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要批评的,当然不是带来了立宪民主制度的自由主义理念,而是它生于江北为枳后的中国变种。认真深究,也是反对作为名词的自由主义,主张更符合其精神的另一个概念——自治主义。
来自外国的许多理念,当它们传到中国之后,都变成了不同的东西。如按其内容来说是对立的自由主义与基督教,都是如此。这原因,就在于中国人对待那个理念的方式不同。不同的对待,竟使得那个理念面目全非。一个理念,你把它当作建设性的内容和把它当作破坏性的内容,它显示的价值全然不同。正如一根木头,用来作为建筑材料和作为击打武器,它会显示出完全不同的性质。而我们中国人,就是这种魔术的个中高手。
自由主义当它来到中国,并为一些人认真信仰后,有时候会变为令人厌恶的东西。之所以如此,无关乎人们情感的脆弱,而是其信仰者把它变成的。因为这些人所信仰的自由,就是自由地破坏。他们所要坚决践行的权利,就只是要在对他人的破坏和妨碍中体现出来。
比如要进行一个会议,那么热衷于自由的中国人,不认为布置会场、参与准备决议案、关注规则和事务等等是自己的责任和权利,而他们最重视的是对大会的所有进程提出质疑。他们以为:只有这个质疑,才是他们权利与责任的突出体现,乃至唯一体现。他们只有在这种反对中,才感到自己是主人。
推而广之,在一个运动中,当某些人把某件事做起来的时候,中国式“自由主义”者决不认为以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前往支持,是自己权利和责任的体现,而是不假思索地以为:对之批评和反对才是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是自己参与运动的证明。这真是一种奇怪的和病态的情况。
在这种假设下,他们特别强调自己的权利,而从来不认为还有什么资格限制。而做事的常识是:任何事情,需要有人为之付出才能进行,因此那个事情要限定参与者的资格。凡不付出支持的,就不是参与者,凡是阻碍的,就应该被排除。例如一个讨论,是要通过意见交流来得出有益的结论,使得人们在离开的时候,能够带着更多的东西。而如果不能提供建设要素、反而以无聊方法阻碍讨论的,就离开了人们谈论的本意,也就是说,失去了被讨论进程所需要的资格。
为什么唯有中国人会以这样的方式理解自由主义呢?那是因为他们和自由主义故乡欧美人的生活有着一个根本的不同。中国人曾经长期生活在大锅饭的制度中。所谓单位,其产生就是来自上面的权力,而无须单位成员的努力。所以其存在是理所当然的。那么作为单位成员的实际含义,就是他们对这个大锅的分配权。于是,分配就成了他们竞争的活动。在这个背景下,他们的自由度就体现在对那个大家共同面对的异己物——单位提出批评和要求。而且每个人的分配增加,与别人的分配减少是直接相关的。因此对别人的批评就是对自己的肯定。这种情况其实是变态的,每一个人是寄生在一个体制上的,因此他具有寄生者的形态。
而在欧美,特别是美国,自治是每个人不言而喻的生存前提,那就是个人财产。每个人靠经营自己的那份家业生存,因此,首先是付出、是责任,而对他人的否定对他自己并没有什么益处。你说别人的店铺经营不好,并不能使你自己的店铺兴旺。他人的事和你自己的事,分别是很清楚的,其标准就是投入。
在自治情况下,一个人的责任在先,而且责任和权利是天然统一的。一切都围绕着某件事(比如他赖以生存的小店铺)的建设,而建设的基本问题是资源限制,是尽可能地投入资源。把建设与享受、工作与决定分开,是不可思议的。而这恰恰在中国的大锅饭中得以实现了。
中国式的“自由主义”,是索取式的和否定式的,而不是建设性的和负责任的。他们把别人当作索取和要求的对象,而自己则是提出要求的人。他们要的是任意提出要求的自由。所以它令那些真正关心事情的人讨厌。这实际上不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关于人们之间在建设的基础上如何保持主人关系的学说。而这种强调索取权利的情况,如同一个独生子小皇帝对待他人的方式,究其实质,是自我中心主义。
中国式“自由主义”的各种表现:
其一,对当局者对自由的压制,并不反抗,而是从自我利益出发去取舍,忍受甚至享受、妥协,充其量是口头上抗议一下,美其名曰自由选择;逃避自由秩序所需要的实际代价,而自以为聪明。我们知道,在暴力威胁下,每个人都不得不妥协,但是把这种妥协当作自由主义的光荣践行,就是另一回事了。
其二,对群体和关系到理想的建设,从不正面关心,但是一旦有事,就去争夺、抨击、挑剔、解构,把共同体不是当作自己支持的对象,而是当作父权和敌人去攻击,所理解的参与就是去否定;
其三,不会和同伴合作,只会斗争。随意攻击他人,事情只要是他人做的,就只会否定,而不会去支持和热情参与。
其四,以为自己才是唯一正确的,对他人乃至人民,以为是愚蠢该死,是猪,诅咒其毁灭。
其五,遇事只从随意想到的原则出发,因此总会找到抨击的理由,根本不关心事务的具体情况。
其六,热衷于解构,而不愿意花费气力提出自己正面的主张。乐于享受一个高高在上的审判者的角色。
其七,热衷于自我表现和突出个人,以政治正确的名义,不在乎自我表现会带来的不良后果,不在乎为他人导致重大的损失。
其八,对他人要求苛刻,对自己则几乎没有要求,以自我感受为中心。消极懒惰、逃避责任,没有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只要我合适,对别人可以采取任何行为。要的是无限放大的抽象的、属于自我的权利。而美其名曰自由。
凡此种种,造成了相当恶劣的组织文化形态。它们也造成了阴暗的精神状态:仇恨、自我、幻想、绝望成为这种精神状态的主调。它们的核心其实不是宪政体制下的自由主义,而是自我中心主义。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就是指这种假的自由主义。这种假的自由主义是令人厌恶的,它们是真正自由主义的拙劣的漫画像,是一种丑化。因此在人们面前,它们实际上是败坏了争取真正自由主义秩序的进程,实际上是在动员人们起来反对自由、逃避自由。
之所以能够如此,客观上的原因,首先是由于:按照语言交流的规律,即“望文生义”,自由这个词汇本身的含义,即无约束地行动。这个含义,在西方的社会背景下(即普遍的私有财产、事务自治),行动的自由潜在地就是有内容的,它是指向事务的、是属于创造过程的。而在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大锅饭背景下,行动自由则获得了完全不同的理解。因为这里本来就没有事务和创造。于是自由的行动被理解为没有责任的否定与解构。其次,因为在政治制度的讨论中,没有能力和必要性去规定自由的内容,那个内容是在社会中。作为对暴力的约束,它只要不去妨碍人们行动就够了。而当自由成为人们自己的社会实践的时候,就一定会涉及到自由的具体方面,就是对于事务的态度了。在这里,分野就是不可回避的了。
笔者反对“自由主义”,是为了主张自由主义原本所意谓的东西:自治主义。关于自由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消极的含义,就是从父权、从大锅饭下解脱出来,这时人的理解就是:终于可以随意行动、终于可以做任何事了。这是那种走出监狱者的自由,就是可以自由行动。它的含义是肤浅的,它的内容是消极的(仅仅从否定方面定义):没有约束、摆脱约束。也为此,如此理解的自由主义就是以否定作为自己的主要兴趣,它唯一依据的就是自我,是自我的感觉、自我的地位。所以就其肯定内容来说,它是自我中心主义、感觉主义、任意主义。它适合于“小皇帝”、被作为宠物的女人,或者大锅饭与体制的寄生者。它只对他人提要求,没有对自我的要求。这其实不是自由主义,因为自由主义的本旨是自由秩序而不是自我。自我中心主义者,虽然在被压迫的情况下常常与自由主义很相似,因而在反抗专制的时候,它也常常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其关注的中心并不是自由而是自我。因而损耗了反抗的效能,而所有的独裁者都是自我中心主义者变成的。其二是积极的含义,就是从其肯定的方面定义,那就涉及到事务、涉及到与他人的关系,就是把自由当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自治,包含了自律、自我管理,它也把前述消极自由的含义即自由行动、否定他人的权利包含在自己内部,但是并非以之为中心,而是以具体的建设过程:自己事务、他人事务、以及群体事务的建设需要作为出发点。
笔者认为,对于着眼于事务建设的、具体积极的自由主义,确切的称呼应该是自治主义。笔者反对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的词汇使用,是因为要主张它们实质上所指谓的东西:自治主义。在笔者看来,民主、自由、共和等等,其实都是指一件事,就是自治。
来自外国的许多理念,当它们传到中国之后,都变成了不同的东西。如按其内容来说是对立的自由主义与基督教,都是如此。这原因,就在于中国人对待那个理念的方式不同。不同的对待,竟使得那个理念面目全非。一个理念,你把它当作建设性的内容和把它当作破坏性的内容,它显示的价值全然不同。正如一根木头,用来作为建筑材料和作为击打武器,它会显示出完全不同的性质。而我们中国人,就是这种魔术的个中高手。
自由主义当它来到中国,并为一些人认真信仰后,有时候会变为令人厌恶的东西。之所以如此,无关乎人们情感的脆弱,而是其信仰者把它变成的。因为这些人所信仰的自由,就是自由地破坏。他们所要坚决践行的权利,就只是要在对他人的破坏和妨碍中体现出来。
比如要进行一个会议,那么热衷于自由的中国人,不认为布置会场、参与准备决议案、关注规则和事务等等是自己的责任和权利,而他们最重视的是对大会的所有进程提出质疑。他们以为:只有这个质疑,才是他们权利与责任的突出体现,乃至唯一体现。他们只有在这种反对中,才感到自己是主人。
推而广之,在一个运动中,当某些人把某件事做起来的时候,中国式“自由主义”者决不认为以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前往支持,是自己权利和责任的体现,而是不假思索地以为:对之批评和反对才是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是自己参与运动的证明。这真是一种奇怪的和病态的情况。
在这种假设下,他们特别强调自己的权利,而从来不认为还有什么资格限制。而做事的常识是:任何事情,需要有人为之付出才能进行,因此那个事情要限定参与者的资格。凡不付出支持的,就不是参与者,凡是阻碍的,就应该被排除。例如一个讨论,是要通过意见交流来得出有益的结论,使得人们在离开的时候,能够带着更多的东西。而如果不能提供建设要素、反而以无聊方法阻碍讨论的,就离开了人们谈论的本意,也就是说,失去了被讨论进程所需要的资格。
为什么唯有中国人会以这样的方式理解自由主义呢?那是因为他们和自由主义故乡欧美人的生活有着一个根本的不同。中国人曾经长期生活在大锅饭的制度中。所谓单位,其产生就是来自上面的权力,而无须单位成员的努力。所以其存在是理所当然的。那么作为单位成员的实际含义,就是他们对这个大锅的分配权。于是,分配就成了他们竞争的活动。在这个背景下,他们的自由度就体现在对那个大家共同面对的异己物——单位提出批评和要求。而且每个人的分配增加,与别人的分配减少是直接相关的。因此对别人的批评就是对自己的肯定。这种情况其实是变态的,每一个人是寄生在一个体制上的,因此他具有寄生者的形态。
而在欧美,特别是美国,自治是每个人不言而喻的生存前提,那就是个人财产。每个人靠经营自己的那份家业生存,因此,首先是付出、是责任,而对他人的否定对他自己并没有什么益处。你说别人的店铺经营不好,并不能使你自己的店铺兴旺。他人的事和你自己的事,分别是很清楚的,其标准就是投入。
在自治情况下,一个人的责任在先,而且责任和权利是天然统一的。一切都围绕着某件事(比如他赖以生存的小店铺)的建设,而建设的基本问题是资源限制,是尽可能地投入资源。把建设与享受、工作与决定分开,是不可思议的。而这恰恰在中国的大锅饭中得以实现了。
中国式的“自由主义”,是索取式的和否定式的,而不是建设性的和负责任的。他们把别人当作索取和要求的对象,而自己则是提出要求的人。他们要的是任意提出要求的自由。所以它令那些真正关心事情的人讨厌。这实际上不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关于人们之间在建设的基础上如何保持主人关系的学说。而这种强调索取权利的情况,如同一个独生子小皇帝对待他人的方式,究其实质,是自我中心主义。
中国式“自由主义”的各种表现:
其一,对当局者对自由的压制,并不反抗,而是从自我利益出发去取舍,忍受甚至享受、妥协,充其量是口头上抗议一下,美其名曰自由选择;逃避自由秩序所需要的实际代价,而自以为聪明。我们知道,在暴力威胁下,每个人都不得不妥协,但是把这种妥协当作自由主义的光荣践行,就是另一回事了。
其二,对群体和关系到理想的建设,从不正面关心,但是一旦有事,就去争夺、抨击、挑剔、解构,把共同体不是当作自己支持的对象,而是当作父权和敌人去攻击,所理解的参与就是去否定;
其三,不会和同伴合作,只会斗争。随意攻击他人,事情只要是他人做的,就只会否定,而不会去支持和热情参与。
其四,以为自己才是唯一正确的,对他人乃至人民,以为是愚蠢该死,是猪,诅咒其毁灭。
其五,遇事只从随意想到的原则出发,因此总会找到抨击的理由,根本不关心事务的具体情况。
其六,热衷于解构,而不愿意花费气力提出自己正面的主张。乐于享受一个高高在上的审判者的角色。
其七,热衷于自我表现和突出个人,以政治正确的名义,不在乎自我表现会带来的不良后果,不在乎为他人导致重大的损失。
其八,对他人要求苛刻,对自己则几乎没有要求,以自我感受为中心。消极懒惰、逃避责任,没有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只要我合适,对别人可以采取任何行为。要的是无限放大的抽象的、属于自我的权利。而美其名曰自由。
凡此种种,造成了相当恶劣的组织文化形态。它们也造成了阴暗的精神状态:仇恨、自我、幻想、绝望成为这种精神状态的主调。它们的核心其实不是宪政体制下的自由主义,而是自我中心主义。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就是指这种假的自由主义。这种假的自由主义是令人厌恶的,它们是真正自由主义的拙劣的漫画像,是一种丑化。因此在人们面前,它们实际上是败坏了争取真正自由主义秩序的进程,实际上是在动员人们起来反对自由、逃避自由。
之所以能够如此,客观上的原因,首先是由于:按照语言交流的规律,即“望文生义”,自由这个词汇本身的含义,即无约束地行动。这个含义,在西方的社会背景下(即普遍的私有财产、事务自治),行动的自由潜在地就是有内容的,它是指向事务的、是属于创造过程的。而在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大锅饭背景下,行动自由则获得了完全不同的理解。因为这里本来就没有事务和创造。于是自由的行动被理解为没有责任的否定与解构。其次,因为在政治制度的讨论中,没有能力和必要性去规定自由的内容,那个内容是在社会中。作为对暴力的约束,它只要不去妨碍人们行动就够了。而当自由成为人们自己的社会实践的时候,就一定会涉及到自由的具体方面,就是对于事务的态度了。在这里,分野就是不可回避的了。
笔者反对“自由主义”,是为了主张自由主义原本所意谓的东西:自治主义。关于自由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消极的含义,就是从父权、从大锅饭下解脱出来,这时人的理解就是:终于可以随意行动、终于可以做任何事了。这是那种走出监狱者的自由,就是可以自由行动。它的含义是肤浅的,它的内容是消极的(仅仅从否定方面定义):没有约束、摆脱约束。也为此,如此理解的自由主义就是以否定作为自己的主要兴趣,它唯一依据的就是自我,是自我的感觉、自我的地位。所以就其肯定内容来说,它是自我中心主义、感觉主义、任意主义。它适合于“小皇帝”、被作为宠物的女人,或者大锅饭与体制的寄生者。它只对他人提要求,没有对自我的要求。这其实不是自由主义,因为自由主义的本旨是自由秩序而不是自我。自我中心主义者,虽然在被压迫的情况下常常与自由主义很相似,因而在反抗专制的时候,它也常常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其关注的中心并不是自由而是自我。因而损耗了反抗的效能,而所有的独裁者都是自我中心主义者变成的。其二是积极的含义,就是从其肯定的方面定义,那就涉及到事务、涉及到与他人的关系,就是把自由当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自治,包含了自律、自我管理,它也把前述消极自由的含义即自由行动、否定他人的权利包含在自己内部,但是并非以之为中心,而是以具体的建设过程:自己事务、他人事务、以及群体事务的建设需要作为出发点。
笔者认为,对于着眼于事务建设的、具体积极的自由主义,确切的称呼应该是自治主义。笔者反对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的词汇使用,是因为要主张它们实质上所指谓的东西:自治主义。在笔者看来,民主、自由、共和等等,其实都是指一件事,就是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