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律师:今天上午郭飞雄孙德胜案庭审,因为天河法院拒绝辩护律师复制视频证据、未提前三天通知开庭等严重程序违法问题,郭飞雄、孙德胜的辩护律师陈光武、张雪忠、葛文秀律师均已声明拒绝出庭配合天河法院的非法之举。试看天河法院会否强行非法开庭,将无耻进行到底!
张雪忠:刚接广州天河法院郭飞雄案书记员的电话,问我九点半了,怎么还没去开庭。我说:“我没有复制案卷,没办法辩护;昨天打你们一天的座机和手机,你们都不接,给你们发短信,你们也不回。” 他说,我不去开庭,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回答说:”我非常乐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关注郭飞雄开庭#前去旁听的苏昌兰、王宇律师被带走,马胜芬正在激烈地与公安便衣论理。
张敏报道:郭飞雄的律师张雪忠北京时间9月12日上午9点10分受访谈话1)法院里的情况我也不清楚,法院门口戒备森严谁也进不去,我不可能去。我从早晨7点就给法院打电话,到现在打不通,也没人接。法院门口好几道防线,到处布满便衣,法院门口三、四百米之外已警戒了。
附录:
郭飞雄先生的狱中声明
[日期:2014-09-1]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人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的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特别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拒绝本人的辩护律师陈光武先生和张雪忠先生复制八个光盘的数字化案卷材料(包括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这已严重侵害了辩护律师及本人的法定辩护权。
如果法院明日(2014年9月12日)继续按原计划开庭,那么法院的庭审将是不正当和不合法的,因而也是完全无效的。明天,在这一不正当、不合法和完全无效的庭审过程中,我将全程保持沉默。
在此,我要向公然践踏法律,践踏法治精神,并视中华民族最根本利益——即宪政民主在中国的实现——为万丈深渊,为世界末日的专政维稳体制及其大小帮凶,表示最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如果现政权一定要变相废除律师辩护制度,并退回到文革结束前无律师辩护、无家属旁听的刑事司法制度,那就让它从我和孙德胜的这个案件开始吧!
郭飞雄(杨茂东)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