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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民运人士在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前请愿,要求中国当局释放王炳章。 (记者CK提供)

被深圳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正在广东省服刑的中国著名异议人士王炳章于元旦前夕被转换监狱后,他的律师刘正清计划近日前往韶关探监。此外,新公民运动推动者之一的律师丁家喜和李蔚,自1月27日在法庭上解除两位辩护人后,已委托隋牧青和张科科,作为辩护人。此外,江西维权人士刘萍案,一审开庭至今已超过三个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已延期审理。

著名异议人士王炳章被法院以“从事间谍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他在广东韶关北江监狱服刑已经11年,今年元旦前夕,被当局转到韶关监狱。外界对他在狱中的情况,所知甚少。他的代理律师刘正清星期六(2月15日)告诉本台,他将在近期前往韶关探望王炳章,同时按家属的嘱咐,给他送些零用钱,尚不知狱方是否准许:“我准备过几天过去(监狱),他的家属春节前有跟我联系”。

记者:是不是王炳章又给家里写信了?

回答: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本台不久前曾报道,65岁的王炳章在写给他旅居海外的妹妹信中,提出希望寄些钱去,但书信语无伦次,有类似精神病的症兆,家人因此怀疑王有精神病,也希望刘正清律师亲自前往核实。而刘正清因代理王炳章的申诉案,曾受到广州司法局律管处的警告,要他放弃代理。

王炳章是中国早期异议人士,八十年代旅居美国,1982年创办海外民运刊物《中国之春》,他于2002年在中越边境附近被捕。第二年被深圳市中级院以“为台湾从事间谍活动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

此外,在北京发起的“新公民运动”推动者之一的丁家喜和李蔚,1月27日在海淀区法院当庭宣布解除辩护人后,最近委托隋牧青和张科科两位律师,作为新的辩护人。隋律师星期六告诉记者,曾于2月7日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被借故阻挠,之后再度争取,见到丁家喜:“经过一番周折,后来见到了,他说当时解除程海和王兴(律师),不是不认可他们的工作,而是出于抗争策略考虑,双方商量过,他还是要继续委托程海和王兴,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他们无法出庭,就委托我和张科科,或者我们四人当中任意的组合都行”。

隋牧青说,在不到两个小时的会面中,丁家喜始终坚持自已无罪:“他个人还是不认为其个人的行为有任何违法犯罪,他又简单介绍了在里面(看守所)的情况。我本来还想问一下情况,我没有想到看守所到四点半就终止会见,我会见还不到两个小时,就被强行终止,他说他们下班了,中国没有四点半下班的单位”。

起诉书称,丁家喜、李蔚、张宝成和袁冬在前年12月至去年3月,利用公开官员财产和教育平权的话题,多次组织群众在公共场所,抗拒和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隋律师说,虽然程海与王兴律师无法出庭辩护,但仍然接受丁家喜的委托,代理该案的其他部分:“解除了仍然可以重新委托,我会见丁家喜时,专门给他们带去了委托书,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当事人的意愿,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现在法院要坚决把他们(程、王律师)排除掉”。

另一位因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江西维权人士刘萍和魏忠平及李思华被控同样罪名,去年10月28日开庭至今,法院迟迟未作宣判,刘萍新委托的代理律师杨学林周六告诉本台:“正常来讲是差不多了(宣判),但是,我们的法律上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者说补充侦查,他可能就会延期,但是我们现在不清楚法院内部是如何安排这个期限的”。

记者:有没有时间表?

回答:一般是这样,现在我们不知道公诉机关有没有申请延期、补充侦查,如果申请延期,那是没有问题。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