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依然以行政权力直接介入监管,以粗暴方式进行某种佔领“网络上甘岭”的假想战斗.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抛出《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被业界称作“微信十条”),国家权力将管理的矛头最终指向“基於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即时通信工具,近年来在内地以微信为代表,此次管理的核心在於“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账号及其他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简单地说,聊天可以,以信息发布为目的的行为,则要接受监管、甚至监控,尤其是时政新闻类内容。

这是自微博收紧言论空间之后,国家管理部门对公民(法人)的互联网表达,又一轮新的管控尝试,从所试图採取的管理方式观之,并没有大的变化,或者说进步。依然以行政权力直接介入监管,以事先审批这种做方便、但也效果最差的粗暴方式,进行某种佔领“网络上甘岭”的假想战斗.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对言论的管控方式,此前包括贸然抛出禁止内地媒体人为境外机构撰稿的规定,到对新媒体的粗暴干预,都并未遵循(或表面上试图遵循)其在这些年一再宣示的依法行政原则,做起码的公开讨论或者徵求意见的举动。可以做参照的另一个例子是,此前北京律协拟出台对律师网络言论进行管理的规定,在所谓“内部徵求意见”阶段便遭遇律师界的大规模反弹,相关规定最终被延后。而国家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行业的严管,却差不多得不到丝毫公开的反抗,更大范围的言论管制企图(比如微信领域),同样也是径自公布、立马执行,对其进行的合宪性审查、哪怕是形式上的,也被认为不再必要。

当然,这与相关规定出台前,就有严格的宣传指令下达有关系,内地媒体无法公开表达对“微信十条”的不同意见。而在这种被控制观点的讨论中,当批评变得不自由,则讚美不仅是无意义,而且异常可耻.在此之前的2012年底,政府拟出台微博管理的相关规定,各类官方媒体奉命为其预热,大造舆论,亦是同样的道理。也正是从那一次所谓“网络法治化”的规范之后,微博衰落,微信崛起,两个世代完成技术交接,尽管这更多是归因於政府管控言论的客观结果。也正是在微博“严打”的时候,内地《中国青年报》曾在其头版连续九天刊发评论员署名文章,为“网络法治化”做论证,用“网络没有法治,现实就没法儿治”来解释所谓“网络法治化”的正当性,网络严打的这系列“九评”,可为近年来内地媒体言论不堪、且无耻的一个註脚.

任何一项国家立法活动,都不应当缺少广泛的社会讨论与有效的公民参与,其立法宗旨都应当是保障公民权益,而非粗暴限制公民权益。以此衡量内地一轮又一轮的言论管控尝试,不难看到,对互联网技术所赋予中国公民的那种有别於现实世界的表达渠道,国家的限制、管控依然会以并未改变的现实政治环境与威权制度作为大背景。没有人会天真地认为,网络会是法外之地,但法律的制定是否符合法治精神与宪政要求,却直接让“网络法治化”出现正与邪的分野。政府热衷於“网络上甘岭”上抢阵地的成就感,但却没有意识到,每一个夺下来的网络阵地上,却已空无一人。

彼时中青报的那句“网络没有法治,现实就没法儿治”,有一点说的或许没错,那就是在现有制度环境、国家政治格局没有彻底改变的情况下,寄希望於互联网成为中国公民表达权实现的某种特区,是不现实的,而且这种打地鼠的游戏所留给人们的管控间隙,越来越小。政府的管制之手伸向哪里,哪里就会消褪,人群散去,转移到另外一处政府尚未严管的新技术空间与平台。

互联网的神奇,曾令不少研究公民表达乃至政治变迁的学者认为,技术的进步会推动甚至直接导致制度的变革,带来国家与政党的现代化转型,现在看来,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但每一次技术革新所带来的变革迹象,确实微乎其微。微信之后,网络游牧者的下一站会是哪里?这种躲避式的迁居,是否最终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才能让人们意识到现实政治制度的不堪,以及改变的必要?技术没有出路,寄希望於纯技术的换代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向善变革,像极了翻墙软件的不断更新与不断被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