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0日,许志永在北京参加会议活动时发言。
2013年3月30日,许志永在北京参加会议活动时发言。
(图片来源:路透社/Xiao Guozhen/Handout via Reuters)

 

中国大陆「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以温和行动推动大陆官员财产公开、教育平权、推动大陆民众行使选举权,和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公民权,但26日遭北京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台湾二十多个民间团体二十九日隔海声援许志永,要求大陆官方立即释放许志永等人,并呼吁总统马英九公开谴责大陆当局,也呼吁陆委会主委王郁琦二月访问大陆时,一并传达台湾民间的诉求。

台湾的陆委会晚间也公开表态指出,大陆民众在社会转型、变迁的过程中,对于政治、自由等权益的要求日益提升,是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

陆委会认为,大陆应以正面的思维及包容的态度,善待不同意见人士,理性回应相关诉求,以落实对自由、人权等人民应有权利的尊重与保障。

陆委会也说,台湾长期关切大陆人权议题,多次呼吁大陆方面应正视民意反应,才能有利于促进两岸关係的良性互动与正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