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的母亲在其子墓前。
2008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手持一枚尖刀袭警。该事件导致6名警察死亡,4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此即着名的杨佳袭警事件。
因为租用的自行车未挂车牌,杨佳被上海巡警拦截检查,并被带往派出所盘问。后来据杨佳称,在派出所,他曾遭到数名警察的殴打。最终,在证明自行车为合法租用之后,杨佳被予以放行。此后,杨佳曾多次向上海市有关部门投诉,并坚持要求警方出示调解公文。但警方坚持认为自身并无过错,拒绝书面调解。
在经过近一年的徒劳申诉之后,杨佳终於走上这条不归之路。一时间,中国的舆论如翻江倒海。批评者严厉指责杨佳的暴力行为,认为杨佳是极端的暴徒;而同情者则认为,杨佳明显受到了不公待遇,并且事后努力申诉却排解无门,事情到了这一步,有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样的争执,永远不会有定论。但无论是褒是贬,杨佳都没有多少时间,来听取人们对他的评论。袭警一案,以极快的速度,通过一审和二审。在事件发生当天的4个多月之后,杨佳被执行死刑,是年满28岁.
而就在袭警事件的当天晚上,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被北京警方带走,并被安排在一家精神病院,接受长达4个多月的强制治疗,从而造成“杨母蒸发”事件。在此期间,杨佳在一审时,被指定的辩护律师,实际上是上海市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
对於杨佳一案,本文并不打算置於过多评论。在中国,发生类似事件,真相总会缺席,而某些真相,也许永远无处可寻。人们只能通过无数的联想与推测,在自己的脑海中,试图还原事件的原始图景,然后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结论。
然而,杨佳事件的震撼性,并不仅仅在於它的血腥暴力结果。主人公对於声讨一个“说法”的执着追求,以及为这种执着,所付出的惨烈代价,像是长夜中的一道闪电,刺痛了众多昏昏欲睡者的眼睛。杨佳最着名的一句话,“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犹如一记洪亮的钟声,在事件过去数年之后,依然余音回荡.
给自身的权利,讨一个说法,这不仅是在诉求权利,更是在呼唤保障权利的规则.如果法律不能保障自由,就会失去正义;而自由如果不被法律保障,就难以持续.在讨要说法的这一过程中,这位内向的青年,已经领悟到了自由与法律的共生关系.
如果杨佳的思想,仅仅停留在这一步,那还谈不上有多大的震撼力。毕竟多年以来,自由与法治,不但是中国自由派知识界的主流关键词,也是公共知识分子们,最锺意的启蒙字眼。
但自由的难题,并不在於看到自由本身。权利天然并且实在,认识权利,并不需要经过太多教化。真正的挑战,在於求自由而不可得时,又该如何去做。
这一难题,也曾在300多年前,困扰着英国学者翰?洛克(John Locke)。在经过长期思索之后,洛克认为,自由天然正当,它甚至先於社会而存在。为了捍衞自由,人们随时有陷入战争的风险;正因为这种风险代价太大,人们才寻求共识,以退出战争状态,诉诸法律保障自由,从而结成社会。
对於信奉基督教的洛克来说,只有上帝,才可作为对权利的最终仲裁。因此,如果於世间求自由而不可得,那么人们可以选择“向天呼籲”(Appeal to Heaven)——亦即通过革命,由上帝来仲裁权利的最终归属。洛克所阐述的这一理念,它的正式名称,叫做自由主义.而在美国独立革命时期,革命者手中所挥舞的自由树旗帜上,所书写的,正是Appeal to Heaven这几个大字。
在洛克的观念之中,上帝是不可或缺的存在。但对於作为政治哲学的自由主义而言,这种自由与战争的关系,才是这一理论最为核心的逻辑。人生而自由,这自由理应受到法律保障;但如果自由被剥夺,且无法得到法律的救济,那么人有权重返战争状态,并以这种终极手段,来救济自身的权利。
自由主义,是剑与盾的平衡秩序。只有当法律之盾,能够实质保障自由之时,和平的契约,才应该被人们遵守;但如果法律被践踏,自由被剥夺,那么,人们就只有再次启用革命之剑,以打造法治之盾,如此,才能重建自由的秩序。
出於种种原因,自由主义这一完整的公式,被有意地切割曲解。人们今天所看见的,中国的所谓自由主义,已经被塑造成一幅温良的面孔;而在专制大行其道的同时,这种温良,已近媚态.
专制之所以支配社会,在於它垄断了对权利的定义与解释。而杨佳的这句话,“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它的含意,恰恰在於让个体权利的裁量,摆脱体制的控制,而重归於个体的意志。而只有觉醒的个体意志,才有能力,重拾自由之剑,并最终重铸自由之盾,以构建自由社会。这与自由主义的经典叙述,其实是另一种殊途同归.
杨佳的所作所为,固然无法回避争议.但他在无意之间的这一句朴实表达,其实已经道出了自由主义的真谛.多年以来,中国的自诩为自由主义者,多不胜数,但这足以让其他空洞辞藻黯然失色的一句话,却出自於杨佳这样的一位青年之口。这其中的含意,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