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一身兼任七组长
在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中共中央新设立了四个正国级威权机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习近平一口气兼任了这四个机构的组长(或主席)。网上有人调侃说,邓小平时代最大的官是主任──中顾委主任,最小的官也是主任──村委会主任;习近平时代最大的官是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最小的官也是组长──村民小组组长.迄今为止,除了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这三项最高职务之外,习近平还兼任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块招牌)三个组长职务,加上新近获得的四项兼职,他已经成功打破了一项党史纪录,成为有史以来一把手头衔最多、尤其是“领导小组”组长头衔最多的中共最高领导人。
前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特别喜欢荣誉称号和奖章、勳章,他一本正经给自己颁发了六十多枚金光闪闪的徽章,加上从社会主义兄弟国家获得的勳章,此公一生共获勳章一百一十四枚之多──足够开一个展览馆了;明朝正德皇帝认为只做专职皇上未免大材小用,委屈了自己盖世无双的军事才华,他封自己为“镇国公”,亲自兼任“大将军”。在旁人看来,上述这些都是智力不大正常的愚蠢举动,除了自娱自乐和自讨没趣,没有别的意义.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对於已经获得具有正统性、唯一性的最高职务者来说,他本已拥有辖制下属、号令百官的国家最高权力,再添加其他的头衔概属多余,不论实衔虚衔,於他只是点缀,甚至还是累赘。
所以,人们难免会感到奇怪,难道习近平也有勃列日涅夫或正德皇帝那样的怪癖,否则何以理解他如此热衷於组建一堆名不见经传的“领导小组”,谋取区区组长兼差至达七项之多?未必不设那几个“小组”,不当那几个小组长,以党中央(包括权力巨大的政治局、书记处、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现有的机构及其叠床架屋的庞大统治网络,就行使不了那几个“小组”所承担的权力和职责?未必以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的正式身份,就领导不了党建、国安/外事、对台、深化改革、网络安全、军队改革等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是中共权力的怪胎
特别的事情当然需要有特别的理由,不然很难解释。习近平不像是勃列日涅夫或正德皇帝那样的政治怪癖患者,他之所以锺情於“领导小组”之类的临时机构而宁愿舍弃五套班子的常规体制渠道,也许是他的“制度自信”并不那么牢靠,谋“全面改革”,谋“国家安全”,才发现五套班子的现行制度其实很不好用;也许是他个人有现行体制所不容的雄心或野心,必须借助体制之外的临时机构去实现;也许只是精力过盛、事必躬亲的从政风格使然。不管怎样,但我们应该首先瞭解“领导小组”是什么东西,有些什么奥秘。
“领导小组”在公众视野之外,政治黑幕之后,的确有几分神秘。但它不是新生事物,而是毛泽东时代的政治遗传,从延安时代就已经大行其道了。可以说,我们对它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耳熟能详,财经领导小组、农业领导小组、港澳协调小组、宣传思想领导小组,这些名号大家都很熟悉,也都知道它们对相关领域政策的制定发挥过独特的作用;陌生是因为对其作业规程不明所以,中共从来没有公开颁佈过任何一份关於“领导小组”如何运作的规范性文件,从来没有人确切瞭解这些“领导小组”是怎么样在黑暗角落里发挥领导作用的。
中共“开国领袖”毛泽东是一个随心所欲、无法无天的人物,典型的反法治、反制度主义者。毛一生以自我为中心,从不尊重体制、从不遵守规矩──哪怕这体制和规矩是他自己亲手“缔造”的。毛时代往往正式的会议想不开就不开,非正式的会议──比如什么“扩大会议”、“碰头会”、“吹风会”、“打招呼会”之类──则想开就开,想开多久开多久;正式的机构想闲置就闲置、想废弃就废弃,设不设国家主席这样的事情,都能被他折腾成为一场政治运动,而非正式的机构──比如什么“领导小组”、“工宣队”、“军管会”、“革委会”、“专案组”之类──则想设立就设立、想使用就使用、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完全不必管党章、宪法、规章制度上有没有依据可言,真可谓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领导小组”就是这样的东西,就是在这种政治背景之下登上中共舞台的权力怪物。
其中,毛时代最为臭名昭着的两个“领导小组”,一个是从属於毛家夫妻店的“中央文革小组”(名义组长是陈伯达,江青是掌握实权的副组长),另一个是操控在林彪派系手中的“军委办事组”。前者一经成立便权势薰天,取代了由刘少奇、邓小平主管,被毛泽东斥为“资产阶级司令部”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后者本为取代罗瑞卿主管的军委秘书处而设立(毛曾爆粗口评价军委秘书处说:“秘书带个长,放屁就是响”),渐渐权力越界,排斥老帅,实际上取代了原先由贺龙、罗瑞卿管事,被林彪认定为有“政变”、“兵变”之嫌的中央军委,小山头主义十分扎眼,由此也埋下了毛、林互忌的祸根。文革动乱之祸,这两“组”人马罪责难逃,而毛家夫妻店“中央文革领导小组”首当其冲.这两个权倾一时的临时性法外超级机构正是“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之集大成者,它们正是当今深改组、国安委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前身和范本。正因为“文革小组”和“军委办事组”殷鉴不远,它们告诫我们须对各种各样的“领导小组”保持警觉,它的威力之大,足以凌驾体制,它的祸害之深,足以祸国殃民。
“领导小组”乱政祸国
相比於常设机构,“领导小组”的最大优势在於其灵活性、随意性,它的层级、规模、人事组织结构是高度灵活的──所以很容易被帮派体系所劫持,它领导什么、怎么领导、谁来领导,全由“领导小组”的设立者自己说了算──所以很容易被政治野心家所利用。它不受党章指引,不受法律约束,不受舆论监督,不被公众知晓,充分体现了人治体系的专断特色。因此,“领导小组”最大的弊病也在於此。“领导小组”往往因事而设,因时而兴,是为了服务於短期目标而把各个“有关方面”强行聚集在一起,“共襄盛举”,因而“小组”之内完全是党政不分,公检法不分,决策、执行、监督不分,中共政体原本十分脆弱的权力制衡结构在“小组”之内被完全打破,宪法授予人大、国务院、检法“两院”等常设机构的权力被各“小组”肆意侵犯、随便瓜分。
也许有人会说,“全面深化改革”困难重重,要摆脱旧机构、旧体制、旧利益集团的束缚,才有可能获得成功,此时此刻紧急启用功能强大的“领导小组”,去冲出一条深化改革的血路,可谓平时依法,事急从权,习近平用心良苦,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这样的理由放在毛泽东刚死的时候还有些说服力,放在今天,就完全没有道理。中共当局号称“尊重宪法”、“建设法治国家”,宪法和法律本由中共一党所定,对当局来说,这不应该是一件很彆扭、很难堪的事情。要言而有信地“尊重宪法”、“建设法治国家”,就起码应该做到,宪法和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超级权力机构不要擅自设立,更不要轻易以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之至尊地位为“领导小组”之类违宪非法机构的合法性去轻易背书。
“全面深化改革”是光明正大的事业,有从长计议的远大目标,不是“事急从权”的权宜之计,应该“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赵紫阳语),更应该比从前更多地利用人大、政协等现存的“民主”渠道,让人们恢复对宪法的信心,也更应该更多地吸收公民社会的参与,让人们恢复“当家作主”的勇气,而不应该借“全面深化改革”之机重新走回毛泽东式蔑视规则、荼毒法治的老路,不应该复兴“领导小组”之类最缺乏改革精神、最背离宪政意识,而且已经半截入土、行将就木的专制独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