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六四”25周年前夕,2014年5月3日,10多位具有深沉的历史责任感的中国公民聚集在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先生家中,举行了“2014•北京•六四纪念研讨会”,呼吁调查六四真相,合理解决遗留问题。
据媒体报道,参加是次研讨会的有徐友渔、郝建、崔卫平、秦晖、郭于华、胡石根、黎学文、梁晓燕、刘荻、浦志强、王东成、吴伟、野夫、张先玲、周枫等人,因事未能到场而提交书面发言的人士有:陈子明、贺卫方、慕容雪村、王小山等。他们中有大学教授、学者、作家、律师、“天安门母亲”和“六四难属”的代表。会上,大家探讨了“六四事件”对中国社会发展进程和世界的深远影响和后果,呼吁调查“六四”真相,要求合理解决遗留问题。
在研讨会上,大家认为,25年来,中国社会虽然对于六四事件的原因、性质、意义的评价或有不同,但六四不是“暴乱”,对手无寸铁的学生和民众开枪于天理人伦所不容,而屠杀反腐败、要求实行民主、保障人权的学生和市民正是导致25年来中国出现旷古绝今的政治与社会腐败的直接原因。会议参加者表示,权力的滥用、对群众的欺压、对贪污腐败的纵容,对公平正义的罔顾等等,这些中国社会制度固有的弊端都因六四镇压而变本加厉,不可收拾,中国今日和未来要重振社会风气和德行,必须深挖“六四”事件的根源。与会者还表示,他们不需要请求当局为八九爱国民主运动平反,裁决与评判罪与非罪、是非对错的权利,并不掌握在当权者手中。他们所要求和正在做的,是调查与公布六四事件真相,还原历史本来面目,对“六四难属”认罪赔偿平,实现转型正义。
孰料,研讨会刚开过,第二天晚上,参加者之一浦志强律师就被北京国保警察带走。5月5日凌晨,看押他的警员押送他回家取衣服,家属确认他遭到刑事传唤。当天下午16时许,多名国保警察到浦律师家进行搜查,抄走了他的手机、电脑和一些书籍。5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为浦志强出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于2014年5月6日5时将涉嫌寻衅滋事的浦志强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到5月6日晚间,外界通过各方途径获悉,参加研讨会的徐友渔教授、郝建教授、胡石根老师和独立作家刘荻女士也因参加“六四研讨会”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震惊中外的“五君子事件”被坐实。
徐友渔、郝建、胡石根、浦志强、刘荻5人均为《零八宪章》签署人,都是正直善良、品格高洁、学养深厚的社会精英和深孚众望的公共知识分子。五君子不仅在各自专业领域建树颇丰,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犬儒主义、拜金主义盛行的当今中国,他(她)们坚守社会良心,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坚定地捍卫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是中国公民社会中坚力量的杰出代表。
今年67岁的徐友渔先生退休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曾在英国牛津大学、布里斯托尔大学、雷丁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作访问学者,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和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任客座教授。长期研究语言哲学、政治哲学、中国文化大革命和当代中国社会思潮,出版过《“哥白尼式”的革命》、《形形色色的造反》、《自由的言说》、《直面历史》、《蓦然回首》、《不懈的精神追求》、《中国当代政治文化与西方政治哲学》等著作,是当代中国大陆自由主义阵营的领军人物之一。与之交往过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温文儒雅、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君子。更加令人钦佩的是,徐友渔先生不是停留在“书斋里的革命”,而是坐言起行,勇于担当,2008年底,有感于官方对《零八宪章》签署人的追查与压制,他毅然发表了“我为在《零八宪章》上签名负责”的文章;2009年3月,他冒着极大风险,与莫少平律师、崔卫平教授一道,赴布拉格替刘晓波领取人权奖;2010年9月,他公开致信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请求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当年10月,他又与崔卫平等人一道,发起知识界人士“关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声明”。5月9日,徐友渔的委托律师莫少平和尚宝军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他时,徐友渔先生坦承,是他本人发起了5月3日的六四研讨会,他愿为此负全责。徐友渔对律师说,他不认为这构成“寻衅滋事”。当他了解到日前资深记者高瑜在央视“认罪”,坦承泄密后,感到吃惊,他说警察也要求他在央视摄像机前这样做,但遭到他严词拒绝。媒体人陈远在微博上回忆他们的交往说,“几年前,曾经和徐友渔有过一次长谈,徐先生谈到他在文革中目睹的武斗场景:我眼看着他们弹无虚发,然后一个人一个人地倒下去。这种记忆导致了后来他彻底的反思。长谈结束时,徐先生有点激动的说:我此后的余生,就是要说真话,为这个国家真正的进步说真话,哪怕付出代价,哪怕是生命的代价,我也不怕。”
六四研讨会的东道主郝建先生是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54年出生于江苏南京,1988年毕业于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暨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毕业后留校任教。出版过《硬作狂欢》、《影视类型学》、《中国电视剧:文化研究与类型研究》、《类型电影教程》等学术专著,撰写了《中国大陆独立纪录片运动的伦理与形式美感》、《中国大陆独立剧情片:对逼人现实的呈现与形式章法缺陷》、《沙漠化的黄土地与捍卫“自我所有”的《老驴头》、《美学的暴力与暴力美学》等论文、评论数百篇。曾任北京独立影像展策展人、中国独立影像展评委以及此两独立影展论坛学术主持,鹿特丹电影节NETPAC 评委。曾编剧电影《紧急迫降》、《危情雪夜》,导演电视连续剧《大屋的丫环们》、编写电视连续剧《冲出绝境》、《汽车城》、《双凤楼》、《狐步谍影》。郝建与徐友渔一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独立的批判意识,关心公共事务与社会大众的人权状况,参与过许多维护人权与自由的公共活动,因而在知识界和人权领域声望卓著,并因此招致当局的忌恨和打压。
胡石根先生1955年11月生于江西南昌,1979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于1983和1986年先后获得文学学士和文学硕士学位。1986年到北京语言学院(今北京语言大学)任讲师。1991年,他带头与八九民运留在国内的诸多朋友组建了地下反对党“中国自由民主党”和“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并参与了“中华进步同盟”的筹建,起草了《中国自由民主党纲领》和《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倡议书》。1992年,打算在当年的6月间到北京、上海、武汉、西安等地派发传单以抗议“六四”事件的镇压和纪念“六四”死难者,当年5月27日被捕。1994年12月,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在狱中,他受到酷刑殴打,右手指被打断,并患有心脏病、肝病、胃病及严重的神经衰弱。2008年8月,坐牢16年3个月后出狱,仍被剥夺政治权利4年。出狱后的胡石根,失去了大学讲师的工作,没有经济收入,生活非常困苦,但他不改追求民主自由的初衷,仍然时刻关注并参与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胡石根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时表示:“不认为自己有罪,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来为六四去敏感化,他对关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谢,说自己会高高兴兴地活着,会笑着出来和朋友们在一起。”他还说,“虽然在中国坚守良心很难,但我们依然要坚守下去,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才有希望。”
浦志强出生于1965年1月17日,河北省唐山市滦县人。1982年进入南开大学历史系,加入“鲁迅国民性研讨会”;1986年毕业后,在河北省物资学校任历史教师。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32岁起律师执业。2000年至2003年曾在北京广播学院法律系任教。因在维护人权和法治建设方面贡献卓著
浦志强曾是八九民运广场绝食活动和示威抗议活动的参与者,所以,他一直公开声言自己有很强的“六四心结”,每年都会以自己的方式纪念六四。多年来,浦志强义务代理了大量维权案件,尤其涉及言论自由和表达权方面的,例如著名的谭作人案、艾未未案;还代理了很多公民被劳教的案件,如影响很大的方竹笋案、任建宇案、“上访妈妈”唐慧案等,为废止罪恶滔天的劳教制度立下了汗马功勋。他还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层清算周及其在任时的政法委系统十年维稳的问题,建立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浦志强在看守所会见代理律师张思之时,大义凛然地表示:我有“六•四”情结,或者说“心结”,而今25年过去,我应付出代价。完全应该,无怨无悔。我不会因这次事件而改变初衷。我在讨论上的发言,也仅止于一些想法。我的观点不一定都对,但我坚持有表达这些观点的权利,谈不上“寻衅滋事”;我不会因此而忌恨任何人;不会走极端。因在维护人权和法治建设方面贡献卓著,2005年,浦志强被《亚洲周刊》评为年度中国维权律师风云人物;2013年,被《中国新闻周刊》评为“年度法治人物”。浦志强尝言:“我相信历史。我不说谎言,是因为我对历史真相有敬畏之心。任何说谎的人在历史面前都会成为一个玩笑。任何玩弄历史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他们可以打扮历史,但左右不了历史。”
五君子中年龄最小的刘荻女士出生于1980年10月9日,今年33岁,网名“不锈钢老鼠”,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2001年开始在网上发表了大量杂文、散文和时政评论文章。2002年11月9日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参加“非法组织”的名义从校园抓走,在看守所关押了一年多时间,后来在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下获释。曾在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工作,现任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独立中文笔会青委主任。长期与广大网友和异见人士保持密切接触与互动。太石村罢免事件后,刘荻曾与维权人士共同发起为太石村刑拘村民筹集法律援助款项。之后,还热心参与过声援陈光诚、声援胡佳、探视刘霞等许多人权活动。2007年获得人权观察颁发的赫尔曼.哈米特奖。2012年获得德国言论自由金鸽奖,颁奖词中写道:“在此风生水起、人心思变的时代,她坚守一个独立知识分子的操守,勤于写作,敢说真话,文如其名,笔似钢牙。100名同行们手抄讲话,灵魂堕落,她却磨牙霍霍,一鼠当关,维护了华夏知识分子最后那一点薄弱的尊严。” 刘荻在答谢辞中强调:“人权不是国家给予的,也不是‘天赋’的,而是我们每个人努力争取来的;人权在我们的心中,在我们的行动中。”
上述五君子在其中一位的家里参加六四研讨会,悼念六四死难者,讨论八九“六四”事件的历史意义和解决之道,表达个人的思想和观点,实乃履行担当社会责任的公民的义举,毫无半点违法之处,更与所谓的“寻衅滋事罪”风马牛不相及。有关当局奉命强加罪名,强行拘捕,实在令人发指!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明示:“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明示:“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亦规定:“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英国著名法学家戴雪在《英宪精义》一书中特别指出,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一样,是宪政制度的重要支柱。因此,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理应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否则的话,宪法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就会荡然无存。
《零八宪章》第三部分“我们的基本主张”第10条也明确指出:“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因此,所有旨在压制公民和平集会与自由表达的立法、执法、司法行为,不论经过什么样的法律包装,都是违反国际法准则和违反中国宪法的。有关当局拘捕五君子,并给他们强加上罪名,完全悖逆法治和人权原则,也是非常不得人心之举!
法律专家指出:“寻衅滋事罪”是从七九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九七年刑法又对之作了分解。之后,二零一一年刑法修正案对“寻衅滋事罪”作了修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根据条文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而“寻衅滋事”的罪名最近被警方越来越普遍地使用,显然是被公权机关滥用,成了一个打压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的“口袋罪”,像口袋一样,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
五君子在私人住宅参加一个小型历史问题研讨会,连一个杯子都没打碎,寻了什么衅?滋了什么事?何罪之有?要说有罪,罪也不在纪念八九“六四”的诸君,而在决定和实施动用军队屠杀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平民的中共暴力恐怖执政集团——特别是决策者,他们犯下的是屠杀人民罪、反人类罪和非法剥夺公民的生命权的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