民社会问题均是国际问题。恰是由于国际性,公民抵抗质量的提升必然有赖于国际社会的支持,尽管后者不是全部。解构威权未必就是现实的政治颠覆,相反,长期化的公民社会教育暨新领袖体系的渐积更具备低成本转型意义。正是基于这一点,在美越关系的调整中,有学者建议美国:“在短期方案中,美国将在人权和民主等核心价值观上妥协,从而快速发展一个抗衡中国的战略伙伴。在长期目标中,美国将支持越南人民终有一天夺回对国家的控制权,并把美国视为跨太平洋的民主灯塔。”[注23]

“半个瓦加斯主义”在中国已经深陷危机,其三要素的动摇情形产生了共震效果:首先,新国家主义的军队支撑政权,它面临着“军队非党化”思潮的持续冲击,军方重要将领反对“军队非党化”思潮的发言已不鲜见;其次,工党主义的劳资调和策略在中国固然有劳动立法来申明,而实质上业主在工资支出与缴纳杂费以及满足管理机构人情寻租间倾向后者,因此,中国总体工资水平在下降而不是上升;再次,民族主义仍被意识形态体系所采纳,但社会不公因对公众情感伤害而大大销蚀了民族主义的正能量,“屌丝思潮”逆袭民族主义正成为当下政治奇观[注24],在可预见的将来形成强大社会抗议声势已非臆测。

结语:只要全球化不停止

“半个瓦加斯主义”除了写照了体制的领袖危机,更说明公民社会兴起的天道资源充备。并且,国内网络平台(作为公民社会重要资源)与国际社会策略支持,前所未有地推助了公民社会的成长。在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威权主义国家的公民社会成长都是全球化进程的一个环节,也将对经济区域化产生影响。或者说,在继续淡化国家作用也即降低威权主义领袖危机的负外部性的同时,全球公民体系必然生成。当然,全球公民体系生成亦非朝夕可至,亦是一个演进的过程。在全球性和平演变过程中,被演变的对象包括成熟的民主政治国家。

如果说威权主义国家具有了向民主转型的可能,它会表示出经济先进、政治落后的情形,那么,全球性和平演变亦面临此类放大的问题。其如南希•伯索尔(2013)所说:“经济全球化的速度快于政治全球化。我们而今在经济上实现了全球化,但国家在全球化层面并未达到同等程度。”[注25]

全球化在进程中存在严重不足,亦存在改进可能且提升机会颇多。比如说,TTP是对APEC与WTO的提升,其正式形成不只是使全球化经济质量提升成为可能,各参与国的国内政治提升以及差别性刺激也会显现出来,比如越南在TTP谈判中相对于中国的比较有势。广义而言,只要全球化进程不停止,不仅全球公民社会能够形成人类新的规则最大公约,而且国内公民社会生成亦为必然。公民抵抗在公民社会形成中是主要动力。超乎国家而看社会,新领袖群体出现也是解决既存领袖危机的最小成本选择。

2013年5月上旬构思并备齐主要文献(书目),6月8日至9初稿;10日定稿于含溪轩(新)书房,小城泊头。

注释部分:
[1]参见本文上篇所引文献[1],P365:“在苏联,共产党否认在党的大伞之外建立起来的群体的合法性。一位党的发言人矢口否认道,苏联不存在任何‘享有不从工人阶级的目标和政治利益的观点出发来评价自身活动的特权’的社会集团。”
[2]戈尔巴乔夫是这方面的明显行为人,他不仅以“反腐政治化”手段清除了总书记职位竞争者之一的莫斯科市委第一书记格里申,而且还对老资格的乌克兰“大叔”谢尔比茨基进行公开点名指评,因为谢尔比茨基瞧不起未当总书记时的政治员委员戈尔巴乔夫。参见本文上篇所引文献[12],P176以及此前的P172-173(亦在小节〈中央委员会的问题〉之前,可视为第六章《不可对外人说》的引言)。
[3]参见拙文,“对封建社会主义的重点批判——当今中国为什么‘更像苏联’?”,载于《零八宪章月刊》2012年10月16日。
[4]参见《南风窗》杂志2013年第11期文章,“中国已需重塑领导性”(作者:南方朔,台湾政论家)。
[5]参见《炎黄春秋》杂志2013年第5期文章,“读《苏共亡党之谜》”(作者:王进)。
[6]参见《经济观察报》2013年4月1日报道,“法学背景高官涌现”(记者:沈念祖、胡丹),第10版〈时局〉。
[7]“实定法非法”作为一个法学术语,直接引自郭道晖的文章,“‘非法之法’与公民的抵抗权”。郭文载于[5]杂志,2013年第2期。
[8]正当性,不同于合法性。可参见拙文,“晚期社会主义合法化危时——质疑统治的正当性作为转型动力”,载于美国中文网刊《民主中国》2012年12月6日。
[9]“如此之善”的说法源自美国大法官、“人民律师”布兰代斯(1856-1941),转引自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汉译本,邓正来译)下册,P3(上下册单独页码);邓译版本:三联书店,1997。布兰代斯原话:“对自由的最大的危险,则潜藏在那种热心者的诱人但却剧毒的行径之中,潜藏在那些善意但却令人无法理解其为何如此之善的行径中。”
[10]同[1],P172:“知识分子像知识型领袖一样,不可能存在于社会之外,因为他们是应社会需求而产生的”,“更为进步的社会要求知识分子解释邪恶的本质。”
[11]同[7]三标准即行使抵抗权的三个前提:1,没有撤销法律的途径;2,政权为私利所操纵,不得人心;3,秩序已经不能维持。
[12]“猪肉桶政治”已是政治学研究里一个约定成俗的术语。可见帕特里克•邓利维、布伦登•奥利里合著《国家理论:自由民主的政治学》(汉译本,欧阳景根、尹冬华、孙云竹译),P74-75;欧阳尹孙译版本: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13]参见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012年4月11日报道,“推动国企私有化是‘外国阴谋’”(作者:吴国义);新华社《参考消息》4月12日转刊,“国企负责人批『私有化阴谋』”,第15版〈观察中国〉。
[14]参见共识网(21ccom.net)2011年4月2日转刊我的网易博文,“谣言,无权者握有的致命暗器”(原博文发表时间为3月18日)。
[15]关于“斯大林的烟斗”之政治段子有不同的版本,但核心是“招供的人很多”。如果每个人(十个小偷或代表困的半数)都偷了斯大林的烟斗,那就说明斯大林丢的不是一个烟斗。而事实上,斯大林只丢了一个烟斗。在霍兰的小说里,有数个政治段子,但对“烟斗”所涉最少。同本文上篇所引文献[18],P137:“‘前几天我听到了一条有趣的新闻,’塞米永说,‘斯大林的烟斗丢了。’又一个笑话。”
[16]同本文上篇所引文献[4],P39。
[17]&[18]参见曹辛文章,“公民社会‘设计’考”,载于《经济观察报》2011年5月23日,第16版〈来论〉。
[19] 北野网络文章,“与周永康同志探讨建设社区?”,载于《搜狐焦点》2011年5月10日。
[20]“半个瓦加斯主义”的提法首见美国中文网刊《议报》2010年7月28日拙文,“‘半个瓦加斯主义’很危险!——关于中国模式的必要批判”。或参见我的网易博客,2013年6月8日(首页推荐)。
[21]&[22]参见越共机关报《人民报》2012年8月31日文章,“‘公民社会’——和平演变的一种手段”(作者:杨文巨);同[13]报9月21日译介,“西方借‘公民社会’推动和平演变”,第10版〈参考论坛〉。
[23]参见香港亚洲时报在线2013年5月30日文章,“发展美越关系的两条道路”(作者:加籍越裔学者、渥太华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卿武德);同[13]报6月4日译介,“越南或成美国亚太战略伙伴”,第10版〈参考论坛〉。
[24]参见香港《动向》杂志2013年5月号,同题文章(作者:罗士妥)。
[25]参见美国《全球主义者》在线杂志2012年9月24日文章,“全球公民与全球经济”(作者:南希•伯索尔,美国全球发展中心创始人兼总裁);[13]报10月5日译介,原题,第10版〈参考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