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依赖症”
后毛时代的中共中央全会大体上呈现这样一种走向:一中全会排座次,二中全会分地盘,三中全会唱改革,四中全会喊调整,五中全会炒冷饭,六中全会啃鸡肋,……啃着啃着,也就该换届了。於是乎“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三十多年来这套全会程式没怎么变过.
有心人也许会问:为什么有关改革的重要决定非要拿到三中全会去作不可?如果改革很重要、很紧迫,十八大为什么不以改革为主题?一中、二中全会为什么不可以提前通过改革决议?如果改革无关紧要,或者尚未深思熟虑、只是匆忙之间的临时起意,那么拖到四中、五中或者放到下个任期再从长计议,又有什么关系?难道是因为三中全会有神功、有魔力,还是中共中央患上了三中全会“依赖症”?
十一届三中全会真相
三中全会之成为中共改革神话的关键环节,起源於一九七八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但那次全会──其实精彩之处不在照本宣科平淡无奇的全会,而在全会之前众说纷纭群情激愤的中央工作会议,和从那以后陆续问世的系列仿制品迥然不同。十一届三中全会之所以激发了全党活力,之所以成为改革开放的里程碑,是因为那次中央工作会议是一次意外、出轨的会议.用鲍彤先生的话来说,是一次七嘴八舌的会议,领导不力的会议,失去控制的会议,实际上开成了一次控诉文革罪恶、批判毛式体制、责难“两个凡是”的会议.这要归功於会上没有人限制敏感话题,没有人制定“两个不能否定”、“七不讲”之类的条条框框,更没有人提前七个月起草会议文稿、由最高领袖“逐字审阅”、专供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之用。
而其实,那次着名的三中全会根本没有讨论什么“改革开放”议题,更未出台任何具体的改革措施,恰恰相反,十一届三中全会倒是明文禁止分田到户,甚至公然肯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毛式农村体制长期不变。那么,为什么当人们回头观望,却发现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了此后中国各项体制改革的源头呢?这其中并没有什么秘密,原因在於那次三中全会局部释放了党内批判毛思想、否定毛路线、挣脱毛体制束缚的政治力量,由此,才给此后的各项改革提供了可能性和动力。而在那之后的各届三中全会并没有释放反对力量的类似行为和效果,都是取其名而弃其实,得其形而失其神,不过是一堆拙劣的东施效颦的膺品罢了。若真心诚意大胆改革,又何必只要事涉改革就非要拿到三中全会去做“顶层设计”不可呢?
仍是以党代政,以党代法
当今中共与中国的内外局势已经与一九七八年大为不同,当年适合於由党中央、中央全会来做的改革决定,今天未必仍然适合由党中央和中央全会来做。比如说,本次三中全会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应该说这是一件好事,但劳教制度成立的依据是一九五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於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一九七九、一九八二年国务院颁佈的《关於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决定》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既然党中央并没有包办代替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资格,那么,废止劳教制度这样的“改革”交由国务院、人大常委会去做,岂不是比交给三中全会更加顺理成章一些?再比如说,本次三中全会决定计划生育政策微调,允许“单独”生二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早已将作出此类决定的权力授予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中共中央及其三中全会为什么要粗暴剥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的法定权力呢?
中共自身不改革,永无出路
周其仁教授在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一个讲座上提出如下问题,“一个国家已经有几百部法律在工作了,这样的国家怎么搞改革?”他举了探索学校董事会、校长、监管机构共同治理大学的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推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等几个例子,提醒大学的改革将和现行《高等教育法》相冲突,因为该法律明确规定高校必须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土地制度的改革甚至将与《宪法》、《民法》、《土地法》以及《刑法》相冲突,因为上述法律已经强行将“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一刀两断、截然二分──好像它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上的东西一样。周其仁说,“你说走法治的道路,就要尊重法律,尊重法律的好处不是不能变,是要经过程序来变”。即使共产党真的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但无论如何,党中央并不具备修改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法定职能,党的三中全会也不可能正式展开修法、变法的正当程序,那么,将这样一些改革交由其它合法的机构、合法的程序去做,岂不是更加名正言顺一些吗?为什么非要挑战宪法和法律,非要把三中全会开成非法会议不可呢?
说来奇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大大小小数十项之多的改革事务,从生孩子到养老人,从城管执法到国家安全,却一字不提党政分开,一字不提党中央如何带头遵守宪法,更一字不提各级党委、党委常委直至政治局、政治局常委究竟要不要改革,以及如何改革,彷彿别人都要改,就是党不改。党的中央全会一句不讨论党的改革,一味包办代替政府、人大、社会、学校、企业、家庭事务的改革,这是不是越俎代庖、不务正业呢?殊不知,当今中国之所以仍然有如此众多、如此繁複的改革攻坚任务要完成,这全是由於中共一党或大或小的各种错误累积造成的,不把党任意揽权、肆意用权的毛病改一改,不把政由党出、权为党谋的毛病改一改,其他的一切改革,即使成功了,又有多大的意义呢?所以,为今之计,不妨先把改革决定非要拿到党的三中全会去作的陈规陋习改掉为好。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