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继中共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后,中央办公厅在去年12月发布《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就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作出部署,提出一些培育和践行应该遵循的原则。接着,报刊媒体围绕这个主题展开宣传。《人民日报》连续发表11篇本报评论员文章:2月中旬发表5篇“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旬再发表3篇“论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月中旬又发表3篇“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如此密集地论述同一个主题,在迄今为止的官方媒体上,似乎还没有先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指导思想上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视。但在其他媒体,相对来说却显得有些冷漠,有一些报道和文章,也是抽象论述多而具体阐释少,对12条核心价值观作出理论说明的文章不多。即使是《人民日报》,也只在2月17日为配合评论员文章,以一版篇幅,发表了分别阐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4篇文章。倒是宣传好人好事,并且把这些好人好事同核心价值观联系起来的报道却不少,其宣传手法类似“学雷锋”、“学大寨”,令人有“似曾相识”之感,只是现在都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名下了。

这种现象表现了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在宣传上的悖论:一方面宣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培育,同时又展示社会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事例。而培育和践行是两个不同的发展层次,培育起来之后才有可能践行。固然,由于社会的多样化和进步的不平衡性,人们价值观的形成和实践,会展现复杂的图景。可是,好人好事是任何社会都会有的,我国历史上就不乏推己及人、仁爱济世、乐善好施、行侠仗义,甚至为国捐躯的仁人志士,这当然同他们的价值关怀有关,但归根到底是出于个人的人性仁心,而社会价值观则涵盖整个社会的共识,作为现代社会的意识形态基础和凝聚整个社会的精神力量,它包括每个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高度的普遍意义和普世性。而迄今为止的官方宣传恰恰避开了社会价值观的这个本质特征,一些文章和报道总是以教师爷的口吻教育社会成员应该如何如何,却很少论及执掌权力的国家机器需要创造什么条件来培育和弘扬这些核心价值观;只从义务的侧面去论证社会价值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却闭口不提这些价值观正是公民的权利所在。这就使那些宣传显得苍白无力,虽然辞藻华丽、声势汹汹,却没有多少说服力。

中共十八大提出12条核心价值观,在当前这个社会转折的重要关头,是出于应对历史潮流与社会溃败的考量。8964后的改革转向和进入歧途,给社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两极分化、道德沦丧、官民对立、社会分裂,贪污腐败遍及各个领域,群发性事件年年激增,冤假错案层出不穷。而这一切的总根源,在于政治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几届执政者拒不改革政治体制,建立应有的监督机制,却舍本逐末,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三讲”、“先进性教育”等等思想教育运动,结果无不流于隔靴搔痒的形式主义,各种社会弊端变本加厉,愈加严重。本届政府面对堆积如山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难题,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厉行反腐败的同时,又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避开了政治体制改革,但如能切实培育和践行这12条核心价值观,从意识形态切入来解决形形色色的社会难题,推进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仍不失为一个明智的抉择。当然,12条本身也不无可商榷之处,如我国传统文化里的仁义、廉耻、宽容,作为价值观,在当前也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

培育和践行这些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在于这是全面提升每一个公民的主观意识和客观价值的广阔路径。价值观是同每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密切联系着的。它虽然属于公民个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行为,但它可以凝聚为全社会的共识,其作用却远远超过个人,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它是走向现代文明所必不可少的精神条件,适用于任何社会,任何民族,任何国家。因此,这些核心价值实际上就是普世价值,确立和践行这些价值观,是任何社会、民族和国家融入现代化、全球化所必须经受的洗礼。遗憾的是,执政当局拒不承认这些核心价值观的普世性,却把它按上“社会主义”的头衔,使它陷于不伦不类的尴尬状态。因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最基本的要素是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一党专政。而这些核心价值观却具有反专制的本质特征,同一党专政格格不入,两者互不相容。如果深入探讨,承认核心价值观的普遍意义和普世性,申明它的反专制的民主性质,就有犯禁触雷的危险。这就是目前官方舆论不能不谈核心价值观,却又不能深入探讨的难题所在。

培育和践行这些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将有力地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成为实现改革目标的精神动力。在世界文明的发展历史上,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观,曾经是民主主义革命所揭橥的主要口号,是反封建、反专制、反垄断的强大思想武器。我国目前的改革进程,就其实质来说,是民主革命在现阶段的主要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口号,既然要全面地深化,就应该明确改革的目标模式,以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以宪政民主取代一党专政,以文化自由取代专制统制,以社会平等取代阶级对立。12条核心价值观,可以成为实现这个改革目标的强大推动力。但是,这个意味着社会将大踏步前进的改革目标,却违背了当政权贵的既得利益,因而势必引起他们的强烈反抗。因为他们需要维持现状,以保持并扩大他们的既得利益。体制内的改革与反改革的博弈,民主与反民主的博弈,体现在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上,就只能停留在教训老百姓和表扬好人好事的层次。提倡了,却不伦不类;宣传了,却不痛不痒。我非常担心,高调推出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有再一次走过场、沦为形式主义的危险。

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成为执政党浴火重生的大好机会。共产党执政六十多年的历史表明,从毛泽东的专制独裁到邓小平的铁腕统治,一党专政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特别是政治权力缺乏制约与监督的体制格局,已经成为一切社会弊病的总根源,它败坏了共产党的威信,摧毁着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提倡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创造了扭转这种状况的有利条件,如果广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率先培育、树立起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诚信等核心价值观,并且切实践行,就有可能把执政党改造成为顺应历史潮流、符合于民众期望的现代政党。这是比“学雷锋”、“学焦裕禄”和“群众路线教育”更为彻底、更为有效的途径。不知道执政党的高层领导者是否有这样的胆略和勇气。

培育和践行这些核心价值观,需要有一个长期的教育启蒙过程。西欧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是经历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三大革命,用了三四百年的时间,才使自由、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观念,被社会民众普遍认知和接受。他们以这些价值理念为武器,战胜中世纪王权神权的统治,完成反封建、反专制、反垄断的民主主义革命。我国有着两三千年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传统,至今仍然遍布于全国各个领域。这个严酷的事实,既表现了民主革命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也说明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必将是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启蒙过程。这个艰巨的启蒙任务,绝不是单靠官方舆论就能承担得了的。只有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开放报禁书禁,实行百家争鸣,让广大公民能够自由地、深入地探讨这些核心价值观的涵义和作用,在交流认识、切磋琢磨的过程中发现真理,认识真理,建立起对于核心价值观的正确理解,才能切实践行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推动民主革命、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要真正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一场广泛、深入而且持续不懈的启蒙运动是不可缺少的。

我非常希望,通过群众性的启蒙运动,能够切切实实地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空泛的宣传上。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