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博士被北京市公安局起诉,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这份起诉书指控许志永利用“财产公示”、“教育平权”等话题,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在公共场所张打横幅、散发传单,在国家机关门前“聚集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触犯《中国刑法》第291条之规定,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作为推动2003年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三位法律博士之一的许志永,因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要求异地平等教育权利,今年4月起被软禁和拘留。许志永始终坚持自己无罪。

法学学者滕彪在推特上写道:“读了北京市公安局针对许志永的起诉意见书后,觉得里面写的都是‘值得赞扬、学习和敬慕的公民行为,都是追求民主、平等和公民尊严的合法行为’。”

起诉意见书虽然对许志永的“罪行“有细致的描述,但很多网友却认为这是对许志永博士赞誉。发起新公民运动,财产公示,教育平权,这都是当下中国急需解决的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但当局却把许志永等进行的维护公民权利行为看成是威胁中共政权的洪水猛兽,予以文革式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看来中国知识界、法律界试图通过和平、理性抗争来推动社会进步暂时失败了,而当局肆无忌惮的镇压,也说明了专制制度的穷途末路,垂死挣扎。

●北京市公安局:许志永案起诉意见书

北京市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京公诉字(2013)99号

(参与2013年12月8日讯)犯罪嫌疑人许志永,男,汉族,1973年3月2日生,北京市人,法学博士,群众,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讲师,身份证号:620102197303025316,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清源东里4号楼1104室,现住址:清河清源东里4号楼1104室,犯罪嫌疑人许志永于2013年7月16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刑事拘留,2013年8月22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依法逮捕,现被羁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许志永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系我局在办理2013年3月31日侯欣、袁冬、马新立、张宝成等人涉嫌非法集会一案中,通过对多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审查发现,许志永系一系列聚众扰序行为的幕后指使者,故我局于2013年7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许志永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查,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

(一)2009年底至2010年初,许志永受王功权指使设立了教育平权项目后,许志永、王功权等人组成决策委员会多次开会研究如何推动该项目。后许志永利用个人影响力多次参与非京籍家长群体聚会,并通过聚会商议、网上勾连、印制宣传材料、当街散发宣传材料、发表微博、文章等形式,多次煽动非京籍家长群体赴教育部门聚会,向政府部门施压。此外,许志永还责成林峰专门负责教育平权捐款账户的记账管理并支付林峰工资,找到非京籍家长群体代表孟凡玲负责学生家长联络、报销车马费、签名费并支付孟凡玲工资。在许志永等人的组织、策划、煽动下,发生了包括“7.5、2.28”在内的多次非京籍家长到教育部门聚集滋事案件,其中:

1. 2012年7月,许志永经与学生家长聚会密谋,并多次发布微博煽动非京籍家长群体前往教育部请愿。在许志永的组织、策划、煽动下,2012年7月5日,有百余名学生家长赴教育部聚众滋事,期间歪曲我国教育政策,辱骂教育部官员,且不服从公安民警管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2. 2013年1月25日,许志永、王功权、丁家喜等人在上岛咖啡聚会,商定鼓动非京籍家长群体于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聚集造势、施加压力。后许志永、王功权等人分别通过发布微博、群发短信、制作散发传单、名片等方式进行煽动,在许志永、王功权、丁家喜煽动下,2013年2月28日,百余名学生家长前往北京市教委聚众滋事,且不服从公安民警管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二)2012年9月11日,许志永伙同丁家喜、赵常青等人聚会,商议开展“财产公示”活动后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王永红、孙含会等人又多次聚会密谋,继续商讨开展“财产公示”活动具体细节,期间上述人员为不断扩大活动影响,达成要上街散发传单、张打横幅的共同决议,又经商议后统一出资制作了传单、横幅等物品,并分发给相关涉案人权,使该活动从“在互联网上征集签名”遂步升级到“上街张打横幅”等非法活动。在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等人的组织、策划、煽动、带领下,自2013年1月以来,我市发生包括“1.27、2.23、2.24、3.09、3.31”在内的,多次由多人实施的在“朝阳公园、清华大学、中关村广场、西单广场”等公共场所,张打横幅、散发传单、造谣演讲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1. 2013年1月中下旬,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在上岛咖啡聚会,决定1月27日到朝阳公园南门张打横幅,由王永红来具体组织活动,孙含会邀请记者到现场围观。后李刚、袁冬、王永红等人在西单商场下肯德基聚会,商定1月27 日到朝阳公园南门张打横幅具体情况并到现场查看地形。2013年1月27日,李刚、袁冬等人在徜徉公园南门附近张打由许志永等人先期制作并发放的横幅,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在我局民警上前阻止时,袁冬以逃跑方式阻碍民警执法,并在跑开后再次回到朝阳公园南门张打横幅,且与民警争抢横幅,抗拒民警执法,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上述人员被民警教育劝离后,李刚又驾车带袁冬前往清华大学西门继续张打横幅,再次引发大量群众围观,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事后相关涉案人员将上述过程中拍摄的照片上传互联网,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互联网公共空间秩序。

2. 2013年2月23日,丁家喜、袁冬、张宝成等人前往中关村e世界广场、海龙大厦等地张打由许志永等人先期制作并发放的横幅,期间袁冬、张宝成等人赤裸上身,在身上书写“要么公开财产,要么下台滚蛋”、“公开国籍”等字样,引发大量群众围观,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3. 2013年2月23日活动结束后,丁家喜等人决定次日继续进行张打横幅非法活动,当日晚丁家喜在同城聚会上继续煽动次日到中关村张打横幅。2月24日,丁家喜、张宝成、袁冬、李刚等人再次前往新中关大厦、北大东门、清华西门等地张打横幅,并向围观群众散发传单数百张。引发大量群众围观,且事后丁家喜将上述过程中拍摄的照片上传互联网,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互联网公共空间秩序。

4. 2013年3月9日,马新立、李焕君、张宝成、袁冬等人前往中关村广场及家乐福门前张打由许志永等人先期制作并发放的横幅。袁冬、张宝成等人在张打横幅过程中、言语粗鄙,声称“国家不是共产党的私家花园”、“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和子女国籍”并辱骂人大代表,且张打画有“王八”图样的横幅在现场游走,马新立赤裸上身,引发大量群众微观。事后,侯欣、张宝成等人将现场照片上传互联网,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互联网公共空间秩序。

5. 2013年3月31日,侯欣、张宝成,袁冬等人经事先商议后,纠集马新立、周晓山、曹尚斌、张然等人前往西单文化广场,张打由许志永等人先期制作并发放的横幅,并在现场持扩音器演讲、散发传单、拍照录像,引发百余人围观,拒不服从民警、保安员劝阻,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嫌疑人供述、同案供述、证人证言、远程勘验检查笔录、电子物证鉴定、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许志永利用“财产公示”、“教育平权”等话题,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在公共场所张打横幅、散发传单,在国家机关门前聚集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规定,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北京市公安局

2012年12月4日

(来源:《参与》)

●海外媒体报道和评论《许志永起诉意见书》

▲英国广播公司(BBC)12月6日报道:据传中国人权活动人士许志永或被起诉

报道说,北京警方建议对中国知名的人权活动人士许志永提起诉讼。

许志永的律师和朋友周五(6日)也透露,他将被指控组织示威,要求中共透露官员的财产,并且提供平等教育权利。

报导引述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说,北京的调查人员的建议加大了许志永在法庭接受审判的可能,但是检察官仍然需要对是否要起诉许志永作出决定。

张庆方说,从法律上说,这意味着公安局认为许志永的行动构成了犯罪,因此检察官能够选择起诉,要求进一步调查,或者拒绝起诉。

但是他说,很可能出现的结果是许志永被起诉。

警方决定张庆方说,检察官员周五告诉他警察的决定,并且说许志永坚持自己无罪。

上述指称据说显示政府因为许志永在公民权利运动中发挥了主要作用而对他采取行动。去年许志永要求扩大政治自由,公开官员财产打击腐败,使他参与发起的新公民运动受到关注。

许志永的朋友、维权人士腾彪也证实了警察建议起诉许志永的消息。腾彪打电话给许志永的另外一位律师得到了上述消息。

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说,对许志永的刑事犯罪指控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许志永因此被逮捕。公安部门说许志永组织集会,要求公开官员财产,要求平等教育权利。

警察还指控许志永为北京和其他地方发生的抗议活动提供旗帜和其他设备。许志永在自己的公寓被限制自由三个月以后于今年7月被警方拘禁。

▲美国之音(VOA)12月8日报道:北京警方将许志永公民运动案移交检察院

香港 — 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有关当局打压公民运动又有新动作。据报道,北京警方日前已将公民运动发起人之一的法律维权人士许志永所谓“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案,移送北京检察院。

许志永的律师表示,警方公安起诉书中所指的组织集会,都与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和争取平等教育权利有关。警方还说,许志永为北京和其他地方发生的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活动提供旗帜和物资。

作为推动2003年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三位法律人之一的许志永,因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要求异地平等教育权利,今年4月起被软禁和拘留。许志永始终坚持自己无罪。

被外界视为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第一案的江西新余刘萍等三公民“非法集会”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案, 经过4天的庭审12月6日结束。该案因可能为其他公民案件提供指标性判例,引发海内外极大关注。而新余当局拘留证人,骚扰和阻扰律师正常辩护,无视酷刑等证据,更是受到外界诟病。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2月8日报道:许志永将被控扰乱公共秩序

在国际人权日临近之际,北京政府将正式起诉已被刑事拘留约五个月的公民运动推动者许志永,控告他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有看过《起诉意见书》的维权人士指,公安所指的罪证,均与许志永等人早前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和平等教育等公民权利有关。据了解,许坚称自己无罪,但在委托律师方面被当局阻挠。

维权法律学者滕彪上周五(6日)在推特上透露,许志永案已于4日移送北京检察院一分院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涉及官员「财产公示」、让外地户籍学生在非户籍地享有「教育平权」等公民活动。他认为,这「哪里是什么犯罪活动,分明都是值得赞扬、学习和敬慕的公民行为,都是追求民主、平等和公民尊严的合法行为」。强调公民无罪。

据曾替许志永辩护的律师刘卫国透露,他和另一名律师尝试接办该案,为许辩护,但遭公安以与许有关连而拒绝。

现年40岁的许志永,为北京大学法律博士,2003年因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所内被殴打致死,联名上书质疑「三无」的收容制度,其后恶法被除,而他亦创立「公盟」,为弱势社群提供法援。2009年,公盟被取缔,许志永被指「偷税」,经公众集款缴税后获释。

许志永近年致力推动「新公民运动」,今年初更组织请愿行动要求官员公开财产,4月被软禁在家,7月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而与他一起推动新公民运动的民企王功权亦被抓捕。有传王功权日前妥协认罪,但具体详情未有公布。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2月9日报道:许志永起诉书曝光 主要“罪行” 为推动教育平权与官员财产公开

今天(12月9日)上午,知名的公民运动组织者、法学博士许志永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起诉书被披露。在7月16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刑拘、8月22日被批捕,许志永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被羁押半年后,北京市公安局向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交了这份审查起诉书。

这份起诉书指控许志永利用“财产公示”、“教育平权”等话题,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在公共场所张打横幅、散发传单,在国家机关门前“聚集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触犯《中国刑法》第291条之规定,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起诉书使用了许多如“指使”、“伙同”、“煽动”、“造谣”、“网上勾连”、“密谋”等贬损性的用语描述许志永的工作,但实质内容更多是介绍了许志永最近几年推动非京籍家长的子女教育平权的游说和意见表达,以及推动官员“财产公示”两项社会运动。

例如,起诉书在描述同案袁冬、张宝成等人在展示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横幅,指责其“言语粗鄙”,又指他们声称“国家不是共产党的私家花园”、“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和子女国籍”,这一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的要求,在起诉书起草者笔下,竟成罪行。

因此,许多通读起诉书的网友纷纷表示,起诉书虽然罗列了许志永的所谓许多犯罪细节,但事实上读起来更像是某位热心公益的公民行动者的荣誉史。

教育平权

根据这份起诉书,2009年底至2010年初,许志永受王功权“指使”设立了教育平权项目后,许志永、王功权等人组成决策委员会多次开会研究如何推动该项目。

此后,许志永利用个人影响力多次参与非京籍家长群体聚会,并通过聚会商议、“网上勾连”、印制宣传材料、当街散发宣传材料、发表微博、文章等形式,多次“煽动”非京籍家长群体赴教育部门聚会,向政府部门施压。

许志永主持的公盟,在北京虽然几经打压,多次变更,并牵涉进之前的税案等,但其仍属合法注册的非盈利机构。

这份起诉书指责许志永,“责成林峰专门负责教育平权捐款账户的记账管理并支付林峰工资,找到非京籍家长群体代表孟凡玲负责学生家长联络、报销车马费、签名费并支付孟凡玲工资”,似乎试图将合法的非盈利组织的内部财务运作抹黑为某种犯罪合意。

据起诉书所述,在许志永等人的“组织、策划、煽动”下,发生了包括“7.5、2.28”在内的多次非京籍家长到教育部门聚集滋事案件,其中:1.2012年7月,许志永经与学生家长聚会密谋,并多次发布微博煽动非京籍家长群体前往教育部请愿。

在许志永的“组织、策划、煽动”下,2012年7月5日,有百余名学生家长赴教育部聚众滋事,期间“歪曲”中国国教育政策,“辱骂”教育部官员,且不服从公安警员管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起诉书又介绍,2013年1月25日,许志永、王功权、丁家喜等人在上岛咖啡聚会,商定“鼓动”非京籍家长群体于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聚集造势、施加压力。后许志永、王功权等人分别通过发布微博、群发短信、制作散发传单、名片等方式进行“煽动”。

在许志永、王功权、丁家喜煽动下,2013年2月28日,百余名学生家长前往北京市教委聚众滋事,且不服从公安警员管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这些非京籍在京就读学生的家长的“上访”意见表达,似乎并不违法,此前包括教育部、北京教育局方面多次有官员与他们见面沟通对话、并曾出台了非京籍学生在京报考“高职”等政策。

虽然沟通难称顺畅,这些政策松动也未必令这些家长所代表的群体满意,但在北京市警方描述下,这些事件都成了许志永的罪行。

官员财产公示

许志永推动的官员财产公示运动,很可能是最终导致其受到官方打压的导火线。

起诉书描述,2012年9月11日,许志永“伙同”丁家喜、赵常青等人聚会,商议开展“财产公示”活动。后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王永红、孙含会等人又多次“聚会密谋”,继续商讨开展“财产公示”活动具体细节。

为扩大活动影响,他们达成要上街散发传单、张打横幅的共同决议,又经商议后统一出资制作了传单、横幅等物品,并分发给相关涉案人,使该活动从“在互联网上征集签名”遂步升级到“上街张打横幅”等“非法”活动。

此处,不知北京警方依据哪条法规将“上街张打横幅”列为“非法”活动,或者只能理解是起草起诉状的警员的无奈“高级黑”。

官方起诉书描述,在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等人的组织、策划、煽动、带领下,自2013年1月以来,北京市发生包括“1.27、2.23、2.24、3.09、3.31”在内的,多次由多人实施的在“朝阳公园、清华大学、中关村广场、西单广场”等公共场所,张打横幅、散发传单、“造谣演讲”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2013年1月中下旬,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在上岛咖啡聚会,决定1月27日到朝阳公园南门张打横幅,由王永红来具体组织活动,孙含会邀请记者到现场围观。

起诉书此后叙述了包括李刚、袁冬、丁家喜、马新立、李焕君、张宝成等人参与的多起展示横幅,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行为。起诉书中指,横幅是许志永等人“先期制作并发放”。

最典型的一次可能是3月9日在中关村广场及家乐福门前的横幅展示。

起诉书指控,袁冬、张宝成等人在张打横幅过程中“言语粗鄙”,声称“国家不是共产党的私家花园”、“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和子女国籍”并辱骂人大代表,且张打画有“王八”图样的横幅在现场游走。马新立赤裸上身,引发大量群众微观。

警方还指控,事后,侯欣、张宝成等人将现场照片上传互联网,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互联网公共空间秩序”。

“幕后指使者”

警方称,在办理2013年3月31日侯欣、袁冬、马新立、张宝成等人涉嫌非法集会一案中,通过对多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审查发现,许志永系一系列聚众扰序行为的“幕后指使者”,遂将其抓捕。

今年4月12日开始,许志永就一直被软禁在家中。根据他公布的一份手记,6月25日、26日、28日三个下午,软禁中的许志永应约和北京市公安局几位高级警员在北京昌平一个度假村会议室“谈话”。

对方称许志永已经构成“犯罪”,即将被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停止“犯罪”。许志永则坚称,具体方式方法愿意听取意见,但如果追求做公民就是犯罪,他愿为这罪承受一切代价。

几天前,香港《南华早报》引述三名消息人士称,王功权已接受北京警方对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指控,并在视频中宣布将和好友许志永断绝关系。

此前的一次与律师会见中,许志永表示,作为新公民运动的倡导者,他始终以自由、公义、爱为信仰,愿为推动公民宪法权利的真正落实付出一切代价。

他认为,新公民运动不是一个组织,而是一个群体,是无数自由个体的自愿结合,作为这一运动的倡导者,他本人与其他参加者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但是,对新公民运动的一切后果,他理应承担“道义责任”。

许志永强调,如果有任何这一运动的参加者对他提出组织、策划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指控,他将放弃辩解,甘愿承担刑事责任。

许志永的妻子崔筝女士目前怀孕待产。

▲德国之声(DW)12月9日报道:警方建议起诉许志永,意见书似“公民范本”

北京公安局日前建议北京检方依“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罪”对法学学者许志永起诉,起诉意见书全文也被曝光,警方指他是北京教育平权、北京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纽约时报》报道,目前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北京法学学者许志永的代理律师张庆方上周五(12月6日)透露,北京警方向北京检察院建议,依“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许志永提起诉讼。张庆方表示,是否起诉仍需北京检方作出决定。张庆方也表示许志永坚称自己无罪。

与此同时,海外“参与网”全文曝光了北京公安局对许志永起诉意见书。据该文件显示:北京警方称已经查明许志永是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教育平权等活动的幕后发起人、组织者和实施者,其中包括去年多位公民发起的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声明,今年3月底北京多位公民在西单广场拉横幅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以及今年7月份非京籍家长到教育部主张教育平权等,也将王功权案、律师丁家喜等诸多案件矛头集中指向许志永,指他为这些活动准备条幅和其它用品。这也是继12月3日,法院对“新余三君子”第二次庭审、12月5日媒体传出许志永的密友和支持者、企业家王功权“认罪”消息后,中国当局继续打压新公民运动的最新动态。

现年40岁的许志永为北大法学博士,在2003年“孙志刚事件”后,与另外两位博士滕彪、俞江一起上书中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当局废止收容遣送制度起到推动作用。同年10月,三博士发起成立非政府组织“公盟”。因持续关注中国上访制度和揭露黑监狱,2009年许志永被当局以“偷税罪”批捕,后被释放。去年十八大后,许志永发出《致习近平公开信-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其后许志永被国保带走问讯。去年12月他在外媒发表对藏人自焚事件关注的文章。今年2月因发动教育平权行动再被国保传讯,其后一直被软禁在家中。7月16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批捕。8月8日,未被捕前的王功权将张庆方与许志永在看守所会面时的一段手机视频公之网上,许志永表示:“堂堂正正做公民,愿为自由、公义和信仰承担一切代价。”

“这份起诉意见书是对公民行动的表彰”

法学学者滕彪在推特上写道:“读了北京市公安局针对许志永的起诉意见书后,觉得里面写的都是’值得赞扬、学习和敬慕的公民行为,都是追求民主、平等和公民尊严的合法行为’。”

滕彪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最大的可能性是检方将提起诉讼:“基本上要被起诉,要走到法院阶段”。滕彪也表示,透过这份起诉书呈现的内容和事实,许志永所做的事情是一个公民的合法表达意见的行为,因此当局为他安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包括起诉书所说关于教育平等权、要求公示财产的集会、一些请愿和公开信,这都是不违反法律的,都是宪法和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集会和游行示威权利,很多人就会感觉这个起诉书是对公民行动的表彰,没有任何能够说得出的违法之处。”

“对这一拔新公民运动他们定制了非政治性的罪名”

近日法新社报道指中国新公民运动以低调聚会为特点,来获得广泛的公众参与度,但中国执政党担忧,任何微小的公民运动都可能滚雪球式的发展成抗议并威胁其统治,因此新公民运动成为箭靶。德国之声早前报道,律师丁家喜、“新余三君子”刘萍、李思华、魏忠平、企业家王功权及法学学者许志永,皆是中国当局对新公民运动打压的标志性案例。

滕彪也表示,中国当局和以往相比,对新公民运动炮制了专属的非政治性的罪名,如“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这一拔对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打压,主要都是用非政治性的罪名,绝大多数都是按照’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很明显他们对于民间要求基本权利、政治民主的呼吁很警惕,当局认为给他们制造了麻烦,特别是关于政治体制的批评他们会认为威胁到了整个政权,显然他们在小题大做,以为压下民间的声音,他们的问题就解决了,实际上越打压越激化民间的矛盾,最后让整个局面更不好收拾。“

▲纽约时报12月9日报道:中国警方向检察官建议审判民权倡导者许志永

香港——中国著名人权运动人士许志永的律师和一位朋友周五表示,北京警方建议法院对许志永进行审判,因为他曾参与组织要求共产党公布官员财产及提供公平教育机会的示威活动。

北京调查人员的建议使许志永离审判又近了一步,但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在电话采访中说,是否起诉仍需由检察官决定。

张庆方说,“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公安机关认为许志永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许志永的朋友滕彪在电话采访中说:“检察官可以选择起诉,也可以要求展开进一步的调查,或者驳回相关指控。据我看,可能性最大的恐怕还是起诉。”

滕彪说,许志永的另一名律师已经把警方的决定告诉了他。

张庆方说,许志永坚持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许志永始终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犯任何罪,完全是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范围内行事,”张庆方说。

这些指控表明,政府已经把矛头对准了许志永,因为他在一项公民权利运动中发挥了带头作用。这项运动呼吁更大的政治自由,呼吁通过公示官员财产来对抗腐败,从去年开始获得公众支持。

该运动还对中国的教育制度提出了抗议。中国的教育制度导致农村学生无法享受与大城市学生相同的资源和机会。

张庆方说,许志永受到的刑事指控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他被抓就是因为这项罪名”。

“公安机关声称,他组织人们聚集起来要求公布官员财产和享有教育平等权,扰乱了公共秩序,”他说。

滕彪说,警方还指控许志永帮北京和其他地方的一些通常为时简短的小型抗议活动准备了横幅和其他用品。

共产党严密控制着中国的检察官和法官,在政治敏感案件中更是如此,许志永似乎不大可能躲过审判和牢狱之灾。

今年7月,在自己的公寓里被非正式软禁了三个多月后,许志永被警方拘捕。新公民运动和类似权利运动的其他几名支持者也已被捕,其中包括投资人王功权和资深异见人士杨茂东。上周,中国东部的一家法庭审讯了新公民运动的另外三名参与者。

从2003年接手孙志刚案开始,今年40岁的许志永成了中国维权界的著名人物。孙志刚是一名年轻的服装设计师,在一个收容所被人殴打致死。收容所是羁押没有适当居住证明的人的场所。孙志刚事件引发的愤怒迫使政府取缔了这类收容所的任意羁押行为。

许志永是学法律的,但政府管理机构拒绝给他颁发从业执照。

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说,检方可能需要花一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来考虑这起案件,甚至可能耗时更久。他还说,自己最近一次探视许志永是在11月末。

“他挺好的,”张庆方说,“他的态度很坚定,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自由亚洲电台(RFA)12月9日报道:许志永案被移送检察院 称为社会进步付出代价很荣幸

北京警方近日已向检察院建议,对多次公开要求官员公开财产,以及争取平等教育权的维权人士许志永提起诉讼。其代理律师周一会见了许志永,称将做无罪辩护,并引述许称,为社会进步付出代价很荣幸。有法律学者认为,当局对许志永的起诉意见凸显了中国人权和法制状况的倒退。当局一周来密集地对公民运动的“司法审判”是一系列有计划的打击。

内地著名维权人士、公盟创办人许志永被拘捕五个月后,日前被移送北京检察院。

在周日公布的《起诉意见书》中,北京当局称许志永组织集会,要求公开财产,要求平等教育权利,并為北京和其他地方发生的抗议活动提供旗帜和其他资助,将正式控告他“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但官方文书中含糊其辞,始终不提要求“官员”公开财产。

许志永的代理律师、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张庆方周一下午会见了狱中的许志永,他在离开看守所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我刚见完他十分钟,他也已经知道了,上周五检察院就已经告诉了他这个案件到了检察院一分院,准备庭审了。他很荣幸,他说中国古往今来那么多仁人志士为社会进步付出代价,现在有幸让他也有机会付出代价,这很荣幸。他认为这是他愿意承受的代价,但我们肯定是做无罪辩护。”

记者:“你收到消息能什么时候开庭吗?”

张庆方:“春节之前是不会的,因为来不及,四、五月份可能性大。”

许志永的前代理律师刘卫国周一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读了北京市公安局针对许志永的《起诉意见书》后,认为罪名荒唐。

“我认为这纯粹是构陷,我们看到指控许志永两个罪名,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要求教育平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和平表达是一种基本自由,再加上他们都是理性表达,没有给社会制造所谓的任何‘混乱’,或者说和官方发生冲突。”

今年许志永被刑拘后,他曾指定刘卫国担任律师,但遭当局阻挠。

刘卫国告诉记者:“许志永他选择了我当他的律师,但官方不让我介入,一直阻止我会见他,我没有办法行使律师职责,所以说只好有其他律师去(代理)。”

北京律师黎雄兵周一向记者表示:“许志永面临的这种打压、迫害,体现的是中国人权和法制状况的倒退,也体现我们国家在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和反对官员腐败、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方面的一种退步,或者是一种虚假的承诺。”

黎雄兵还表示,北京当局一周来打压“新公民运动”的动作频仍,上周刘萍等人“非法集会案”的审结及与许志永共同推动“新公民运动”的王功权在关押中认罪,再到许志永近日被移交检察院,这么密集“司法审判”是针对维权人士的一系列有计划的打击。

“这毫无疑问是一种系统性的、自上而下、跨地区性的安排,体现的是人权的恶化和司法的倒退。我注意到刘萍她的三个罪名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些都非常的荒唐。刘萍女士她呼吁官员财产公开,那就跟许志永博士的遭遇一样,它传递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是什么职业、身份,我们国家不允许公民在官员财产公开、反腐方面有自己的自选动作,这个信号非常危险。”

许志永是中国“新公民运动”的创始人之一,曾参与推动废除城市收容遣送制度的三博士公民上书活动,并于2003年和2006年连续当选两届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他还在2005年被《亚洲周刊》选为“年度亚洲风云人物”,一同入选的还有十三名中国维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