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阅读过《拉贝日记》的人,任何亲身到过奥斯维辛集中营的人,都会被那些恐怖的场面所震撼。在德国,集中营已经成为纪念馆,成为民族记忆中一道永远的疤痕。
在一间阴森的地下室里,装满小孩们玩具的箱子被细心地码在一起,堆积如山,至今好像仍在等待它们的小主人们来着最后的挑选。在许多小箱子上,用粉笔写着「丽蓓嘉」、「伊斯尔」、「伊莎克」等成千上万个无辜的孩子和家庭的名字,全都清晰可见,而这些人都被暴徒们赶进了煤气杀人室。
默许者的责任
瑞士法学家汤玛斯·弗莱纳在《人权是什么》一书中指出:「这种野蛮的行为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全面的解释。许多犯下过这种罪行的人为自己辩护说,它们的受害人不是人,只是老鼠之类的害虫,应当赶尽杀绝。他们把我们带到幕后的真正策划者那里。
这些策划者想证明,人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等级,应当根据其种族、宗教、民族和语言身份而区别对待。那个不承认人在原则上具有平等的权利并具有同等的价值的人,那个通过新闻媒介和其他宣传方式散布诸如「无教养」之类说法的人,那个附带地煽动仇恨其他民族的火焰的人,那个制造恐怖的人,要对那些把人领进煤气杀人室的暴徒们承担一份责任。」他的论述已经超越了一个普通的法学家的眼界。
苦难记忆多遭遗忘
今天的冷漠实际上来自于不肯承担昨天的责任。在华人世界,全民共忏悔的呼吁,直到今天还是被当作笑话,并遭到聪明人的围剿。在中国,建立「文革博物馆」的呼吁,一直是阻力重重。
在台湾,篡改教科书、淡化白色恐怖历史的企图,一直没有停止。虽然台湾有多处人权园区和二二八纪念馆,但许多民众认为,那是一段十分遥远的历史,跟今天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没有太大的兴趣去了解。对历史的轻视乃至掩盖,直接导致了社会转型正义的缺失;对责任的躲避和推诿,必然带来冷漠心态的大面积扩散。
华人文化中缺乏罪的观念,故而大多数人选择了遗忘、选择了冷漠、选择了自我除罪化。汤玛斯•弗莱纳将「罪」的定义扩充开去,阐明了冷漠本身就是罪恶的道理:「无数冷漠的、不准备为人类的尊严和人权而站出来的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冷漠造就残酷历史
这些冷漠的人既不在国内也不在国外抗议1935年颁布的纽伦堡法律,那就是众所周知的决定对犹太人给予最可怕的歧视就侮辱的法律;当瑞士外交官同德国代表就德国犹太人的护照加盖犹太标记达成协议(瑞士当局以此防止德国的犹太人逃入瑞士)时,这些冷漠的人没有集合起来进行抵抗。
在30年代,当意大利法西斯政权要求教授们向法西斯主义宣誓,保证教育学生成为法西斯意大利的忠实成员时,3千名教授中只有大约0.5%的人拒绝宣誓。例如,天主教教堂的借口是含糊不清的:法西斯主义应当就是意大利国家,自欺欺人,还证明其签署档的行为是正当的。
这些冷漠的人耽心的只是自己的生计,他们构成了为独裁者和民族仇恨煽动者铺下的红地毯的表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除了少数的抗议者,我们这「沉默的大多数」、「懦弱的大多数」都是有罪的,因为沉默、懦弱、冷漠和麻木本身就是一种鄂兰所说的平庸之恶。
冷漠是一种特殊的罪恶。只有意识到了这一点,人们才有可能与之作艰巨的抗争,人们才有可能企盼爱、同情、怜悯这些珍贵的质量和情感的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