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巡視組進駐文化部,兩周之後,查出一個正局級官員王笑然,他是文化部原中國錄音錄像總社社長、黨委書記,這位廳級官員,從1996年開始,就擔任中國錄音錄像出版社副社長,一年後擔任社長,在一個國有文化企業單位擔任一把手長達15年以上,這本身就是非常不正常的現象,一般的領導在一個單位服務兩屆,基本上就可以將單位中上層幹部全部換成自己派系人馬(新進的人員更是自己一手引進),對單位可以實現全面掌控,出現的腐敗會矚目驚心,也難以查出,所以,王笑然的出事,不是偶然的,是幹部體制造就了他的腐敗。
所以,中紀委應該檢視,還有哪些單位被個別幹部長期個人承包了。原則上,一個領導在一個單位任職超過二期(10年),這種現像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甚至就是一種腐敗。近二十年來,文化事業單位均轉型介入文化市場,這些機構既有國家的一些基本投資、基本保障,又會在市場中謀取自己的利益,儘管五六年前國務院開始文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劃出文化企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還有兼有文化事業又有文化企業的單位,但自上而下的改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個單位與上級領導之間的關係,就會決定這個單位的改制前景。王笑然的腐敗可能涉及的是經濟腐敗,間或有用人方面的腐敗,一把手不僅把持經濟大權,同時均具體用人權,進什麼人,提拔誰,都是一把手說了算,這是腐敗的基礎。文化領域最大的腐敗是文化領域的二元體制(雙軌制)。什麼是二元體制或雙軌制呢?就是一部分文化人享受著國家職務與工資,同時卻又在市場上為自己、為單位謀取利益,而另一部分人,只能完全通過文化市場,為自己謀生活,還要向國家交稅。顯然,國家在制度層面,制造了文化不公,也制造了文化腐敗。我們看到,中國作協、中國美協、中國書協,還有中國國家畫院等等機構,大量的人享受著國家公職,甚至享受部級、副部級等各級行政級別,最為可惡可恥的是,他們在享有國家高級別行政待遇的同時,還獲得了巨大的市場份額,因為他們是書協主席或美協主席,所以他們的作品奇貨可居,最近網絡上披露的美協主席劉大為,作品達三十萬元一平方尺,那麼,他每年向國家交多少稅收呢?每年向國家上交多少藝術作品呢?大量的公職人員,進入書協美協等各級官方藝術協會,使文化領域成為官商合體的文化腐敗共同體,也成為利用書畫作品或文物進行洗錢的最佳途徑,最理想、最隱蔽的方式。為什麼近十年二十年書畫市場極度繁榮?為什麼拍賣行裏的文物與藝術家作品拍出天價?背後都有特殊的交易潛藏其間。文化腐敗的隱蔽性在於,書畫作品難以估價,而一些送禮人不僅向官員送書畫,還會協助其拍賣或尋找購買者,使其得到「合法」收益。我曾寫過多篇文章,關於文化腐敗的問題,其中一篇是關於中紀委駐文化部紀檢組長李洪峰,在職期間擔任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在文化部所屬出版社出版了十部左右文集與作品集,甚至在中國美術館舉辦個人書法展覽,召開個人書法藝術研討會,一個業餘書法愛好者,因為當了副部級紀檢官員,就成為著名藝術家(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動用國家藝術研究機構、國家級的美術館為自己粉墨登場鳴鑼開道,可謂登峰造極。但至今沒有任何人去查實,這位只有大專學歷的副部級官員,仍然是藝術研究院的博士生導師,如果中紀委不嚴肅查處自己的官員,怎麼能取信於天下呢?特別應該追問的是,為什麼文化部下屬單位要動用如此巨大的力量,去討好一位紀委官員?背後存在怎樣的交易,是不是應該給社會一個交待?中國藝術研究院的文化腐敗,表現在大量聘用官員當博導、碩導(因為被揭露,所以許多官員已不再招生),還表現在大量設立帶中國字頭的二級機構,譬如私設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畫院、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書法院、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雕塑院等等,多達十幾個機構,聘請教授、畫家、研究員二百人左右。國家研究機構的品牌,就這樣變相私用,使應該面向市場、通過文化市場公平競爭的文化創作,變成了不公平的文化腐敗。顯然,設立這些機構,有關承包人會向藝術研究院交納可觀的管理費,而每一個受聘的研究員、教授、畫家,也會每年向藝術研究院交畫交線,但這有利於文化市場公平嗎?如何交錢如何交畫如何聘用相關人員,完全是一個主管領導說了算,背後的腐敗,也就無人能夠監督了。要成為中國藝術研究院的(學術)研究員,需要發表多部學術著作,完成大量的學術論文,經過層層評選,才可以得到學術身份,但中國藝術研究院設立的二級機構裏的畫家、研究員與教授,一夜之間就可以成為國家單位貼牌的國家級研究員、畫家、教授,這背後的利益輸送與交易,誰能計算得清?動用國家學術機構的名義,來為市場藝術家包裝,以此為單位與個人謀取利益,無疑是文化與學術領域的大腐敗,這種腐敗,既有制度因素,也有單位個人的因素,國家級研究機構被變相承包之後,個人利用其手中的權利,一步步做大利益集團,通過向有關部門領導輸送文化財富,以獲得更多的機會與撥款支持,更重要的是政策支持,還有用人權、用財權的獨斷獨攬。這樣的文化腐敗帝國一旦建立,就難以被撼動,因為與其有關的上級部門都會被買通,成為一個龐大的利益共同體。中央巡視組對文化部門的反腐如果不能正視並改變這種制度性的文化腐敗,以及文化腐敗正在形成龐大的利益共同體,那麼,打擊文化腐敗只能找幾只大老鼠,更深層次的問題,更本質的因素,卻無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