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赖喇嘛的代表与北京官员的九轮“接谈”中,“大藏区”问题引起高度争议。民主转型后的中国是否接受“大藏区”概念、将其作为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框架内的某种制度安排,也是一个需要未雨绸缪的重要话题。
我 们先来看看流亡藏人是如何提出并解释这个问题的。应该指出,流亡藏人自己并不承认“大藏区”概念,他们认为这个术语是北京方面创造的,是对藏人原意的曲 解。2009年8月27日,时任西藏流亡政府首席大噶伦的桑东仁波切在新德里“大西藏”圆桌讨论会上发表主题讲演,详细解释了藏人的立场。他说:达赖喇嘛 要求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的,只是两条——
● 所有藏族自治区域要有一个行政机构;
● 真正实施宪法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权。
“所 有藏族自治区域”,自然涵盖了中国境内的所有藏人居住区,除卫藏外,还涉及川、滇、青、甘四省,它确实比今天的“西藏自治区”大得多。这正是北京“大藏 区”一词的由来。但在流亡藏人看来,藏区的版图不是藏民族自己创造的——“事实上,这是自远古以来存在的自然进程,任何人无法改变这个时间点。西藏人并非 最近才迁入这些区域,西藏人类文明的开始起他们就居住在这些区域,历史上西藏人是这些地区的原住民”。 所以,没有什么大、小藏区之分,西藏就是西藏,尽管其面积确实占了中国国土面积的近四分之一。
那么为什么要由“一个行政机构”实现对整 个藏区的统一治理?桑东仁波切的回答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发展少数民族特质,要实现这一目标,就有必要实行统一管理,除非由于地理原因无 法实行统一行政。” 而藏区占据整个青藏高原,在地理上的确连成一片,藏民族是聚居而非散居,这提供了在整个藏区实施统一行政治理的便利条件和自然理由。
更重 要的是“保护、发展少数民族特质”这一条,这的确是藏人关注的核心问题。在2008年提出的《全体西藏民族实现名副其实自治的建议》中,流亡藏人就强调要 “尊重西藏民族的同一性”,“抛开现行的行政区划,所有藏人作为同一的民族,统一聚居的现实必须得到尊重。这不仅符合宪法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宗旨、目的和 基本原则,而且也是实现民族平等的基础。不论语言,文化,佛教传统或是独特的风俗习惯等,西藏民族具有同一的民族属性是不争的事实。”藏人担心的是这种民 族特性被淹没。所以达赖喇嘛和流亡政府多年来一直批评北京向藏区大规模移民,担心藏民族在自己的家园变成“少数民族”。提出由一个自治政府统一实施“名副 其实的自治”,其目的显然在加强藏民族总体的分量和行动力。这种安排对西藏人民而言“将有助于保护和保存可为整个人类提供可贵服务的西藏独特的文化和特 征,有助于保护西藏民族免遭同化和消失,有助于保护西藏脆弱的环境,有助于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对自治政府而言“将更容易管理,有助于减少行政开支,有助 于做出综合发展计划和整个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有助于制定统一的教育、卫生、环境和社会习俗等政策,有助于促进与中央政府、各省和其他民族自治地方之间 的和谐关系”;而对中央政府来说,藏民族的统一治理“将有助于实现各民族间建立平等、团结的宪法目标,促进少数民族特别是藏族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和善意,从 而有助于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一和稳定”。
从北京角度看的“大藏区”
在2008年到2010年的第 八、第九次对话中,北京一口回绝了流亡藏人关于一个自治机构统辖整个藏区的要求,这当中,有对流亡藏人动机、意图的猜忌一面,也反映了历史场景改变后统治 者立场的变化。严格地说,“大藏区”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半个世纪前中共开始和藏人谈判乃至接管西藏之后的不同历史时期,都有人提出过“藏区统一治理”的建 议或要求,而当时的共产党领导人对此也曾表现出相当开明的姿态。 时过境迁,在发生1959年“叛乱”和1989年“骚乱”两次剧烈动荡后,面对几十年对立蓄积的相互不信任,特别是面对当下藏区的紧张态势,北京官方不可 能再向当年那样自信、有底气。朱维群在反驳“大藏区”时以藏区传统上分为三块(卫藏、康区、安多)为由,声称“西藏地方政权在历史上就是管这个地方(—— 指今天的西藏自治区),”言外之意,历史上的达赖喇嘛从来也没有统治整个藏区。 即便如此,朱维群却忘了至关重要的一点,恰恰是中共1950年代在四省藏区搞的“民主改革”和“平叛”把三区藏人聚到了一起,这是理解当今流亡藏人“大藏 区”诉求的重要背景,因为血与火的经历已经从反方向强化了藏民族的统一意志和整合倾向。共产党执政者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但苦果的确是自己种下的。在这个 意义上,党国对藏人的“大藏区”诉求会有天然的恐惧心理,“变相独立”之类不过是统治者拒绝讨论藏人要求的托词而已。
除上述现实因素外, 还有一个历史因素应该提及,那就是中国中央政府对边远地区“分而治之”的传统统治术。藩镇割据向为前现代中国中央集权传统下的权力中枢所担忧者;为解决这 个问题而采取的“分而治之”办法,体现着皇权时代中央政权的地方治理或边疆治理方略。今天北京当权者将藏区分属数省而治,不过是此类传统政治治术的延续和 再现。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担忧是否会影响未来民主中国的执政者?应该承认,即便转型后的中国,政权基础变了,但汉民族的文化-心理传统还在,它还会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包括未来执政者的思维方式,这使得“大藏区”之类问题的讨论仍然会充满困难。这一点,现在就应该估计到。
我 以为,我们(这里的“我们”指未来宪政民主体制内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民族中的国家精英)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具有更宽广的胸怀、更宏大的气魄。还是那句话,在 一个民主国家中,政治认同是最重要的;在这个前提下,文化认同、民族认同都不会成为影响多民族国家整合与稳定的破坏因素。现代民主体制有助于创造地方自治 (包括民族区域自治)的新鲜经验,到那时,前现代中国那套“分而治之”的统治术就应该进入历史博物馆了。
总之,理论上,藏区应该成为全体藏人自治的对象(如果这个地区还有其他民族,则还有多民族共存共治的因素),而不管藏区是“大”还是“小”;把康区、安多等不同藏区分属其他省区的做法应该纠正之,不应继续之。这是本文讨论至此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
然而,在这个前提下,什么是藏区治理更合理的结构?藏区的人口构成、民族构成究竟是怎样的?仍然需要做深入的研究,才能做出更准确的判断。让我们先来看几组数据——
几组具体数据
首 先是各藏区的人口状况。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1年版《中国地理地图集》提供的资料,各藏区户籍人口的情况是:西藏自治区274万;青海省175 万(含海北藏族自治州27万、海南藏族自治州40万、黄南藏族自治州22万、果洛藏族自治州16万、玉树藏族自治州32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8 万);四川省196万(含甘孜藏族自治州95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88万、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的木里藏族自治县13万);甘肃省94万(含甘南藏族自治州 72万,天柱藏族自治县22万);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35万。加起来,藏区总人口为774万。
另外一组数据是各藏区以藏族人口为主的 各少数民族人口在当地总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和《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情况是:西藏自治区 93.48;海北藏族自治州63.37;海南藏族自治州71.94;黄南藏族自治州92.46;果洛藏族自治州93.41;玉树藏族自治州97.73;海 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5.05;甘孜藏族自治州81.7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75.31;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的木里藏族自治县32.39 ;甘南藏族自治州58.25;天祝藏族自治县37.12;迪庆藏族自治州83.61。
如果想得出藏区藏族总人口和非藏族总人口的比例关系,有一个更简单的计算方法,那就是用774万(藏区总人口)减去541万(藏族总人口),结果为233万(藏区的非藏族总人口),这样非藏族人口在藏区总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约为30%。
非 藏族人口中除少量其他少数民族如蒙古族、羌族、回族外,主要由汉族组成,是毫无疑义的。这些汉族人口有的是过去数百年民族迁徙、融合的结果,大部分是最近 半个世纪“援藏”工程或改革年代到藏区经商所导致的人口流动的产物。据马戎研究,从1953年到1990年,各藏区的汉族人口共增长了110万,但这种增 长在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特点,呈现出某种不均衡:1953年,藏族自治地方145个县中有112个县(占总县数77.2%)的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到 5%。汉族人口占总人口50%以上的11个县主要分布在与汉族地区相邻的地区(特别是青海和四川阿坝的东部)。1964年,汉族人口不足5%的县减少到 86个,而汉族人口过半数的县增加到25个,为历史最高值,增长最快的是青海6个自治州,这和开发那里的盐湖资源及铅锌矿有关,大批汉族职工成为当地的新 人口。改革开放后的1982年,汉族人口占5%以下的县数进一步减少(仅为72个),但汉族人口过半数的县也减少了6个。一些开发项目(如西宁-格尔木铁 路的修建)大大增加了当地汉族的人口,但原本汉族人口较集中的地区(如四川甘孜和阿坝的农业区),由于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迅速,土地资源愈显匮乏,又使一些 汉族人口迁出。
在西藏自治区,汉族人口比例在不同时期有波动,但总的说一直很低,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这些年,虽然内地“援藏”任务更加繁重,但进藏人员多为轮换制(2-5年不等),并非藏区常驻人口。主要原因除了汉人不适应高海拔地理条件外,藏区经济、 交通、教育的落后均是重要因素。
以上数字告诉我们,汉族在藏区的“移民”确实远非达赖喇嘛曾经认为的那样“恐怖”。就算共产党真的想 “同化”整个藏区,西藏的天然地理条件也限定了这种意图是注定不可能成功的。当然,本文列举这些数字不是想重复关于“移民”问题谁是谁非的争论,而是要探 讨现实的藏区人口结构和民族构成对未来藏区自治之制度选择的影响与制约。这将使我们对“大藏区”的讨论更深一步。
藏区的单一民族自治和多民族共存共治
我以为,鉴于上述藏区人口和民族构成,未来藏区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种可能建构方式,或曰两种建构方案:
方案一:整个藏区建构成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这将是未来中国行政版图上最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辖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占整个中国国土面积的23.4%;但辖区总人口只有774万,仅占中国总人口的0.58%。
今 天流亡藏人所要求的,就是这样一个“统一治理”的藏民自治区。由于它确实远大于目前的“西藏自治区”,称之为“大西藏”或“大藏区”亦为不可。但这里有一 个问题:由于辖区中有233万非藏族人口,占了藏区总人口的30%,所以严格地说,这个“大西藏”或“大藏区”在未来民主体制下并非藏民族单一民族自治, 而有藏、汉、蒙、回等多民族共存共治的性质。它的民族区域自治的色彩也由于这个原因受到影响,而更像多民族混居情况下的地方自治。
方案二:把整个藏区按传统的卫藏、康区和安多划分,建立三个自治区,分别实施省一级自治:
(1)目前的西藏自治区保留原建制不变;
(2) 新设东藏自治区,以传统上的康区为主,包括甘孜、迪庆和今属凉山的木里藏族自治县;
(3)新设藏北自治区,含青海、甘南、阿坝北部等传统上的安多地区。
这种划分,体现了藏民族三个亚文化群的原有地域-文化特点,显得十分自然。
另外一个重要考量是:西藏自治区非藏族人口很少,故可以实行较为纯粹意义上的藏民族单一民族自治;而东藏自治区和藏北自治区均有较多的非藏族人口构成,其未来的自治形式会更接近以藏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存共治或地方自治。
在未来民主中国,以上两个方案哪个更具可行性?是否还有更多方案可供选择?目前还不好下断语。作为一个政治操作领域的问题,其解决有待于民主中国框架内各方政治力量之间的沟通,中央政府也要认真听取藏族方面的意见,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理论上,我本人倾向于方案二,即在藏区建立三个省级自治区,理由是:
● 藏区确实过于广袤,由一个自治区政府统一治理,固然有减少行政开支等方面的好处,但其承担的任务过于复杂、繁重,在行政运行上将有相当难度。
● 三区人口构成特点不同,分开治理,有助于形成单一民族自治和多民族共存共治的多样化治理结构。
● 这种行政区划安排,与历史上的“分而治之”无涉;它不是基于对少数民族的不信任,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精神。
● 我以为中国未来的行政区划改革,应以适当增加省级建制数量、缩小省级建制规模为方向, 方案二亦与这个方向吻合。
作为文化概念的“大藏区”
藏 区在行政意义上划分为三个省级自治区分别治理,并不否认藏民族在文化、历史上的同一性和统一性,也不意味着藏民族文化的传承和自身转型会遭遇阻碍;正相 反,在民主框架内,“大西藏”或“大藏区”作为统一的藏文化概念将得到认真尊重,一个“文化大藏区”将拥有无限的伸展空间。
未来民主中国 的少数民族文化、宗教政策应包含对晚清、民国、特别是中共建政以后边疆地区治理之经验教训的汲取。前文分析过晚清张荫棠的“藏务改革”和赵尔丰等推行的藏 区“新政”,这些改革体现了朝贡体系的中国向现代主权国家之“框架转换”过程中遭遇的紧张。那一代人还不懂得现代多民族国家的构建不能通过强硬的民族同化 手段予以实现,更不懂得各民族都拥有的平等的人类权利是一个现代多民族国家政治认同的基础。就认知和实践而言,民国时期的国民政府官员在这些方面已经有了 巨大进步,但历史没有提供机会让他们更多地展示自己。共产党呢?至少在理论层面,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提出已经隐含着对框架转换时代 晚清和早期民国治边教训的反思。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这些方面均有体现。比如,关于语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第一章“总纲”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关于宗教,《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 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为什么共产党各级执政者的实际表现如此糟糕,为什么他们对宗 教总是采取不信任、乃至打压的态度?从根本上说,这不但在于宗教信仰与共产党的无神论主张相矛盾,更在于宗教(寺院、教会等)作为有组织的聚集,与极权政 体试图绝对掌控整个社会的内在本性处于直接冲突的状态。共产党执政者作为极权统治者不但惧怕宗教,惧怕另一种被信仰者的存在,更惧怕超出自身控制以外的有 组织力量的聚集。这才是问题的实质,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保护宗教自由”的条款只能变成一纸空谈的根本原 因。民主中国要改变的正是这一切。
民主中国的宗教政策,应体现真正的宗教自由原则。这也将是未来作为文化概念的“大藏区”建设的一个重 点。藏传佛教是藏民族贡献给整个人类的优秀文化瑰宝,在上千年的传承、演变中,形成独特的佛教教义、佛教哲学、寺院组织结构和佛教修行方式。藏传佛教还与 藏民族的历史存在、社会存在、精神存在息息相关,水乳交融;作为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你无法想象一个没有藏传佛教的藏民族会是什么样子。可以断言,藏民族 这种独特的存在样态在未来的民主中国会继续下去,而且是国家应该刻意保护的对象。
当然,藏民族也面临如何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问题。西藏传统 政权曾经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政权,在这个意义上,藏传佛教既是文化存在,也是一种政治存在。未来民主中国的立国原则是政教分离,藏区各自治机构也将建构各自 的世俗政府。这个方向与如今在海外的流亡藏人组织的努力方向是完全一致的。达赖喇嘛本人终结政教合一制度的明确立场对促进流亡政府的世俗化、民主化起到了 关键性作用。 我相信,这种变化也将惠及中国境内藏区未来的民主化改革。
至于藏民族的宗教生活在当下乃至未来的岁月中如何与现代“衔接”,这是一个只有藏民族自己的生活实践才能回答的问题。民主中国能够做到的不过是: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权利,也尊重公民在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间的选择自由。
在 未来民主中国,作为文化概念的“大藏区”要重点关注、保护、建设的另外一个领域是藏语言文字。我不懂藏语,但我听过一些藏族朋友介绍藏语和藏语的历史,他 们对自己母语的热爱溢于言表。诚然,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西藏自治区政府就颁布过保护藏语文的一些法规, 规定在辖区内藏语、汉语并重,以藏语言为主,在全区教育系统推行双语教学;政府机关发布的文告、公共设施的标牌等均需同时使用藏汉两种文字等。西藏自治区 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亦开设有专门的藏语频道。此外还发行10种藏文报纸、14种藏文杂志。对以藏文字记载或藏语言口头流传的藏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也 不无成果,比如藏民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的整理、抢救就列入了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这些成绩均应予以肯定。
然而,问题仍然存在。以 “双语教学”为例,我曾经和一位在西藏做过教师的藏族小伙子交谈,这位年轻人告诉我,在西藏的农村小学,除汉语课以外,其他课程都用藏语讲授;而在初中、 高中,则正好倒了过来,全部课程都用汉语讲授,除了藏语课。藏族学生高考成绩平均分很低,英语考试常常一塌糊涂,原因就在于他们是通过汉语学英语,而汉语 本身又一知半解。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藏区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更大的问题是,藏语文教育本身在今日藏区竟然也面临严峻形势。据公盟 藏区考察小组前几年的调查,藏族语言文字作为藏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已经出现一定的传承障碍:藏区目前最缺乏的老师是哪个学科的?我们在开始推测是英语或汉 语,或者数学。但在调研过程中,学生和老师普遍反映,目前藏区最缺乏的教师是藏语文教师……。虽说会说藏语,但是能担任藏语文教师、向学生深入浅出讲解藏 文的人才则寥寥无几。
公盟的报告还反映了藏区教育中另外一个同样严重的问题,那就是藏族学生对本民族传统历史文化的迷失和遗忘:在调 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藏区的中小学教材中,藏族本民族历史内容极其缺乏,更谈不上对藏史的的系统教学。西藏大学的阿旺晋美教授说,艺术系的一些大学生可以 把“唐卡”临摹下来以假乱真,但问他们画的是什么,竟然回答不出来,他们都不知道那些画中的人像是谁,有什么历史典故。西藏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支教教师小 威说,他在课上给学生讲起汉文化中的天干地支,学生很感兴趣。讲完后他说你们能给我讲一下藏历吗,全班竟然没有一个学生有能力讲明藏历。藏区孩子使用内地 教材的藏译版,没有单设藏民族的历史、文化课程,导致对文化传承的麻木不仁,藏汉语混用现象明显,很多藏语词汇因此退出流失于生活。这种教育体制仍在继 续,对民族历史不感兴趣的藏民日益增多,对历史文化了解熟知的青少年很难找寻。
难怪流亡藏人对本民族文化的前景感到担忧。这当然是一个 严峻的现实。让藏区的孩子们使用内地教材的藏译版,而不去讲解藏民族的历史、文化,设计本民族的历史课程,确实不无强制文化同化之嫌。我猜想,藏族的教 师、学者未必不想做这件事,但在中国现存体制下,谁有这个胆量去挑战现有教材体系和内容、而去另搞一套呢?
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如何平衡主 体民族与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与交融,是一个长久性的课题。专制政府由于惧怕“分裂”的压力,在教育领域自然会倾向于“大一统”,限制、至少是不鼓励少数民 族去发展自己的本民族教育体系。这倒提醒我们,党国体系虽然名义上是“民族区域自治”,实际上却有着各种“淡化”民族特征的机制。统编教材也是“淡化”民 族差别的做法之一吧,或至少在客观上是这个效果。
未来民主中国应该在多民族国家政治认同的基础上发展多样化的民族教育,更好地实现各少数 民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在语言问题上尤其要注意不可强制推行“同化”政策。一般而言,在像中国这样的汉民族占绝对体量的多民族国家,少数 民族学习汉语当然是必要的,但这不能、也不应该取代(或变相取代)本民族语言的学习和传承,因为语言是民族精神、民族历史、民族文化的载体,语言是一个民 族的根。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艺术记忆要靠自己的语言文字予以传承,并发扬光大。
无论未来民主中国在藏区是设一个自治区还是三个自治区, 在保护藏民族文化遗产、推广藏民族语文、历史、艺术教育等方面,均任重而道远。如果是建立三个自治区,它们之间可以探索文化大藏区的各种合作机制。在民主 体制下,藏区的多个自治机构还可以通过多样化努力,探索民族文化自身转型的各种可能。
还有一个重要领域,那就是藏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藏区生态治理,不过这个问题已经不仅仅关乎西藏,而带有跨地域性质。就治理而言,它涉及地方自治(包括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这些问题,我们放到本系列文章的最后一篇“双轨共和制框架内的民族地区治理”来进行讨论。
[1] 《桑东仁波切在新德里“大西藏”圆桌讨论会上的主题讲演》,载于西藏流亡政府外交与新闻部编《“中间道路”的本质、历程及其成果》,页34。
[1] 同上。
[1] 达赖喇嘛驻北美办事处华人联络官贡噶扎西在回答记者北明提问时也强调:“藏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55个少数民族中的一个。一个少数民族不能被分为‘小’、‘大’或‘更大’。当然,如果这些自治地区改由一个自治机构管理,管辖面积肯定比现在大。但这并不意味着藏人更大、更强了”。“西藏自治是一个行政概念,而非领土或主权概念。”见北明著《藏土出中国:达兰萨拉启示·流亡西藏访谈》,香港田园书屋2010年版,页237。
[1] 毕研韬《就“大西藏”专访西藏流亡政府首席噶伦桑东仁波切》,载《“中间道路”的本质、历程及其成果》,页41。
[1] 《桑东仁波切在新德里“大西藏”圆桌讨论会上的主题讲演》,见《“中间道路”的本质、历程及其成果》,页40。
[1] 平措汪杰在他的回忆录中指出:“对藏区统一自治的愿望,早在五十年代,昌都地区参观团团长、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德格·格桑旺堆等就向中央正式提出;中央与西藏和谈时,西藏代表团也曾向中央提出过。中央及有关领导在原则上也表示过赞同。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时,作为中央代表团团长、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毅元帅,在拉萨一次 党的高干座谈会上曾谈过:可以向中央建议,以拉萨作为首府,分属在青、甘、川、滇各邻省的东部各藏区和西藏合起来,成立一个统一的自治区,这对整个藏族的 进步、发展,藏、汉的友好团结,整个国家的统一和巩固都是有利的。陈毅元帅在汉、藏关系上高瞻远瞩的战略思想,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之后,为探讨此事, 中央有关部门曾指定由西康的老红军桑吉悦希同志(天宝)负责,四川省委统战部的张成武同志担任秘书长,组成小组,与5省区着手协调有关事宜,但后来随着整个国家政策的左倾,此事也因此被停顿下来了。1980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一批藏族干部曾联名写信给中央有关部门,要求反映给中央,希望成立一个所有藏区统一的藏族自治区……”。(见《一位藏族革命家:巴塘人平措汪杰的时代和政治生涯》,页365)以上回顾、叙述和流亡藏人在《“全体西藏民族实现名副其实自治的建议”阐释》中对相关问题的回溯是吻合的(见本书第十节)。
[1] 见《朱维群接受BBC采访实录》。
[1] 这个数字单指该县藏族人口所占比例。
[1] 这些统计数据在吕红平等著《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状况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中有详细引证,见该书页63~67。
[1] 见马戎著《西藏的人口与社会》,同心出版社1996年版,页68~71。
[1] 西藏自治区范围内汉族人口的变化情况是:中共与藏人达成《十七条协议》时的1950年代初,西藏境内的汉人还极少;青藏、康藏公路通车后,汉族人口增长较快,到1956年底已有1.76万名汉族职工。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汉族人口迅速增加,1980年达1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60%。胡耀邦提出“六字方针”后,西藏自治区的汉族人口急剧减少,1982年为9.1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90%;1990年进一步减为8.0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68%。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汉族人口又有增长,达15.8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06%。2005年末,汉族人口降至10.4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91%。(见吕红平等《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状况研究》,页260)
[1] 马戎著《西藏的人口与社会》,页76~79。
[1] 关于藏民族三个亚文化群的地理界定及文化特征,有人曾这样总结:“藏人聚居地区的地理概念至清代就清晰划分 为三大藏区:自阿里的贡塘至索拉加山窝以上之区域,称为卫藏法区;自黄河河湾以上的区域,称为多朵人区;自汉地白塔寺以上的区域,则称为安多马区。这种依 据山川河流作为划分区域空间标准的方式,同时显示了彼此不同的文化场景。作为藏传佛教的起源和传播圣地,卫藏拥有‘法区’的美名,以其强大而悠远的宗教影 响力而著称。康藏汉子以其能文能武、英俊潇洒而闻名于藏区,康藏地区博得‘人区’的称号。安多藏区则以发达的高原畜牧业而被冠名,以马为畜牧业文化代表。 同时,三大藏区还是依据文化符号而形成的区域概念,即以拉萨方言为主的区域、以康藏方言为主的区域和以安多方言为主的区域。”(见公盟《藏区3.14事件的经济–社会成因探析及对策研究》。)
[1] 关于这个问题,详见拙作《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全本)》中的分报告8“大国治理:国家纵向权力构成的双轨共和制”,在那里我建议,未来民主中国的省级建制以50个左右为宜。香港晨钟书局2012年版,页208~209。
[1] 达赖喇嘛多年前就提出,当藏民族走向政治成熟、有了一个民主化的政权架构时,他愿意退休,至于达赖喇嘛的体制是否继续存在,应该由西藏人民来决定。2011年8月,达兰萨拉的西藏流亡政府完成藏人行政中央新一届内阁的选举、组建,达赖喇嘛在新任噶伦赤巴(总理)洛桑森格的就职典礼上发表讲话说:“世界上的政治制度发生着各种变化,我认为这个世界属于60多亿世界人民,而不属于某个国王君主、宗教领袖、或任何领导人;同样,任何一个地区,也应该属于当地的人 民,而不属于任何个人。就我们西藏来讲,西藏属于广大的西藏人民,而不属于任何大喇嘛或过去君王的后裔。所以,我常常讲,政治权力的职责不应由宗教领袖来 承担,对别人这样讲,但自己作为一个宗教人物,又掌握政治权力,这似乎变成心口不一,有时觉得心里不踏实。现在,我已经实现了我心中的愿望,可以宣说我以 上的理念。”(见《达赖喇嘛尊者在新任噶伦赤巴就职典礼上的讲话》,载《瞭望西藏》2011年第3期,总第50期)
[1] 1987年,《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发布,2002年发布修订后的同名文件,不再是“试行”。
[1] 参见《西藏自治区概况》一书的有关介绍,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页187。
[1] 见公盟《藏区3.14事件的经济–社会成因探析及对策研究》
[1]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