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图)最近写了篇文章讽刺周小平,然后方舟子在自媒体上的账号都被强行关闭.
以前网络争论或骂战的时候,时常听见人们在引用伏尔泰的一句话来谴责对方——我虽然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誓死捍衞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这句话本身没错,但是在民众争论时用这句话来否认攻击、质疑的一方是不合适的。我一直希望写一篇文章釐清这里面的界限,只是以前没有碰到合适的切入点.但伟大的祖国时不时给人惊喜,这两天就送来了一个绝佳的例子。
方舟子最近写了一篇《“网络作家”梦游美利坚》讽刺最近大红大紫的周小平,指出周小平《梦碎美利坚》一文中“关於美国的种种不是,几乎全是他胡思乱想捏造出来的”。然后方舟子在自媒体上的账号都被强行关闭.最讽刺的是中央文明办官办的文明网发了《周小平的标本价值是言论自由》一文,里面就引用了伏尔泰“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衞你说话的权利”,声称“你可以不同意周小平的观点,但是不能不让周小平说话,如果超越言论自由限制人家说话的权利,那就是一种强权和暴力了”。方舟子一面被销号、被侵犯言论自由,一面被说成是在用强权和暴力侵犯言论自由,而“誓死捍衞说话权利”的人在方舟子被销号的问题上也不出来捍衞了,这里面逻辑之荒谬也只有中国才活生生的呈现出来。
其实以前方舟子在批评韩寒的时候就有人引用过伏尔泰的话指责方舟子,那时我就想写一篇文章反驳,但是韩寒比不上周小平有皇气护身,那时方舟子没有被销号,所以比不上今天的例子有说服力。伏尔泰的话之所以这次显得那么荒谬,是因为言论自由不能用於制止民间的言论攻击。老百姓骂人有可能侵犯别人的人格尊严,有可能涉及侮辱诽谤,但上升不到宪法层面的侵犯言论自由,而前者自有人格权法保护,完全可以通过民法、甚至刑法得到救济。能够侵犯言论自由的只有公权力,要誓死捍衞别人说话的权利只有等到公权力出手打压时才有机会,普通人之间的骂战是用不着的。如果伏尔泰的话指的是民众之间的相互批评,那么等於任何激烈一点的言论都涉嫌在侵犯言论自由,也就等於维护言论自由就要抹杀所有激烈的批评言论,这不是正好和言论自由的内涵背道而驰吗?只有公权力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时,言论自由才能超越言论的内容而具体的存在,才有言论自由可以保护,也才谈得上不管同意与否都要捍衞言论自由,因为公权力一旦破坏言论自由,那么所有的公民都是潜在的受害者。只有在这个意义上,伏尔泰的话才能在逻辑上自洽,否则任何事都有同意也有反对,难道同意就是捍衞,反对就是不捍衞?反对者的言论自由摆在哪里?所以捍衞言论自由与否,要看言论自由是否遭到公权力的侵犯。
需要说明的是,今天公权力对方舟子荒谬的逻辑来自理中客的一贯的逻辑,这一套不是共产党发明的,而是公知发明的。理中客口口声声说着民主的好,但是落脚点却是民众要自我提升素质才能有民主,而对侵犯民主的专政视而不见;理中客挨骂的时候就说伏尔泰的名言,指责别人在侵犯他的言论自由,但是公权力机关动不动以言论抓人时就看不到他们说要“誓死捍衞言论自由”。公知就是这样兢兢业业的给人“启蒙”,我的看法是洗脑,而且比周小平危害更大。民主也好、自由也好,都有具体的落脚点,能够侵犯民主自由的只有公权力。把宪法制度和宪法权利转化成生活中的姿态,不是在追求民主自由而是在虚化民主自由。
希望这次方舟子的遭遇能够普及自由的危害是公权力这个常识,否则中国人的自由观还是停留在叶公好龙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