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北京奥运年,中国当局本想借助于奥运盛会显示自己大国的地位和政权的形象,但中国政府不得不面对国际社会对中国国际责任和中国人权的关注。苏丹达尔富尔问题,导致诸如斯皮尔伯格等国际著名艺术家、运动员对北京奥运的抵制;事情远没有结束,3月14日发生在西藏拉萨的暴力事件,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奥运圣火传递路径发生了一些列抗议活动。4月6日(星期天),电视画面、图片和国际媒体对奥运圣火在伦敦传递的报道,沿途发生了多起抗议和骚扰事件。世界上任何一个举办奥运会的城市都没有像北京奥运这么尴尬,而且接下来的抗议活动还将继续,中国当局的面子已经没有了。
 
西藏骚乱事件后,中国当局也意识到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将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索性也不再顾及颜面。面对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指责和改善的呼吁,中国竟然在4月3日对中国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先生宣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其3年6个月牢狱。这又引起国际社会,包括许多国家领导人、人权组织的强烈谴责。

这一周聚焦的新闻热点有三个方面:西藏骚乱和抗议远没有结束,奥运圣火传递处处受阻,胡佳一案引起各方强烈抗议。三个方面都是关注的焦点,民主中国希望读者在关注西藏、北京奥运的同时,也关注由胡佳案引发的中国人权状况的透视。

●国际社会、政要、人权组织等强烈关注

▲美国之音(VOA)4月4日报道:欧议会对中国监禁胡佳案表示失望。

中国人权活动人士胡佳被判刑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关注。美国和欧洲一些政界领导人纷纷表示不安和不满。另一方面,国际奥委会表示这是中国法律方面的事,而不是体育或者奥运会方面的事。

对于胡佳被中国法庭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处三年半监禁,美国国务卿赖斯表示,这个判决结果非常令人不安。正在罗马尼亚出席北约峰会的赖斯在记者会上表示,将向中国政府转告美方的想法。

在布鲁塞尔,欧洲议会主席波特林表示,他对胡佳因为言论而被判刑感到震惊。欧洲议会对华关系代表团主席斯特尔克斯和欧洲议会人权委员会主席弗劳特雷发表联合声明谴责这个判决,并且表示失望和愤慨。

联合声明说:“这个判决确认了中国当前一个令人深感不安的趋势。在中国,一切言论自由的努力正在受到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罪名的威胁。”

*人权观察批评中国不容不同意见*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表示,以颠覆国家罪监禁维权活动人士胡佳反映出中国当局在奥运会前对异议人士正在采取更为强硬的态度。

人权观察在华盛顿的发言人索菲.理查德森对中文部记者说,她所在的人权组织将继续关注胡佳的案子:“胡佳被判刑三年半,而他不过是行使了言论自由而已,这反映出北京在奥运会前对不同意见的容忍日趋紧缩而不是更加宽松。”

*国际奥委会不评论胡佳案*

另一方面,国际奥委会在给中文部记者的书面答复中表示,国际奥委会不便对胡佳案发表评论,并且说这是中国法律方面的事,而不是体育或者奥运会方面的事。

人权观察发言人理查德森批评国际奥委会漠视她所说的正在恶化的中国人权状况。她说:“国际奥委会的反应是可悲的。它没能对(胡佳)这个案件以及对(中国)总体的人权状况发表评论,显示国际奥委会的运作没有道德标准。”

*中国拒接受国际舆论指责*

正在北京视察2008年奥运会筹备工作的国际奥委会官员维尔布鲁根星期四否认人权团体的上述指称。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星期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不能接受国际舆论对胡佳案处理方式的指责。她表示,希望有关国家和组织能够尊重中国的法制,不要借所谓的人权问题干涉中国的内政。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4日报道:赖斯:胡佳案判决“非常令人不安”。

美国国务卿赖斯称,中国知名异见人士胡佳被以颠覆罪判处三年半徒刑的消息“非常令人不安。”
 
在布加勒斯特举行的北约峰会的记者会上,她说,“毫无疑问,(北京)的这个决定对我们来说是非常令人不安的,我们将向中国当局转告我们的想法。”
 
胡佳安的判决结果也引起了广泛的国际关注。
 
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斯蒂文森对《今日世界》记者说,美国将继续给中国施压,促中国当局改善人权记录。
 
斯蒂文森说:“美国政府官员,包括美国国务卿赖斯今年二月在访问北京与中国外长杨洁篪会晤时,就曾敦促中国立即释放胡佳。”
 
继续施压

她说:“美国官员将继续利用与中国官员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各种会见的机会,就有关问题,特别是胡佳一案表达关注。”
 
斯蒂文森表示,在美方看来,胡佳一直在中国法律体系内从事保护公民权益的活动,而这些活动是对中国加强法治的支持,这些活动应当得到称赞,而不应受到压制和惩罚。
 
这位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乐观地表示,“美方认为,我们与中方有着积极的接触政策。因此,如果我们继续对此表达关注,我们希望能取得一些进展。”
 
而设在美国纽约的“人权观察”组织发言人贝克兰认为,胡佳被判刑是中国当局在奥运会前打压异见人士的一个组成部分。
 
“严重关切”
 
贝克兰说:“这是一起令人严重关切的案件”,在北京奥运会举行即将举行之际,胡佳案是以颠覆罪被判徒刑的最新一起案例。
 
他说:“胡佳是中国最知名的主要人权活动者,胡佳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相当关注。”
 
贝克兰表示,胡佳被判刑既是向中国国内其他的维权活动人士发出一个信息,也是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信息,也就是北京当局对其国际声誉并不在乎。
 
贝克兰说,现在是国际奥运会采取干预行动,保护中国人权的时候了。
 
他说:“国际奥运会目前一直对有关人权问题保持沉默,但是现在应该对此大声疾呼了。”
 
与此同时,国际记者联合会发表声明,谴责中国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胡佳三年半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谴责
 
现年34岁的胡佳否认自己有颠覆国家行为,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4月1日)作出裁决,认为从胡佳在网络发表的五篇文章以及他在两次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足以证明他有罪。
 
国际记者联合会亚太地区总干事帕克说,中国“法院根据定义含糊的控罪判处胡佳入狱,这更彰显中国政府没有遵守承诺,意图制止或禁止异见声音的表达”。
 
她又说,“从胡佳及其他人因表达独立意见而被判入狱,或中国政府驱赶记者记者进入西藏采访的事件中,证明中国政府准予海外传媒有自由采访的承诺,根本空谈。”

▲德国之声(DW)就胡佳案采访欧洲议会西藏问题协调小组主席。

中国知名维权人士胡佳昨天(4月3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去年12月,胡佳通过互联网参加欧洲议会一次人权听证会后不久便遭到逮捕。欧洲议会曾在今年年初通过一项要求释放胡佳的紧急决议。针对胡佳事件、以及中国的人权状况,欧盟能采取哪些措施?德国之声中文广播主任冯海因就此采访了欧洲议会西藏问题协调小组主席托马斯-曼。

德国之声:托马斯-曼先生,维权人士胡佳昨天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胡佳是一位十分知名的维权人士,曾被美国《时代周刊》杂志评为世界上最重要的100人之一。您认为在胡佳的案件上,究竟是哪一点格外激怒了北京?

答:胡佳指出了中国侵犯人权的现象。他有自己的一个博客。在去年12月布鲁塞尔一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他通过互联网参加了讨论,明确表达了他作为中国人对中国作为奥运会举办国的一些质疑,因为中国并没有改善其人权状况。他所具有的勇气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此外,胡佳还曾经向德国总理默克尔写过一封长信,感谢她去年9月在总理府接见达赖喇嘛,而不是像前总理施罗德曾打算在酒吧里会见达赖喇嘛。胡佳的确是一个具有非凡魅力、个性和勇气的人。

德国之声:胡佳被捕后,欧洲议会曾于1月17日举行过一次紧急会议,一致通过了一项要求释放胡佳的决议。中国方面对这一决议有没有做出反应?

答:中国一向的表态就是,这属于中国内政,不允许其他国家和组织干涉。这正是困难之处。我本人参加了那次讨论,当时的确是一致通过了有关胡佳的这项决议,这是欧盟议会在人权问题上发出的一个重要信号。我们还委托了欧盟委员会与中国方面就此进行磋商,但中国政府还没有向外界作出表态,只是始终强调这属于中国内政,表示会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胡佳的案件。但审判过程是否真正公正,完全无法得到确认。因为无论是外交人员还是记者都不允许出席胡佳的审判过程。

德国之声:您刚才所说的话给我的印象是,欧洲议会在对华政策上达成了一致。但就欧盟整体而言,各成员国似乎并没有制定出统一的对华政策。您认为在接下来的数年时间里,欧盟是否有可能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

答:我非常希望能实现这一目标。欧盟目前还没有共同的对外安全政策。在讨论设立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事务的高级专员一职、但是不采用外交部长这一头衔时,就曾经出现混乱的局面。英国为此感到高兴,因为他们认为欧盟外交部长的存在会损害成员国的外交主权。因此,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7个成员国利益各有不同,有些国家和中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对中国并不发表批评性的意见,担心中国可能会与其他国家签订经贸合同。为改变这种局面,我有一个建议。我认为,在奥运会的开幕式上,不但德国总理默克尔、欧洲议会主席波特林不会出席,而且其他国家和政府元首也不应出席。法国总统萨科奇已经发出信号,可能不会参加奥运会开幕式。这是一种极其必要的姿态。目前这还只是个人的举动,以此向其他人施加影响。今后,欧盟应当通过共同的外交政策就此作出决定。

德国之声:托马斯-曼先生,欧洲议会是否能为胡佳以及他的妻子曾金燕做些什么?他的妻子一直被软禁在家,他们的孩子只有几个月大。

答:4月10日,欧洲议会将就一份有关西藏问题与中国奥运的决议进行投票。如果届时这项决议获得绝大多数支持,那么我们就很有可能再次将胡佳的问题提上讨论的日程。我们将就胡佳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表态,我相信,这是一条正确的道路。欧洲议会上次通过的相关决议已经是一个十分明确的信号,但当时没有将之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包含在内。4月10号,也就是下周四,我们可以利用通过有关西藏与奥运决议的机会,相信一定能再度将胡佳的事件提上议事日程。我已经向我所在的议会党团提出了这一建议,希望其他议会党团也能共同参与。

▲美国之音(VOA)4月4日报道:人权观察抨击中国对胡佳判刑。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说,中国以颠覆罪监禁活动人士胡佳反映出中国在奥运会前对异议人士采取更为强硬的态度。这个位于纽约的人权组织补充说,国际奥委会没有向中国政府提出这起异议人士的案件违背了奥运宪章。胡佳由于在互联网上发表有关人权问题的文章和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而被判刑。

星期四视察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国际奥委会视察团领队在北京发表讲话,否认人权观察的另一项指控,人权观察早些时候说奥运会导致中国人权状况更加恶化。国际奥委会官员维尔布鲁根没有详细说明也没有提到胡佳星期四被判处3年半徒刑的事件。

其他消息方面,关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局势的西方活动人士呼吁世界领导人不要参加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

▲胡佳被中共判刑 对华援助协会:不可接受。

德州美德兰对华援助协会在2008年4月3日得悉中国知名维权人士胡佳4月3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北京当局判刑3年6个月一事发表声明如下:

1、胡佳系国内外知名宗教和平维权人士,他所写的文章和接受的媒体采访完全是在中国宪法和法律以及国际人权法规所保护的范围内,对他的刑事判决和打压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

2、对胡佳的判决和3月18日对北京家庭教会基督徒商人石维翰的再次抓捕关押应当被国际社会视为奥运会前中国在宗教自由和人权领域严重倒退和恶化的指标;

3、鉴于北京市当局的这些作法已经严重违背其奥运前改善人权的承诺和国际奥林匹克宪章中有关促进人类基本尊严的精神,对华援助协会会在继续支持体育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体育赛事的立场下,与其他国际组织一起呼吁自由国家的政府领导人包括美国总统布希重新考虑其参加奥运会开幕式的决定。

4、对华援助协会呼吁中国有关当局改变其对宗教,良心和和平维权人士的打压政策,无条件的释放被关押的因和平地行使宪法规定和保护权利而被无辜关押的公民,以展现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自信心和胸怀。

▲美国之音(VOA)报道:美对维权人士胡佳被判刑感到失望。

中国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大胆直言的维权人士胡佳三年半监禁。长期观察中国人权问题的人士认为,胡佳的判决之快超乎预期。

34岁的胡佳曾经就许多敏感话题发表言论,包括人权、西藏和艾滋病问题。去年有很长一段时间胡佳被软禁在家里,中国当局去年12月正式将他逮捕。

康原是美国“对话基金会”的执行主任,20年来该组织一直关注许多中国关押政治犯的案件。康原在北京对记者表示,外界观察人士,包括媒体和外交人员都没有获准进入法院旁听庭审,他对此表示遗憾。

*赶在奥运会前尽快处理完胡佳案*

康原说:“据我所知,没有人获准进入,我认为这是耻辱。这种做法再次显示北京的逐渐透明化根本是谎言。”

与此同时,康原认为,胡佳的案子审判完成的速度很快,从关押到判决只有98天,这是因为中国当局要赶在8月北京奥运前处理完胡佳的案子。

康原说:“我认为,北京当局想尽快解决这个案子,不想拖延到奥运前夕。”

胡佳的辩护律师李方平星期四在法庭外表示,胡佳被判处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庭用来判决的证据包括胡佳在因特网上发表的文章,以及他接受海外媒体采访的内容。

李方平说:“当然,我们做了无罪辩护,但是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法庭没有认定检察院的罪行重大的指控,因为一旦认定罪行重大的话,就是5年以上。现在看来,因为有一篇文章没有被采信。但是现在判决3年6个月,我们认为还是不能接受的。 ”

胡佳有10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为判决结果辩护,并表示批评人士利用人权为借口干涉中国的内政。

姜瑜说:“我们不能因为举办奥运会,就不实行法治,你提到的这个案子是一直按照中国的法律和有关的法律程序来审理的。所以我们也希望有关组织能够尊重中国的法制,不要借所谓的人权问题干涉中国的内政。”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发布声明,表示华盛顿对这项判决结果的失望。声明呼吁北京当局把握机会,展现最好的一面,也应该采取步骤改善中国的人权和宗教自由。

▲4月3日维权网关于胡佳先生被判刑的声明:违宪判决,践踏人权,玷污奥运。

4月3日上午9点半,北京艾滋病关爱者、维权人士胡佳先生,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第3庭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维权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认为这是公然违反中国宪法、践踏人权、玷污奥运精神的典型的因言治罪案!

据悉,到庭参加今天宣判的有胡佳的代理律师李方平、李劲松先生,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及胡佳的母亲。法院依据胡佳就维权问题所发表的6篇文章与接受外国媒体的两次采访中的部分言辞来定罪。对官方的恶意指控以及基于对官方进行公正审判的怀疑,胡佳先生以勇于承担的精神,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维权言行不置辩解。同时,鉴于对提起上诉结果的怀疑,也考虑胡佳身患肝硬化,审讯期间羁押拘留所环境恶劣,所以胡佳先生是否上诉目前尚未最后决定。

胡佳先生大学期间就积极参加艾滋病关爱活动,为河南及其它许多地方的艾滋病患者的权益奔走呼号,并给他们提供法律、政策及精神与物资上的帮助。为此他曾经作为中国艾滋病关爱人士,为《中国青年报》所专题报道。后来胡佳先生广泛参与中国上访群体、拆迁户、下岗工人等维权事件,及时对他们的维权情况通过网络向社会披露,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此遭到中国当局的多方打压。

2002年胡佳探访河南艾滋村时被当地警方拘禁。从2004年4月至今4年中,胡佳先生多次被北京警方软禁、传唤、绑架、关押、殴打。2004年:4月3日至5日,4月13日至15日,5月22日至6月6日,胡佳先生先后被北京警方带走,关到警方事先布置的不知名的旅馆地下室。2005年:4月28日至5月4日,7月2日,胡佳从北京市朝阳区搬到通州区后,又多次失踪\”;11月在郑州举办的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期间,胡佳被警方抓走后,因卫生部高级官员出面干预,他侥幸免住小黑屋\”,而是被警察挟持着到洛阳等地\”参观\”艾滋病防治示范区。2006年2月16日至3月28日被便衣警察绑架秘密关押共41天;月7日、8日、26日先后遭到警方传唤,后一直被严密监控、软禁在家。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警方传唤;11月前去医院照顾妻子生产时,被监控的警察殴打;2月27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从家中抓走。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胡佳先生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05年有126天,2006年有214天,2007年有226天,2008年至今被关押并判刑。

胡佳先生在被关押期间,警方最初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被非法剥夺律师咨询权;同时作为身患肝病的患者,胡佳每天要面对审讯,有时长达4小时,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他需要坚持服药,家属遵医送药也遭到拒绝,而看守所却未能给胡佳提供全部所需药物,这明显违反中国也签署的国际《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胡佳关押期间他的妻子曾金燕也被软禁家中,连刚满月孩子下楼晒太阳都不被允许,因此导致孩子缺钙,甚至也无法外出买奶粉,让孩子饮食都无法得到保障,这种残忍的“株连”竟然殃及幼儿,违背法理人性。胡佳一案3月18日开庭时官方居然以曾金燕与胡佳父亲涉案为由不让他们参加旁听。

上述这些违法侵权的行径,不仅公然无视中国政府998年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违背中国作为常任理事国理应表率遵行的《世界人权宣言》,同时也违反中国自己制订的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

胡佳先生本着做人的良心,秉持宪法赋予的权利,参与社会维权运动,如实公开报道中国发生的各种侵权事件。这是一个现代有责任心的公民的表现,是法律上受到保护、道义上应该提倡、社会文明发展所需要的,理当受到尊重。然而胡佳先生多年来却因此受到软禁、绑架、关押、殴打,饱尝了人身自由被无端剥夺的痛楚。今天法院居然以胡佳先生的维权言论以及没有公开的朋友私下通信作为证据拿来定罪。这是因言治罪、践踏公民人权的又一典型案例。

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一再提倡“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中国申办奥运时承诺改善人权,言犹在耳,全世界都在关注即将在北京举行的奥运,当局依然罔顾法制,无视文明,藐视国际公约,公然将依宪践行自己权利的良心公民构陷入狱。3月24日重判黑龙江维权人士杨春林,如今又重判维权人士胡佳。如此蔑视普世人权价值,与奥运精神背道而驰。

在此我们强烈遣责这种违宪违法,践踏人权的行径!同时也呼吁中国司法当局立刻依法纠正这种公然违背宪法的判决!还胡佳以公正和自由!切实落实中国申办奥运时所向世人作出的庄严承诺,让奥运成为一个中国改善人权状况的契机、而不是镇压和虐待维权人士的理由。

▲美国之音4月3日报道:博讯网吁中国政府无罪释放胡佳

今年34岁的胡佳因为经常通过互联网发表文章和评论批评中国的人权状况而在去年年底被捕,其中一条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胡佳的案子将于4月3号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胡佳是为了社会和国家变好*

曾经发表胡佳的文章并一直关注胡佳一案的博讯新闻网的负责人韦石表示,胡佳应当被无罪释放。

韦石说:“其实现在指控胡佳就是因为他在网上发了几篇文章。他的所作所为只是在言论层面。我觉得中国政府应该把他无罪释放。胡佳只是说了一些政府认为不恰当的话,但是从历史上看,对社会提出批评的往往是一些有良心的人。胡佳的出发点是为了社会和国家变好。”

韦石说,在西藏发生暴力冲突而国际上又出现抵制奥运会的声音时,胡佳案为中国政府提供了一个树立正面形像的机会,而政府也应当抓住这个机会。

韦石将在今年4月中旬到巴黎出席一场名为“北京2008奥运会:赢得媒体自由”的讨论会。这次会议是由包括记者无国界、保护记者协会和中国人权等六个维护媒体自由的组织联合举办的。韦石说,他将参与关于中国互联网现状与政府对互联网控制部分的讨论。

*中国应给媒体尽可能多的自由*

韦石说,在中国,同传统媒体相比,互联网受到的政府控制要小一些,这使得互联网迅速成为人们表达观点的平台,尤其是在有突发事件和负面新闻出现后,人们往往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甚至以此对政府施压,使一些社会不公正现象得到纠正。

他说,而政府对互联网则又爱又恨,并力图控制这个新的媒体。韦石提到中国政府的“金盾”网络屏蔽工程。他说,虽然政府花了很大力气,希望可以在网络上“只手遮天”,但技术的进步使网民可以冲破屏蔽,获取信息。

韦石说:“政府(控制互联网)的努力增加了(人们上网获得信息的)难度。我觉得这是不必要的浪费。浪费了政府的很多资源,还给网民带来了不便。但是结果呢,只要网民想出来看的,还是能看到。我觉得中国政府应该接受一个现实,就是对互联网的控制是不太可能的。”

韦石希望中国政府能够给新闻媒体尽可能多的自由。他说,允许国内外媒体揭露负面消息能够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制约,而这对贯彻落实很多政策是有好处的。

▲中央社4月3日报道:香港记协抗议中国以言入罪将胡佳判刑。

(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三日电)对于北京法院今天以中国大陆维权人士胡佳发表文章及接受媒体采访而判刑三年,香港记者协会对此表示愤慨,认为这是严重违反言论自由、以言入罪的恶例,要求当局重新审理。

对于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控罪指“胡佳在去年十月前一年内,在网站发表批评政法系统和‘一国两制’的文章,以及接受媒体采访,有恶意造谣、诽谤和煽动之嫌,以期达到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已构成煽动国家政权罪”,记协表示,绝不同意有关裁决的理据,认为胡佳只是落实任何人都应享有的言论自由。

记协指出,根据“政治权利及公民权利国际公约”,任何人都享有言论自由,而为免各地政权以国家安全为藉口而对言论自由加以不合理的限制,专家为此订定的“约翰内斯堡原则”表明,只有在相关言论会直接引起即时暴力,才可以已有法律加以禁止。但细看当局对胡佳的控罪所指,他的言论不应受到禁制。

记协又说,中国宪法也订明,中国公民享有新闻及出版自由,胡佳发表文章或意见,属于中国宪法保障的范围,在其言论没有引起即时危险前,当局不应加以禁止,更遑论秋后算帐地以已经发表但没有引起暴力的言论将他入罪。

对于中国当局对胡佳的判决,记协认为,这是践踏中国公民应有的言论自由及权利,也打击中国司法迈向“行动有罪、思想无罪”的发展方向。

记协质疑这项裁决是藉此打压中国异己人士,此举产生的寒蝉效应,将使大陆人士的言论自由大受影响,所以香港及大陆唇齿相依的关系,担心香港的言论自由被波及。

▲4月3日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关于胡佳因言入罪的声明。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因言入罪被判刑三年半著名北京维权人士胡佳4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对胡佳因发表维权文章及接受传媒采访而被定罪表示失望,这再一次证明中国政府漠视中国宪法给予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及严重违反北京申办奥运时改善人权及言论自由的承诺。

控罪指34岁的胡佳于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发表五篇文章及接受境外传媒采访,进行恶意造谣、诽谤和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并指他撰写的煽动性文章以及被制作成音频或整理成文字的采访录音,被境外多家网站链结和转载。其中两篇发表的文章题为《中共十七大之前 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一国无需两制》。

胡佳的案件明显是因言入罪,显示政府害怕被人揭露侵犯人权的真相。胡佳一直把其他维权人士人权被侵害的情况及时向外界公布,目的是要公众关注维权人士的状况,特别是一直被软禁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和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以及去年十一月被判刑五年的广东法律维权人士郭飞雄及去年一月被维持原判四年三个月的山东失明民间法律工作者陈光诚等等,这些做法在法理上完全不可能构成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胡佳2007年12月27日在北京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国保带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今年1月30日被北京检察院正式逮捕,至3 月18日开庭审理。胡佳的妻子曾金燕与四个多月大的女儿一直被软禁在家,庭审当天她不被批准到法庭旁听,今天宣判曾金燕才获准与胡佳的妈妈到法庭旁听。

距离北京奥运开幕只有四个月的时间,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促请北京当局立即无罪释放胡佳等因言入罪的良心犯,以履行北京申办奥运时改善人权的承诺。

▲美国之音海涛4月6日报道:香港异议人士示威促释放政治犯
星期六是清明节。一批香港异议人士来到中国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前抗议示威,要求北京释放刚被判刑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以及一切政治犯。
*纪念四五运动*
二十多名香港异议和维权人士星期六上午在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前示威,呼喊口号。他们要求北京释放胡佳,释放一切政治犯,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自由。
一般来说,这样的抗议示威活动都是由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打头的。他对美国之音说,之所以选择4月5号来抗议示威是因为这是四五运动32周年。
梁国雄说:“今天是天安门四五民主运动32周年。32年前也是加拿大蒙特利尔奥运年。今天,我们觉得有必要向中共政府表达我们的意见,因为六四死难者家属连公开表达对死者纪念的权利也没有。最近西藏镇压跟维权人士胡佳被判刑是中共对全世界要求它改善人权的人们的侮辱。”
1976年清明,北京大批市民到天安门广场悼念1月去世的总理周恩来,遭到军警和民兵暴力清场,导致多人受伤,更多人被捕,史称“四五事件”。
曾代表新移民参加香港立法会补选的刘泰也是这样集会的积极参与者。他对美国之音中文部记者说:“北京四五运动1976年到今天已经是32周年了。主要纪念当年北京四五运动推翻了四人帮。”
刘泰说,四五运动是他当年在大陆最早参加民主运动的开端,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呼吁中国政改*
香港南方同盟主席龙纬汶三十多岁,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并没有经历过当年北京的四五运动。但是,他说,他参加这样的活动主要是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中国在政改方面没什么变化。
他说:“32年了,天安门事件过去了,中国在政治方面还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一党专制,没有民主,没有自由。所以,我们今天来这里,希望民主和自由在中国快点出现。”
孙中山的后裔孙斌50年代从马来西亚回到中国,后来在历次运动、特别是文革中饱受批判和迫害。
他对美国之音说:“我是凭我的良心和道德来参加活动的,因为胡佳是我们人权的代表。他被中共无理扣押,还判了刑。我认为,这个做法–在奥运期间应该是和谐、是人权,但他们没有执行。”
*抗议阻碍交通?*
记者询问了一个过路的欧美人,他是否知道这些人在这里干什么?他回答说,知道,“他们在霸占道路,阻碍交通”,然后,他骂了一句脏话就忿忿不平走开了。
记者询问一个负责保安的警官这些示威抗议者是否阻碍了交通,影响了警察执行公务。警官说,没有,抗议示威是人们的自由和权利,这里毕竟是一国两制。不过,这名警官承认,因为这类抗议人士是在西区警察局前集合然后步行到中联办的,所以,警察不得不拿出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来“协助维持治安”。
星期六是清明节,中联办大楼前铁栏杆大门紧闭,铁栏杆大门内布置了不少警察戒备。警方在栏杆外划出一块地方给这些示威抗议者。一如既往,在宣读声明呼喊口号之后,抗议者把一封给胡锦涛的信用黄色大信封装好,贴在了铁栏杆上,结束了这次抗议活动。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国际社会继续关注胡佳案。

中国当局以颠覆罪判处异见人士胡佳三年半徒刑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国际关注。

设在巴黎的媒体监督机构“无国界记者”说,胡佳被判监禁的消息令人“震惊”,并呼吁国际社会抵制北京奥运会开幕式。

令人“震惊”

无国界记者还说,异见人士胡佳被判三年半徒刑,“作为抗议,我们敦促欧盟政府立即冻结与中国在过去几年来在人权领域进行的建设性对话。”

该组织还说,“我们敦促各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皇室成员抵制8月8日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

在此之前,美国国务卿赖斯在获悉胡佳案的判决时说,该案判决结果“非常令人不安。”

在布加勒斯特举行的北约峰会的记者会上,她说,“毫无疑问,(北京)的这个决定对我们来说是非常令人不安的,我们将向中国当局转告我们的想法。”

国际特赦组织说,此案是对那些公开在中国捍卫人权的维权人士的“警告”。

“勿干涉内政”

34岁的胡佳否认自己有颠覆国家行为,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4月1日作出裁决,认为从胡佳在网络发表的五篇文章以及他在两次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足以证明他有罪。

中国媒体报道说,胡佳受到了“宽大处理”,因为他承认有罪。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说,“这个案子一直是按照中国的法律和法律程序审理的。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和组织能够尊重中国的法制,不要借所谓的人权问题干涉中国的内政”。

但是,欧洲议会主席波特林对此案判决表示震惊。欧洲议会人权委员会主席伏洛特-加龙省瑞和欧洲议会与中国关系代表团主席斯德科斯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失望与愤怒

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斯蒂文森判决当天对《今日世界》记者说,美国将继续给中国施压,促中国当局改善人权记录。

斯蒂文森说:“美国政府官员,包括美国国务卿赖斯今年二月在访问北京与中国外长杨洁篪会晤时,就曾敦促中国立即释放胡佳。”

继续施压

她说:“美国官员将继续利用与中国官员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各种会见的机会,就有关问题,特别是胡佳一案表达关注。”

斯蒂文森表示,在美方看来,胡佳一直在中国法律体系内从事保护公民权益的活动,而这些活动是对中国加强法治的支持,这些活动应当得到称赞,而不应受到压制和惩罚。

这位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乐观地表示,“美方认为,我们与中方有着积极的接触政策。因此,如果我们继续对此表达关注,我们希望能取得一些进展。”

而设在美国纽约的“人权观察”组织发言人贝克兰认为,胡佳被判刑是中国当局在奥运会前打压异见人士的一个组成部分。

“严重关切”

贝克兰说:“这是一起令人严重关切的案件”,在北京奥运会举行即将举行之际,胡佳案是以颠覆罪被判徒刑的最新一起案例。

他说:“胡佳是中国最知名的主要人权活动者,胡佳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相当关注。”

贝克兰表示,胡佳被判刑既是向中国国内其他的维权活动人士发出一个信息,也是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信息,也就是北京当局对其国际声誉并不在乎。

贝克兰说,现在是国际奥运会采取干预行动,保护中国人权的时候了。

国际记者联合会亚太地区总干事帕克说,中国“法院根据定义含糊的控罪判处胡佳入狱,这更彰显中国政府没有遵守承诺,意图制止或禁止异见声音的表达”。

现年34岁的胡佳否认自己有颠覆国家行为,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4月1日)作出裁决,认为从胡佳在网络发表的五篇文章以及他在两次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足以证明他有罪。

▲加拿大、美国、独立中文笔会三笔会作家谴责对批评北京奥运的重要异议人士胡佳定罪。

(纽约、多伦多、斯德哥尔摩四月三日讯)笔会称今天对异议作家、维权人士胡佳的开庭宣判是“中国当局漠视其公民基本权利及世界舆论的一个令人沮丧的信号”,呼吁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干预该案、确保立即释放这位34岁的活动家。自由记者、博客写手胡佳是中国的人权、环保与艾滋病的重要活动家,在发表《奥运前的中国真相》的信、批评中国政府的其它文字以及通过网络摄像为欧洲议会提供证词后,于2007年12月27日在北京家中被捕。

胡佳于2008年1月30日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指控,于2008年3月1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四小时。胡佳的两个辩护律师、他的妻子和母亲旁听了今天上午的开庭宣判。

“很难设想还有对受普世界保护的言论自由权的更明显违反。”美国笔会会长弗朗辛•普罗斯今天在纽约说:“胡佳遭受监禁,只因五篇文章和两次采访,其中表达了他对中国人权纪录以及它是否胜任主办奥运会的观点,属于受中国法律和国际法明确保护的活动。在距奥运开幕式仅四个多月前判处胡佳先生的三年半徒刑,是威胁要消除人们对中国确保奥运的承诺残存的一点信任度。”

在多伦多,加拿大笔会会长纳鲁法•柏兹拉强调:“中国当局必须迅速行动,履行要扩大和保护中国公民权利的承诺。我代表加拿大笔会会员以及我们的美国笔会与独立中文笔会同仁,要求胡锦涛主席干预此案,以及因坚持写作自由也遭监禁的我们其他37位同仁的案件,并促成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 进一步信息请联系:

拉里•赛姆斯(Larry Siems),美国笔会,lsiems@pen.org

伊莎贝尔•哈里(Isobel Harry),加拿大笔会,iharry@pencanada.ca

张裕,独立中文笔会,wipc@penchinese.net

▲自由亚洲电台(RFA)4月4日报道:英国舆论和人权团体谴责胡佳被判刑。

英国舆论、人权团体及民主人士星期四都对维权人士胡佳被判刑加以谴责,英国民阵、大赦国际都表示这是对言论新闻自由的摧残迫害。此外据英媒体报导,原订安排中国驻英大使参与奥运圣火绕行伦敦的计划星期四被取消。

中国维权人士胡佳星期四在国际关注下被法院判刑3年6个月,案子在中国下判之后,立即被英国的各大媒体网站刊登。英国泰晤士报、每日电讯报、镜报的网站新闻立即以醒目标题及照片报导“中国监禁人权人士胡佳”,英国两大电视新闻网国家电视新闻网、天空电视新闻网也都从北京发回即时报导胡佳被判刑的消息,并指出胡佳是一个关心社会艾滋病、环保、人权问题等等的社会运动人士。

在中国长期人权恶劣的问题因奥运开幕在即,藏人抗议引燃世界关注之后,维权人士胡佳、杨春林又先后因公开关切中国人权而遭到判刑,旅英民主中国阵线的金露西星期四表示,中国政府发给世界的就是强烈的镇压人权的讯息,没有真正改善人权的诚意,她说:金露西指出,胡佳表达对艾滋病的看法、对社会问题、人权问题表示关注就被判刑,是典型的言论罪,是中国对言论思想新闻自由的迫害与摧残。金露西认为究竟是要奥运还是要人权,在面对这样残酷的政权下,人们应该可以认清事实。

此外总部设在伦敦的大赦国际人权组织也在星期四谴责胡佳被判刑,大赦国际(伦敦)首席中国研究员法兰西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根本就不该逮捕胡佳,胡佳只是说出中国违反人权的事实。大赦国际呼吁中国立即无条件释放胡佳、杨春林等维护人权的良心犯,并指中国违背举办奥运改善人权的承诺。

由于奥运圣火即将在6日绕行伦敦,据英国国家电视网星期四的报导,原定安排中国驻英大使傅莹参与圣火绕行伦敦的计划已告吹,消息指,有关单位认为傅莹的出席,将会激化当日有更多人参加反对中国境内以及中国在西藏迫害人权的抗议。不过报导表示即时傅莹不出席圣火绕行,有关单位已经预计会有许多人会主动到伦敦参与抗议,表达世界人民对人权自由的支持。

▲中央社4月4日报道:中国维权人士胡佳被判刑 比利时外长不安。

(中央社记者唐秉钧布鲁塞尔四日专电)比利时外交部长戴胡克今天对中国维权人士胡佳被判处徒刑感到不安,并承诺将持续注意胡佳境遇的发展。

曾获提名并进入竞逐二零零七年欧洲议会“沙卡洛夫思想自由奖”决选名单的胡佳,去年十二月下旬遭到北京市公安局逮捕,中国司法当局近日并以颠覆罪名判处他三年半有期徒刑。

在比利时外交部发布的声明中,戴胡克对始终以和平方式争取人权的胡佳被判处徒刑表示遗憾;并指出,如同其它欧盟国家一样,比利时认为,任意判处胡佳罪行,显然违反联合国维护人权的宣言,且恳切地要求中国当局释放胡佳。

戴胡克表示,自去年底胡佳被捕后,比利时曾与其它欧盟国家采取许多支持胡佳的集体行动。他并承诺,将会持续密切注意胡佳的遭遇。

●媒体的报道、分析及评论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节目主持人张敏4月4日采访报道:胡佳案一审宣判侧记。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4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三庭宣判。胡佳的母亲和妻子曾金燕到庭旁听,曾金燕怀抱着四个多月的女儿。一审判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胡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胡佳案4月3日一审判刑三年半,剥权一年*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4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三庭宣判。胡佳的母亲和妻子曾金燕到庭旁听,曾金燕怀抱着四个多月的女儿。一审判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胡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该案是3月18日上午在同一地点开庭审理的。胡佳一方只有他的母亲获准到庭旁听。庭审结束后,胡佳的太太曾金燕带着四个月的女儿被允许与胡佳见面几分钟。

现年三十四岁的胡佳先生多年从事环保、艾滋病等方面的社会工作和维护人权活动,多次被警方绑架、拘押、软禁。去年12月27日,胡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一个多月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逮捕。曾金燕带着现在四个多月的女儿,一直处于警方严密监控之中。

4月3日一大早,滕彪被警方监控

一直 关注胡佳案想要到庭旁听宣判的维权律师滕彪一早就被警方监控。

问:“您能去吗?”

答:“我不能。(警察)就在我身边,一大早就来了。”

问:“几个人?”

答:“两个。除了去那儿(法院),去别的地方都跟着。 ”

王克志3月18日因要求旁听庭审被送精神病院至今未获释

知情者:“焦国标的同学王克志上次开庭那天去完以后,已经被关到精神病院了。张瑞奋(音)也被关起来了,我认识的人可多被抓起来了。”

访在开封家中的王克志的太太:“王克志先生现在自由了没有?”

答:“现在还没有呢。”

问:“为什么抓他?”

答:“说他上北京闹事,就是因为那一次开庭。领导不让他去他非去,把他接回来就送我们当地的精神病院了。”

问:“您去看过他吗?”

答:“看过了。 也没对他采取什么打针吃药,主要是不想让他跑。”


早八点到九点半前后,人们赶往法院

白中美女士:胡佳是我们的骄傲,我们应该尽点心意——

从重庆来的访民白中美女士说:“我们马上就快到法院了。上次(开庭)我们就在外边,进不去,天气很冷,大家在外面等到下午,没有见到人。”

问:“您现在怀着什么样的心情?”

答:“肯定我们也没能力,但是我想胡佳为我们大家牺牲自己,冒这么大风险,受这么多罪,我们去给他送点温暖吧。”

问:“您上访多长时间了?为什么?”

答:“四年了。我们主要是房屋拆迁和劳动关系。我妈妈被逼得瘫痪了,我们现在无家可归已经快三年了。房屋被强拆,水电被断了一年八个月。。。被逼得没办法,出来讨个公道,讨个人权。”

问:“您见过胡佳吗?”

答:“我没有见过,但是我看他写的东西,我觉得他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他真是好样的,是我们的骄傲。所以我们也应该尽点心意。”

王桂兰女士:一个胡佳被关,千万个胡佳站起来——

来自湖北的访民王桂兰女士说:“不能进去,都在大门口待着。我八点钟就到了。新西兰和另一个国家的记者到了,在南大门,过一会儿,就有警察出来,不让他们摄,不让他们照。”

问:“为胡佳宣判而来的人,有多少在门口?”

答:“上百人。有上访的、其他维权的,还有他的朋友,也有媒体。现在还陆陆续续往这儿赶呢。”

问:“您来是什么心情?”

答:“第一,我要让更多人知道,一个胡佳被关了,千万个胡佳站起来。用我们的行动和牺牲,唤起社会有良心有良知的人一块儿站起来维权,这个社会才会更美好。”

问:“能简单介绍一下您的情况吗?”

王桂兰说:“我今年四十九岁,下岗职工。我的具体事就是九句话:‘国企改制起纠纷,权钱交易司法败,为捍权利三下岗,只好进京讨公道,谁知公道是美梦,处理意见不落实,还编证据判劳教,如今不知何生存,求助社会来援助!’

为改制的事,我在法院门口自焚过,严重面部毁伤。

她说她相信:“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历史会还我们一个公道。”

上午将近十点宣判结束

李劲松律师:法院否决检方“罪行重大”指控,辩方无罪辩护未被采纳

开庭宣判结束,胡佳的辩护律师李劲松走出法庭,说:“这个结果要看从哪个角度说。在我们来说,肯定不是一个理想的结果。这个罪名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五年以下,罪行重大的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次按照检方的指控是‘最重大’,所以这次的判决是法院方面否决了控方‘罪行重大’的指控。辩方作的是无罪辩护,肯定是没有采纳。”

李方平律师:对一审宣判结果无法接受

胡佳的辩护律师李方平就一审宣判结果发表看法:“作为辩护律师是无法接受的。因为胡佳将面临三年零六个月的漫漫刑期,他发表的都是和平的言论,没有煽动让大家去颠覆国家政权。这样认定,我们与他们存在巨大争议。

现在也没有办法,只能要么上诉,要么去联系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按他的情况应是符合的,他有肝硬化,药物也不能中断。”

问:“您看到门口有多少人在那儿?”

答:“一百到一百五十人吧。”

*胡佳的母亲:只看到儿子背影

胡佳的母亲接受采访说:“只看到他的一个背影。因为我们是在最后。”

问:“胡佳说什么话了吗?”

答:“没说。这次没让说话。”

问:“您听到这个判决结果怎么想?”

答:“作为老百姓来说,没有办法。”

访胡佳的妻子曾金燕

曾金燕:相距不到两米时,我叫他,他没有反应——

前两天就有国保来说,今天早晨他们接我去。早晨一下楼,他们就涌过来,说送我去。去了法院也不让我到处走,叫我不要接电话、不要和外边人见。快开庭的时候,把我带到法庭。旁听的人除了我和妈妈,都是不认识的。

开庭时间特别短,宣读以后就结束了。

胡佳进来的时候背对着我们。出去的时候,没看见我,我叫了他,但是他没有反应,就这样走出去了,我也没有机会再见到他。”

问:“你刚才说叫他,你们走到最近距离的时候是多远?”

答:“不到两米。他脸上没什么表情。”

曾金燕:不能接受这个判决——

问:“听到这个判决结果,你怎么想?”

答:“我没有办法接受。因为法院最终判决就是以他的五篇文章和两个采访。其中有一篇是私人信件。我现在倒要怀疑,他们从哪里弄到这封私人信件,说胡佳是煽动颠覆。法院说这不足取证,所以才用他五篇文章。说他的五篇文章和接受两个人采访,是攻击了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

曾金燕:胡佳的妈妈说“这是一脉相承”——

胡佳妈妈和我都没办法接受这个判决结果。胡佳妈妈说‘这是一脉相承’。

为什么说是一脉相承?

她跟爸爸五七年‘反右’时,因言获罪,二十二年强制劳动。

胡佳的大伯伯,五五年肃反时开始,先被判刑,后被强制劳动二十五年,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胡佳的姥爷,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从1958年到八十年代,扣的是‘现行反革命’的帽子,被劳教。

你想,长辈都跟我们说过这些事情,我们以为不会再发生在中国。胡佳甚至说,奥运之前他肯定不会有事。他是很积极,很乐观地推动借奥运的机会改善中国人权。但现在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很不能接受,也无可奈何。”

曾金燕:胡佳的身体不能再耽误下去了——

曾金燕说:“ 接下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是会想尽一切办法,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机会,为胡佳早一点回到家里,因为他身体的状况实在是不能再这么耽误下去。他在看守所受了那么多不人道待遇。

你想想,一个月不睡觉,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晚上审讯,白天‘坐板’,从六点到十二点,坐在硬板凳上不动。(叹)我觉得太可怕了。

问:“你近日被监控情况怎样?”

答:“有时候他们说变脸就变脸,态度凶狠,我觉得很恐怖,很可怕。因为你要是在一个不讲法制,但是讲人道的环境里,那也罢了,大不了就是坐几年冤狱,可是一点人道都不讲的话。。。作为妻子,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事情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做。无论如何,我会想办法。

我现在很担心胡佳的健康,有不好听的话我也不愿意说,但是太可怕。”

曾金燕:人际和信息往来仍被阻隔——

问:“监控者人数?进不进你家?给你的自由度有多少?”

答:“很难形容。昨天有一个小女孩来,在楼下叫。我开始不知是在叫我。听到声音我就到处找,等我看到她在阳台底下单元门口的时候,她已经被国保带走了。”

问:“今天朋友们来顺利吗?”

答:“没有人能够进来。因为众目睽睽之下,他们也不可能把我绑架了。所以我还是走出门去了。”

问:“今天来采访的外国记者多吗?”

答:“在法院门口挺多的,少说也有二、三十家。

问:“我们都在网上看到你近日的文章,到底你在上网方面,有多大空间和自由度?”

答:“我们家的电话、网络已经停了,电脑也没还给我。我只不过是另外想办法的。”


法院门外旁听不得的守候者对判决的反应

上访者白中美听到判决结果后说:“我觉得太不公平。胡佳说的话都是为老百姓的,国家也以老百姓为中心,为老百姓办事,国家应该支持。我觉得他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治。”

白中美身边的另一位上访者说:“我是湖南的刘玉英。我不认识胡佳,在网上看到他的文章。中国唯一能为我们说话的人都被他们抓起来了。现在我们老百姓站在这个法院门口等着胡佳,到现在他还没有出来。很多外国媒体对着那儿照,各国几十家媒体在这里。上访者很多拿着状纸在呼吁、在喊冤。门口还有很多公安的。”

她旁边一位先生余承会说:“都是瞎判。没事他们还找个事呢,他们有权有势嘛。胡佳一直在家里,他为我们这些人作了好事,发大衣(去年冬天为上访者送棉大衣)。他一直给我们这些上访的人帮忙维权,政府就看着不过眼。

中国的法律只有治老百姓,当官的它就不治。当官的抢劫,它都不管。你就是请律师,他们都是通着的。”

来自美国、原籍湖北的徐崇阳先生得知胡佳案一审判决结果后说:“我觉得这个是让法律倒退的事情。面对现实才是光明、透明的政府。透明就应该百花齐放,有言论自由和反对派,这是人类的一种进步。别人说不好,就把别人囚禁起来,这是不太好的事情。

我们家是从美国到中国来投资的,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勾结司法机关,虚构公司名称,虚构法定代表人,骗去了我们的财产,不要法律,这些都是用事实来说话。不管哪个国度,哪个家庭,都有好和不好,但是勇敢承认就是好的。”

访民王桂兰说:“我听了这消息心里很沉痛,就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来形容了。我觉得应该藉你们媒体,呼吁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站出来。”


被监控的法学博士滕彪律师:不能接受的判决,打压维权的信号

问:“那些监控您的人走了没有?”

答:“刚才看还没走。”

滕彪律师听到宣判结果说:“从法律角度,胡佳所做的事情、发表的文章,都是无罪的,都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判他有罪,而且判得这么重,我觉得不能接受。”

问:“这个判决结果会有什么影响?”

答:“它传达一个信号,就是对整个维权人士或异议人士一个很大的打压,对其他愿意公开讲真话的人也是一个打击。还是希望政府能重新考虑胡佳所做的事情,他不但是无罪的,而且是这个社会非常非常需要的。

另外就是胡佳的身体非常不好,有比较严重的肝病,希望能够考虑‘保外就医’或减刑方式,让他早一点获得自由。”

*李苏滨律师:希望党兑现最初争取的民主法制自由*

正在外出差的北京律师李苏滨先生得知宣判结果后说:“在这之前我们也一直在猜测,感觉也在预测之中。可以有个横向比较,在他被抓之前,吕耿松啊,都有。

但从我们法律人士看来,胡佳肯定是无罪的。他发表的一些文章确实存在一些措辞比较激烈,批评、控诉语言,在某些人看来是不能接受的,但毕竟属于宪法所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范围内。

李劲松律师的辩护意见也比较有特色。他把中国共产党在1945年前后《新华日报》上的一些文章、前国家主席刘少奇、前总书记邓小平的言论都列出来了,想通过这种对比,证明胡佳所说的,无非就是我们的革命前辈浴血奋战所要追求、实现的梦想。胡佳现在无非是又强调一下,希望我们的党兑现最初时努力争取一个民主、法制、自由的中国的实现。”

*李苏滨律师:胡佳“领刑”,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我跟胡佳接触认识比较深,是在陈光诚的案子中。我认为胡佳应该说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了,他能做到这一步都让我们感到非常惭愧。没想到他最后的结果却‘领刑’了。这不仅仅是胡佳本人、胡佳家庭的悲哀,应该说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中国不应该脱离世界的主流发展,不应总是以阶级斗争的眼光,用解决敌我矛盾的方式处理公民的和平、理性、建设性的对政府或执政党的批评。我认为应该有所调整。你看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打了几十年,互相杀的人几十万上百万,还能够‘相逢一笑泯恩仇’呢,为什么就不能跟民运人士、法轮功练功人员、宗教人员‘相逢一笑泯恩仇’呢?

国内的媒体,我在这儿就要批评他们了,为什么不知道报道胡佳案,至少它是有新闻价值的,也有案例分析价值的。我所有的话能公开,也是证明中国的法制建设是往前走的,要是往后倒几年,我是一句话都不敢说的。怎么样做到良性互动,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

*齐志勇被国保带走,袁伟静关注胡佳齐志勇*

山东临沂狱中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仍被软禁监控。4月3日中午,她收到“六四”伤残者齐志勇先生的手机短信。袁伟静说:“我从齐志勇给我的短信,知道胡佳被判三年六个月。齐志勇也希望我能够告诉外界,他昨天晚上就被国保抓走了,现在还在密云。我也希望外界能关注齐志勇的状况。”

袁伟静说:“ 我知道胡佳案今天九点半开庭,我一直看着表。胡佳是我非常好的朋友,我也很担心这些事情”。

对胡佳案一审判决,袁伟静表示:“非常难过。按照我的想法,在奥运之前,特别现在又有西藏这个问题,中国政府不会再拿着这一个公民的案子给自己增加更大的压力,但没有想到结果还是这样糟糕。我自己又无能为力,也很难过。”

*李方平律师:下次会见胡佳决定是否上诉*

李方平律师:“今天宣判,胡佳并没有当庭表示不上诉。法院也会给他考虑的时间。我们今天因为比较匆忙,下午短暂和胡佳见了一面,交流了一下对判决的看法。慎重起见,大家还没有对最终是否上诉作出最终决定,还要考虑家属的意见。

未来十天他都有权提起上诉,至于他是否提起上诉,还要再和他交流,也会综合考虑一些因素,下次会见胡佳,最终决定。

▲德国之声4月4日报道:中国著名人权维权人士胡佳被判刑。

奥运会使世界特别关注中国,西藏暴力骚乱更是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政府誓言要同“藏独分子”展开一场激烈的战斗。但除了分裂主义分子,中国政府对待其他异议人士也向来是不留情面。中国著名人权维权人士胡佳4月3日被北京人民法院判处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4月3日,中国著名维权人士胡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对中国当局来说,胡佳在网上发表的六篇文章,以及两次接受外国媒体采访,足以构成犯罪,因此应该受到惩罚。他们认为,胡佳发表的文章内容危及了国家统治。辩护律师李方平形容胡佳文章的用词虽然犀利,但是不含任何反动内容。李方平极力为胡佳争取无罪获释,并对现在的判决深表失望:“我们作为律师对判决无法接受。我建议胡佳提出上诉。胡佳的妻子和妈妈也对判决表示悲痛。但是是否上诉要尊重胡佳本人的意见,要等见到他之后才能决定。”

胡佳及其辩护律师有10天的时间可以决定是否提出上诉。胡佳患有严重的肝硬化,依赖药物治疗。如果胡佳同意上诉,李方平律师希望能说服法院,考虑胡佳的健康状况,不适合长期监狱服刑而二审更改裁决:“我们也会考虑,如果他不上诉,或是二审维持原判,我们会为胡佳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胡佳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没有说一句话。法官也没有让胡佳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尽管身体状况很不好,但是胡佳仍然给人一个勇敢、坚强的硬汉形象。多年以来,胡佳一直积极从事维权工作,而不惜冒犯官方。几年前,胡佳和同仁将政府企图掩盖的一起艾滋病丑闻曝光。自此以后,他经常受到当局监控并遭到软禁。去年,胡佳发表了文章和书信,并在其中写道:08奥运会将在一个无视人权的国家举行,并形容北京奥运会为“一场践踏人权的大灾难”。之后,胡佳在北京的家中被捕。胡佳的妻子和只有几个月大的女儿从此遭受软禁,只能在监视下出门行动。为了切断胡佳妻子同媒体公众的联系,当局还没收了其电话和电脑。

人权组织指责中国政府在奥运召开前夕有目标的展开“清洗活动”,铲除异议人士。另一名维权人士,来自黑龙江的杨春林,也因为农民争取权益,并发起“我们要人权,不要奥运”的签名征集活动而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罪名也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胡佳的判决虽然没有预想的严重,但是李方平律师还是无法接受法院的判决,因为胡佳根本无罪。

▲华尔街日报4月4日发表文章《胡佳终难逃牢狱之灾》。

胡佳,中国的艾滋病防治活动家和博客作家,于日前被北京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判处3年半监禁。在他的博客中,曾经借即将举行的北京奥运会来批评中国的人权纪录。

中国司法部门此次高调宣判胡佳的罪状印证了人权活动人士所担心的一件事,那便是奥运会非但无助于改善中国的人权纪录,反而可能助长中国政府对异见人士的打压。

 周四对胡佳的宣判,恰逢国际奥委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在北京召开会议,完成对北京市奥运准备工作的检查之际。

多年以来,压制异见人士已经成为中国的一种传统。然而恰恰是北京自己在当年申奥时便曾承诺要借奥运会改善人权状况。2001年申奥时,时任北京副市长的刘敬民表示,我们不但希望通过申奥促进北京市的发展,还要促进包括民主和人权在内的社会发展。

国际奥委会北京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维尔布鲁根(Hein Verbruggen)周四在北京讲话时表示,国际奥委会不是政治组织,这一点无须讳言。我们不该将政治话题挂在嘴边。他表示,胡佳的事情是中国的法治问题。在体育与政治之间要坚决的划清界限。

美国国务卿赖斯(Condoleezza Rice)在2月份曾呼吁中国释放胡佳,并称对胡佳的指控是“莫须有”。赖斯周四在罗马尼亚参加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峰会时向记者表示,“胡佳被判入狱深深的刺痛了美国。因为这正是美国一直在奉劝中国的,如此行事既不利于改善人权,也不利于完善法治,而且实际上对中国政府也没有好处。”

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和其他人权组织指出,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拘禁事件证明中国加大了对抨击政府和奥运会行为的打击力度。3月24日,另一位人权活动人士杨春林也以颠覆国家罪而被判处5年监禁。他去年曾策划一项名为“我们要人权,不要奥运”的请愿活动。今年2月,胡佳的好友、维权律师滕彪被警方拘留两日后释放,他被警告不要再发表将人权问题同奥运会联系起来的文章。

中国政府矢口否认在奥运会前对不同政见者进行清洗。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称,“我们不能接受这些指责。中国不会因为举办奥运会就不实行法治。希望有关国家和组织能尊重中国的法制。”

胡佳入狱之所以引起各人权组织的高度关注,是因为他在披露中国异见人士及他们的支持者所受迫害方面发挥的作用。通过谷歌(Google)邮箱、摄像机和 Skype网络电话,34岁的胡佳扮演着民间记者的角色,小心翼翼的将中国警方对异见人士进行的骚扰、虐待和拘禁纪录下来。

2007年4月,当胡佳被软禁在家中时,他还继续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和与外界联系。去年11月,他通过互联网向欧盟议会就中国的人权纪录作证。而此举让他入围萨克洛夫奖(Sakharov Prize)的最终候选人名单。萨克洛夫奖是欧盟议会颁发的人权奖项。

在去年12月胡佳被警方逮捕之前,他已经被软禁在家两百多天。1个月后,他被正式起诉。他在狱中通知律师,并没有受到虐待,但被审问了十几次,每次审讯的时间在6到14个小时。

3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胡佳案举行了非公开的审理,胡佳在庭上进行了无罪辩护。开庭时间距他被捕不到90天,与中国审理异见人士的进程一致。大赦国际对此表示关注,因为胡佳的律师只有不到30分钟的辩护时间,并多次被法官打断。

新华社周四的报导引用了胡佳的判决书中称,胡佳先后在境外网站发表两篇文章,恶意造谣、诽谤及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这两篇涉案文章分别题为《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和《一国不需要两制》。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表示,难以接受判决结果。曾金燕目前也被软禁在家中,身边还有她与胡佳四个月大的孩子。

胡佳的律师李方平称,我们相信胡佳是完全无罪的。无法接受判决结果。

维权律师滕彪表示,其好友胡佳并未从事任何犯罪活动。他的所作所为是这个社会非常需要的。他的行为应该受到人民称颂。

▲比利时《晚讯报》:胡佳被判刑传达中国拒绝改善人权讯息。

(中央社记者唐秉钧布鲁塞尔四日专电)比利时法文《晚讯报》今天(4月5日)在社论中指出,北京将维权人士胡佳判刑,无非是向外国批评者传达中国拒绝正式承诺改善人权的强烈讯息。

去年底被北京公安局拘捕的胡佳,最近被中国司法机构以颠覆罪名,判处三年半徒刑。

刊载在舆情版专栏的社论并指出,专制政权做决定绝非偶然,其中要传达的讯息更是经过精心策划。

社论说,中国将胡佳判刑,清楚显示将继续施行铁腕政权,完全排除中国朝向独立司法之路迈进的可能性;做为今年奥运的主办国,现在再也没有任何人或事件可以阻挡中国举办这一众所瞩目的盛会。

社论并说,胡佳判刑也代表中国及世界各地人权捍卫者的圣火,已毁于敌人手中。

《晚讯报》社论同时分析指出,中国当局认为自己是赢家,但就如同所有专制政权,最后终将自食恶果;北京领导人正在摧毁中国好不容易从经济快速发展中建立的正面形象,但世人已经看到奥运圣火传递路线展示的不是中国的成功,而是一个不受世人恭维的政权。

社论并认为,世人也许尚未查觉,北京当局将胡佳判刑,是给即将举办的北京奥运严重的一击。

▲自由亚洲电台:压西藏判胡佳京奥不和谐 北京弃奥运面子为政权?

近日西藏事件和胡佳被判刑引起巨大国际舆论,谴责北京违背申奥承诺,中方态度强硬逐一驳斥;北京评论人士认为当局强词,各种内忧令他们将奥运面子放在了次要位置。而正在进行的奥运圣火传递不断遇到抗议,印度段更决定要缩短路线以免尴尬,而西藏应否在路线之内引发的争端继续。

北京当局因处理近期西藏骚乱的手法受到强大舆论及外交压力的情况下,星期四依然将受到国际高度关注的人权人士胡佳判刑,更引起了新一轮就他们违背改善人权申奥承诺的强烈指责。

西方国家政府、政要以及人权团体日内纷纷就事件发表声明,美国驻华使馆发言人对判决感到沮丧;欧洲议会议员表示失望和愤怒;欧盟发言人要求放人;国际特赦组织要求立刻无条件放人;无国界记者组织对判决表示震惊,并呼吁各国政要抵制北京奥运开幕式。

无国界记者组织东亚区干事布罗塞尔星期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我们非常震惊,奥运应该在一个和平的环境里召开,但中国政府竟然在这个时候大力打压异见人士。他们将和平表达对人权和奥运看法的胡佳判刑,明显针对不光是异见人士、还有一直批评抓捕胡佳这一做法的国际社会和各国的政府。”

而中国外交部周四的记者会上,发言人姜瑜回应胡佳问题时称依法办理,她说:“我们不会因为举办奥运就不实行法治,希望有关国家和组织能尊重中国法制,不要借所谓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同一个场合,姜瑜对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日前质疑北京主办奥运会的资格的声明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美国会众议长佩洛西日前发表声明,表示不主张抵制北京奥运会,但称国际奥委会将2008奥运会举办权授予中国是一个错误。另外27 名美国联邦参议员周三联名致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呼吁中国释放和平情愿的藏人、直接与达赖喇嘛对话,同时解除对媒体报道西藏实情的限制。

达赖喇嘛特使日前出席美国国会众议院一个听证会时,批评圣火途经西藏是对藏人的挑衅和侮辱,要求北京取消经拉萨传递的计划。

北京奥委会发言人周五拒绝这一要求并反击称:“达赖集团要求取消圣火传递,暴露了企图破坏北京奥运的事实。”

美国国会众议院听证会上,达赖特使指中方近期就西藏事件进行的各种误导性的表述可能挑起民族仇恨,他说:“中国政府在玩一个非常危险的游戏,为了掩盖他错误的民族政策,他们正向中国民众灌输一个错误的概念,就是西藏人权运动是一个反华的运动。

北京资深媒体人高渝认为中国面对近期的国际社会谴责,以及外交压力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强硬,然而种种论调强词夺理:“不是国际社会有意借奥运会找你人权问题的碴,因为你有承诺在先,人家大家才批准你办奥运。但是当局一面倒的宣传,完全是回击,令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感觉像回到了冷战时期。奥运是当局的一个面子工程,看起来它非常重视,但是它还有比面子更加重视的,就是执政党他的政权,宁可不要面子也不能让他的政权受到威胁。”

尽管正在北京与中方开会的国际奥委会委员周四公开拒绝外界呼吁,称不会介入西藏以及其他人权等“政治问题”,北京奥运显然已经受到反对声音的影响。

在众多流亡藏人旅居的印度,当地媒体周四报道,印度政府为免难堪的抗议活动,大幅缩短圣火在新德里的传递路线,印度奥委会方称稍后会公布详情。

周四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圣火传递遇两百人组成维吾尔人权人士的示威,六人尝试接近火炬被捕。法国反对党社会党领袖同一天呼吁在下周奥运圣火传递到巴黎时,在国会大厦正面悬挂西藏旗帜以支持在中国强权压迫下的藏人。

京奥圣火在抗议声中星期五抵达海外第三站俄罗斯圣彼得堡。

▲新华社4月3日消息:胡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胡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胡嘉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经审理查德明:被告人胡嘉于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间,先后以在境外互联网站发表文章、接受境外媒体电话采访的方式,多次煽动他人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其发表的《中共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一国无需两制》等文章和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谈话中,胡嘉进行恶意造谣、诽谤和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胡嘉撰写的煽动性文章以及被制作成音频或整理成文字的采访录音,被境外多家网站链接和转载。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胡嘉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鉴于胡嘉在法庭庭审中能够悔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依法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本案审理期间,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胡嘉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胡嘉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庭审和宣判时,胡嘉的家属均到庭旁听。

胡嘉(曾用名胡佳),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