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人权活动人士许志永(2009年7月17日资料照片)
*王兴律师:此案被分拆审理毫无道理*
律师们要求并案审理的呼吁12月20日发出,并提交给办案的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同时抄送给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北京市高法等司法机构。
今年4月到7月,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等十几位“新公民运动”参加者,因公开举牌要求官员公示个人财产先后被拘捕,之后又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起诉。
被告之一丁家喜的代理律师王兴12月22日对美国之音表示,当局指控上述每个人的证据都是共同的,每个人的案子都有联系的。
他说:“你指控的就是共同犯罪,甚至所有指控每个人的证据都是共同的,都是同样的证据。在起诉书里说到的也都是谁和谁共同,每个人都是连在一起的。有什么道理在他们(被告)都已经在案的情况下,你非要拆分成不同的案件。”
王兴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当同案被告在逃、或者没有归案的情况下,另案处理是有的。
*人为分拆审理失公正 违法*
许志永等人的案子属政治案件。王律师表示,当局拆分许志永等人案子的审理只能是不利案子的公正审理。因为同案被告不能在同一个法庭核实证据,无法证明每个同案被告在案子中的作用。
律师们认为,将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拆审理,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呼吁书引用中国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依据这项规定,呼吁书认为共同犯罪属于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是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对于各被告人的审理,必须由同一法院进行。
*许志永等人案 政治迫害*
呼吁书说,尽人皆知的事实是,许志永、丁家喜和赵常青等人公开呼吁官员公示财产,是在实践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根本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行为。因此律师们认为,北京警方对他们的指控,是实实在在的“政治迫害”。
*当局在加速处理案件*
接受美国之音采访的律师对当局接受关于并案审理许志永等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可能性不表乐观。辩护律师之一的蔺其磊律师表示,如果当局不接受并案审理,律师们要做有效的抗争。
另外蔺律师说,检察院目前在处理许志永等人的案子上非常迅速,这实际上侵犯了律师们的执业权利。
他说,律师们要依法控告检方的做法。“检察院阶段处理的很快。我们今天晚上就写一个控告,检察人员就是公诉人嘛,对他们进行控告。因为他们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把这个案子起诉了,连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什么都没有,完全把律师的执业权利侵犯了。”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当局在“圣诞节”和新年期间快速审理维权异议人士的案子已成惯例,目的是减轻西方国家对这类案子的关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