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刑事辩护律师莫少平(网络图片)
 

香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莫少平和马纲权律师已正式接受影星演员黄海波家人的委托,作为黄海波对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个月一案,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代理人。莫少平律师表示,他们会将黄海波的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但是如果客观上,黄海波案能够推动废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个恶法,将乐观其成。

中国知名一线实力派男演员黄海波的家人,近日已聘请中国最知名的维权律师之一的莫少平,将就黄海波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5日后,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一案采取法律手段。此前,黄海波案引发了关于收容教育制度的广泛争论。

据报道,今年515日,在越南发生大规模排华示威活动,而中国媒体基本保持沉默之际,北京警方称获得线索后,在北京一家饭店抓获黄海波嫖娼,经审讯,黄海波对嫖娼一事供认不讳。警方516中午将黄海波正式移送拘留所,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黄海波被抓后,引发网上一片力挺声音,一个最有代表性的帖子说,宁愿嫖娼都不碰女演员,业界良心、德艺双馨、堪称楷模!没女朋友,没结婚,没出轨。不搞潜规则,不玩女明星。自己花钱解决,促进就业拉动生产,没用公款,不开发票,还想要怎样!娱乐圈的典范,业界良心!

531,黄海波行拘期满后,却未被释放,转为被收容教育6个月的公安处罚。北京公安的这一决定触发一场社会和司法风暴。网民普遍认为,对于黄海波的处罚太重,说明应该是有权力比较大的幕后人物在整他,而法律专家则认为,收容教育制度跟已经被废止的收容遣送和劳动教养制度一样,也是违法的,早该废除。

曾担任多个国际知名敏感案件辩护律师的莫少平星期六上午对美国之音表示,作为黄海波的辩护律师,从职业操守来讲,他们应该将黄海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是,如果从客观上,黄海波的案子能起到推动收容教育制度的废止,他将感到荣幸。

他说:从律师本身的职业操守来讲呢,第一位当然是当事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他的合法权益,这个肯定是第一位的。如果从客观上,他的案子能起到推动废止这种收容教育制度的客观效果,客观上如果能起到这麽一个作用,那当然我是感到非常高兴的一个事情了。

在中国,收容遣送、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被认为是法外的三大恶法,公安可以未经审判,便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从6个月到2年或3年。

2003
年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所被打死事件,引发社会上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许志永、滕彪和俞江3位法学博士以及贺卫方、盛洪、萧瀚等5位著名法学家,先后上书人大,要求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同年6月,政府正式废除收容遣送制度。

2011
年,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转发网络言论被劳教引发广泛争议。人权律师浦志强和任父发起行政诉讼,引起全国范围内对劳教制度的辩论。而2012年,湖南上访妈妈唐慧因11岁女儿被强奸和被逼卖淫,无奈上访被劳教,更是引发全国舆论哗然,中国社会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声音也日益高涨。2013年底中国政府正式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莫少平律师表示,不能期待让黄海波意识到他对被收容教育6个月提起的行政诉讼案,能够对废止针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教育制度起到多大作用,但是,收容教育制度确实是法外之恶规,应当予以废除。

他说:我认为这个收容教育制度确实应当废止。它因为跟中国的宪法、立法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就是它的上位法,很多都是冲突的。收容教育办法只是国务院93年时候的一个行政性法规。这个法规在目前连劳动教养制度都废除的情况下,它的存在就更没有必要。

据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今年3月已经提案要求废除收容教育制度。此外,今年54日,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原副主任郭道晖、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在内的108位学者、律师和妇女权利工作者等,联名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有关收容教育的规定。

建议信认为,收容教育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没有检察院和法院介入,明显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建议信还表示,2006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对卖淫嫖娼的处罚作出了规定,卖淫嫖娼行为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调整就可以了,收容教育制度在法律体系上,已无继续存在的必要。

有中国媒体表示,孙志刚以生命代价让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了,由上访妈妈唐慧的控告让劳教制度废除了,期待黄海波案能成为一个撬动收容教育制度终结的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