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囚禁之中,重压之下,新公民案的参与者们无一歪曲基本事实

新公民案,是本人辩护过的最具政治悲情的案件,自2013年3月31日张宝成、马新立、袁冬、侯欣四君子被刑拘,后有丁家喜、赵常青、李蔚、孙含会、王永红、李刚、张向忠、李焕君、许志永、王功权、宋泽被十几人相继被捕,另有彭剑、林峥等被刑事传唤。这些人积极参与公民社会建设,理性推动社会进步的满腔政治热情被司法机关以他们完全预料不到的方式无情扑灭,无论是刑拘还是批捕的罪名和理由,在他们看来都是荒诞至极,而预审的讯问方式、讯问强度和问话中体现出的理由和逻辑,完全让他们感觉不到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本案中,很多人因为对司法的极度失望而绝食,其中张宝成、宋泽绝食多日,马新立在接到二次延长羁押期限通知后绝食,看守所进行了强制进食,孙含会因呼吁中国最有权势的205名中央委员率先公示财产被抓,完全超出他自己的预料,在警方的一次讯问过程中,他对预审说:我感觉到这些高官很脆弱(突然痛哭)。预审问:孙含会,你是不是有什么困难和顾虑?孙含会说:我不是为我自己哭泣,我对这个国家感到很失望,我觉得这个政权很虚弱。我们合理合法的行为,反而被关起来,我觉得很失望。没有什么好说的。我认为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财产公示的做法就很好,但是我们在建设这个笼子的过程中就被关进来了。随后孙含会也进行了绝食。

但是,新公民运动的所有参与者中,在高强度的连续讯问和警方密集的“思想教育工作”下,无一人接受预审的威逼和诱惑,无一人对基本的案件事实做出歪曲的陈述。

以王功权为例,在许志永案庭审的当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意在其官方微博中宣布了王功权因认罪被取保的消息,以此向公众透露新公民运动已经分崩离析的信息。但是,王功权所谓的认罪,只是他表达了想尽快恢复自由的愿望,并表示会接受当局的处理结果而已,在2013年11月1日的一次笔录中,他这样表示:

“我渴望自由,我希望回到自己的家庭,能够孝敬老人,关爱妻子和孩子,照顾自己的亲人,也应该多看社会光明的一面,看到社会发展的成绩,不应该老是盯着社会的黑暗面,应该珍惜国家的稳定局面,所以我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承认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而且我认为公安部门和检察院都是国家的执法机关,他们既然通过刑拘、逮捕等方式对我采取了措施,我认为一定是有道理的,所以综合考虑,我现在对于自己触犯法律的行为很后悔,我认罪伏法。我不管司法部门会不会审判,怎么处理,今后我能够回到家庭,回到正常社会,我决定不再做支持许志永他们这样的事情,跟许志永保持距离,不再资助和参与任何违法事情。我的主要精力放在珍惜家庭生活、孝敬老人,关爱妻子和孩子,照顾亲友,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对社会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发挥自己专业特长,帮助青年创业。自己剩余时间主要做做诗、整理诗集,写回忆录等文字工作,争取能够安度晚年”。

但是,对被指控的罪名,王功权始终持否定态度,他认为:“我认为我主观上没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希望别人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的动机。我主观上认为,许志永不会故意去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如果他做了一些情事直接或间接的涉及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我会觉得非常遗憾。对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我是反对的。我们国家的问题很复杂,社会需要稳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社会管理或国家的稳定是不利的。如果是许志永和他的朋友们或学生家长为了要求教育平权确实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的行为,我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意识到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仅简单的是许志永和他的朋友们或家长们单方面的责任。政府方面应该反思政府方面有些什么责任。如果许志永他们确实触犯了法律,我希望政府能依法处理,公开、透明。以上是我对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问题的看法和认识”。

对于警方强词夺理认定他是公民组织核心决策层成员,他表示”我确实不知道有一个公民组织。根据我对这一事情的了解,我不相信会有一个公民组织。因为我和许志永很清楚的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存在非法组织的。我们没有这样的考虑去在这个事情上突破政府管制的底线。我和许志永没有成立公民组织的谋划和现实行为。在这个问题上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涉嫌,我会觉得这是一个误解,从事一些公民活动,推动公民社会建设会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要想开展这些工作会有一些必须的组织和管理,据我了解都是不确定性和随机的,是为了做这些公益事情所必要的。这些行为不是一个去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这种临时和随机的组织管理工作,不管是行为还是群体不构成非法组织和非法组织行为。这是我对所谓的公民组织的看法”。

对警方指控对政府和执政党恶意攻击、诋毁、造谣和诽谤。他辩解说“我经常发一些微博,微博上会不时发表一些批评政府和执政党的言论。我承认我批评的一些言词是过于犀利和激烈,有的微博内容用词是不准确的,我高估了政府、执政党对这些批评内容的承受能力,可能低估了自己的微博对网民、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力,面对中国社会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我低估了执政党和政府来解决这些问题的现实困难程度,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给政府和执政党可能会造成某些压力。如果确实是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我表示道歉。如果是这方面确实触犯了法律,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按照法律标准,所谓认罪,是被告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而不是在不承认控方强加的罪名的前提下,只要写一份我认罪服法的悔过书就叫认罪。在新公民案中,王功权和控方罗织的五起所谓聚众扰乱事实唯一有关的一次是2013年2月2日,他根据许志永的建议在自己的腾讯微博中发了一条消息,内容是“向法律专家咨询:有非京籍学生家长搞2月28日请一天假,去国家教委问情况,如果去的人多,触犯什么法律吗?五次活动的组织、实施,他一概都没有参与,当局明知对这么一位知名企业家以如此牵强的证据定罪风险太大,极易在企业界产生反感和不安情绪,却又对这么一位明知其无罪的人长期非法关押,最后仍以其写下悔罪书为条件取保候审,这种低劣的操作手法对王功权的形象无损,受损害的恰恰是国家司法的信誉。

综观整个新公民运动案件的侦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一、新公民运动是什么性质?二、“公民”是不是一个组织?三、许志永组建的同城聚餐平台是什么性质,和街头的财产公示活动是什么关系?四、许志永的文章、理念对新公民运动有什么影响?五、财产公示活动是如何组织的?六、许志永在教育平权请愿运动中的作用?在这些问题上,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们都坦然道出了事实真相。

关于新公民运动的性质,警方反复提问的问题有:许志永提倡新公民运动的目的是什么?你对新公民运动有什么认识?为什么认同新公民运动?新公民运动包括哪些具体形式?还有什么人也认同新公民运动?你与这些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你说一下“自由、公义、爱”的真实含义?等等。

四君子案案发之初,预审就问张宝成,你想做的公民是哪种公民?张宝成回答:就是宪法意义上的公民。享受宪法赋予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出版、言论自由。预审问候欣: “公民”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侯欣回答:通过新公民运动,实现中国真正的民主宪政。对于新公民运动包含哪些形式?李蔚回答:我是认同建设公民社会。但我对新公民运动这个整个体系的文章没有仔细研读过。我在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中的实际行为可能属于了新公民运动的范畴,这我也认可,但这是我自己自发的行为,我不受别人理论的影响。我自身在参与公民聚餐活动之间就具备了“公民”的意识和普世价值观了。预审追问:公民聚餐上所散发的公民徽章、雨伞,公民活动中散发的文化衫、印有公民字样的宣传单,你对这些具体的事物是如何看的?李蔚说:我认为参与公民聚餐活动中的一部分人,内心就具备了公民的意识。只是通过公民聚餐这个平台把这部分内心的东西对外表现出来。我们在公民聚餐活动中佩戴公民徽章,使用公民雨伞,在微博上使用公民头像,这些都表明我们对公民身份、意识的认可。

关于“公民”算不算一个组织?李刚回答:我认为公民圈子算不上是一个组织,因为他没有组织的章程,也没有加入的仪式,也没有清晰的组织架构,也就是个群体。王永红认为公民不是组织,因为:公民不像共产党,有宣誓、填表、考验期、有章程、奖惩、经律要求。就是自发自愿地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张向忠在回答“你是何时加入公民组织的”问题时回答:我觉得我跟公民理念的想法差不多,他们理念很吸引我,他们倡导的东西与我提倡的一人一票差不多。在去年8月份左右,王永红让我第一次负责组织、召集聚会那次后,我觉得应该是参与到公民组织了,但我没有加入公民组织的感觉。李焕君回答:我不懂得公民组织,我不是公民,我是人民。李蔚认为:公民这个圈子不能称为一个组织,这个圈子是松散的,谁愿意参加就参加,不愿意就可以离开,没有硬性的要求。预审问马新立:你知道公民组织吗?马新立干脆说:我不知道,按宪法说咱都是公民,都享有公民权,理论上是这这样。预审问:你说的理论上是什么意思?答曰:咱们目前不享有公民的权利。人民不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具体说包括自由选举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自由生育的权利。

关于同城聚餐,警方关心的问题主要有:同城聚餐活动是谁组织发起的?许志永为什么发起同城聚餐?同城聚餐的活动如何组织?同城聚餐还有谁负责组织?参与同城聚餐活动的都是什么人?是否有固定的标准?你们为什么要收集同城聚餐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你们这次聚餐中都讨论了哪些话题?我看你们谈论的话题都是带有政治性的问题,你们为什么要选择这些政治性的话题进行讨论?是谁讨论一党制多党制的?你说一下同城聚餐的实际意义?等等。

对公民同城聚餐的现场流程,侯欣说:每次现场定一个主题,让现场的人提出议题,然后进行投票表决,议题投票多的,就形成当天的主题,提议人也就成了现场的临时主持人。警方问:曾经提议的主题有什么内容?答:自建房、计划生育、财产公示、同城教育和空气污染等问题。警方问赵常青:你们的聚会随着召开次数的增加,参会的人也在逐渐增加,这些来参会的人是不是都是你们圈子里的人了?赵常青答:那倒不一定,因为有一些人来了后需要发言,我们也根据他发言的意思来看他是持什么理念的,说的好的人我们会继续通知他来参会,但有些人说的话很极端,我们就不会再通知这样的人来参会。警方问张宝成:同城聚餐的形式是属于朋友圈的聚餐?答:同城聚餐属于朋友圈的聚餐。都是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聊天。比如财产公示、废除劳教、教育平等权、环境污染、国际公民权利公约等都是我们聊天的话题。而且都能达到一定的共识。问:你们在聚餐上达到共识后,会有一下步的行动吗?答:没有任何的行动计划,大家聊的开心了,愿意联系的继续联系。如果非得说有什么行动,就只有公示财产倡议书的签名和废除劳教倡议书的签名活动了。袁冬在回答“那你说一下同城聚餐到底是什么样的聚餐”时,他说:就是有共同意愿的人结识,在聚餐时发表自己的观点,然后有共同观点的人聚焦在一起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的聚餐,所以同城聚餐我认为是共同理想人的聚会,具体我们有财产公示共识的人通过聚餐然后大家商量以后再去打横幅,让老百姓知道财产公示的积极性,大家一起起来给政府压力,人数达到一定的时候,政府迫于压力就会改变的,从而达到我们的目的。李蔚对同城聚餐与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两者之间关系的解释是:我们就是通过同城聚餐的这种形式,经过大家的讨论提出大家都关心的问题,然后大家在联合起来提出相应意见。我们发起的公民联署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就是这么产生的。但李蔚不认为同城聚餐平台是一个政治组织,他说:公民聚餐可以提高参与人的政治水平。许志永说同城聚餐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组织,因为结构松散,愿意参加就参加不愿意参加就不参加,如果有一天中国把党禁的限制放开了,同城聚餐的人群中可能会出现不止一个政治团队。

另外,其他新公民案被告人还被多次问及:你知道许志永有什么理念吗?你是如何知道许志永的思想的?许志永的思想对你有什么影响?许志永的思想与你们上街打横幅有什么关系?你是否阅读过《新公民运动》、《非暴力公民维权》、《新公民精神》、《新公民运动问答一至五》?

如:张宝成即被问及:你看过许志永的什么文章,有什么感受?答:我从他的文章中觉得他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追求公平正义、为国家政治、文化方面的命运担忧。许志永的观点是自由、公义、爱。我感觉我和他的理念有一定的交集点,很赞成他的理论。对同一问题,李蔚答:我做事情只对事不对人,我想我和许志永组织发起官员财产公示活动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点。问:你们的共同点是什么?答:就是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推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反对腐败。问:许志永的言论、行为对你的行为是否产生影响?许志永是否向你传播过相关文章或理念?答:我觉得许志永的言论、行为对我没产生什么影响。我所做的这些事情,也都是我想做的事情,并不受许志永的影响。孙含会的回答是,他认同许志永的理念,但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推动官员财产公示是基于自己对反腐败的认识,不是受许志永影响。可见,新公民运动只是一些有共同理念的公民的自由组合,与体制内强调命令、服从、拥护、效忠不同,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之间不存在等级、命令和服从关系,大家都是在保留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平等协作,共同推动公民社会建设。

当然,也有人认同许志永在新公民运动中的倡导者地位,如预审问候欣:你知道马新立、张宝成、袁冬是否见过许志永?答:他们有没有私下见过许志永我不知道,在我印象中在公民聚餐的时候应该见过许志永,但是他们肯定是知道并且认同许志永自由公义爱的理念的。所以我和马新立、张宝成、袁冬等人进行的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也是在实践许志永的公民理念。

以上几人的回答,显然和警方把许志永视为公民组织的首要分子和所有新公民活动的总设计师的目标相去甚远。在对和许志永接触最多的丁家喜讯问时,警方的问题就更加露骨:许志永曾在“公民聚餐”中不止一次地表述过个人理想,一个从小立志从政,将共产党视为自己从政最大阻碍的人,因对国家现行政治体制不满,妄图将自己领导的公民组织转变为政党,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这种想法不但是愚昧的,更是危险的。任何认同许志永个人观点并愿为其提供帮助的人,其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许志永在很多场合都公开表明了自己的反动立场,你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参与、推进他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你如何解释?许志永发起的各项公民运动都有其邪恶用意,这点在其发表的文章中均有体现,你作为许志永文章的修改者、阅读者,对其用意早已心知肚明。希望你能认清形势,尽早醒悟,否则等待你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明白吗?丁家喜回答:许志永写文章,他的观点是他自己的,许志永的公民理念我认同,但认同的含义不一样,他提出公民这样的理念,对我公民的理念就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承担自己的义务。我们每个人对公民的理念都有不同,我与许志永、赵常青、孙含会对公民的理念都是不一样的。

看到从丁家喜口中得不到给许志永定罪的证据,警方气急败坏:“这个问题你避重就轻地说不行,避而不说更不行。公安机关现在给你机会,希望你能够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如果你继续抗拒不语,最终等待你的除了法律的严惩,你的父母和妻儿也不会原谅你的,他们会恨你不明是非、不知廉耻,恨你执迷不悟、连累家人,恨你枉为人子、枉为人夫、枉为人父,你干出这么多令新者痛、仇者快、先者怒、世者怨的事情,如不悬崖勒马,今后还有何前面再与亲人相见?”

“我们这么说你都不为所动,除了说明你有强烈的畏罪心理外,还充分暴露出你人性的缺失、道德的沦丧,我们替培养你多年的国家、生你养你的父母、信你爱你的妻子、想你等你的女儿感到万分失望,你不配得到国家的培养、不配拥有家人的关爱。你曾不止一次的强调自己什么都放下了、家人都不用你关心,在我们看来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人了,一个连自己家都不关心的人,却口口声声说要关心国家、要推动社会进步,这些话也许你会信,但人们是不会信的。你自编自导的这些闹剧,最终只能成为公民的笑柄。我们除了要对你进行法制教育外,出于怜悯,我们要再次奉劝你:要认真反思,反思如何做人、反思如何做事、反思如何回答问题,不要干为人所不齿的事、不要说不负责任的话,你听清楚了吗?”

当然,并非每人都像丁家喜一样,面对警方的压力不为所动,本案中还是有人基于各种压力,为了早日获得自由,而对警方作了某种迎合。从王永红的一段讯问笔录中,可以看出他面临的心理压力:

问:你们同城聚会、街头打横幅、发传单等这些活动最终指向是什么?

答:不语。

问: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吗?

答:不难。

问:那你现在回答这个问题。

答:我应该积极主动配合你们的工作。

问:这不是光拿嘴说的,你要有实际行动配合我们才是真的配合。

答:我所做的,我所想象,我所说的应该是配合你们的工作,但我不能随意扩大,不能瞎说。

问:没人让你瞎说,我们最开始就跟你说了让你如实回答,实话实说。

答:指向就是为了国家更美好,更和谐,我想这是我进来之前一直的想法,同时这也是很多人的想法。但我在进来这么长时间的反思,我想我们是被人利用了,是被许志永利用了。

问:既然你说被别人利用了,那这些利用你的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答:我通过看许志永的文章和结合他之前的讲话,他提到过新公民运动和公民要享受相应的权利等,我充分感觉到许志永对现行制度不满,他认为共产党是一党独裁,他是想实现宪政政府。我认识许志永有个时间过程,我之前没有认清他的真面目,现实我已经认识到自己做错了,我愿意配合你们公安机关工作。

我们这些人是许志永的一个棋子,是被许志永所利用,是想实现政治理念,现在我想想,这有点可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抓获我们,后果不堪设想,我会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

我对许志永的看法有一个过程,开始我了解到他参与救助无家可归的访民,进行法律援助,感觉他为人正义,随着时间的推移,知道了他倡导公民理念,新公民运动,言语上倡导公民要享受权利,从直观上感觉到他提出的观点也没有错误,后来,他进过新公民运动及民主宪政,许志永提出了很多议题,提出财产公开及反对腐败的话题,很对我的口味,所以我表现很积极。后来,我感觉许志永在思想上,行动上有政治目的,想到过他想结束一党专制,传播他的公民理念,让大家觉醒,利用访民群体,对他进行支持。从客观事实上,我做了横幅和散发传单的一些事情,对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感觉许志永在思想上、行动上有政治目的,想到过他想结束一党专制,传播他的公民理念,让大家觉醒,我现在想想,不管是给访民发放衣物,法律援助访民群体,让家长到教育部门上访,还是推行官员财产公示,每一次都照相发到网络都是为了做秀,都是为了树立许志永的形象,让更多的人支持和关注,对他进行支持。

另外,李刚也有一段笔录:许志永就是要在同城聚餐的圈子里传播他的自由、公义、爱的理念还有他的公民运动、公民精神。许志永宣扬他的理念并搭建了聚会同城聚餐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我们这些在心理上有负能量的人聚焦到了一起,聚焦到一起大家的胆量就大了,就敢去突破法律的界限去做违法的事情了。我当时在公民的这个圈子里时还感觉不到,现在我干了违法的事情了,回头看看就能够认识到了这些了。

问:你们心中的负能量指的是哪些方面?

答:我心里的负能量就是我对腐败的痛恨。其他人有些是因为拆迁的问题对开发商、对主管的政府部门的不满情绪,还有些律师对中国的法制建设不满意,这些都是这个圈子里的负能量。

应该说,不论是王永红还是李刚,他们的以上陈述,均没有违背事实和良心对许志永进行诽谤和攻击,而且,王永红也确实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他爱人没有工作,全家只靠他一个,女儿2013年又要参加中考,这都是他不得不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对王永红的选择,许志永非常理解,他支持和赞同其他人“微笑着向当局投降”,以便尽早出去。王永红在侦查终结前能够取保,对此我们只有祝福。现代社会的权利运动,其目标就是改善公民的生存质量,因此新公民运动不提倡把建设公民社会的理想置于家庭和工作之上。

关于官员财产公示活动的发起和组织,孙含会作为要求205名中央委员率先公开财产的《公民建议书》的起草者,他始终坦然承认这个活动是他最先提出的:我看到十八大中央委员的提名中有三个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我觉得既然是三好干部,而且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就应该带着公开财产。习近平上台以后,反腐败的公开发言很坚决,力度很大,俞正声、张春贤等领导也说如果中央同意,可经率先公开财产,这就是我写《公民建议书》的思想基础。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虽然警方一直努力把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和许志永的新公民理念挂上钩,但大多数财产公示活动的参与者们竟然一致宣称真正影响他们的不是许志永,而是习近平。张宝成就说:“我认为为国家铲除腐败,响应习主席号召,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反腐败从公示官员财产(开始)”。马新立也坚持认为:我觉得我们要求搞“官员财产公示”也是践行习总书记讲话中“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目的就是要制约官员的权力,也是反腐败的一个手段。李蔚说“我知道的在中央的干部里习近平、王沪甯、汪洋等就很清廉”。他相信公民上街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能得到党内清廉派的支援。丁家喜也反问预审:习近平都说了,腐败严重会亡党亡国,我们这么做有错吗?我认识的法官一会儿买一套房子,一会儿买一套房子,他们哪儿来的钱?你们总说维护稳定,最终维护了谁的稳定?其实维护的是官员的稳定,保护了贪官的利益。要想查贪官很简单,各地的房管所一联网,谁名字底下有多少套房就一清二楚了。赵常青也这么解释他参与官员财产公示活动的原因:我的根据来源于习近平在十八大闭幕式上和在十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在这两次讲话里习近平都谈到了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他甚至说,腐败不除将会亡党亡国。他还说,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对于你们问的我根据什么,我就是根据你们党最高领袖所说的话做出这样的结论。那么民间社会也有责任来配合执政党解决腐败问题,为什么先选择要求他们公开财产?因为他们都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所以我决定从他们最高层的领导人先公开财产,以身作则,带头做出廉政建设。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习近平上台之初高调的反腐败承诺,才激发了丁家喜、赵常青、孙含会、李蔚、张宝成、马新立、李刚、侯欣等人以民间力量推动国家廉政制度建设的豪情,他们开始认真思考:第一习近平所说的“制度的笼子”到底是什么含义?第二到底应该打造一个什么样的笼子才能将权力关进去?

2012年11月底,孙含会起草了要求205名中央委员公开财产的公民建议书,并建议12月9日国际反腐败日公布到网上征集签名。对征集签名的目的,所有参与人的陈述完全一致,就是要将征集到的签名在2013年的两会上提交,推动财产公示立法。所以孙含会一直坚持:我的行为都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不但没有社会危害性,还有利于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提升新一届政府的权威,让这个国家更美好。

财产公示活动刚开始,网上签名的人数很多,国内国际媒体也先进了报导。但是从2012年12月中下旬开始,网上删帖特别厉害,签名人数上升缓慢。于是许志永、丁家喜就提出通过上街散发传单,打横幅的方式进行宣传。但要通过“快闪”的方式,在街头打出条幅拍了照就走,不要长时间逗留,避免和警察发生冲突。对此王永红是这么陈述的:在张打横幅的时候,要求照相,发到网络上,让大家看到,征集更多的签名,还提到不要在大街上时间过长,警察会制止,避免与警察发生冲突。引起现场混乱,影响交通,造成负面影响。警方也问许志永: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你伙同丁家喜、王永红、孙含会等人共同策划了推动财产公示签名以及上街张打横幅扩大影响的活动。在这期间,指使丁家喜和王永红到全国的多个省市串联,同时,指使他人在北京策划了一系列街头举牌活动。这些活动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会给国家的社会安定造成巨大危害,你的行为已经出现了不是你想收就能收的了的,你们为什么要在全国开展这项活动?许志永回答:就是为了扩大签名数量。在我的印象里,财产公示就没有阶段之分,整个活动就围绕着如何扩大征集签名,签名数量很少,我主张“快闪”的模式扩大影响,就是打条幅拍照上网。其他人的陈述和许志永、王永红一致。

对于财产公示活动为什么选择在中关村、朝阳公园等地,张宝成的解释是:中关村的年轻人多,大多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而且知名高校学府都在那边,我认为那里打横幅应该会有很好的效果。马新立也认为:我们的宗旨是在不扰民、不妨碍交通、还要有人关注的情况下去宣传,所以要找个相对人多的地方,这样能有人关注。为此,2013年1月27日在朝阳公园举牌之前,李刚、王永红、袁冬还专门去朝阳公园事查看了地形,之所以选择朝阳公园,一是这里空间大,不至于影响交通,二是朝阳公园曾经发生过中国政法大学老师吴法天和人约架事件,在网络上很有名。

对于没有经过申请和批准为什么要上街搞游行集会?张宝成说:我认为我参加的不是游行集会,我认为我参加的是带有诉求的街头行为艺术。集会的规模应该很大,至少一百人以上,我们的规模很小,算不上集会。警方问马新立:你是否知道有法律规定,上街集会、示威游行之前是要经过政府的批准后才能实施的?马新立回答:我知道啊,但在“九一八”期间,有好多人也在没有批准的前提下就去游行了,最后也没事啊。警方大怒:“九一八”游行是爱国的行为,你的行为是吗?

事实上,本案几个被告中,李蔚、许志永、马新立都多次提出过合理合法的游行申请,但北京警方无一批准。2012年12月18日,新公民案律师王兴、蔺其磊、陈建刚也曾就教育平权和财产公示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过游行示威申请,申请书中写明了要打出以下标语:1、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开!2、推动官员财产公示,让中国更美好!3、反对腐败、公开财产!4、财产公开,社会正义!5、支持习总书记:一切政党和个人恪守宪法原则!6、同样的纳税,应当享受同样受教育权利!7、外地户口人应当与本地户口人依法享有同样受教育权!8、高考报名和录取分数,必须取消地区和户口歧视!游行示威地点:1、朝阳区朝阳公园南门外不影响交通的场地、人行道。2、清华大学西门(海淀区)前人行道100长度内。3、海淀区中关村广场、海龙大厦、海淀黄庄地铁站、北京大学东门,不影响交通的场地和人行道100米的范围内。4、西城区西单文化广场,无车辆通行的直径50米的范围内。

5、北京市教委大厦门前和人行道100米范围内。对这些和新公民运动基本一致的游行示威申请,北京警方干脆连申请书都不肯接受。

对警方提出的在朝阳公园举牌被警察制止了,以后为什么还要搞?李刚解释说:我们就是认为我们推动的官员财产公示活动还要继续,不能因为警察阻止就停下来。我们认为在以后的活动中要缜密些,争取不让警察事先知道。后来就有了2月24日在海淀海龙大厦、黄庄车站等地继续张打横幅的事情了。王永红说:朝阳公园事件之后,在一次聚餐的时候,许志永和丁家喜提出来,不要和警察发生冲突,警察让离开就离开,不要造成一种扰乱秩序的违法行为,还要继续推动财产公开打横幅。除袁冬个性比较执拗外,新公民案的其他参与者都非常注意不和警察冲突,避免影响公共秩序。比如李刚就曾两次劝袁冬,其中朝阳公园活动中,李刚有如下陈述:在没收袁冬的横幅时,袁冬不肯将横幅交给警察,就和警察发生了争执,双方争执了有两三分钟后袁冬还是没有放手。后来我过去劝了劝袁冬不要和警察发生太激烈的冲突,袁冬听了后才松了手把横幅交了出去。这个过程大约有3分钟。2月24日中关村广场和清华西门的财产公示活动中:我们走到黄庄地铁口停留了六七分钟张打一张“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横幅,我还向周围围观的人散发公民倡议书。当时围观的人有三、四十人,后来人越来越多,我们怕堵塞了交通就调头原路往回走。继续沿着路西一直走到北大东门继续张打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横幅。到了北大东门口停留了一分钟我们照了像就走了,当时没人围观。随后又去了清华西门继续张打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横幅,当时保安要收走我们的条幅时,袁冬不让他们拿还和保安发生了拉扯。因为我看见我们和保安发生了争执,怕事情闹大了就把袁冬拉到了马路对面,其他人也就陆续离开了清华西门。但这两次,袁冬也只是就能否在公共场所宣传财产公示和警方及保安有争执,却没有造成激烈的冲突,也没有影响到公共场所秩序。张宝成也说过根据我们在海淀四次打横幅的经验,如果人多,我们就会撤离的。

几次财产公示活动中,2013年3月31日西单广场的活动相对时间比较长,围观群众较多,对这次活动,许志永、丁家喜、孙含会等人都事先不知情,他们事后都认为西单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比较敏感,不宜在此搞宣传,打出诸如“官员财产不公开,个个都是大王八”,“亮媳妇不如亮财产”之类的横幅,并把宣传的矛头直指七常委也不合适。对此,袁冬认为这次活动算他本人组织的,他说:我们前几次,只是打几分钟横幅,喊几句口号,讯速地换地方,然后将打横幅的照片上传在网上,这次在去西单之前,我看了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书对腐败的问题和抗日问题有一个结合,有更多的感受,所以我就想专门的进行演讲,不止是打横幅喊几句口号。但是,西单的活动同样没有超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的界限,对此,马新立说:我们的行为引来将近百余人在台下站着观看,好多人都掏出手机拍照。大约说了5分钟左右,就来了好多警察,要求我们收起横幅并停止演讲活动,还要没收我们的横幅和扩音设备,要带我们去派出所。我们当时想一没有妨碍交通二没碍着别人的事,所以就没听他们的也没有收横幅,袁冬还在哪里讲,这时周围很多围观的人都对警察的执法时行议论,还有的拿出手机拍照,过了几分钟后,我看见警察在往警车上拽袁冬,我就过去问警察我们触犯哪条法律了,为什么收我们的条幅还要带我们去派出所?当时环境挺乱的,我没听清警察具体都说了什么,大概又过了几分钟,来的警察越来越多,我们就把横幅收了,跟着警察上了警车。然后警察将我们带到了西单大街派出所。警方问候欣:当时现场秩序怎么样?侯欣答:我认为挺好的。问:你判断秩序好的标准是什么?答: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当时很多老百姓在围观,看热闹,就是警察到了以后才造成现场混乱了。现场视频揭示的情况也正如侯欣所言,在警察到达前,现场秩序良好,围观的人也不多,是警察到现场后的粗暴制止,才引来了更多的人围观,并有现场群众指责警察“人家讲得挺好的,为什么不让人家讲?”如果说本次活动确实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则这个责任也应该由警方而不应该由四君子和许志永等人承担,因为是警察对公民合法行使公民权利的不当制止,扰乱了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这正说明!警察不能解决问题,警察本身才是问题!

关于财产公示是谁组织的,根据各个涉案人的陈述,财产公示总体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组织,所有参加者都是基于对腐败的痛恨自愿参加的,相互间也没有具体的分工,就是谁对那种工作感兴趣就去做,每次活动,也不存在事前精心的策划。比如,警方指控在财产公示活动中,许志永负责联系社会知名人士,丁家喜是总协调,孙含会负责媒体,王永红负责街头活动的实施,李蔚负责网上宣传,但实际情况是,起诉书中指控的几次财产公示活动中,王永红没有一次出现在现场,并且除朝阳公园的一次外,对另外三次他事先根本不知情;孙含会也只在朝阳公园的活动中事先联系了记者,对另外几次也不事先不知情,丁家喜和许志永都事先不了解西单的活动,并不赞同具体的操作方式。对此,各被告人陈述的比较一致,但也有两个例外,如侯欣就讲过: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是许志永提出的,具体组织的有丁家喜、王永红、孙含会,具体实施的人就是我、马新立、张宝成、袁冬、李刚、李焕君、李蔚等人,具体的方式有张打横幅、网上签名、发放传单等。但侯欣女士在所有笔录中都没有讲出许志永组织财产公示活动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她并且这么评价许志永她:“许先生我们见过几次面。这个人,我对他的评价就是他可能有点类似于一个圣徒。我对他有个评价,就是温和得近似于腼腆,淡定得有点从容。他一直是其实不太赞同我们一些过激的行动的。”

另外,赵常青在回答警方“那你之前说过的小范围开会商定了一些具体事情,如街头打横幅等活动,那么这个小范围聚会是否为这一系列活动的策划聚会或组织、安排活动的聚会”时也进过:“我只能说街头打横幅、发传单活动都是经过这个小范围会议后决策、部署后实施的,这一点不用回避。所以这些小型会议与这些街头活动是正相关的因果关系。这些小型会议不定期召开,结合当时社会的大背景,通过大家商讨来决定具体实施的活动内容”。结合赵常青的全部笔录,他的本意非常清楚,就是想让自己和许志永把新公民运动的全部责任抗下来,他多次讲:这个案子抓了这么多人,这些人里很多都是新人,没有前科,在公民运动也好,还是维权也好,他们参与的时间都很短,你们共产党讲宽大,我希望能把他们释放了,要对这种初次涉及这个问题的人都放了,毕竟也关了这么长时间了。因为不管怎么说,这十年无论是共产党还是政府都强调推动人权事业,都强调人权的进步,而且保障人权都写进宪法里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打击面过宽,处理人数过多,会损害执政党和政府在国内和国际的形象。并且,同案的孙含会、王永红、李蔚都证明,赵常青本人也基本没有参加财产公示活动,事实上,他在回答警方提问时,对活动的细节完全是一问三不知,如:

问:每次小范围聚会是否都有专门的议题?

答:每次开会都有专门议题的,但每次具体的议题内容因为开会次数太多了我说不清了。朝阳公园、清华大学、中关村等地打横幅活动都是在小范围聚会上讨论后确实的,西单四君子打横幅之前有没有这种小范围聚会我不清楚,因为我没有参与。

问:在小范围聚会讨论的结果出来后,对具体实施打横幅是否有具体的、详实的分工安排?

答:这个我记不清了,以别人的供述不准,我不否认,我愿意承担责任。

问:据你所知,街头打横幅活动是由谁来具体负责实施的?

答:我不知道。

问:据你所知,街头打横幅活动是由谁来具体负责联系参与人的?

答:我不知道。

问:据你所知,街头打横幅所使用的横幅是由谁确定内容样式、出资、定制、取回、保管以及带到现场的?

答:我不知道。

问:你是真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

答:我是真不知道,以别人供述的为准,我不否认,我愿意承担责任。

正因为新公民案中存在不少这种完全没有证据支撑的判断性陈述,控方又违背刑事证据的证明要求有意拿这类证据作为指控的依据,作为辩护人,我一直强烈要求法院允许本案同案被告人和其他重要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上把事情的原委讲清楚,但是,法院最惧怕的,恰恰是了解真相的人出庭,如此则他们怎么顺利完成任务?

但是,即便是抓住个别被告人笔录中的只言片语不放,警方还是找不到新公民运动扰乱社会秩序的具体证据,于是他们又费劲地试图把新公民运动解释成暴力运动。十几个涉案人中,也有人提出过新公民运动是非暴力运动,如侯欣就说过:许志永提出的是非暴力不合作思想,所以我们上街的原则是上街发传单、打横幅但是不要与警察发生冲突,制造影响目的达到就行了。因此,警方的讯问中反复问‘’从你参与的这些事情的角度出发你认为新公民运动是一种非暴力社会运动还是一种暴力社会运动?你们对暴力的理解是什么?是否只要没有对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你们就称之为非暴力,就认为不涉及违法犯罪?你们在活动中对社会秩序产生的危害是否排除在暴力、非暴力的评价之外?”

赵常青解释说:非暴力的意思就是在政治抗争和社会抗争过程中,对执政者不采取武装暴力抗争的方式,不走“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路,应该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秩序为前提。警方问张向忠:对于你支持的财产公开活动,你主张这个活动应该是暴力的还是非暴力的?答:我主张应该是用非暴力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如上街打横幅、发传单都属于非暴力的。问:这种非暴力的想法是否别人影响后得出的,还是你自己想的?答:我自己有这种想法,我觉得还是应该通过选举来实现我的梦想,同时也有人说应该提倡非暴力,如王永红就说过类似的话,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我理解的意思就是不要跟政府和警察发生冲突,应该用温和的方式来表达诉求,所以我理解这就是非暴力的。

教育平权的两次请愿活动中,参加教育平权活动的家长们无一认为他们的合理诉求扰乱了公共秩序,无一指控许志永博士指使他们扰乱公共秩序,其中对7.5事件,邵玲玲的证言是:2012年7月5日9时许,我和其他地区家长一起来到西城区教育部反映非京籍学生考试问题,我们一百多人一起到教育部信访办反映问题,但是信访办没有给我们满意的答覆,中午信访结束以后我们这些家长就要离开,途经教育部北门时,我们就被警察拦下了,并且警察说:不让我们这样走,让我们一个一个的走。直到13时许,有些家长打出条幅高喊口号,我见状于是拿起手机准备拍照,这时民警就过来把我带走了。

孟凡玲的证言是:6月28日去教育部信访办打听政策没有得到答覆,去的十几个家长就提议7月5日再到教育部看看。7月3日晚在海淀黄庄九头鹰餐厅,许志永提议参与当天活动的学生家长要先在教育部信访办院内到齐后,再一起到教育部门前站立,只要去的人多了,必然引起关注。许志永还嘱咐大家在活动期间一定不要有过激的举动,不要和在场的其他人员发生争执。

2012年7月5日上午九点多,我一个人从家坐公交车去了教育部,我到时教育部信访办的院内已经聚了很多学生家长,当时我和信访办的刁强处长见了面。在十一点左右的时候,有人提议要走向教育部正门,当时现场秩序比较乱,我也没注意是谁提议的,但和肯定有人提议。这时家长们就集体从信访办小院走到了教育部的正门,开始在教育部门前站立。当时家长们情绪比较激动,有名北京的男子与非京籍学生发生了争执,我怕发生其他情况,就主动走过去将这名男子劝到了路边,在我与那句北京男子交谈的时候,周围就乱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谁将我弄倒在地,当我爬起身后,看到几个警察在拉扯邵玲玲,我就跑过去掰其中一个警察的手,想让他放开邵玲玲,这时走过来几名警察将我架上了车,后来家长们就散了。

孔德平的证言:在2012年7月5日活动之前的那次聚餐,许志永给大家进行普法,让大家行为不要过激,要理性平和,要坚持自己的诉求。并告诫大家不能拦车、不能堵门,让家长发动更多的人,只要先去了站在那里就行。

对2.28事件,警方问孟凡玲:许志永是如何策划2月28日活动的?答:许志永在1月份的一次小聚餐中曾说过:要在2月28日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活动,去的人多就能出台政策,但不要有过激言语,不要和人发生冲突。

对许志永在教育平权中的作用,孔德平回答:许志永在法律的角度上诠释了教育公平,特别让我们更加清晰的看清了目前随迁子女们面临的教育不公平,也就是中、高考问题。在个人行为上建立了法律意识,同时增加了大家的维权意识。

另外,积极参加新公民运动的杜国旺、张建党的证言,警方则根本不敢移交给检察院和法院,据本人了解,张建党对警方以教育平权为由迫害许博士愤怒已极,他说:许博士只是我们教育平权活动的法律顾问,教育平权是家长们为主体发起的,搞什么活动都是家长们民主表决的,并不是许博士能决定我们做什么,怎么能够让他来承担这个责任?7.5中打横幅,喊口号都是我提出来的,如果许博士有罪,我罪更大,我希望把我也一起起诉!但是,张建党这种自证有罪的证言,警方、检方和法院均不敢正视,许博士案开庭前,北京警方出动大量警力将包括张建党在内的教育平权活动积极参加者全部控制,他们当天连去现场声援的机会都没有,更不必说出庭作证。

当天参加北京市教委请愿活动的近百名家长中,有38名被警方询问并作了笔录,这些家长无一承认当天有现场秩序混乱的状态发生。如:

李占民的证言中,警方问:你到该处干什么了?答:就是站在路边旁观。问:剩下的人在场干什么了?答:好像有四、五个代表进去反映问题,剩下的跟我一样呆着。问:现场有打横幅、喊口号的情况吗?答:没有。

李开宝的证言:现场有上百人,听说有代表进去反映问题了,其他人都在等着,没有人喊口号、拉条幅等行为。

孙培颖的证言中,警方反复问:解决合理诉求,可以通过正常管道,不得非法聚集。你听清楚了吗?民警告知你反映问题应逐级上访,不要到国家机关周边重点地区上访。为什么去教委,反映什么问题,谁组织的?干什么了?但在警方口中也没有当天秩序混乱的内容。

杨雨航的证言:9时30分左右我到达市教委门口,现场没人组织,也没人喊口号,大家都比较平静,相互聊聊孩子的事,中等的时候到这边饭店吃了饭,出来后就没什么人了,我们也要走了,这时过来警察带我们走了。问:这期间警察怎样待你?答:对我们很好,很客气的,都相互理解。

宋咏梅的证言中,问:你去教委反映情况有没有过激行为?答:没有。问:反映过程中有使用条幅和传单的情况吗?答:没有。

在所有三十八份笔录中,不论是警察口中还是家长们口中,根本没有现场秩序被扰乱的内容。

六、自愿组合,理性推动,许志永一直主张以和平建设性方式参与新公民运动

在四个月的侦查过程中,许志永博士从来不回避自己在新公民运动中的责任,他更希望一个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责任,让其他人都能尽快自由。所以,在回答预审的问题时,他的原则是涉及别人的一言不发。对他的这种态度,警方气急败坏:那之前的三十多堂笔录里,每堂笔录我提出不下十个问题,你所有回答都是零,你所有考虑的结果都是零。重点是你的案件并非是你单人的犯罪,而你在回答很多问题的时候都是以“涉及别人不方便讲”来回答,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但是,对自己的责任,他从不回避。对教育平权,他说:我们努力争取的是全国两亿多新移民享有其所在城市的市民待遇,是为全国5800万留守儿童争取随父母生活和上学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人权,也是最基本的人道问题。户籍隔离问题根本在于父母和儿童分隔两地,孩子从小没有正常的家庭温暖。他们父母在这个城市里工作,作为这个城市的纳税人孩子当然有权利在这里上学和高考, 这是最基本的市民待遇问题,必须强调的是我们不是争取外地人在这个城市的权利,而是同是这个城市的纳税人在这个城市应当享有的权利。

对7.5事件,他坦承:7月3日晚上聚会时听家长讲的,当时有20人左右,都是随迁子女家长,而且都是对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比较积极的人员。我主要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参与上访请愿的人要多一些,这样才能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二是整个上访过程要理性要维持好秩序,不要因为不理智而出现过激行为,不要因为正常的上访活动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不提倡呼喊口号,但我赞同打标语、静坐。散步。我提倡家长们以平和的方式来反映诉求,打标语、静坐、散步的形式比较平和,而呼喊口号则比较过激。

对2.28请愿活动,他一直坚持这个活动就是他组织的,因为在教育部推出异地高考政策后,三年来为推动这个政策付出了巨大努力的北京外地户籍学生却因北京市拒不出台配套政策而无法受益,许志永觉得很对不起这些学生家长,他想鼓励家长们继续努力。但是,许志永一如既往地提醒家长们要采取理性方式,他于2013年2月26日在推特上的推文是:228请假一天,注意:1、和平理性敦促市教委出台政策,不堵车不拦车不动手;2、上午九点一定要准时到达;3、地点是北京市教委正门(奥运大厦南门);4、各自独立努力接近目的地,遇有警戒线或拦截就地停下,警察推到哪里就站到哪里,下午一点前不离开;5、如被带到派出所如实回答坦然应对。

警方对他的回答很不满意,指责说:无论是财产公示还是教育平权,你都在号召通过示威、上街给政府施压,你这种活动模式叫什么?答:“没有什么活动模式,就是践行宪法中规定的言论自由。没有压力就没有改变,这几乎是中国过去几十年每一点进步的教训。当然,我主张压力要适度,既要践行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又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我从来都跟大家强调千万不要有拦车、堵门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过激行为。但这些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需要践行,鸦雀无声的维稳方式会让中国潜在巨大的危机。当然,如果中国陷入经济衰退,社会承受能力更加脆弱,另外也期待着新一代执政者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有一些原来采取的公民行动可以停下来,我不在乎自己能得到什么,重要的是我希望看到社会进步,希望看到众多社会问题得到解决”。

许博士这么解释他的新公民运动理念:“我一直觉得中国社会变革需要体制外的理性建设性的推动力,我一直在想健康理性的力量以什么的方式团结起来,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共同身份,这个身份就是公民。他背后蕴藏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权利责任等一系列现代要素。我们还需要一套理念永远告别打倒推翻等专制化理念,自由、公义、爱是一个到位的理念,意味着一个幸福美好的社会。有了这个共同的身份和理念接下来是如何推广如何唤起更多的健康理性的团结推动社会进步。公民聚餐是一种方式,大家在吃饭中关心时政共同探讨如何维护公民权利推动社会变革,并且在探讨中逐渐养成讲规则的习惯,我自己给公民群体的定位是公权力的监督者,民主法治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者,中国社会变革的理性建设性力量。我希望这个时代有这种健康力量成长的空间,我个人一直怀着善意,从不排斥体制,希望和所有对这个国家负责任的中国人一道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具体方式方法我一直愿意听取各方建议,希望能够和平理性推动社会进步”。

对他的理念,警方不以为然:你错在错在表面上你的理想是正义的,但是,实际上你在社会上的言行非正义,在你组织和策动下形成的一系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严重破坏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给社会安定造成了很多隐患。你曾经制作过100多条横幅,散发过上万张传单,闭幕式串联辆数十个城市,呼吁这些城市上街打横幅,试想如果全国各地均发生了类似的事件,这种混乱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得多大?即便是世界上发达的国家,也存在贫富不均等等的社会矛盾,而我们国家在社会进步特殊阶段希望与现实差距更明显,矛盾更多,不可能一朝一夕解决所有问题,官员财产公示的问题解决了,其他的社会矛盾依然存在,无休止的以社会存在的某一问题做文章,表面是在推动社会进步,实际是在阻碍社会前进的步伐。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你看到的可能只是片面,许志永你不是一个人,你的文章也好,你的言行也好,你的公民组织你的同城饭醉平台逐渐在扩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如果再继续发展下去社会安定没有一个良好的保障。

许博士回答:“我会不断听取建议修正自己的言行,但我必须指出的是迄今为止我的行为和我倡导的行为只是公民的言论表达,不构成犯罪。尽管如此我愿意考虑中国现体制的承受力对自己的行为反省并作调整,我会继续努力以理性建设性的方式推动国家和社会的进步”。许博士以教育平权为例解释他们的温和立场:我只是尽我自己的能力一再地告诫大家千万不要有过激行为,一旦有过激行为有人被抓了其他人都会害怕或失望,这个团队也会散掉。温和理性的理念是几乎我每一次和大家吃饭时谈的主题,这个群体能够存在三年,和我们整体上温和理性的立场是有关的。

警方仍不满意:实际上你在推动教育平权的过程中媒体呼吁、网络签名已经制造了相当大的影响,为什么还要聚焦上访?答:媒体和网络的舆论压力是不够的,用聚集上访这种方式实际上是给维稳部门施加压力,当下的体制最在乎维稳,某种意义上我们就是用这种给维稳部门施加压力的方式来迫使教育部门出台政策。当然这个思路是一把双刃剑,对我们来说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无奈之举,因为我本人以及积极参与的家长都冒着一定风险,当然社会秩序也冒着一定风险。我只能在召集大家聚集的同时劝告大家温和理性,尽量在这种危险的环境中走出一条路来。

正是他以上几句话,被公诉人和一审法院认定他明知自己组织的街头活动有导致社会秩序失控的危险而有意为之,因此具备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主观故意。

警方指责:既然1.27朝阳公园打条幅事件被警方阻拦,之后你为什么没有明确公开表态制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以至于后来3.31西单打条幅事件中事态升级,袁冬等人公然暴力抗法?许博士回答:我认同打条幅的方式,我只是反对与警方发生冲撞。在警方阻拦的情况下仍然去打条幅,这种做法我提出过反对意见。事后,我有可能私下里提醒过大家,当有警方阻拦的时候不要强行去做什么事,但我不方便公开批评他们,因为打条幅是公民的言论自由。

警方继续指责:我们说腐败并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腐败是个人的劣根性,是个人极端自私造成的。我们党始终在大力的进行反贪污的工作,近期的几个案件对部级以上的高官进行审判,已经向社会明示了我党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而你在文章里大力宣扬的内容是因为共产党执政造成的腐败,首先这种理论并不成立,其次,这种理论混淆视听误导群众,你并没有进行调查研究,你形成的一些文字并不真实。博士答:我文章里从来没有说过是共产党执政导致腐败,我的观点是缺乏民主法治导致腐败。中国人有责任认真思考怎样建立真正的科学的民主的法治制度。我尊重历史形成的现在执政党地位,因为变革需要秩序,但是中国的方向不可能背弃人类文明普遍的潮流。

警方开始攻击参加新公民运动的有不少访民,靠这些人无法实现许博士的目的:通过我们的工作,就目前了解到愿意参加公民聚餐的这些人我们没有看到大部分人具有自我约束的环境。我们看到有些人个人信誉不高,有些人有过违法犯罪的前科,更有些人尤其是访民群体为了达到个人诉求借助同城聚餐这个平台对社会发泄不满。事实上你推广的同城聚餐的方式到后期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对社会表达不满情绪,对政府肆意指责。也就是说你这个群体在没有良好约束的环境下,怎么能达到一个美好目的的追求?经过我们这段时间的接触,你很少去了解或者关注社会主流人群的需求,你的关注点更多集中在上访群体仇视社会的人员当中,我想长期的一个人处在负责情绪的影响下你已经固定了一种思维方式,你不是积极地去了解社会主流人员的一些需求,相反你更多的是排斥。那么就访民群体和仇视社会的人员以他们的生活现状去要求他们更理性平和的做一件事,这种说法本身就不理性,这点我希望你认真反思。

博士回答:我也不希望看到聚餐的人群激进化的倾向。客观的说,占有较多社会资源的人群参与公民聚餐较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新公民运动承受的巨大压力,作为一个在这个社会上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通常冒险推动社会进步的勇气也就少一些。

处在不同位置的人,通过不同角度看我们的社会观点可能会有很大分歧,我会时常反省自己我也希望体制内的人也要时常反省。其实你们也不应该把访民群体看成这个社会的另类,如果说把上访看成我们社会的病症的话,其实病根是普遍的不公正或者说相当普遍的不公正,某种意义上他们的存在是我们社会病的象征。

很多的公民聚餐我没有参与,我知道有一些访民怀有激烈的情绪,但我还是尽量的努力影响他们。我也曾经当面给一个人谈过我认为他的观点太激烈了,请他不要参加我们的聚餐,当然,这些事情都是刚一开始而且又没有任何边界门槛,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如果有一定的空间我想这些问题可以逐步解决。我一直希望这个群体的定位是当地政府可接受的监督者和改革的推动者。

警方继续攻击“公民”是一个非法组织:你从来没有承认过公民就是公盟?你不承认有组织结构,但是你们确实是一个组织形式,事实上你是在操作这个事情,我拿到的证据足以证实,所以我希望你许志永不要总拿一句“涉及别人不方便讲”敷衍狡辩,我希望你拿出实实在在的态度解决问题。博士答: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公民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组织,公民是一个团队,一个群体。警方大怒:公民是不是组织不需要我们判断,你只是不把它说成组织,事实上你这个组织有上层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有机构,有财务,有纲领有目的,对每一个活动都是有组织有策划的,对每一个活动的细节都是有规划的,你这是一个非法的组织,不要用这种伪善的态度来掩盖你真实的目的,你这个组织吸收了大量对社会现状有不满情绪、甚至有违法行为的人,这里显示了你险恶的心态,这不是阳光这是极端的卑劣,我希望你看清事实,端正态度,接受法律的处理,改变个人不当的思维和言行,做一个合法、守法的人。

博士也很愤怒:我倡导大家堂堂正正做公民,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做公民,珍惜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每个人可以选择和其他公民一起努力推动社会进步,也可以选择独自以自己的方式推动社会进步,我反对建立一个有等级的有领导的有固定身份制度的所谓组织,公民群体永远不会成为这样的组织,我之所以反对公民组织这个概念是为了避免你们心中的那种等级森严,有领导有下属的所谓组织,玷污了公民群体追求的理想。今天愿意做公民的中国人也许很多人文化水平不高,我希望文化水平更高,能力更强的中国人更多的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做堂堂正正的公民,推动中国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你用险恶卑劣的词形容许志永我对你深表同情。

接下来,他解释了为什么公民不是组织:作为一种健康力量的联合模式,我们称公民为团队和群体,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是一个组织,它很松散,也没有边界,是一个共同理念的自发群体。原来有一个公盟理事会,这个状态一直持续到大概2011年,但是2009年到2011年期间也动作得不像2009年之前那么规范,2012年之后,就我个人而言,理念已经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我主张公民成为一个广泛参与的自发的群体,在共同的民主法治理念的倡导下,各地公民自发参与、自治做事。围绕着具体的项目,自然会形成工作团队,但是不再有一个统一的决策层,因为没有人有资格去号令别人。我的工作也主要变成新公民运动的理念倡导,这是我努力的方向,也基本是近期以来的工作状态。比如:教育平权有一个工作团队在努力,财产公示形成一个工作团队在努力,公义基金我正想努力规范化,宣布成立个理事会,但还没有起作用。公民群体没有层级,没有固定的成员,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议题,也都可以和别人形成一个工作团队,公民之间彼此相互协助,这是我希望推动的做事的状态,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更愿意称公民为一个群体或团队,而不是一个组织,这是我大概的基本的理念。

我的理念是这样的:公民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紧密发展组织,而是一个理念共同体,没有层级,只有为做某个具体事情而形成的志愿团队。这种完全松散的、开放的公民互助型的、推动社会进步的群体,是我理想的公民群体成长的模式。“公民聚餐”只是搭建一个最基础的平台,聚餐过程中大家按照民主规则发言,提出议题,并决定做什么议题。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议题,该议题如果得到多数人的赞同,就可以组建一个工作团队。这个群体没有固定的中心,决策层、领导等等,我一直主张在做具体事情的过程中,聚起越来越多的相同理念的公民。

教育平权相当于发现了一个新的模式,2009年大概6月份的时候就有家长找过我,年底我把找过我的最初的几位家长召集起来,大家讨论决定从小升初开始做起。我们把家长及志愿都召集起来,由大家集体决定具体的行动,包括资金募集。我在这里其实相当于一个顾问的角色,日常的事务不参与,主要是调解他们的矛盾和纠纷。指出下一步的工作方向,负责研究报告的起草。这种模式跟我们原来的公盟模式有很大不同,原来我们组建一个小团队直接推动工作,到教育平权就变成了我在很大程度上是理念的倡导,具体工作由当事人自己推动。到财产公示这个项目,就是一个更加典型的议题为中心的模式,有人提议做这个事情,然后为此事组建工作团队,我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协助者。当然我也尽力去支持这件事情。这些模式的逐渐变化,让我想到了一个开放的,推动社会进步的模式。

在我的印象里,财产公示就没有阶段之分,整个活动就围绕着如何扩大征集签名,签名数量很少,我主张“快闪”的模式扩大影响,就是打条幅拍照上网。至于西单的演讲我后来了解到是一个意外,应该是在一次聚餐中大家讨论决定的,具体的我没参与,也不太清楚。朝阳公园的事我事先知道,我记得当天我好像阻止过,细节我不在清楚,因为我反对跟警方直接冲撞。

警方接着问:你推崇的三权分立需要党派来完成,你自称的公民是否是一个党派?

答:真正的民主选举离不开多党竞争。公民不是一个党派,我倡导的新公民运动的目标不是一个组织,而是一个社会改良运动,同时也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运动,这个群体没有一个边界,没有纪律,更没有层级,而只是理念的一种聚合。我希望这个群体不是一个小众,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公民,宪法规定了我们的身份,我们的权利,我们的责任,我倡导的不过是把宪法当真而已。我自己的定位是一个倡导者,更像一个旁观者,有些不公正的如此明显和极端却没有人站出来推动变革,所以我站出来了。如果执政党主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我宁愿回到学校成为一个学者。

警方反问:你就没有把自己在一个旁观者的位置,你对现在的制度不满所以你站出来高呼呐喊,采取的方式就是呼吁众人上街示威,这种组织方式很明确就是街头政治,也叫颜色革命,这完全符合你在文章里的论述,“公民运动是一场政治运动”。

博士反驳:有具体的制度和公共政策变革诉求,有有限度的理性的行为模式,这样的公民表达行为停留在社会改良层面,最多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层面,远远谈不上街头政治和颜色革命。我不主张中国以革命的方式实现变革,我担心中国的人民会付出太大的代价,我的行为和我这样的理念是一致的,我更像清末的立宪派而不是革命派,如果改良的空间被堵死立宪派没有生存空间,那样才会爆发颜色革命。颜色革命不可能由任何人组织起来的,他一定是在所有人预料之外爆发的,把我倡导的新公民运动上升到颜色革命的想法实在是很深的误解。新公民运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社会改良的过程,因为公民意识公民文化的变革本身就需要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而且我一直主张公民要实实在在做事,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推动具体制度和公共政策的点滴进步,这和突发式的颜色革命是完全不同的理念和行为模式。某种程度上说新公民运动反而能避免颜色革命,如果社会不公不义得不到解决,改良没有空间,那样才会爆发颜色革命。

警方最后攻击许志永有政治目的:你的这些街头活动完全是反对一党执政的言行,实际上你是在以达到参政议政为目的。

博士答:参政议政不是我的目的,我对任何公共职位都没有兴趣,今天我在做的是牺牲自我成为一个公民的楷模,因为这个社会需要。我不是反对任何政党执政,我只是主张国家的权力应当属于全体人民,公民应当有正当的选举权利。

警方反问:你不把自己说成组织,而你在教育平权和财产公示活动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组织框架,你标榜个人没有政治目的,但你的所言所行,你的文章,都已经明确的告诉了大家你推行公民社会要达到的政治目的,显然,在这个活动中你是一个领跑人物。如果,你达到你的政治目的,你也就完成了你个人地位的追求,这是相辅相成的。

博士答:我有政治目的,从不回避,那就是民主、法治的美好中国。但这个目的不一定由我来实现,谁实现了我都会感到欣慰的。希望你将来有一天能相信,有这样一个中国人,活着,是为了自由、公义、爱,为人生幸福。

警方开始提升攻击的烈度:你并没有坚持社会主义,我们的主旨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发展道路。

博士答:垄断特权不破除,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共产党一党专政绝不是社会主义,多党公平竞争才是社会主义。你可以执政,但是必须经过人民的选举。这才真正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民主。我希望公民群体的角色是公权力的监督者,政治改革的推动者,民主法治的建设者,如果今天中国连如此温和的改良主义都不能容忍,中国必将重蹈一个世纪一前的悲剧。中国三十年经济发展,主要是引进西方发达国家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结果,同样,中国需要引进自由竞争的民主宪政制度才能解决当下自由与公正的问题。

警方追问:你所指的宪政制度是什么?

答:包括多党竞争、司法独立、新闻自由等等。政治根本上是为公众服务的,没有竞争,服务者会骑到人民头上,人对权力的欲望没有穷尽,权力必须制衡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例外。今天的中国腐败、官僚主义、奢靡之风等等,只有靠竞争才能解决。如果今天中国实现不了多党竞争,那至少应该有独立的监督。

警方很生气:你这个宪政标明的就是西方的海洋宪政,主张三权分立,主张多党制,但是你忽视了一点:作为中国公民,要坚持共产党的执政。你在《人民的国家》中反对的“打江山,坐江山”是什么意思?你所指的内容很清晰,在你的理念里,你反对专政,反对一党执政,而中国目前就是这个现状,中国状的江山本身就是打下来的。文章后面提到的“军队国家化”、国家结构、议会、总统制、司法,怎么解释?文章中“江山意味着财富、美人、生杀予夺的权势和无限贪婪的私欲”,江山是提着脑袋打下来的,绝对不会让与别人,谁想取而代之,拿千万人头来换,这是野蛮专制者的政权合法性逻辑,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反对共产党作为一种个人观念并不违法,但是反对共产党有实际组织、有实际行为,在具体的操作,就是违法犯罪。你现在不只是单纯的表达个人理念,你是在实施行为。你是学法律的,你深谙法律的内涵,你的这些反对共产党执政的行为已经非常的明确。

博士答:我已经多次表达过了,追求民主法治不等于反党,我希望共产党在经过选举之后长期执政,我也不认为共产党比哪个党更坏,更腐败,但必须有有效监督和权力制衡的制度,才能挽救共产党。我对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心怀善意,我希望中国能够通过改良的方式实现健全的民主法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百年中国梦,这是我一贯的立场,并且我也以理性、建设性的方式通过改变具体的制度和公共政策,追求我的理想,我是一个改良主义者,因为我爱中国,希望中国政治转型的过程中,人民付出的代价最小,如果改良实在看不到希望,我只能为这个国家感到悲哀。

警方开始扣帽子:你热爱中国不代表你拥护中国共产党,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走社会主义道路,你这些思想行为不是坚持社会主义。你的言论、行为完全套用西方的宪政理论,追求三权分立、多党执政。你现在这种理论就像狼披羊皮,你要坚持的三权分立、西方的民主,同时你又强调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这哪里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下的民主法治,绝不等同于三权分立下的民主法治。中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你说它落后也好、腐败也好,但目前它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这是我们的职责。

你现在的理论、行为是具有阶级性的,是站在西方国家的角度来攻击、诋毁社会主义,你并没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你从思想上违法,行为上违法,我们不希望中国引进西方的体制变成某国家的附庸国,我们希望建设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而真正成了其他国的附庸的话,你的国家没有平等,你的人民更谈不上平等。

博士回答:借用别人的管理方法和成为附庸完全没有必然联系,引进市场经济中国没有成为谁的附庸,引进民主宪政,实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国民齐心中国只会更强大,更不会成为谁的附庸。

警方威胁:宪法规定国家要走这条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宪法的内容应当遵守,我作为执法者,法律明文规定你只要违反法律就要制裁你。

博士反问:我哪里违法了宪法?警方回答:你没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没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如果你的《人民的国家》对体制的描述加上“解放前”,我可以理解为不是诋毁现政府,但是你没有。

直到2013年10月30日,预审还在以变更罪名相要挟:你应当明白,造成扰乱社会秩序的原因是颠覆国家政权,这不是个轻刑,对你来讲可能面对着漫长的监狱生涯。中国正在蓬勃发展,中国社会必然进步,中国的强国梦必然会实现,事实会证明你是一个阻碍进步的绊脚石。现在不是你大谈理想的时候,我们可以公开向社会说许志永主观目的是颠覆国家政权,这里我没有任何捏造。

结果是,无论是连夜“熬鹰”也好,以追加煽颠罪起诉也罢,都对许志永无济于事。

七、 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以刑事手段打压公民合法诉求将注定事与愿违

事实上,北京警方明知新公民活动并未造成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这一点,从他们的讯问笔录中大量充斥着“假设、如果、万一”之词即可明了:

“马新立,你仔细想想,如果你们打横幅的行为诱发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到时候国家乱了,社会乱了,你能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吗?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你能负得起责任吗”?

“张宝成,你想想你们这几人在中关村、西单这样人流量大,有影响力的地方,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私自在西单广场打公民要求公示财产的横幅,你们这样的行为是否会造成危害?如果因为打横幅,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到时候局势无法控制怎么办,你们是否有什么预案,或者说之前商量过要怎么办”?

“(丁家喜)单就你所参与的教育平权一事来讲,你用手机发送了上千条短信,煽动外籍家长到教育部门前聚集,如果这些人在收到你的短信后,都跑到教育部门前聚集、闹事,你认为那时的局面能够控制吗”?(丁回答)最后乱了吗?“那是因为警方介入得早,及时进行了工作,才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你们这一行为,不但扰乱了公共秩序,也给警方增加了工作量,你认为这种行为正确吗”?

“(许志永)你错就在错在表面上你的理想是正义的,但是,实际上你在社会上的言行非正义,你曾经制作过100多条横幅,散发过上万张传单,串联数十个城市,呼吁这些城市上街打横幅,试想如果全国各地均发生了类似的事件,这种混乱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得多大”?

警方在以他们想象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给许志永博士定罪的同时,又在讯问中流露出他们对公民公开表达政见既蔑视又恐惧且不解的复杂心态:

“国家有相关的信访部门可以让人民群众反映问题,你们为什么还要上街打横幅?你这些很多的想法在现在的中国能否推行?你如果有正当的诉求,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地向国家反映,那才是真正地爱党爱国的行为”。

“为何你们在聚会中讨论对国家现状的不满?一味地批判国家现状,对国家进步有好处吗?一个人都有优点缺点,一个政权也是这样,政府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你们为什么老是盯住缺点不放?从来看不到主流的东西。我觉得你们这是居心不良”。

“是国家养育了你,维护国家稳定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你继续这种危险的想法,刘老师就是你们的下场”?

接下来,警方进一步表现出许志永等人呼吁教育平权、财产公示就是给政府添乱的观点,而对这些问题,新公民案诸君子回答的也很干脆,如:对预审的“你为什么不通过正常的程序反腐”?袁冬答:我也通过正常的手续,我曾经给胡锦涛和当时的九常委写过信,内容就是反腐的事情,但是没有回音,我就认为共产党没拿我们老百姓当回事,不听老百姓的呼声,所以我们就必须通过自己的方式来表达诉求。警方问:你认为共产党是否给老百姓反映腐败问题的机会和平台?答:我感觉老百姓和执政者有一无法逾越的铁幕,中间无法沟通,所以我们必须通过上街来反应老百姓的呼声,从而执政者听到我们的声音,我认为必须有结社的自由,大家从分子组合至一起从而壮大起来,让政府从装聋作哑的状态改变,最终必须承认老百姓的存在,改变腐败现象。

在李蔚的笔录中,有一段:警察问:国家现在有自己的反腐体系和部门,你们为什么还要提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答:我们认为国家的反腐体制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不够有效,腐败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损害了很多普通民众的利益,所以我们就提出要建立一个新的反腐体系。我们也是借鉴国外的反腐经验和做法。问:你们推出让普通民众参与反腐并建立一个新的反腐体系,这种做法容易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一点你考虑过吗?答:这之前考虑过我们推出的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会对社会产生动荡和影响,但我相信国家会通过它的权力去加以控制,并通过相应的计划安排、表明态度减少这种动荡产生的负面影响。

对赵常青,警方质问:你反映问题没有错,但要通过什么方式来反映问题,通过你的极端方式就能解决吗?通过你个人和一部分人组织论坛和打横幅等方式就能解决吗?

我们的党及相关部门对反腐败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处理的问题一刻都没有停止,你凭什么就过早地下结论说执政党和相关部门对腐败问题处理不力?

你们总说要反腐败、要求高官财产公示等话题,是别有用心地炒作这个话题,还是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你们这种方式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是在跟法律挑战吗?

任何一个人的活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的,你们的上街打横幅、演讲集会等行为,在没有被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就是违法的,这怎么能叫做是正义行为呢?

你们是否怀疑这205名高官都是腐败的?

你们怀疑的依据是什么?

这种依据能站住脚吗?你能公示自己的财产吗?

对这些弱智的问题,谁能替赵常青根回答?但对警方的另外一个问题“你们之前的公共场所打横幅、发放宣传单、发放公民标识、在教育部门前静坐等,而且都没有经过申请和批准,如果这些事闹大了并引起社会动荡,这怎么办?应该有谁来承担责任?”赵常青还是很认真地回答:如果示威的规模扩大化,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这个责任首先应该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来承担,比如说教育部,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是执政党认真听取集会人群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的方式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从而恢复社会秩序。

对袁冬,警方问:你考虑到“公民”上街呼吁是否会造成国家动荡?袁冬回答:我们上街呼吁官员公示财产和国籍,只要政府、官员按部就班的公开了,就不会引起国家的动荡了,拒不公开就会造成国家动荡。

孙含会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羁押一天就是一天对我的迫害。你们的领导非要大家去掘地三尺,硬要挖出金子来,愚蠢得很。他们想向上面献上献花,但没准献给XXX的就是一泡狗屎。

警方威胁道:孙含会,你的思想太极端了,看问题太片面了,这样不好。你亲属也劝过你,他们也看到你做的事情不对,被自由、公义、爱的假象迷惑了,陷得太深了。你应该醒醒了,应该为自己的前途和家人想一想。

孙含会答:XXX清楚地看到了腐败愈演愈烈,所以才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做的事就是帮助XXX做这件事。现在我觉得XXX说的这句话是假的。

预审最后只好感慨:孙含会,你执迷不悟,你被你们的小的公民圈子毒害得太深了!

不难看出,警方打击新公民运动的理由和逻辑,根本无法获得涉案人的认可,而刑法的特殊预防作用,又恰恰是以犯罪人的真心悔罪为条件的。我们的体制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却一味地迷信刑法的威慑作用,如此则除了培养更多的敌对者,又有何益?

在警方与丁家喜的对话中,最能反映出面对新公民运动,体制面临的道德困境和法律困境,现摘录一段:

问:许志永希望以何种形式建设公民社会?如果建设了公民社会,现行的社会主义社会怎么办?

答:这不是我操心的问题.

问:为何你们在聚会中讨论对国家现状的不满?

答:公民言论自由, 我们讨论什么还不行吗?

问:一味地批判国家现状,对国家进步有好处吗?某些组织的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看似普通的寻衅滋事或非聚集行为,却有着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你认同这一观点吗?你要为自己找出路,不要一条路走到黑,害人害己。

答;政府要为自己造出路才是真的。

问:你如果有正当的诉求,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地向国家反映,那才是真正地爱党爱国的行为。

答:爱党是共产党员干的事,我不是党员,爱国就行了。

问:我国在党的领导下,一直在不断进步当中,就拿你们所关注的自由、民主问题来说,如果在文革时期,你们公民组织会有如此言行吗?

答:很多人都迷恋那个时代,薄熙来就想把国家弄回到那个时代去,你们看他最后怎么样了?我认为XXX现在想做毛泽东第二呢。

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讯问到这个份上,谁还能指望刑法能够发挥教育作用?能实现防止被告人再犯的功能?

而刑法困境的根本原因在在于,在我们这个国家,公民行使宪法权利的管道被堵塞了,以新公民运动中的财产公示活动为例,孙含会、许志永等人发动官员财产公示网上签名和街头宣传活动的目的,无非是推动人大的财产公示立法,但这么单纯的公民表达政见的活动,在我们这个国家却是国家仇视和禁止的,先是推动官员财产公示的网上征集签名活动因被大量删帖无法进行,后是公民们组织的街头宣传活动被警方粗暴制止。警方所谓的“你们宣传反腐败没错,但为什么不通过正常的途径提出来”?在此就试举一例:孙含会委托马新立、李焕君、李茂林、罗丽君、杨双军于2013年3月11日去全国人大信访局递交官员财产公示公民建议书,但信访局说他们不管这事,不肯接。2013年3月13日上午,马新立和李茂林、李茂林的妻子罗丽君、杨双军、李焕君一起到人民大会堂南门,想给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中央委员率先公开财产”的人民建议书,一共7033人在网上签名,结果不但没有人接,后来还遇见一个执勤的警察,警察马上将几个人送到了天安门分局,天安门分局把他们的建议书给没收了,让几人在所里呆了一天也没饭吃,后来马新立和杨双军被各自户籍派出所接走了,李焕君则因是上访户被送到南三环边上的一个宾馆关了几天,李茂林夫妇被山西的接访人员关到丰台区长峰宾馆十几天。对这起事件,丁家喜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中用的是“3月13日,马新立与部分访民在两会期间欲向人大代表递交该建议书时被民警查获”。仅此一例已经足够,中国目前到底有没有公民合法表达政治诉求的权利和管道!

但是,现在毕竟不是那个全民都匍匐在政治强权下唯唯诺诺的时代了,面对众多的体制不公平、政策不公平,怎么能指望被剥夺了国民待遇的人们全都对赤裸裸的不公正熟视无睹呢?以北京市的教育公平为例,目前在北京的2000万常住人口中,非户籍人员已经占到近800万。据来自北京教委的信息,2012年的北京,义务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达到41.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9%。继续维持现在的教育政策,则这些占在校学生人数近一半的孩子,在完成初中学业后就要回到他们的老家读书,这其中很大比例的孩子都是在北京出生长大,一口京腔,他们也自认为是北京人,在面临高考时却必须回到他们所不熟悉的环境中,告诉他们这才是你的家,如此则怎能指望他们将来认同这个体制,怎么保证他们未来不成为反体制的中坚力量?

事实上,北京罪恶的教育制度,其受害者绝不仅仅是非京籍学生和家长,我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重点非重点之分和择校制度的存在,折磨着的是全体北京市民,却肥了市区两级领导和教育部门的少数权贵,包括体制内的普通公务员在内,有几个北京家长没有受过择校制度的折磨,有几个人没为孩子上学受过难以忍受的屈辱?在北京为什么还要维持这种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平均配置教育资源的承诺在北京还要等多久才能兑现,如何兑现?对这些关系到全体市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市民们有发言权没有?他们有改变这一制度的正常管道没有?

北京之外,以最近广东茂名的PX项目为例,现在看,警方的大棒政策是暂时把民众的反对打压下去了,但是,只要我们的官员在重大决策中没有协商式民主的观念和习惯,只要继续沿用现在的一套黑箱操作和长官决定模式,类似的甚至更大规模的反抗,仍会不可避免地在全国各地上演。我们的市政官员们就不能在立项之初就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把新项目的安全性通过听证会的方式让关心的市民不受限制地了解,并承诺吸收市民监督项目的安全运行?地方官员就不能承诺把新项目带来的财政收入用于解决大部分市民普遍关切的问题,比如,用于改善义务阶段普通学校的教育质量,并承诺以家长们看得见的方式拉平各个学校的教育质量差距,以此来换取市民的支持?

对这些疑问,本人认为,只要没有来自民间的持续压力,官僚集团既没无压力也无动力解决这些关系民生的重大难题,因为一旦制度透明平等了,他们的寻租利益何在,他们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气派又何在?

而这,又恰恰证明了许志永倡导的新公民运动的可贵,面对社会上触目惊心的黑暗和不平等,作为一介布衣,他不哀怨,不等待,不空谈,而是用具体的行动去推动制度变革,并联合公民社会的力量和体制内开明派向既得利益者施压。作为名校博士,尽管他完全有条件在现在体制下进入既得利益者的行列,但十年来,他一直选择和这个国家最弱势的人们在一起。无论是2003年推动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还是以后的岁月里对黑监狱的揭露,对三聚氰胺奶粉受害儿童的救助,对北京街头访民的帮助,对新移民子女异地高考权利的呼吁,对官员财产公示立法的执着,他都是以自己的方式在时代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长年累月的挫折和打压,都不能阻拦他作为一个公民,而不是臣民,高傲地站立!如今,当局对许志永的审判和判刑,同样非但不能摧毁他的道德形象,恰恰相反,体制是陪上国家司法的信誉,为他和他倡导的新公民运动,树立了一座永恒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