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中全會主題依法治國,其話語設計規模、宣傳號召的聲勢,已壓倒一切聲音。似乎,真有建法治國家之決心了。可是,在公報中,「必須在黨的領導下」,反復強調了十三次。說明這國家,仍不放棄黨在法上,黨比法大之格局。吾國吾民,六十五年在黨領導下,承受黨對政治、經濟、文化等一切資源的壟斷,形成的特權及其慣性與驕性,不可動搖也不能削弱。這利益集團或稱特權階級的強化,就難與平民在法面前講人人平等。在法面前講人人平等的國家,平民對總統說三道四,絕對不致以「尋釁滋事」罪下獄。就是損害名譽了,官員也只能像平民遞訴狀到法院,由法律判決。在黨領導一切的國家,黨比法大,平民與共黨成員同罪,判處的寬嚴也大有區別。從瀋陽小販夏峻峰自衛殺人被處死,權貴谷開來蓄意毒死人卻判死緩,無法律前人人平等;講依法,仍是依權,這以法治國是表,以黨治國以權治國仍是內核。
中南海首腦,最近請社科院研究員講法「德主刑輔,禮法合治」,對漢唐以來用外儒內法治國的傳統,很合意,便要學帝王們,在公報中講「德主法輔」的傳統統治術,以法輔掩蓋黨主而已。若外儒內法這劑藥能救這紅色王朝出政治之危,則歷代王朝就不致亡,清朝在這「三千年未遇大變局」前,就不在辛亥時崩潰了。百年後的紅色王朝,還能從外儒內法的治術,尋到還魂丹與救命草嗎?眼前,他們講法,聲很高,抓人狠,以尋釁滋事為由抓捕民眾。香港學生訴求普選,竟然抓了三百餘人。而且抓了護法律師浦志強,判了從事公民建設的許志永,僅此,就說明他們與現代法治社會正背道而馳。
紅色恐怖開國:毛以殺治國
當年毛澤東自詡「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卻也借林彪筆記中有「克己復禮」下句乃天下歸仁。在文革中,掀起評法批儒,借商韓批孔孟,叫全民大講了一次法,甚至韓非說的「儒以文亂法」也用作批儒的武器!在那全民評法批儒高潮裡,張志新、林昭、王辛酉等,卻非法地冤死了。法治叫得很響,無法無天地抓人,歷史與今天何其相似。
記得胡耀邦與趙紫陽主政時期,講過法治,不是口號,是行動,不是法家的苛政與王法,而是講民主結合法治,講回歸傳統,是儒家仁政,非法家的苛政,以法平反了千萬家庭的冤假錯案,用法解放了有「賤民」身份的地富反壞右份子。一九四九年後取諦了審判的律師辯護制,也是胡趙時期恢復的,可惜這以法治國的啟動,因鄧小平的六四鎮壓學生民主運動,悍然而止,再回到共黨前三十年毛的以暴治國的老路了。
這六十五年,共朝的宣傳欺世惑民,老夫見得多了──一九四九年共軍打進城市,也效劉邦進咸陽的約法三章,到處散發約法八章的傳單,約法上許的願,只在安撫民心,人心略定,物價尚未穩定,就開始用槍桿子鎮壓了。以槍奪權,就變以槍治國了。鎮壓反革命,在成都一天就殺百餘,幾月後,我調川西一僻鄉土改,鄉政府門前的殺人佈告猶在,被殺也非兩三人,而是一串,有天真年輕幹部問地委賈書記:為何需殺這麼多?笑答曰:政權初建,需殺人立威嘛!
這段陳年老事記下,說明這紅朝是以紅色恐怖開國,入城時的約法八章,不過是宣傳廣告類的安民告示而已。八年抗戰後加三年內戰,國力與元氣大傷,不休養生息,而以殺治國。
習近平經承鄧小平政崇毛澤東
鄉下掀起土改,城裡開展三反五反運動,鄉下鬥地主,城裡鬥資本家,接著又鬥教授、文人等知識分子,鬥到人們失魂落魄,喪失做人的尊嚴,便稱改造好了。鬥了十七年還不罷休,文化革命還把鬥人鬥魂的運動,再掀高潮,鬥到國破人心爛,爛到今天還未止。
毛澤東那前三十年的統治,難道不是以鬥治國嗎?效果是:中國不僅被他鬥成窮國,也鬥成爛國,爛到當年與今天北朝鮮相似。什麼外儒內法拆開一看,很可能經濟承鄧小平,政治仍崇毛澤東,翻版出外鄧內毛來,豈不也叫兩個三十年不互相否定嗎?只是,鄧借十一屆三中全會那股春風才復出,中國用打倒四人幫否定毛,才打開困局。習近平想把毛鄧的一切大包大攬,醞釀出沉渣泛起,妖孽作怪。若認識不清中國唯GDP取得的這點成績,恰是擺脫老毛的部份桎梏。若再舉毛旗,或將毛藏在鄧的外表下,中國,便只會走上北韓的死路。
黨大於法,由黨主法,實質是人治仍難進入現代法治,無論在公檢法作許多技術性調整,如高院設的巡迴法庭就能促進司法公正,那麼,帝制時持上方寶劍那些八府巡按,也可促進法治了。習近平仍想以法為術,強化其黨治,這黨治正是法治的死對頭,這六十五年治國,萬千罪惡,難道不是在「加強共產黨的領導下」孕育、打造與泛濫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