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政治生态中的热门关键词是“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了“关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又为这个决定做了长篇“说明”,“依法治国”的简称就是“法治”,习近平的“说明”里也是满篇的“法治”,不少人又开始产生幻觉,也许共产党这次是真要搞法治了?
与此同时,新疆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被控鼓吹“疆独”罪判无期徒刑,二审判决竟然就在看守所里宣佈维持原判,还要被告像重刑犯一样带着脚镣;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控四罪,加上了“煽动颠覆和分裂国家”的罪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庭审竟然连续十八小时,还不让被告和辩护律师进食,法庭完全像个流氓;着名记者高瑜一案庭审,不让家属亲友出席,也没有媒体报道。世界上有这样搞法治的吗?
习近平和党中央说要依法治国,中国人千万不要高兴得太早。“依法治国”这四个字实在是诡异,你看得不仔细还以为是现代国家的大趋势,rule of law,其实党中央在这里耍了一个花枪,它妙就妙在既抢了“法治”的大旗,“依法治国”这说法本身却又完完全全是共产党的私生子,别人是没有的。既然别人是没有的,它就全凭习总书记和党中央来“说明”,它到底怎么做,党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中国人,只要还有点记性,就该记住,耍弄词彙,操控语言,不把你说服就把你说晕,这可是共产党的强项。他们能把话说得似乎非常好听,在做的时候却非常奇妙地改变了原来的内容,在你大惑不解的时候还要你相信他本来说的就是那个意思。这一套,他们可是驾轻就熟了。
民主专政和独裁“民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主是潮流,世界跨进了民主的时代,不久冷战格局形成,世界分裂成东西方阵营.当自由世界的人们大多还没清醒过来的时候,“民主”这面大旗就被苏联东欧和包括中国、北朝鲜的共产党们抢到了手。一时似乎社会主义阵营就是民主阵营,而西方阵营成了反民主的帝国主义阵营.东德自称民主德国,西德则是联邦德国;北朝鲜的全称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共执政后,就把“人民”当标签,贴到除了火葬场以外的所有东西上:人民政府、人民银行、人民币、人民军队、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广场、人民大会堂、人民公园,如此等等。中共懂得宣传的奥妙,懂得心理暗示的效果。他们用这样重複又重複的简单标签,很快地让几亿中国百姓以为,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才是真正民主的。
可是,民主的起码内容,即自由的选举,领导人由民众选举产生,选举必须有自由的竞选,候选人必须通过平等和自由的程序产生,这样最基本的实践,共产党却一天也没在中国实行。它从执政的第一天开始就只打算实行独裁,那么,它是怎么做到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反过来的另一套的呢?
党告诉人民,你们现在拥有世界上真正的民主了,你们的代表就是党,党代表你们的利益和意志,为此需要消灭你们的敌人。所以,党要带领你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
中共善变语言戏法,最精彩的莫过於“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专政”本来也是境外舶来品,dictatorship,中共脸都不红就当着全世界的面,把这个词翻译成两个汉语词彙,当谴责自己的敌人时,dictatorship就是“独裁”;而自己搞独裁的时候,就堂而皇之地称之为“专政”,还能在前面加上“人民”、“民主”修饰词,就叫“人民民主专政”,people’s democratic dictatorship.Democracy和dictatorship这两个概念,在它们的原产地,代表对立的政治制度,形如水火。共产党能把它并成一个概念,而且幻化出两个翻译法。事实上用不了很长时间,中国百姓就以为,独裁是负面的、反动的、罪恶的,而专政则是正面的、进步的、必要的。世界上没有比这更简单的骗术了,但这简单的骗术在中国特别好使。
於是,从中共执政开始,中国人民就在实行着、享受着“专政”的民主,浑然不觉自己是在“独裁”制度之下。一场又一场的政治运动,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民”在“民主地专政”着另外百分之五的“敌人”,而不明白自己根本没有基本的政治自由和权利,只是独裁政权下可怜的奴隶.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事件。
城头变幻大王旗,今天大王是“法治”
文革以后,“民主”这面大旗就褪色了,党已经难以用“民主”这面旗作为自己的合法性品牌。一九八九年天安门枪声一响,随后苏东欧集团解体,“人民民主专政”的说法连党自己也不好意思继续说了。“专政”就是“独裁”,源於同一个词,这点语言学知识也终於传进了中国的大学,党悄悄地把“专政”从自己的宣传词彙里撤了下来。没有了“专政”,再谈“民主”就是跟党自己过不去,因此党连“民主”也不怎么谈了。那么,党的合法性还是得有一个说头,江泽民的智囊为他发明了“三个代表”的说法,延续至今。
三个代表时期,中国贫富急剧分化,社会矛盾激化,“维稳”成为党的生命线。周永康创施而习近平承袭的强力维稳模式,是以全体人民为敌的“治理”模式。“维稳”这个概念用来忽悠民众是不行的,忽悠得另找词彙,这就是“法治”这个说法。
“法治”,rule of law,其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国王也在法律之下;现代法治的内容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分立,司法独立,法律保障人的基本政治权利,等等。这些法治基本内容,党和习总书记根本就不想实施,党只想抢“法治”这个词,抢来当大旗却又不想做,不能做,就得有自己的原创变换法,於是有了“依法治国”的说法。
“依法治国”四个字,两样东西,“法”和“国”,两个动作,“依”和“治”。四中全会的“决定”和习近平的“说明”,洋洋大观,其实是在绕圈子,他们不想直说的是,“法”是党立下的工具,党用它来“治”这个国家,就是来管这个国家的百姓。
从此以后,中共将标榜自己是“法治”的执政党,而其实质和半个世纪前完全一样,一个极权的独裁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