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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这篇文章能否代表官方声音?

中国官方媒体之一《北京日报》周二(13日)登载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的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文章的第一句话就说,\”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

文章指出,一个言论在发表之前是无法为其定性的。只有在公之于众之后,\”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

文章还列举马寅初和张志新因言获罪的历史教训说,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

著名学者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理论在1957年遭中共最高当局批评,被定性为\”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结果导致中国在上个世纪多生育至少三亿人。由此带来\”计划生育\”又因矫枉过正而在加剧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张志新对\”文革\”质疑的言论也被有关领导判定为\”恶毒攻击文革的现行反革命言论\”,招致她被割喉枪决。

文章指出,按言论自由的原则,类似马寅初和张志新这样的挑战权威的言论也应获得自由。

文章最后呼吁,一切言论\”在言论的层面上\”,都享有自由表达和发表的权利。

《北京日报》转向?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呼吁中国真正实现获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了,但在一个官方主要媒体上出现这样的呼吁仍属罕见。

《北京日报》是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去年4月《北京日报》与《南方都市报》曾引发一场广受关注的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

4月3日,就职于《南方都市报》的长平发表了题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评论。文章对比了中西媒体对拉萨事件的报道以及中国民众对西方报道的强烈反应。

文章问道,除了官方的定性之外,能不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 4月11日,《北京日报》属下的《北京晚报》刊登了一篇署名为\”文峰\”的文章《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批评了长平所谓\”言论自由\”等观点。

文章说,在一些所谓要求普世价值的南都长平们看来,只要是西方的东西,就是普世的,就是要坚持的,包括造谣的权力,也是需要维护的。

在那之后,一些激进的中国网民甚至将南都长平称为\”大汉奸\”。

前不久,海内外的一些中国知识分子联名签署《零八宪章》,呼吁落实中国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

《零八宪章》主要发起人刘晓波随即被当局实施软禁。其他联署人也遭国安部门问话,整个签名活动被当局定性为\”国内民运分子勾结海外敌对势力颠覆政府的阴谋\”。

现在,还很难判断《北京日报》刊登沈敏特的文章是否显示中共内部在舆论控制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

抑或文章所说的\”言论自由\”是有\”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而不是具有普世价值的\”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