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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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分析人士点评说,听了周强院长此番高论,我甚为惊讶!众所周知,沈阳夏俊峰案已经结束好几年了,至于夏俊峰到底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杀人,法学界和舆论至今还存在分歧。可是,即使“错判”夏俊峰属于正当防卫,就能真的导致“天下大乱”吗?夏俊峰该不该杀的根据,应当是其是否实施了犯罪,并符合判死刑的标准,法律规定该怎样就怎样,怎么能说不杀就“天下大乱”呢?
作者夜半挑灯看吴钩的文章说,现在是法治时代,法院杀一个人怎能不依法裁决,而是因为“天下大乱”这样空洞唬人的大口号,而定人死罪呢?浙江女神探聂海芬罗织罪名,制造了所谓“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的冤假错案,你怎么不说会导致天下大乱呢?河南农民赵作海被错判死刑,也不见你说导致天下大乱了,湖北的佘祥林被错判死刑,河北的聂树斌被错杀,这么多震惊中外的大冤案,无一不惊心动魄影响极大,为啥也没见你说“天下大乱”呢?
网友川人转载的这篇文章又说,这哪里是依法治国啊?这哪儿像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所说的话呢?!夏俊峰仅仅是因为和城管吵了一架,就把城管杀死的吗?当时那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为什么会杀人?谁关的门?怎么吵的架?我觉得许多问题依然还没有弄清楚,夏俊峰案远非周强院长所说的“就好像两个人关起门来吵了一架,你把人杀掉了”那么轻松简单。因此,判夏俊峰正当防卫就会“天下大乱”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分明是危言耸听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