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自由作家王力雄
这次西藏事件出现了广泛的暴力,中国方面展示的都是藏人打砸抢烧的镜头,并指控藏人专门残害汉人,而藏人方面则为被当局射杀的藏人尸体所震惊,并以血淋淋的图片作为铁证。其实二者都是结果,应该追溯最初的开端在哪里。
这次事件的起因,和导致1987年10月1日的拉萨骚乱起因非常相似,几乎就是重复。那次也是有僧人在拉萨中心的帕廓街和平抗议,警方拘捕了他们,并且对抗议的僧人进行殴打。这极大地刺激了在传统中把僧人视为“宝”的藏人群众,勾起他们对西藏宗教所受迫害的痛苦回忆。于是群众开始自发地对帕廓街公安派出所扔石头,参加的人越来越多,随后发展到纵火,烧汽车,殴打街上的汉人,捣毁和抢劫街面的商店,同时喊出“西藏独立”的口号。
事隔二十年,西藏当局不知道是失去了记忆力,还是因为权力在手的骄横,这次同样是使用警察暴力,对在拉萨和平游行抗议的僧侣进行殴打。僧侣被打的惨状再次引起了藏族民众的愤怒,导致爆发,开始攻击实施暴行的警察。参与者越来越多,事态扩大。这种没有组织,没有纪律,也不受约束的民变,出现打砸抢烧的行为一点也不奇怪,历史上如此,当代各国也一样。
读史书,常可以看到“激起民变”几个字。民变往往都会形成暴力,鱼龙混杂,行为残酷,没有理性,但是责任却不能归于民众,而是应该由激起民变的统治者承担。且先不说这个事件的是非对错,仅从技术层面来看西藏当局此次的处置方式,竟然一模一样地重蹈二十年前覆辙,一点不接受教训,也足够显现出是多么的愚蠢和不称职。
当民变开始蔓延,暴力镇压几乎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如果不进行镇压,控制不住事态,民变会继续蔓延,不断扩大,导致社会失序,乃至出现政权危机。这样的现实和后果往往被当局作为进行强硬镇压的理由,这种理由也往往会被一些渴望安定却不深入思考的人所接受,成为镇压的拥护者。
对此应该这样看:用什么方法控制事态,那是当权者的责任,不是无权者的责任。当权者不能控制事态,那是他的失职,是有罪。而当权者靠杀人才能控制事态,那不是他的功,仍然是他的罪。决不能因为他最终控制了事态,杀人就变成合理。因为事态之所以出现、发展和失控,就是因为统治者所造成的。况且,使用杀人的方式,只能震慑一时,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冲突,反而会积累下更多的仇恨,把社会推进下一次更大冲突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