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刘杰丈夫付景江先生到黑龙江农垦中级法院了解刘杰起诉黑龙江农垦劳教委的行政起诉立案情况,结果法院一名叫王耀华(音)的法官告诉他说法院不予立案,并且不给出书面不立案的答复,不说明任何理由。同时还在此前私下通知刘杰所在的逊克农场管理人员,偷偷赶到农垦中院等候付先生,意欲将他抓回。目前付景江先生被逊克农场管理人员拦截。
本网得到消息后电话采访了刘杰案的代理律师,曾经于2004年代理刘杰起诉国务院的李柏光先生。
问:李柏光律师,您好!请问刘杰起诉黑龙江农垦劳教委而黑龙江农垦中院不立案这件事在法律程序上存在什么问题?
李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针对起诉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必须给出正式的盖有法院公章的书面答复。象黑龙江农垦中院这样既不给出书面答复,也不给出任何理由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我国有关起诉法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的。是一种很恶劣的知法犯法践踏法律尊严的行为。对此,我作为律师提出严正抗议,并将依据法律向黑龙江人大与检察院提请对黑龙江农垦中院进行司法监督。
问:面对这种情况,李律师您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李律师:我将在近日亲自赶往黑龙江,依据法律程序向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象黑龙江农垦中院不仅不依法立案,反而私自通知逊克农场人员前来拦截依照法律途径诉讼的刘杰丈夫,如此行径当如何来论处?
李律师:首先不依法立案,且不出具任何手续是严重违法的。同时法院还充当黑龙江农垦打压依法诉讼公民的工具,作侵权的被诉讼方的传声筒,共同来迫害上诉当事人,这既违反法律也背叛基本的职业道德,是应该受到法律追究与道德谴责的。黑龙江农垦系统这种企业办法院,法院充当企业管理者打手的作法,严重违反法治精神。黑龙江农垦利用这种雇佣法院作打手的形式,10年来多次侵害公民刘杰的正当财产与人身权利。曾经在2004年我代理刘杰起诉国务院后,全国人大责成黑龙江农垦解决问题,黑龙江农垦借给刘杰解决问题为由,公然将企业国有资产卖出1100万元,其中黑龙江农垦领导私自瓜分大部分外,还拿出了500万元到北京来买刘杰的人头,而最终一分钱也不拿出来赔偿给受害者刘杰。如此公然欺骗、对抗中央,违反法律,迫害公民的行径,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法律途径起诉黑龙江农垦总局。
针对目前情况,我作为刘杰的代理律师,向黑龙江农垦当局依法严正要求:1、黑龙江农垦中院立刻纠正错误,依法受理刘杰的起诉;2、立刻解除对刘杰的违法劳教,释放依法维权的刘杰女士;3、立刻停止对依法起诉的刘杰丈夫的拦截迫害。
李柏光律师电话:13910802896
20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