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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团体吁请台湾总统参选人对居住权、集会游行权与人权保障机制提出改革方案。(苗秋菊拍摄)

 


 

 

台湾人权促进会、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等团体7日在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前召开记者会,呼吁台湾三党总统候选人,将居住权、集会游行权与人权保障机制纳入政见辩论会,提出改革方案。

 

台湾人权促进会、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等团体,7日在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前召开记者会,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委员徐世荣教授指出,目前全台湾平均约十户就有一户会面临被迫迁移的危机,这不该是已签署两公约施行法的国家所应有的居住权保障。土地具有不可移动性、数量有限性及保值增值性等性质,必须符合在地脉络善加利用,不应被政府与财团沦为商品买卖,或是弥补公共建设财政不足的工具。

 

徐世荣说:“台湾现在碰到的五大议题是:浮滥与不当的土地征收、都市更新、市地重划、非正式地区的破迁,像是华光社区、绍兴社区,以及游民不断被驱赶,都是侵害到基本人权。”

 

他对“居住权”提出三项诉求,包括全面暂停迫迁争议案件、检讨涉及迫迁的法规命令与政策,以及实现零迫迁。

 

记者会现场,志工们将各式因集会游行而被罗织入罪的“罪名”贴在身上,控诉警察对民众集会游行滥权起诉的荒谬。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常务执行委员高涌诚律师表示,这八年来,义务律师疲于奔命,有跑不完的庭,可以看到马政府这几年来如何用“妨害公务”、“侮辱官署”等罪名来打压。

 

高涌诚对于集会游行提出三大诉求:“第一要修改集会游行法,一定要采自愿报备制;第二、不仅不能处罚,而且要改成保障法;第三个是要确认警方究责机制。”

 

针对人权机制,台权会及权约盟执委廖福特表示,虽然马政府任内陆续通过两公约施行法、以及对妇女、儿童或身心障碍者权利的公约施行法,也依联合国型式撰写国家人权报告,进行国际审查,但这些人权公约事务各部会各自为政,欠缺一个统合协调的独立人权专责机构。

 

廖福特认为,讨论人权前要先讨论两个概念:“一个是人民到底有什么权利,二是国家到底有什么机制保障人民的权利。其实在我们宪法制定后,《宪法 第二章》从来没有再增加修正过。”

 

他呼吁持续推动宪政改革,尤其是扩充《宪法 第二章》人权清单,并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以及行政院成立专责人权机构,统筹整合各人权保障小组的工作。

 

随着总统大选的脚步越来越近,民间团体丢球给各政党总统参选人,希望他们接招,借此思考人权相关重大议题并清楚表态,让选民也可以用“政党票”与“总统票”来呼应对各参选人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