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通过资源、市场和分配多个方面,把经济命脉牢牢握在党的手中。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12月20日表示,政府已对国企改革进行专项调查研究,2015年会有“重要进展”。他具体指出,将通过改革解决国企效率较低、国有资产流失、内部交易和腐败等突出问题。
国企的腐败一直是众矢之的。有人统计,仅2014年,就有共计超过150位国企高管人员被内部审查或公开审判;在2012和2013年,每年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被判有罪的案件都接近100件。国企一直是腐败的重灾区。
比起腐败,国企对于国民的危害更大的是它本身。国企的存在就是一个悖论。名义上,国企是政府投资参股或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通过“国资委”行使国有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在中国,政府投资经营的国企资产,理论上属于“全民所有”。同时,国企还要从国民身上获取利润,这些利润名义上也属于“全民所有”。但是,民众尚未愚昧沉沦到这般地步:用自己的钱,设立一个组织来赚自己的钱;而且事实上,在一个极权社会,民众既不能通过拒绝纳税的方式不为国企集资,也不能通过拒绝购买的方式不让国企赚取利润,更不能以有效的途径和方式来影响那些“全民所有”的资产和利润用于何处、怎样利用。那么,国企存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就是用来否定市场的能力,或者彰显民众的愚昧?
国企首先是一个税收的途径。如前所述,国企的资产来自于国民,来自于政府征收的税款。而政府征收这些税款用于成立国企,然后利用国企从国民身上赚取利润,这些利润实质上就成为政府间接向国民征收的税款。国企一直以来就承担着这个国税、地税之外的“第三税务局”的角色,为极权当局输送了巨额的利益。它从国民身上榨取的巨额利益,不仅养活了一帮贪官污吏,而且是极权统治的重要经济来源。
不仅如此,国企更是一个统治的工具。在资源方面,国企是权力分配的延伸;在市场方面,国企拥有和行政部门接近的地位;在管理方面,国企管理人员的任命由各级国资委下达,国企执行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指令。它通过资源、市场和分配多个方面,把经济命脉牢牢握在党的手中,影响和控制着每个人的生活。过去,铁路、电力、电信等重要部门,还承担着一些行政管理的任务。如今,这些部门虽然改名为“公司”,但仍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着社会,管理着每一个人。
也许一组数据能够更好地说明情况。根据财政部企业司2014年7月28日公布的权威数据,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包括94个中央部门所属企业、113家国资委监管企业(现为112家)、5家财政部监管企业和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中,央企达5.2万户,地方国有企业达10.4万户;2013年,全国国企资产总额达104.1万亿元,地方国企总资产为55.5万亿元;2013年,央企利润总额为1.7万亿元。
按照这个数据,以全国13.6亿人口(2013年底)计算,国有企业管理着全国人均7.65万元的资产,这些资产或者来自于国民直接缴纳的税款,或者来自于国企“收缴”的利润;每年,国企从每个人身上平均获得1250元的利润──这些,还都没有把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的“家产”计算在内。而国民获得的,是一个铁老大、电老虎、两桶油等横行不法的社会,一个极权高压独裁统治的警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