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恩格斯的话说,猿是由于长期劳动才进化成人。后来又有新观点,说人是由海里的生物,比如某种鱼类进化而成。我想,是什么进化成猿的且不去管它,我相信人是由类人猿进化成的。这仿佛有达尔文及人类进化史专家的一再证明。
文明人之前的类人猿应该是很野蛮的。就是后来人类文明史开始,一些占山为王的“山大王”,以及拦路抢劫的绿林好汉们也绝不像今天的先生小姐们彬彬有礼,温良恭俭让,而是大吼一声:“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时至今日,“山大王”和绿林好汉的招数似乎已没有多大用场了,代替这招数的是比那些强盗山贼们要文明得多的一项一项的“收费”。要不怎么说社会进步了呢。
其实这也无须太多地举证,世事正是如此:有用则留下,无用便消失。大浪淘沙,沙里淘金,细想也都是这理儿。
曾在一家杂志上看到有两位名家在那争论,话题是美洲的“印第安人”是否就是从我国跑出去的。对此我并没有多少兴趣。人家去了几千几万年,甚至更长一些时间,那里没有人还相信和认为自己就是“炎黄子孙”。而况尽管他们“混”得并不怎样,或说我们今天虽然“国力”一再“增强”,毕竟还有几千万人食不果腹,百姓生活也并不就如有些幻想家们想像得那般美好,人家认了我们也沾不着什么光。再说既然他们并不来“认祖归宗”,我们认不认他们似乎也没有太大的意义,至多不过是如传媒所言:“可以追寻人类民族、种族发展和迁徙的历史”,“证实了历史上人口流动的推测”,还有比这些更重要的吗?
当然追寻到这样的历史,证实了这样的推测,对于“吃这碗饭”的一些研究人员是意义无比的,但这毕竟只是对极少数人而言,而对于绝大多数人,仿佛就没什么意义。这也是我们绝大多数人之所以根本就不关心这件事的缘故。
不过,前不久看到报纸上谈到这件事情时,让我很感兴趣。这就是,为什么印第安文明在欧洲人的入侵下迅速地衰败了呢?据说研究人员从血液研究的角度居然找到了一种原因:多少万年前,当印第安人还居住在亚洲时,他们的血液在环境的长期影响下,形成了抗御那些欧亚大陆人类疾病的抗体。但当他们进入美洲空气清静的处女地时,那里没有欧亚大陆上那些传染疾病的微生物。这样,若干万年过去了,印第安人经过许多代的繁衍之后,他们体内原有的免疫功能因为长期无用而逐渐消失了。到了1842年,欧洲殖民者带去麻疹、天花、腥红热、流感等病毒时,当地的印弟安人没有了任何抗御能力。最后,除了被白人殖民者大量屠杀之外,在欧洲人带去的许多疾病打击下,印第安人大批死去,由此他们很快地衰败下去,不得不将美洲让给了外来入侵者。
从上面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到,印第安人的衰败,至关重要的不仅是白人殖民者的入侵和屠杀,还有他们自身由于丧失了抵抗一些疾病的能力而大批死去所导致。而这些人原本是有抵抗疾病能力的,只是由于换了不需要抵抗疾病的环境,致使印第安人的抵抗疾病的能力由于长期无用而逐渐消失。设想,倘若不是这样,说不定今天的美洲就是印第安人的美洲,就是印第安人的天下,而不会只是说什么“美洲印第安人”。因为这样说,意味着印弟安人只是几个小部落,是残存的一种人种,而决非繁荣强大的意思。
原本有用而由于无用而不用,使这有用的能力消失,可以导致一种文化或叫一种文明消失,甚至从而可导致一种人种的几乎灭绝,这是很可怕的。然而世事有很多都是一说吓一跳,不说也就因为不知道而盲目欢呼盲目歌颂盲目乐观。新政府建立前在解放区就有的“豆选”这一民主选举形式,由于长期不用(在这里不是“无用”)也就消失了。消失后,有些人就有了一种借口,说是对中国大多数人来讲,还不配谈民主。因为他们受教育少,或干脆就是文盲。而这种民主消失后,一些地方便没了民主;而没了民主的那个地方,除了专制除了村霸乡霸别的什么霸,百姓又还能怎样呢?于是,接着“报告”就上来了:一些人闹事。而那些向上报告和听到或接到报告的人就不想:为什么会闹事?
后来从传媒上又得知,说是在当年江西中央苏区就颁布了《宪法大纲》、《劳动法》和《婚姻法》,并说在尊重人权、维护人权方面还规定得很细,是非常先进的,不仅当时(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的法律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就是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据说那些号称特别尊重人权的西方不少国家仍没达到。这真是令人兴奋和鼓舞的事,至少再—次证明了无论外国有多么先进的技术和思想制度,其中包括这条文,我们都是“古已有之”,且还远远在人家之上。他们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们也更是一个劲地可以说“不”。特别是那些西方国家凭什么一召开人权大会就批评和谴责我们?谁说我们不讲人权,真是冤枉得很哪!
可尚未等我兴奋和鼓舞起来,忽又想到,如此健全、先进的法律,如此尊重人权、维护人权,犹如镜中花,水中月,不过望梅止渴,画饼充饥,大半个世纪又有多少人感受到了呢?战争年代姑且不讲,因为那是特殊年代特殊环境,错杀一些人大约是难免的。而无论什么错误甚或罪过,一沾“难免”,似乎就“情有可原”,就“宽大处理”,就“不再追究”。可1949年之后呢,那些在尊重人权、维护人权方面至今仍是先进无比的法律用了吗?没有。也是因不用而无用而消失了。
难怪有外国学者当听我们有如此尊重人权、维护人权的先进法律,先是大吃一惊,随后就说是从来没听说过,你们中国也没有宣传过(怎么好宣传呢?一宣传,在思想在人权方面就专制不下去了,更没了“绝对领导”“绝对权威”。这不是破坏“政治需要”吗)。由此看来,人家批评我们不大讲人权,即便是冤枉,即便是批错了,也实不该怪人。
抵抗疾病的功能因长期无用而不用而消失后,导致了美洲印第安人的衰败乃至消亡;而这尊重人权、维护人权的法律又因长期不用而无用而消失后,会导致出什么样的现象和结果呢?
本人正睁大眼睛看着和亲身感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