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丶许志永等先生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而被捕,王功权等先生因支持这一诉求而被捕。但他们是无罪的。
中共中央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证明了他们无罪。中纪委部署的有关试点,证明了他们无罪。应该立即无条件释放在北京被捕的丁丶许丶王诸君子,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无条件释放因提出正义诉求而身陷冤狱的一切公民。是时候了!不能再拖了!
不释放无罪者不是“改革”。不纠正明显的错案不是“改革”。改革的生命和权威,和宪法一样,都在实施,而不在主旋律自己怎么宣传。
根据冠冕堂皇的说法,丁丶许丶王以及其他各位君子统统“另有罪行”。此罪无证,再编一罪,拿手好戏,易如反掌。刘晓波案丶艾未未案都已办成了“铁案”,丁丶许丶王难道就办不成?反正在中国古今冤狱史中,有的是数不清的莫须有。
过去行得通的,现在未必办得到。因为必须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因为三中全会通过了《决定》,中纪委宣布了要试点,此《决定》,此“试点”,具体内容和被捕公民的诉求诚然有距离,未必能够充分满足反腐败的需要,但除非三中全会自愿承认作假,否则的话,总不能“五十步有功”而“一百步有罪”吧,总不能“州官有功”而“百姓有罪”吧!
这是眼前的实例,人人看得懂的测试。全面改革如想取信于世,此其时矣。是错上加错还是从善如流,我们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