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闭幕,此次全会上,当局史无前例地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此次重提依法治国跟十多年前的江泽民时代提依法治国显然更令外界期待。众所周知,江泽民时代的所谓依法治国不仅没有将中国带入法治社会,反而实现了法治程度的日渐倒退,人权状况的日益恶化。
依法治国的言外之意就是要将中国建设成法治国家,然而,在一党专制的大环境下,党权始终大于法权,而且各级官僚的权力不是来自于民众的选票,在一个人情社会,即使执政高层真的有心让中国实现法治,事实上也可能事与愿违。
四中全会闭幕过后,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主要内容当然也是谈依法治国。提出的依法治国措施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等。对于这些措施,中国媒体颂歌一片,对于民间独立意见人士和外界而言,法治能不能真的在中国被推动却饱受质疑。
中共四中全会的决定刚发布不久,自由亚洲电台等海外媒体便报称,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在辽宁锦州监狱服刑逾5年,其间,家人未收过他的任何信件,家人认为这是当局在故意剥夺其通信自由。刘晓波是《零八宪章》的核心起草人之一,文本尚未发布便失去自由,其后被判处重刑11年。
从被警方非法羁押一直到赴监狱服刑,这些年当中,刘晓波一直都处于一种非正常状态,至少家人对他的探视是不自由的,从上述报道看,其通信自由也被剥夺,这大概是一般的服刑人员所享受不到的“待遇”。在服刑者当中,异见人士一直被视为另类,异见人士要么不能与外界通信,要么所写信件会被官方人员秘密过目,认为无足轻重才会放行。
据悉,刘晓波自2009年在锦州监狱服刑后,家人有不完整的探视权,但一直无法与他通信。刘晓波的代表律师尚宝军表示,就刘晓波兄长指没法与其弟互通书信,他有听说过,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包括刘霞也没法与其通信。刘晓波的兄弟一年会去探他一次,而刘霞则每个月可以去一次,但扣下一次让丈夫的家人探望机会。
通信权是公民的自由权利,即使是尚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也有通信自由,只不过必须由管教审核信件内容而已。这可以理解,因为存在串供的可能。但是,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服刑人员而言,就应该允许其与家人和朋友自由通信,而且不应该进行内容审核。
从各类服刑人员在刑满获释后的反馈情况看,在看守所和监狱,他们的通信自由基本上得到了保障,唯有各类敏感人士的通信自由总是被剥夺。由此可见,敏感人士在被羁押和正式服刑的过程中,人权比一般的被羁押和服刑者更没有保障。一般的刑事犯罪,被当局视为群众内部矛盾,而敏感人士“犯罪”则被视为敌我矛盾,故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中国的法律多如牛毛,可是,除却法律本身存在很大的问题之外,在执行上实际也是官民有别。对于官员犯罪常常是从轻发落,官员贪污受贿几个亿都不会死,而普通民众,一旦触犯了法律,就只能是坐穿牢底,即使没有违法,只是像刘晓波这样践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也会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送入暗无天日的班房。
刘晓波是十足的良心犯,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言行,所谓的“罪证”就只是他写文章抨击时弊和执政当局,以及领衔发起《零八宪章》运动。最终,法院强加给他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条罪名来自于《刑法》第105条第二款,明显在变相剥夺公民批评执政当局的自由,属于彻头彻尾的违宪条款。将刘晓波投入监狱,站在历史角度看这是在为刘晓波加冕,让其名垂青史。
习近平主导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可以说值得肯定。缺什么就强调什么,说明执政高层对于中国没有法治还是有清醒认识的。从相关决定看,这一届中央高层似乎真的有推动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就像最近两年的反腐败一样,不再像以前那样点到即止。
面对当局对依法治国的相关决定,外界和民间之所以深表质疑,主要是基于两点:一是当局是否是真心实意地想推动法治;二是即使是真心实意想推动,在阻力重重的情况下,能否顺利推动。众所周知,在习近平登上总书记大位之后,中国国内的法制状况实际上有继续倒退的趋势,当局对新闻和言论的管控较之以往更为严厉,对良心犯的抓捕也更为凶残。从这方面讲,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央高层不太可能会真心实意地推动司法改革。当然,在反腐败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还是有目共睹,这又显示,只要当局想推动一件事情,即使阻力很大,也还是可以破局的。
“依法治国”不能像江泽民时代和胡锦涛时代那样只说不练,外界和民间之所以对四中全会的决定表示质疑,还因为没有表现出十足的诚意。如果像邻国缅甸那样,首先无条件释放蒙冤受屈的政治犯,那么,外界和民间绝不会对当局表现得如此不信任。如果在以前官方的一些违法举动还有无奈因素左右,可以给予一定的理解的话,那么在四中全会之后,诸如刘晓波这样被剥夺通信自由的情况则应该立马改变,否则,依法治国只能是纸上谈兵。
事实上,在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下,执政党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可以随意操控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要想真正实现中国的法治化根本没有可能。真要实现依法治国,唯有在启动司法改革的同时启动政治改革,实现民主宪政,落实人民主权,公民的基本人权才能得到可靠保障。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