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上海,与友人交游,难免聊到当前频发的腐败问题。

某君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八项规定挡不住官员们的文艺创作的天赋,他们的想象力超越了民众的想象。比如,以往官员们一般在高档酒店参加宴饮,现在八项规定了,太招摇,太惹眼,于是奇招迭出,比如自家办的食堂、私人会所、农家乐菜馆甚至养老院餐厅,都成为各级官员们新选择。它们往往更隐蔽,私密性很强,可以使官员们规避风险,从而让八项规定和巡视制度,瓦解武装。这让我联想到另外一位朋友曾跟我谈及,某中央级高级官员,曾在地方任一方诸侯,可以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亲朋故旧往访,都招待得人家心满意足,面子满满,然而到中央后,毕竟要看老大脸色,不得不投鼠忌器,不大敢在公开的酒店招待故人,也在私人会所寻找到了安全感。

某君论及官员腐败泛滥的时候,则认为腐败可以收到豢养忠诚的奇效。想想也是,真的反腐了,民选政府下习惯了监督和制约的官员,自然就会收敛自己的作为,不过在缺乏人民赋权充分合法性的前提下,如何使手下官员们保持对权威的忠诚,无疑是个马基雅维里式的难题。水至清则无鱼,官场一片干净亮堂,则让依赖权力体制维系忠诚,而不是靠国家制度规范彼此关系的政府首脑,失去安全感。想想看,大家彼此都很廉洁,何惧之有?那时候他们都会争相表明自己天下为公的心志,而不屑于为私人感情所缚,对上级威权效忠了。在这一逻辑之下,选择性反腐,利用各种手段,了解掌握官员们的腐败行为,但却根据需要,决定宽宥还是惩处,就成为高明的统治者们的驭权妙术了。君不见,当今又是搞巡视制度,又是搞八项规定,又是搞灵魂深处闹革命,可是唯独对普天下皆知具有根本作用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却是退避三舍。

某君说到,制度在逼着各级官员们想着办法腐败。他谈到一个例子,说现在有很多项目,当年经费如果不使用完,就会影响下一年度经费的争取,主管部门会降低额度直至取消对某项事务的拨款。在这种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如何花完某一项目的专项经费,成为一些官员们最头疼的问题,如果一年过去还没花掉,到年底了就不得不突击花钱。为了达到花完钱的目的,各种办法都得使,包括巧借名目,公款私用。

在行旅中,一位朋友要我谈谈对人大招生处长腐败事件的看法。不由得想起诸君闲谈时聊的东西,因此欣然允诺。

在中国语境下,像人大招生处长这样的官员或者准官员(严格来说它并非官员,不过却掌握着重要权力,在某种体制下),实在是像过江之鲫那样的。只要手中稍微有一丁点权力,就会千方百计去寻租,去兑现,上上下下,莫不如此。有的朋友说,越到上面越干净,殊不知这些处在高位的朋友们,有哪个不是从最底层开始往上爬的,在这个过程中,谁能躲开贪腐幽灵的明枪暗箭?即令如显宦出身、对金钱毫不在意的薄某,也难免与贪腐丝丝相连,更不用说那些对金钱贪婪者了。

所以,人大招生处长可鄙吗?可恨吗?一点都不,我们该为他感到可怜,本来在一个法令、制度、机制完备、遵行如仪的国度,他们完全可以保持清白之身的。如果他因此被判入狱乃至更严重者,可以说是比窦娥还冤了。

逼良为娼的律令举措可谓害人不浅。

须知,自私乃人之本性,不会为任何主义、教条乃至所谓高尚情操、坚定信仰,所能绝对移易,当欲望的诱惑力超过了心理乃至恐惧的把控力的时候,越轨就成为一个必然的结果。

国家立法、立规以及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都必须基于人性本是自私,人人皆有成为贪官可能这样一个假设前提,来考虑。心灵鸡汤改变不了人的本心,选择性反腐也会让人心存侥幸。

除非当局者有心要依靠宽纵腐败,如同宋太祖那样,借用杯酒释兵权之法,确保属下的忠诚,另当别论,否则就必须在反腐败立法、建立和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以及独立不受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所左右或者影响、只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反腐败调查机构三位一体的反腐体制机制,采取明确、具体和可操作的措施。

不然,一切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