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政后
中共1949年建政后,名为“共和国”实为党国。前30年是毛个人独裁的恐怖,后30年是权贵寡头的掠夺,全无共和国的宪政法治,完全是以权代法、以党代政的人治、党治。
1949年占据大陆后,中共违背诺言(详见《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笑蜀编 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该书汇集中共建政前所办《新华日报》和《解放日报》上毛泽东、周恩来等关于自由、民主、宪政的文章,后被中共查禁,出版社因此被停业整顿,编者也被迫离开任教的大学),背信弃义,依仗强权,成为窃国大盗。毛泽东1945年4月24日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主张:“有些人怀疑共产党得势之后,是否会学俄国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我们的答复是: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有原则上的不同的。毫无疑义,我们这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中国的一切军队都应该属于这个国家的这个政府,借以保障人民的自由,有效地反对外国侵略者。”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其中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这句话,更没有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出现的只有“工人阶级领导”。一系列运动之后,中共专制统治的格局初步形成,便于1954年9月召开所谓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制定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出现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文字。相比1946年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的“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系以外,效忠国家,爱护人民。”“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等。中共明目张胆地坚持把军队当做党军,拒绝军队国家化。一方面,1954年和2004年的《宪法》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另一方面,1997年3月公布的《国防法》第3章第19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该条款与该法《总则》中的第5条“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相牴触。显然,《国防法》第19条的规定是无效的。2012年3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宣誓词包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等内容。完全否定司法应独立。
“在性质上,共同纲领是一个所谓的新民主主义纲领,基本承袭了联合政府的传统框架。“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是一个大宪章式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合法性就来自共同纲领,但到1954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政协变成了一个统一战线组织,也就是只是一个咨询机构,不再具有立法和监察的权力。此后,政协的主要功能就是学习,政协还成立了一个学习委员会。”“到1989年底,中央出台了一个文件,第一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的提法。在此之前,有关民主党派的定位很是模糊,民主党派始终认为自己是执政党之一。但1989年这个文件出来以后,民主党派的名份改为了参政党。从40年代开始到1949年成立的联合政府,它什么时候结束,我们不知道,但在这个文件中可以看出,联合政府的概念从此消失。”(章立凡《中国民主党派的变迁》)
中共治国不靠民主法治,而是专制暴力。“所谓‘马上得天下,马上治天下’,这种惯性的作用几乎不可避免。……毛泽东所以越到晚年越相信‘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不是别的,也的确是他的经验之谈。只不过,这个经验,即使对毛泽东和中共的目标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过多地依靠和使用它的结果,固然压制了对手,同时也割伤了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4页,杨奎松,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直到今天,中共依然没有放弃这一手段(例如,御用学者、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今年9月底在《红旗文稿》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中,强调国内外阶级斗争并没有熄灭,“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否定是超历史、超阶级的阶级调和工具。引发一片哗然。他只不过为中共还在坚持的“阶级斗争”寻找借口而已),强权的政治标准高于法律,只不过以所谓“敌对势力”、“反华势力”替代“阶级敌人”(实为“中共敌人”、“反共势力”)的说法,权力以法律的名义处理党内外政争。因为它不敢放弃党对法律的操控,不敢面对公平的政治竞争游戏规则,否则它必然垮台,丧失专制特权。
中共建政前后,为了争取农民的支持,沿用二十年代在苏区的做法,进行暴力土改,剥夺地主,分土地给农民。
1947年,中共在占领区一改上年相对温和的《五四指示》,颁布十分激进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刘少奇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群众的意见就是法律,就是政策”(同上45页)“真正的百分之九十五的农民的意见要打人、杀人,领导机关也不能制止”( 同上49页)。土改中出现了按比例斗争、乱打滥杀的血腥现象。打耳光、跪瓦渣、浇毛粪、剥衣服、捅刺刀、砸核桃(用石头捣碎脑袋),“把马刀烧红放在被拷打者的嘴上”。许多人被迫自杀。“杀的方法上,有活埋的、枪毙的、活剐的,还有勒死的,剐了以后还要挂在树上或者门上。”“更有骇人听闻的是,有的地方把地主的小孩也活埋,有的村把小孩活活摔死。”“还有个别干部将犯罪分子处决后取出心肝来吃,说是为了治病”。晋察冀地区五寨县一康姓中农被错定为富农,父子6人被打死2人,被逼自杀3人,家产被没收,最后一个儿子在共军某区任政委,闻讯赶回后愤而自杀。山西黎城县一晚上屠杀一百多个地主。山西晋绥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臣被遣送回老家惨遭殴毙。毛泽东对土改的暴行知道得一清二楚。1947年8月16日到11月21日,毛在陕北葭县。根据给他的报告,那里的土改:“有用盐水把人腌死在瓮里的。还有用滚油从头上浇死人的。”有个地方甚至“规定谁斗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头打死。”毛那年底住陕北杨家沟时,不引人注意地去观看了斗争大会。会上的残忍作法连出身贫雇农的警卫也觉得“过火”。会后,他跟警卫们讲到土改中的各种刑罚如“吊、打、拉,磨、杀等”。土改中抗战时的“三三制”被废弃,一些与中共多年合作的民主人士都惨遭批斗,有的甚至被斗死。例如:陕甘宁边区副议长安文钦被没收全部财产,扫地出门;“在晋绥区,开明士绅王作相被打死后开膛剖肚,尸体被扔进黄河。晋绥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臣被遣送回老家固贤,交群众审判,惨遭殴毙。”晋西北行政公署副主任牛荫冠被拉出来陪斗其父、开明士绅牛友兰,牛友兰被人用铁丝穿鼻,让儿子牵着游街。土改也造成干部党员的内部斗争。在陕北,“一个旧保长,竟逼其妻剖腹自杀”。晋绥区贫雇农以纯洁组织为名,对干部党员乱打乱杀。某县一位区长被绑在树上,用树皮刮肉到骨头而死。有的县贫雇农自行选举领导机关,“成立主席团时,选出了一个伙夫、一个马夫、一个奶妈。”这类闹剧还蔓延到一些部队,出身贫雇农者罢免了出身富裕的旅长团长们,罚他们站岗放哨,甚至整到纵队司令员陈赓头上。毛泽东的儿子毛岸英被派去参加土改“锻炼”,但对土改保持了相当的反感,他的“工作笔记”详细记载别人讲给他听的一次“万人大会”。大会足足开了一个星期,一个村把斗争对象打倒在地,宣布胜利时,“一响炮一擂鼓,其它村也沉不住气了,大家都争先斗争胜利,于是会场更加乱的不可收拾,结果打死8名。”“有一些不是地主也被斗了。第六天召开祝捷大会,选举新村干。大会提拔的积极分子,一部分是流氓地痞伪军狗腿”。“万人大会的结果,许多农民只弄了二斗粮食,这是翻身吗?”(《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1989年六四中被罢黜的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他的地主父亲在土改时被枪杀(其坟墓和祖坟文革中被掘开,为此赵至死未回故乡)。赵紫阳当时认为是革命的需要,但晚年称那是不人道的,后悔没有及时相救。土改造成相互仇杀。例如,国共军队在冀鲁豫拉锯战中形成的循环报复就互相杀了10万多人。
中共建政后,1950年6月公布《土地改革法》,8月颁布《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暴力斗争再次出现,乱抓乱打乱杀,用尽各种难以想象的野蛮酷刑,一片恐怖。有的干部开会竟当众用刀割断地主的脖子;一些农户听说被划成地主后绝望自杀;有的地主被拉到斗争会场后只得撞柱自杀而亡。歌曲《龙的传人》作者侯德健今年12月9日在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披露,土改中其祖母因是地主遗孀,十指被缠布蘸上油,祖母的外甥女被逼将其十指点燃致残。
中共的土改“导致中国农村中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的精英,乃至他们的子孙,都成了政治运动的牺牲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110页)据专家保守估计,当年的土改大陆有200万“地主分子”被杀死(含自杀),一位美国学者甚至估计有多达450万人在土改中死亡。(参看《最后的地主——土改幸存者访谈录》,廖亦武,[美]劳改基金会,2008年;独立纪录片《暴风骤雨》,2005年9月,长篇小说《暴风骤雨》背后的故事,展现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后期土改的真相)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解释了土改真正的政治目的:“我们党没有采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恩赐’农民土地的办法去进行土地改革。……用彻底发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分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了这一任务。……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中共建政后的土改,从根本上颠覆了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第一次将亿万农民直接纳入专制权力系统的控制中,所谓“民间”、“江湖”的空间彻底消失,真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相比之下,在海峡对岸,蒋介石在台湾的和平土改,调节了地主和农民利益,保护并促进了农业发展。
与此同时,中共还发动了几个运动。
一是镇反、肃反运动。1951年2月,中共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3月,中共先后发出剿匪和镇压反革命的指示。7月23日以政务院的名义公布镇反指示。10月8日,中共正式决定出兵朝鲜。两天后,毛泽东亲自主持通过了新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简称《“双十”指示》)。毛泽东对时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说:“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你们要好好运用这个资本,不尽是为了杀几个反革命,而更主要的是为了发动群众。”刘少奇也说:“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如果没有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那么厉害,那么土改(和镇反)的锣鼓就不得了了。这里打死一个地主,那里也打了一个,到处闹”,“很多事情不好办”(同上184页)。1951年3月开始,全国各大中城市,陆续实施了有计划的大逮捕、大杀戮的行动,公审公判,公开执行。“不讲证据,滥捕滥杀的现象相当普遍。”(同上204页)例如,朱自清的儿子朱迈先早年积极追随中共,抗战期间被中共指派参加国军,国共内战时成功策划国军起义,此时却被当成历史反革命被枪决。镇反运动的对象除了土匪,还有许多是“起义”投降后解职返乡者,被俘后释放返乡者;退役返乡已有数年,或闲居,或从商,或从事其它职业(如教师、律师等)者。镇反运动中,全国共歼灭土匪240余万,关押各种反革命分子129万,管制120万,杀掉71.2万(同上217页)。1955年又进行肃反运动,即肃清暗藏在党政机关、革命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台湾特务。由此产生冤假错案无数,连1925年入党、长征时红军任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的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和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杨帆都成了“内奸”、“反革命分子”。
中共占领北平时,笔者的父亲是毕业于北平市立师范学校的教师,他未告知其父即报名参军,投笔从戎(此时,毕业于保定师范学校的我祖父朱荣黼,因是民国北平怀柔县公署最后一任教育科科长,正在“劳动改造”中扫街道,一亩地大的祖传宅院被当局没收做新“县衙”,我祖母不久病故。我祖父在三年大饥荒中,见到未满周岁的我之后不久,即因营养不良而病故。我的曾祖父朱宝轩作为清末秀才和当地第一个赴日留学生,是该县新式教育的创始人,见该县县志http://www.hrzx.gov.cn/news_show.php?newsId=BA24EF65-0AEB-4067-A28B-FB3951493499中共到来前夕去世),后南下剿匪、赴朝作战。因加入过“三青团”,在肃反中被开除党籍,提前复员,此后成为历次运动的斗争对象,一生坎坷。
肃反运动共逮捕了214470人,判死刑21715人,非正常死亡(自杀、刑讯逼供中被打死或在监狱、劳改中折磨致死)53230人。打击了140多万干部和知识分子,错案率超过94%。(《镇反与肃反》,信力健,《北京之春》2010年12月号)
二是“三反运动”、“五反运动”。绝对权力难逃绝对腐败的怪圈,“中共进城以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发生贪污腐化的现象依旧是极其严重,甚至是触目惊心的。”(同上306页)以致毛泽东说:“有些共产党员比国民党还坏。”(同上22页)“如十年内不进行三反,共产党就会变成国民党。”(同上273页)仅据中央各部1951年12月报告,“根据已经掌握的部分情况初步估计,贪污人数通常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同上269页)对此,毛泽东同样靠运动而不是制度来解决。1951年11月,中共在党政军部门发动了“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1952年3月,中共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挖出并严惩了张青山、刘子善等一批“大老虎”,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军队除外)“共查处贪污分子和反贪污错误的一百二十万三千多人,……其中共产党员十九万六千多人”(同上305页)。但是,此运动同样存在定比例、比数字等简单化问题。“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严重脱离实际。同中国历次群众性政治运动都会出现的情况一样,此举更是给一些人打击报复、诬陷栽赃自己的仇家,大开了方便之门。”(同上297页)刑讯逼供、冤假错案在所难免。1952年1月,为配合“三反运动”,又在民营工商业界发动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材、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实质是中共与民族资本家的较量。同样出现不讲法律、刑讯逼供,包括航运大王卢作孚、上海冠生园老板冼冠生在内的许多资本家被迫自杀,“仅据上海从1952年1月25日至4月1日的不完全统计,因运动而自杀者就达到了876人,平均每天的自杀人数几乎都在10人以上,其数字相当惊人。而且,有不少资本家更选择夫妻一同自尽,甚或带着孩子一同自杀。”(同上498页)从此,中国民营工商业陷入绝境。接下来,1953年,中共正式公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进行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是国家专制权力对公民经济自由权利的剥夺,对民间财富的变相抢劫,私有制经济从此基本被消灭,中共通过公有制经济控制了国人的饭碗。大陆农民的土地梦做了还不到两年,又被收归国有,强制搞合作化、集体化,农民被纳入国家经济控制,成为现代农奴,为工业积累提供牺牲。
三是在经济控制的同时,中共开始精神控制。首先摧毁人们的宗教信仰。1950年—1953年的“三自更新运动”期间,被监禁的基督教新教徒约6万人,其中被处决的共10690人。1954年8月6日,成立压制信仰自由的官方宗教机构“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951年,中共发动批判电影《武训传》及其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这是中共建政后迫害知识分子的开始。1954年,胡风因向中共中央写了《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即“三十万言书”),反对将文艺当作政治的附庸,不同意“政治标准第一”;反对文艺脱离历史真实,不同意“以歌颂光明为主”;反对把作家、艺术家当作宣传政策的工具、传声筒;主张以群众喜闻乐见作为审美标准。因此,毛泽东钦定胡风有“可杀之罪”,他被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之首,夫妻双双被捕入狱,并开展全国范围的批判、斗争。此案牵连2100多人,逮捕93人,其中78人被定为“胡风分子”。
1954年8月,中共仿照苏联,通过政务院制定了《劳动改造条例》。1957年此后几十年政治运动中,这一恶法吞噬了难以计数的无辜生命,直到2013年12月才被废除。
在经济上降服了农民、工人和资本家,中共开始降服党内外知识分子。
斯大林死后,东欧共产国家纷纷改革,毛主席也故作姿态,在1956年1月初召集了34各部门的负责人汇报情况研究问题,他说:“中央成立一个体制小组,专门研究如何划分权力。”“美国发展很快,其政治制度必有可学习之处。我们反对它,只反对它的帝国主义。”“苏联只有一个党,到底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看来还是几个党好。……共产党要万岁,民主党派也要万岁。”(《毛主席是什么时候决定引蛇出洞的》,李慎之,载《六月雪——记忆中的反右派运动》,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9月)第二年,毛泽东利用所谓大鸣大放的阳谋,引蛇出洞,接着反戈一击,发动反右运动。无论是拒绝跟随国民党而留在大陆的民主人士、著名学者、海外归来的知识分子,还是基层的读书人,无一幸免。
回顾1957年的大鸣大放,是迄今为止,大陆官方对言论最开放的一次,知识分子最广泛也是最后的公开放言,许多言论刊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公开媒体上,今天看来毫无过时(中共的邪恶远远超过当年),毕竟那一代知识分子许多人经历过五四运动的洗礼(有的曾是五四运动的学生领袖)和民国相对自由的生活。鸣放所提出的问题中,真正触了毛的痛脚并最终引发空前规模镇压的,还是政权问题。机械科学研究学副院长雷天觉用提问的方式放出了自己的意见:“党究竟应在国家之上,还是应在国家之中?”山东青岛市民盟成员曲北韦也在市政协会议上发问道:“我十分怀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呢,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共产党?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呢,还是人民为共产党服务?共产党是人民的勤务员呢,还是人民的统治者?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呢,还是奴隶?”广西省副省长、民革中央常委李任仁说:“每个党员并不等于党。有的机关、学校中有人给党员提意见,竟被批评为是反党反组织,这不是比‘朕即国家’还有过之吗?”“在省里还好一点,愈到下面愈成问题,区委书记和乡支书就可命令一切。”北京大学有人署名“天水心”贴出一张大字报说:“党独揽一切,专断一切,党即人民全体,党即国家,党即法律。 所谓‘民主’实际上已被党主所代换。”相比之下,《光明日报》总编辑储安平却将矛头直指中共主要首领毛、周二人,而且口气颇有些咄咄逼人。他在中共中央统战部的座谈会上作了一次发言,题为《向毛主席和周总理提些意见》。他说:“我认为党领导国家并不等于这个国家即为党所有。但是,在全国范围内,不论大小单位,甚至一个科一个组,都要安排一个党员做头儿……党这样做,是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样的思想,从而形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一家天下的清一色局面。”对储安平的说法表示赞同的人颇为不少,如《中国青年报》记者詹寰就说:“共产党就是党天下,没办法,这是根本制度问题,我完全同意储安平的竟见!”“共产党不仅是以党代政,而且有党无政!”民盟副主席章伯钧是国务院交通部长及全国政协副主席,他说:“……人民没有说话的余地,只可说是党的专政吧?实际的情况就是共产党专政,并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陈振汉说:“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主自由比人民民主专政下的民主自由要广,因为资产阶级国家还允许共产党存在,有出版言论自由,我们却不是这样。”化学工业部一位普通科员阎义采在《两党制适合中国国情》中说:“我认为民盟章伯钧先生提出在政治上向美国学习,在中国实行‘两党制’的主张,对人民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只有‘两党制’才能真正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才能真正实现‘百化齐放,百家争鸣’。”(《阳谋:“反右”前后》修订本,丁抒,[香港]九十年代杂志社,1993年9月)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贴出的第一份大字报《党委在干什么?》由22人署名,内容也是说校人事科长利用职权,威胁利诱并施,奸污女助教、女学生,而校党委熟视无睹,千方百计包庇,任其“在我们新中国神圣的高等学府中为非作歹”。1936年参加共产党的山东农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周次温说:“我是战时入党的,假若是在解放后的现在,这样的共产党,我根本就不会参加。”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报刊处副处长傅信也认为中共已经变了质。他认为共产党的干部利用特权剥削人民,是剥削集团。他说,这种剥削很巧妙,不必占用生产资料,“直接利用特权而无偿地占用劳动人民的剩馀余劳动。”名作家萧乾于1957年6月1日在《人民日报》的短文中引用了一位民盟成员的牢骚:“从政治鉴定,评级评薪, 到领结婚登记的证明书,孩子能不能进机关的托儿所,都掌握在人事科手里(各单位人事科均由党员把持——引者),还谈什么互相监督。”陕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古代史教授王尊一是位70高龄的老学者,他在《陕西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6月15日《人民日报》转载:“元朝时候,把全国人民分为四等,……反观今天,全国人民也可分为四等,第一等最高贵的人是共产党员,第二等是共青团员,第三等是民主党派,第四等是群众。……国家机关、学校、企业的首长,也是多设复职。正的总是由党员担任,副的偶有民主人士,但民主人士多是有职无权。这种政治的形式……和元朝、清朝又有什么区别呢?”前国民党广东省政府主席陈铭枢对毛个人的修养、品质抨击了一番:“伟大的毛主席,不是如华盛顿然,而是与德国的俾斯麦、日本的伊藤博文相似。政治修养上热而不淡,疾而不舒,燥而不宁,察而不周;自然为党见与感情所沸动,生出浪潮,喜功好大,难以制止。”“好好的一个优良的国家,纯朴的民情,去搞俄式的清算斗争,三反五反,弄到中国8年来混乱不清,天天忙于镇压肃反,已不成为国家政治。”从此陈铭枢这个人就在政坛消失了。北京大学学生张锡锟的大字报把中共统治比作“希特勒统治”,并写道:“现在的政府不保护公民权利的状况,还不如封建王朝和蒋介石。”“宪法自一九五四年通过以后,有的被彻底破坏了,有的有名无实”,“把宪法当作手纸”。“亲身经历过三反、五反、肃反这些运动的人,想起来就感到心惊肉缩,毛骨悚然。”“真是人人自危,社会大恐怖。”“斗的场面,比坐牢难受多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女学生林希翎在北京大学的辩论会上,在演讲中抨击8年来中共没有真正实行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很民主的,但我们这里是不民主的。我们管这个社会叫做在封建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同上)
6月2日,北京清华大学一个共产党员,并且是“解放区土生土养”、为中共打过仗的,署名“一个清华人”,张贴了一份 题为《我控诉、我抗议》的大字报,矛头直指毛泽东:“我抗议毛主席最近在团中央所说的……。皇上哟!秦始皇与你相比,也只能是个无名小卒了,无怪乎你说:‘昔秦皇汉武,略输文采’,你在镇压人民的这方面,是胜过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多少倍了……。老祖宗啊!世界上有多少皇上能像你这样,从1949年以后杀了70多万人民!(还算不算一些自杀的呢)杀吧!把中国人杀绝吧!”“独裁者,你们已经是残暴成性了。在延安十二点钟一声炮响,你杀了多少所谓可疑分子呢?这就是你们的所谓‘纯洁内部’、‘三查’和‘整风’啊!所谓什么圣地延安,王实味不过在《野百合花》中说了一声大灶、中灶、小灶而挨整了。下落呢?不知道。抗大(全称为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的学生他们在前线拚命,而你们在延安呢,花天酒地。什么窑洞生活,什么枣园清苦(当时毛住在枣园——引者),抗大学生在看到这些令人不能容忍的事实后,在一个晚上打死了20多条猪吃掉了。而你们利用了‘纯洁内部’,活埋了多少人,这不是事实吗?你们自己这样做会有根本的动荡时,你们的没有人性的理论出来了:委屈是应该的,为了党的利益受委届以至牺牲是光荣的。……有多少人死在自己人手里呢,他们遭活埋了,他们遭自己所依靠的和所相信的人活埋了。这就是‘同志’的涵义呀!”清华大学学生孙宝琮在其油印散发的小报上发表了一篇杂文《神.鬼.人》,将国民党比作鬼,共产党比作神,大众比作人:“人受命于天,而神主宰万物。”“人敬鬼、神而远之。这是人的悲剧,也是神的悲剧。”“愿神弃神权,重返人间,神弃神皮,重新作人。则庶民万幸,祖国万幸。”很可能这是第一篇反对神化毛泽东的文字,尽管文中没有直呼其名。而为了这篇文章,中共将孙宝琮抓进牢里关了15年。北京大学的学生领袖谭天荣在大字报里点名批判了毛:“毛主席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是赤裸裸的唯心主义,不是唯物主义……是帝王思想的变相复活,是一种古代封建意识……。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人为的盗窃国家政权的一种新颖名词。……苏联的工人阶级的专政,也是欺骗人民的口号,完全是党巨人阶级独裁,人民一切无自由。”他还攻击《人民日报》,是“封锁真理的万里长城。”他还主张全民直接选举,反对用法律规定共产党在国家的领导地位。据清华大学副校长、著名力学家钱伟长说:“许多学生家长来信要我劝劝他们的子弟,不要参加闹市,我都劝过了,但是学生们十分坚决。这好像到了‘五四运动’的前夕。”著名的言论还有,章伯钧的“政治设计院”,罗隆基的“平反委员会”,葛佩琦的所谓“杀共产党人”,吴祖光的“党趁早别领导艺术工作”等。(同上)
1957年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新华网为了贯彻习近平关于不能割裂和对立新中国前后三十年的讲话,今年1月重发该文),通知高层准备反右。1957年6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社论《工人阶级说话了》,于是全国各地都将工人搬出来,一时间,“右派分子”便成了反动派、恶棍、伪君子、大坏蛋的代名词,成了亿万“工农兵”口诛笔伐和当众斗争的对象。
据解密后的中共档案,全国划右派总共是3178470人,还有1437562人被划为‘中右’(中右者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加上没有被戴帽的“坏分子”、“错按右派分子对待”的人(农村干部、小学教师、工人、中专生等),一共有511万多人。经过中共后来的平反,只剩下96人未获平反,其中最著名的有6人:章伯钧(著名民主人士,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交通部部长、《光明日报》社长等职)、罗隆基(著名民主人士和政治活动家,曾任全国政协常委、森林工业部部长)、储安平(著名学者和新闻工作者,曾任新华书店副总经理、《光明日报》总编辑等职)、陈仁炳(著名民主人士、历史学家)、彭文应(著名民主人士、社会活动家)、林希翎(原名程海果,时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均因为不低头认错。对于“右派分子”的处理,有撤职、降级使用,调离岗位,监督劳动,被劳改,判刑甚至枪毙。许多人被逼自杀,个别人逃亡国外。约有十多万人在反右运动中和以后的“大饥荒”中、“文革”中非正常死亡(如林昭等)。反右运动使知识精英独立、敢言的精神遭受毁灭性打击,为此后更大的灾难埋下了祸根。(闫桂勋《反右派运动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文字狱》;《阳谋:“反右”前后》修订本;《1957年的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朱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它阶层自杀现象之剖析》,谢泳,《当代中国研究》,2001年第3期)
万马齐喑之下,毛泽东更加为所欲为。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法制问题时说:“法律这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对于盗窃犯不靠群众不行。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的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刘少奇说:“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办事的参考。”接着,中央政法小组就向毛泽东、刘少奇打报告称:“民法、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已经没有必要制定了。”
1958年,中共开始搞狂热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刮共产冒进风(仅在1961年全国报废工程就折合人民币150亿元)。1959年7—8月的庐山会议,由于彭德怀批评左倾狂热的万言书,毛泽东将其打成反党集团。大跃进中,家家砸锅炼钢铁,吃集体大食堂,劳民伤财。虚报产量导致许多地方强征强收,连农民的种子粮、口粮都不剩下,最终酿成1959—1961年的大饥荒,许多地方出现人吃人。“死亡前的饥饿比死亡更恐怖。玉米心吃光了,野菜吃光了,树皮吃光了,鸟粪、老鼠、棉絮都用来填肚子。在挖观音土的地方,饥民们一边挖,一边大把大把地往自己嘴里塞着观音土。死人的尸体,外来的饥民,甚至自己的亲人,都成了充饥的食品。那时,‘人相食’不是个别现象。”(《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原新华社高级记者、教授杨继绳,[香港]大风出版社,2006年2月)可是中共为了掩盖罪性,竟长期宣传说是“三年自然灾害”和苏联逼债。金辉(国家气象局)在《风调雨顺的三年——1959~1961年气象水文考》一文中,引用科学统计数据显示,“1959~1961年间,中国大地风调雨顺,全国的旱涝态势相当正常。并且,其正常的程度甚至令人吃惊。”“通观新中国自然灾害与粮食产量的概况,说明在大多数年份,自然灾害及成灾面积并不能直接决定粮食收成的丰与歉。只有1959~1961年这三年是‘不同寻常’的例外。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灾害并非导致三年灾难的主要因素。或者说,那三年的自然灾害不足以、也不应该使粮食减产那么多。”(《方法》杂志1998年3期,该杂志后被停刊)在大饥荒中,尽管中苏已分裂,但苏联并没有逼着还债,反而要援助粮食,毛泽东不但拒绝援助,而且在政治局会议上说,要勒紧裤腰带,争取5年内把苏联的债务还清。于是,各省成立外贸小组,挤出东西提前还了债。(《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中共竟荒谬宣传说这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志气”,说这话的人为何不先拿出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而是不经纳税人同意慷百姓之慨?
尤其残忍的是,为了社会稳定,1959年3月,饿死人的情况已经大规模发生时,中共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紧急通知》,该文件不仅要制止农民外逃(电影《一九四二》记录天灾之下的民国饥民尚能逃难),而且指示各省市将“盲目流入”城市和工业矿山地区的农民予以收容、遣返。“盲流”一词由此而来。在大片饿死人的农村地区采取把守交通要道、禁止饥民外出,使他们坐以待毙。地方官员欺上瞒下,一面大吃大喝,一面拦截上访反映饥荒的干部群众和信件,派民兵看守粮田,打死打伤偷粮饥民,却不放粮赈灾,许多呼求无望的农民饿死在国家粮库门口,不少人全家饿死家中而绝户。一些地方发生哄抢粮库的暴动,遭到当局武力镇压。来自广东等省的饥民至少十万人逃亡香港,许多人被边防军射杀,死于河中、海上、岸边和山里。一位逃亡农妇这样表达对祖国的绝望:“我死后,连骨灰都不要吹回这边来!”(详见《大逃港》,陈秉安,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7月)云南等地许多边民连同县委书记、县长们逃亡境外。1960年1月,海军航空兵某部飞行员杨德才驾机逃往台湾,首开中共建政后驾机叛逃的先例(但因超低空飞行坠海而未遂)。1959年3月,遭到中共武力镇压的藏人,在达赖喇嘛带领下大规模流亡印度(1951年5月,中共与西藏签订《十七条协议》后,中共在云南、四川、青海、甘肃的藏区强行搞激进的“社会主义改造”,破坏了传统秩序,引发反抗,双方彼此血腥杀戮,中共甚至动用了大炮和远程重型轰炸机,制造了“循化事件”等群体屠杀。数万藏族难民逃到西藏,又引发那里的反叛)。1962年5月中旬,新疆伊宁市、塔城地区各族居民走上街头,要求粮食,遭到血腥屠杀。几天之内,伊犁、塔城地区民众大逃亡,其中上至新疆军区副司令马尔戈夫将军、新疆军区副总参谋长祖农•泰也夫,厅长、州长、地区专员,下至县长、公安局长、医生、教师、宗教人士等等。逃亡人数有15万到20万。民间说法是70万。
就在全国各处大批饿死人之时,中共还穷兵黩武,出口粮食换取外汇,研制原子弹。大饥荒年间中国的国防费用比偿还外债的钱高出很多倍。为了政治需要,中共还向共产国家的“小兄弟”无偿提供粮食等物资援助,1961-1964年外援人民币共35.5亿元。中共迟至1960年年底即无数农民已经饿死之后才决定进口粮食。1962年,因阿尔巴尼亚要粮,中共让几艘载满进口小麦从加拿大驶回的中国轮船,半路调头给阿国送去。同时,“关于毛泽东在三年困难时期有几个月不吃肉被宣传得神乎其神。”前中共总书记张闻天的秘书、著名国际问题专家,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党史专家何方写道,“事实是,医生鉴于猪肉胆固醇含量高,建议他改吃牛羊肉。而毛本人六十年代初一度喜欢吃西餐。所以,1961年4月26日工作人员会同厨师给他订制的一份西餐菜谱中,就有牛羊肉菜十多种,西餐汤十六七种。”(何方引自《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卷701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与此同时,1959年,各省、市为毛泽东(许多地方还加上政治局常委)大造别墅。除省、市首府以外,一些中等城市也竞相效尤。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古今中外少有。如湖南的“蓉园”,四川的“金牛坝宾馆”,湖北的“东湖宾馆”,江苏的“紫金山宾馆”,山东的“南郊宾馆”,杭州的“刘庄宾馆”和“汪庄宾馆”,上海的“西郊宾馆”等等,都是在1960年前后建造的。天津迎宾馆的主建筑四座别墅,也是为毛、刘、周、朱提供的。这些“行宫”极尽奢华,气派非凡,有些地方的装修标准竟在北京钓鱼台宾馆之上。在庐山,当局为毛泽东兴建了一所巨型别墅,仅主房建筑面积就达4500平方米,容一座小学还绰绰有余,比蒋介石的庐山别墅大几倍。根据毛的吩咐,湖南从1960年—1962年在毛的家乡韶山为他建起了名为“滴水洞”的别墅,其费用可换一千万斤小麦,而自从毛1966年6月住过几天之后,那别墅就永远空在那里了。(《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与毛相比,邓小平的腐化就是小巫见大巫了。1959年庐山会议期间,邓小平因打台球脚伤住院,毛泽东派了两个护士照顾他,邓小平却把一个女护士的肚子搞大了,那个女护士被打发回老家(见《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英文版]李志绥;纪录片《中国禁书》,美国2011年)。
中共当时还向国际社会隐瞒大饥荒,逃往香港的难民和海外侨民的国内亲属传出了一些消息,一些西方媒体据此陆续发出了一些有关中国大陆发生饥荒的零星报道,但中共一概斥为“恶毒攻击”、“造谣诬蔑”。为了扭转世界舆论,中共邀请一些“友好人士”来华访问,安排“参观”布置的丰衣足食的假象,与老百姓高度隔离,希望借他们的笔“澄清事实真相”。(《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人民日报》10月1日还郑重宣布:“人民公社已使我国农民永远摆脱了那种每遭自然灾害必然有成百万、成千万人饥饿、逃荒和死亡的历史命运。”
中共卑鄙地掩盖大饥荒的死亡人数。“1961年,粮食部陈国栋、周伯萍和国家统计局贾启允三人受命,让各省填写了一个有关粮食和人口变动的统计表,经汇总以后,全国人口减少了几千万!这份材料只报周恩来和毛泽东两人。周恩来看到后通知周伯萍:立即销毁,不得外传。周伯萍等三人共同监督销毁了材料和印刷板。事后周恩来还打电话追问周伯萍:销毁了没有?周伯萍回答销毁了,周恩来才放心。”2003年,新华社记者杨继绳撰写《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一书,采访周伯萍问起确切数字时,他仍不回答(纪录片《中国大饥荒》,美国,2011年)。1991年8月,《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胡绳主编,中共党史出版社)和《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第二卷》(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做了部分披露:“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对于1959年到1961年大陆死亡人口的统计,海内外学者的统计从1000多万到8000万不等。历史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教授曹树基的研究成果称,1958—1962年“四年大跃进中,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计约3245.8万人。”(《大饥荒:1959-1961年的中国人口》,原刊于《中国人口科学》2005年第一期。[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杨继绳在《墓碑》一书中,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总数,结合出生率、死亡率,计算出大饥荒造成全国总人口减少4770多万人。
在湖南宁乡县,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姐姐刘少白早年嫁在地主家庭,土改后失去家产,遵刘吩咐留在乡中自食其力。1960年,她的儿子用米糠充饥,因屙不出屎而活活憋死。1962年7月上旬的一天下午,刘少奇在中南海游泳池与毛泽东会面发生争执时嚷道:“饿死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刘少奇1962年初着手纠正大跃进错误,在“七千人大会”上,提到“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毛不得不退居二线,一度被架空,毛对此怀恨在心。
1963年2月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使“社教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第二年的“四清运动”(一开始在农村中是“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后期在城乡中表现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再次出现打击扩大化现象。1963年12月28日下午,毛泽东一手拿党章,一手拿宪法,到中央工作会议会场兴师问罪:“一个不叫我开会(指邓小平),一个不叫我讲话(指刘少奇)。为什么剥夺党章、宪法给我的权利?”转眼在第二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中共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间,毛泽东震怒于刘少奇的冒犯,又毫不掩饰其无法无天,当着众人对刘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把你打倒!”(《刘少奇、毛泽东和四清运动》,刘源、何家栋,《领导文萃》,1999年第2期)
果然,文革中毛泽东的权力达到顶峰,毫无约束,他的话就是最高指示,就是法律,连形式上的公检法都废除了,红卫兵、军代表、工宣队、革委会掌握生杀大权,直接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给任何人的人定罪(称之为“牛鬼蛇神”或“黑五类”即地、富、反、坏、右),关进“牛棚”(关押“牛鬼蛇神”的地点),剥夺其人身自由(笔者父亲就被关“牛棚”9个月,其间春节都不准回家),随意虐待乃至杀害。因反对毛泽东独裁而牺牲的著名反抗者有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王佩英、卜琴父等。(详见《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寻访实录》、《疯狂岁月——“文革”酷刑实录》、《红色纪念碑》、《湖南道县大屠杀纪实和北京大兴屠杀调查》、《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一九六八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下发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发动文革的《五一六通知》,成立新的文革小组,将文化革命扩大成全国性的政治运动。8月5日,毛泽东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将矛头直指刘少奇(一年后的同一天,被批斗毒打时,刘少奇手举宪法,以国家主席的身份为名也无法保护自己),标志着文革的红色恐怖达到高峰。就在同一天,北师大附属女子中学副校长卞仲耘,被该校红卫兵女生打死在校园(参看纪录片《我虽死去》等),是北京第一个被红卫兵打死的教育工作者。三天后的8日,中共八届十一次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8月22日,毛泽东亲自批转了一个名为《严禁出动警察镇压革命学生运动》的文件,规定“不准以任何借口出动警察干涉、镇压革命学生运动,警察一律不得进入学校,除了现行反革命分子,运动中一律不逮捕人”。于是,全国的警察都对红卫兵行凶、打人、杀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所谓“红八月”的红色恐怖中,全国被打死和被逼自杀的总人数在20万人以上。
由于没有公正的法治,文革期间,无论是国家主席刘少奇、元帅林彪、彭德怀、贺龙,还是参与造反或被迫害的普通百姓,最终都难逃厄运。文革期间,毛泽东煽动、利用民众参与中共的权力斗争,于是民众分裂成两派,在对毛泽东的共同狂热崇拜中,彼此残酷斗争,冤假错案无数,再次重现了中共历次政治运动的惨剧。中共官方统计:文革浩劫中,全国一亿人受株连,420多万人被关押,172万8千多人非正常死亡,13万5千多人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23万7千人死于武斗,703万多人伤残,7万1千2百多个家庭整个死绝。而专家统计,非正常死亡773万人。
1976年,民众借悼念周恩来表达对中共极左派“四人帮”的不满,自发举行大规模民众运动, 3月底由南京发起,迅速波及全国,清明节在首都北京达到高潮。天安门四五运动被中共定性为“反革命事件”给予镇压,中共内部分裂公开化,主张“整顿”的邓小平再次下台。
毛泽东1976年9月9日死后,其接班人华国锋与毛的亲信“四人帮”斗争加剧。10月,华国锋在党内部分元老支持下,发动政变,抓捕“四人帮”(1980年11月,对林彪、“四人帮”集团进行了公开审判)。华在短暂执政期间,提出“两个凡是”,延续毛的“阶级斗争”路线,1977年,王申酉、李九莲、钟海源等因反对毛的罪名被杀害。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文革的方式结束文革,镇压了文革得势的“三种人”。
为了挽救毛造成的灾难,改善中共的统治,1978年,在重新上台的邓小平支持下,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否定了“两个凡是”。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此后,中共平反天安门四五运动等中共建政以来的许多冤假错案,开始有限的改革开放。随着农村联产承包制、城市经济改革的发展,1984年,中共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过去视为异端的“商品经济”写进了决议。
但是,中共解决党内外政治斗争的方式,一直未实现程序化、公开化、法制化。
伴随官方发动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民间力量在“思想解放运动”中开始复兴,出现“西单民主墙”和大量的民间组织、民间刊物。当邓小平在党内斗争中利用完民间力量后,出于维护一党专制的需要,开始打压。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共将“四项基本原则”写进1982年《宪法》,至今仍是中国改革的紧箍咒。1979年7月公布的《刑法》将“反革命罪”列在分则第一章。这一年先后逮捕了民运人士傅月华、魏京生、任畹町,封闭了“星星美展”,关闭了民主墙。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提出要进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可是,同月30日,中共通过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取消“四大”(大鸣、大防、大字报、大辩论)。并运用法律手段,宣布凡未经“注册”的民办刊物一律为“非法”刊物,不久后,又对“非法刊物”再度施压,上纲成“反动刊物”。而后,在1980年和1981年,一方面,通过对“苦恋”电影的批判,冷却了“伤痕文学”的发展,另一方面,在1981年3月,中共正式下达文件,全面取缔民办刊物和逮捕民运人士,民运人士如王希哲、何求、徐文立、刘青、路林等被送进了监狱。
1982年2月20日,中共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但是,老人干政并没有结束。由于中共党内在意识形态和改革方面有纷争,导致其政策左右摇摆,政治环境忽冷忽热,如1983年的清除精神污染运动,1986年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党内保守派代表之一邓力群说过,自1978年以来,逢双年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逢单年马克思主义者反攻。作家刘白羽说,从1979年3月到1987年春天,共有五个回合的斗争。
1986年12月,北京、上海、合肥等地高校爆发学潮。当时,大学生中有四个不满意,一是对改革进展缓慢不满意,认为改革阻力大、效果小;二是对民主权利太少不满意;三是对党内腐败不满意;四是对知识分子政策落实状况不满意。署名“首都高校学生民主运动联合会”的大字报要求:(1)由基层党员民主选举十三大代表,由代表民主选举中央委员会;(2)由人民民主选举人民代表,政府成员由人大提议、审议和任命;(3)允许私人和团体自主办报刊,彻底改变一家垄断新闻媒介丑恶局面;(4)禁止政治迫害,释放政治犯,不得因民主运动而抓押青年学生。……”学潮南北共震,震动全国,引起了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为了制止游行,26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关于游行示威的若干暂行规定》,共10条。对游行示威作出了种种限制。例如游行要事先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学生对这个规定十分不满。规定公布后,全市很快有两万人登记申请游行。北京大学生1987年元旦游行后,使杭州、南京、成都、西安、天津、长沙等28个城市的高校出现了大字报和集会游行,连拉萨也出现了大字报。其中,不少人矛头指向四项基本原则。学潮后,中共对某些鼓动者、组织者,采取了专政手段。时任中共总书记胡耀邦,被指责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上表现软弱,在邓小平等政治老人的压力下被逼辞职,党内外王若望、刘宾雁、方励之等人受到开除党籍、撤职等处理。此后,中共开展了5个月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
每当社会治安出现恶化,中共往往采取运动的方式而非常态的法治。1981、1983年,中共发动“严打”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此后于1996年、2000年—2001年又进行了两次“严打”。由于“从严”、“从重”、“从快”的要求,产生不少冤假错案。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1982年,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1992年扩大到“三无人员”(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这一恶法最终因大学毕业生孙志刚2003年3月20日死于收容所一案,引发社会关注,而于2003年6月被废止。
鉴于毛时代的教训和贻害,1986年7月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一次忱较系统地谈到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党政分开。9月16日,在邓小平提议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批准由当时的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等五人组成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为中共十三大设计政治体制改革蓝图。第二年,赵紫阳主持拟定了《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 可是这个关乎国家命运的方案,只在党内外高层人士讨论过,却瞒着公民大众,在中国一直是秘密。该方案中的设想有的已经付诸实施,其中一些做法甚至已超越原设想方案。然而让人扼腕的是,这个今天看来还有很多问题和局限的改革设想中所提到的众多政治弊端,不仅当前仍然存在,甚至无以复加。
1989年,人们对政治改革的热情再度高涨。2月13日。诗人北岛发起、由陈军出面,联系了冰心、萧乾等33名知识分子发出了《致人大常委和中共中央的公开信》,要求“在建国40周年和五四运动70周年之际,实行大赦,特别是释放魏京生等政治犯”。3月9日。王淦昌、许良英等42名科学界人士联名发出《致赵紫阳总书记、万里委员长、李先念主席、李鹏总理并中共中央、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国务院的公开信》,要求“防止由于发表不同政治见解的言论和文字而治罪的历史悲剧重新出现,请责成有关部门释放一切因思想问题而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青年”。1988秋到1989年春,改革进退维谷,政治上两种看法的分歧已经公开,那么,最关心时局的青年们却在寻找,在探索,在彷徨,在躁动不安。1989年4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五校对师生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态度作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是:学生中倾向于一党多派、两党轮流执政和多党制的占50.2%;21.8%否定社会主义这种社会形态;12.3%的人根本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真实情况要比这组数字严重得多。(《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修订版,杨继绳,[香港]大风出版社,2006年2月)
1989年,由学潮引发的民主运动和中共的六四屠杀,引发中共最大的一次分裂,赵紫阳与邓小平的分歧点就是“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还是武力镇压。人民日报“4.26社论”将学潮定性为动乱,是中共惯用的以政治标准替代法律定罪的手段。邓小平及中共当局目无党纪国法,无视各界要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解决危机的呼吁,非法决定戒严和武力镇压,罢黜并软禁中共总书记赵紫阳16年直至去世。1998年,连杨尚昆也对301医院的蒋彦勇医生说:“‘六四事件’是我党历史上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
八九民运和六四屠杀是当代中国的分水岭,中共仿佛一个被人揭穿的强盗,索性撕下面具,赤裸裸地流氓化、黑社会化,不再指望人们相信他,只求怕他。所以那些控制民众的法规无视人权,野蛮无理,毫无公义原则。赵紫阳被罢黜后说:“其实现在的领导人也明白,但是他们没有办法改变现状。现在的领导人没有理想,没有信念,他们不知道要把中国带到哪里去。……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很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一党专政下搞商品经济,肯定会产生腐败。但是像中国这样,腐败的面这样广,腐败的速度这样快,腐败的程度这样严重,这是全世界都少见的。”(《叩访富强胡同六号》)
尽管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希望推动市场经济,但由于政治上倒退,形成了权贵经济,变成权贵掠夺的盛宴,法律法规成为中共权贵保驾护航的工具,加剧了贫富阶层的固化,政治腐败、司法腐败让社会公正失去了基本保障,国人既缺乏自由,又缺乏保障。
六四后,中共马上通过人大常委会在当年10月制定并颁布《集会游行示威法》,实际上完全是“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可是,1980年代开始起草的《新闻法》却搁置至今,中共出台了一系列严控舆论的法规(详见《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中国人权研究报告”》,何清涟,2005年;《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的内幕》,陶西喆,2007年10月;《政府如何监控我们的电子网络通讯——中国网络监控报告之二》于声雷,2008年;等等)。正如过去中共元老陈云所言:“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广东政协刊物《同舟共进》2003年2月号)
面对腐败泛滥,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议事日程已有20年,但一直未被提交审议。
1997年,《刑法》修订虽然废止了“反革命罪”,但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取而代之,借此迫害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刘晓波、高智晟、胡佳、何德普、李旺阳(失明的他坐满10年牢,刚出狱即在监控中于2012年6月6日在医院“自缢身亡”,各界质疑其“被自杀”)、黄琦、赵常青、王金波、罗永忠、杜导斌、张林、李元龙、郭起真、郭庆海、牟传珩、郑贻春、陈树庆、吕耿松、谭作人、刘贤斌等都先后因此系狱。中共还以“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精神病”等理由,采取造谣诬陷、挑唆内斗、安插线人或密探、监听、监控、传讯、威胁亲属、拘留、软禁、阻止租房、阻止求职、阻止私人聚会、被旅游、抄家、没收财产、雇凶袭击、制造假车祸、戴黑头套毒打、劳教、长期羁押、捏造经济罪名罚款、取缔营业或判刑、下毒、被自杀等非法手段,迫害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及其亲属。(笔者受到的对待有:被监听、监控、传讯、软禁、威胁亲属、阻止私人聚会、有些正常工作被阻止、被旅游、雇凶袭击)
1997年香港回归后,中共逐步蚕食香港的自由,企图将香港大陆化。例如,2002年,中共要求香港将语义含糊可以任意解释的所谓涉及国家安全的《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六四后通过修改写进基本法草案)立法。2003年7月1日,50万香港人参与由民间人权阵线组织的七一大游行,强烈反对。9月5日,特首董建华被迫宣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留待未来并重申无时间表。此后,2012年香港市民反对中共洗脑的国民教育,和今年的占中行动等事件,都是香港人民觉醒的标志。同时,中共也将在大陆实行的黑社会化、流氓化的做法,推广到香港,暴力打压新闻自由。例如,2013年6月3日,敢于批评中共的香港《阳光时务周刊》创办人陈平在街头遇袭受伤。类似媒体高管被袭事件近年在香港已发生多起。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3月14日通过刑诉法修正案,使警方有权对政府批评者拘押长达半年而无需通知其家属,被批会导致秘密拘押和被失踪合法化。
广受批评的还有:形同虚设、敷衍冤民的信访制度,戕害无数生命的计划生育制度、钳制律师的年检制度等等。
由于党大于法、权力干预司法,加上司法腐败,冤假错案不断(详见《影响我国司法进程的十大案件》),即使是官方选定代表的每年“两会”上,两高(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得票总是最低。
鉴于国内外压力,中共不得不做姿态,从拒绝人权向逐渐承认人权转变。1997年,中共当局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但当局至今未批准在国内实施。中国民间的人权律师团2013年12月31日向中国全国人大发出呼吁,要求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过“看家奴”江泽民、胡锦涛的过渡,习近平开始红二代的世袭,坐上党天下的宝座,完成了其父辈们的愿望:“还是把权力交给咱们自己的孩子们放心。”(中共元老邓颖超语,另一说是陈云)所以自恃血统纯正而理直气壮,比前任要独断专行得多(文革后,中共领导人尚存愧疚。1980年,邓小平对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的六名发明者之一、也是其中唯一的美籍华人朱传榘老先生说:“朱先生啊,你看这怎么好啊,我们共产党对人民犯了罪啊!对不起人民啊,共产党怎么才能挽回嘛……”),揽权专权,还虚伪作亲民秀。他上任以来,严控民间言论和活动,用选择性反腐迷惑民众,打击党内异己,同时迫害要求“公布官员财产”并将其立法的人士,抓捕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高瑜、浦志强、郭飞雄、唐荆陵、铁流、王功权等新公民运动倡导者和维权律师、异议人士,还有石家庄90后女大学生卞骁晖一家等维权人士(其父因练法轮功被抓,中学教师的母亲要求见面也被抓,卞骁晖举牌要求与父母见面,被关进石家庄第二看守所。警方扣押并私分卞家财产12万元。据知情人反映,卞骁晖不但被毒打,还因绝食被戴手铐脚镣,强行灌食,生不如死),令人感到前所未有的严寒。
结语
基于以上部分史料的考察与分析,笔者认为,中共决不会放弃以党代政、以权代法的党国体制,如今习近平强调依法治国,不过是对专制的包装,如其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公开宣扬的:“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这是一元化专制下的法治,即专制的法治化、正规化,本质上是为了挽救后极权时代的威权统治,是变相的法西斯化。
法律的尊严从哪里来?来自律条之上的“法”的精神,来自超越性的价值,体现真理的神圣公义,可以称之为“天道”或“上帝”,所以法律的终极合法性不来自不完美的尘世,不来自充满罪性的人或人的组织,这是基本常识。“单从功效角度来思考法律,我们恰恰就损害了法律的功效。”“法律不仅是推行世俗政策的工具,也是生命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信仰与秩序:法律与宗教的复合》4页、7页,[美]伯尔曼,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1月)中共将法治置于一党之下,就是人间偶像对上帝的公然僭越。古代皇帝只敢称自己是“天子”,而不是“天老子”,就连希特勒也只是利用而不敢否定“上帝”。今天,中共的权力没有合法性,上悖天道,下违民意,更何谈依法治国。
前不久去世的宪政学者曹思源2012年在《政改路径:国家宪政与党内民主》中,以110个国家为基数进行考察,使中共孤立于世界主流的窘境一目了然:“一. 56%的国家宪法规定有公民投票;二. 66%的国家宪法规定了法官的独立性;三.67%的国家设有宪法监督机构;四.69%的国家承认或不禁止双重国籍;五.69%的国家元首为总统;六.71%的国家元首兼任军队统帅;七.74%的国家宪法无序言;八.75%的国家实行地方自治;九.76%的国家议会(或代表机构)实行直接选举;十. 85%的国家不把个人名字写进宪法;十一.87%的国家不把任何主义名称写进宪法;十二. 91%的国家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自由;十三.91%的国家宪法对新闻出版自由有保障条款;十四. 94%的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十五.95%的国家实行公开化;十六. 95%的国家不承认任何政党有政治特权;十七.98%的国家宪法保障人权;十八.99%的国家宪法没有规定实行任何专政。……”
所以,中共要取信于民,依法治国而不是警察治国,必须从废除一党专制、废除政法委和国保等特务机构,平反新的冤假错案开始,启动政治体制改革,重新获取合法性,否则必将走向末日,彻底被抛弃。套用中共话语就是——自绝于民族,自绝于世界,自绝于历史。赵紫阳晚年曾指出:“中央不想政改,靠五种办法拖延统治:(1)依靠军警;(2)控制舆论;(3)将事件灭于萌芽中;(4)防止任何有组织的活动,让百姓处于一盘散沙中;(5)笼络救济,勿让饥民铤而走险!前途,统治延长但矛盾越积越多,最后可能总爆发。”他警告:“中国统治不搞民主政体,亦不做民主政治准备,群众中没有有组织的党、团,好了,一旦乱了,会群雄割据,谁也号令不了,会出现‘无政府’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会大乱一阵子的。这样,国家,尤其百姓,可就损失大了。”“我们现在不培植反对党,一旦垮了,国内会大乱的,这是最危险的。现中央不考虑这一点,不愿看到这一点。”(《杜导正日记:赵紫阳还说过什么?》,杜导正,[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1月)赵紫阳明确指出:“要实现现代的市场经济,现代文明,它就必须实行政治体制上的议会民主制。”(《改革的历程:赵紫阳秘密回忆录》,[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09年5月)
2014年12月20日于石家庄望云楼
作者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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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1949年建政后,名为“共和国”实为党国。前30年是毛个人独裁的恐怖,后30年是权贵寡头的掠夺,全无共和国的宪政法治,完全是以权代法、以党代政的人治、党治。
1949年占据大陆后,中共违背诺言(详见《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笑蜀编 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该书汇集中共建政前所办《新华日报》和《解放日报》上毛泽东、周恩来等关于自由、民主、宪政的文章,后被中共查禁,出版社因此被停业整顿,编者也被迫离开任教的大学),背信弃义,依仗强权,成为窃国大盗。毛泽东1945年4月24日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主张:“有些人怀疑共产党得势之后,是否会学俄国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我们的答复是: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有原则上的不同的。毫无疑义,我们这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中国的一切军队都应该属于这个国家的这个政府,借以保障人民的自由,有效地反对外国侵略者。”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其中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这句话,更没有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出现的只有“工人阶级领导”。一系列运动之后,中共专制统治的格局初步形成,便于1954年9月召开所谓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制定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出现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文字。相比1946年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的“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系以外,效忠国家,爱护人民。”“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等。中共明目张胆地坚持把军队当做党军,拒绝军队国家化。一方面,1954年和2004年的《宪法》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另一方面,1997年3月公布的《国防法》第3章第19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该条款与该法《总则》中的第5条“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相牴触。显然,《国防法》第19条的规定是无效的。2012年3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宣誓词包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等内容。完全否定司法应独立。
“在性质上,共同纲领是一个所谓的新民主主义纲领,基本承袭了联合政府的传统框架。“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是一个大宪章式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合法性就来自共同纲领,但到1954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政协变成了一个统一战线组织,也就是只是一个咨询机构,不再具有立法和监察的权力。此后,政协的主要功能就是学习,政协还成立了一个学习委员会。”“到1989年底,中央出台了一个文件,第一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的提法。在此之前,有关民主党派的定位很是模糊,民主党派始终认为自己是执政党之一。但1989年这个文件出来以后,民主党派的名份改为了参政党。从40年代开始到1949年成立的联合政府,它什么时候结束,我们不知道,但在这个文件中可以看出,联合政府的概念从此消失。”(章立凡《中国民主党派的变迁》)
中共治国不靠民主法治,而是专制暴力。“所谓‘马上得天下,马上治天下’,这种惯性的作用几乎不可避免。……毛泽东所以越到晚年越相信‘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不是别的,也的确是他的经验之谈。只不过,这个经验,即使对毛泽东和中共的目标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过多地依靠和使用它的结果,固然压制了对手,同时也割伤了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4页,杨奎松,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直到今天,中共依然没有放弃这一手段(例如,御用学者、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今年9月底在《红旗文稿》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中,强调国内外阶级斗争并没有熄灭,“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否定是超历史、超阶级的阶级调和工具。引发一片哗然。他只不过为中共还在坚持的“阶级斗争”寻找借口而已),强权的政治标准高于法律,只不过以所谓“敌对势力”、“反华势力”替代“阶级敌人”(实为“中共敌人”、“反共势力”)的说法,权力以法律的名义处理党内外政争。因为它不敢放弃党对法律的操控,不敢面对公平的政治竞争游戏规则,否则它必然垮台,丧失专制特权。
中共建政前后,为了争取农民的支持,沿用二十年代在苏区的做法,进行暴力土改,剥夺地主,分土地给农民。
1947年,中共在占领区一改上年相对温和的《五四指示》,颁布十分激进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刘少奇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群众的意见就是法律,就是政策”(同上45页)“真正的百分之九十五的农民的意见要打人、杀人,领导机关也不能制止”( 同上49页)。土改中出现了按比例斗争、乱打滥杀的血腥现象。打耳光、跪瓦渣、浇毛粪、剥衣服、捅刺刀、砸核桃(用石头捣碎脑袋),“把马刀烧红放在被拷打者的嘴上”。许多人被迫自杀。“杀的方法上,有活埋的、枪毙的、活剐的,还有勒死的,剐了以后还要挂在树上或者门上。”“更有骇人听闻的是,有的地方把地主的小孩也活埋,有的村把小孩活活摔死。”“还有个别干部将犯罪分子处决后取出心肝来吃,说是为了治病”。晋察冀地区五寨县一康姓中农被错定为富农,父子6人被打死2人,被逼自杀3人,家产被没收,最后一个儿子在共军某区任政委,闻讯赶回后愤而自杀。山西黎城县一晚上屠杀一百多个地主。山西晋绥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臣被遣送回老家惨遭殴毙。毛泽东对土改的暴行知道得一清二楚。1947年8月16日到11月21日,毛在陕北葭县。根据给他的报告,那里的土改:“有用盐水把人腌死在瓮里的。还有用滚油从头上浇死人的。”有个地方甚至“规定谁斗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头打死。”毛那年底住陕北杨家沟时,不引人注意地去观看了斗争大会。会上的残忍作法连出身贫雇农的警卫也觉得“过火”。会后,他跟警卫们讲到土改中的各种刑罚如“吊、打、拉,磨、杀等”。土改中抗战时的“三三制”被废弃,一些与中共多年合作的民主人士都惨遭批斗,有的甚至被斗死。例如:陕甘宁边区副议长安文钦被没收全部财产,扫地出门;“在晋绥区,开明士绅王作相被打死后开膛剖肚,尸体被扔进黄河。晋绥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臣被遣送回老家固贤,交群众审判,惨遭殴毙。”晋西北行政公署副主任牛荫冠被拉出来陪斗其父、开明士绅牛友兰,牛友兰被人用铁丝穿鼻,让儿子牵着游街。土改也造成干部党员的内部斗争。在陕北,“一个旧保长,竟逼其妻剖腹自杀”。晋绥区贫雇农以纯洁组织为名,对干部党员乱打乱杀。某县一位区长被绑在树上,用树皮刮肉到骨头而死。有的县贫雇农自行选举领导机关,“成立主席团时,选出了一个伙夫、一个马夫、一个奶妈。”这类闹剧还蔓延到一些部队,出身贫雇农者罢免了出身富裕的旅长团长们,罚他们站岗放哨,甚至整到纵队司令员陈赓头上。毛泽东的儿子毛岸英被派去参加土改“锻炼”,但对土改保持了相当的反感,他的“工作笔记”详细记载别人讲给他听的一次“万人大会”。大会足足开了一个星期,一个村把斗争对象打倒在地,宣布胜利时,“一响炮一擂鼓,其它村也沉不住气了,大家都争先斗争胜利,于是会场更加乱的不可收拾,结果打死8名。”“有一些不是地主也被斗了。第六天召开祝捷大会,选举新村干。大会提拔的积极分子,一部分是流氓地痞伪军狗腿”。“万人大会的结果,许多农民只弄了二斗粮食,这是翻身吗?”(《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1989年六四中被罢黜的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他的地主父亲在土改时被枪杀(其坟墓和祖坟文革中被掘开,为此赵至死未回故乡)。赵紫阳当时认为是革命的需要,但晚年称那是不人道的,后悔没有及时相救。土改造成相互仇杀。例如,国共军队在冀鲁豫拉锯战中形成的循环报复就互相杀了10万多人。
中共建政后,1950年6月公布《土地改革法》,8月颁布《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暴力斗争再次出现,乱抓乱打乱杀,用尽各种难以想象的野蛮酷刑,一片恐怖。有的干部开会竟当众用刀割断地主的脖子;一些农户听说被划成地主后绝望自杀;有的地主被拉到斗争会场后只得撞柱自杀而亡。歌曲《龙的传人》作者侯德健今年12月9日在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披露,土改中其祖母因是地主遗孀,十指被缠布蘸上油,祖母的外甥女被逼将其十指点燃致残。
中共的土改“导致中国农村中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的精英,乃至他们的子孙,都成了政治运动的牺牲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110页)据专家保守估计,当年的土改大陆有200万“地主分子”被杀死(含自杀),一位美国学者甚至估计有多达450万人在土改中死亡。(参看《最后的地主——土改幸存者访谈录》,廖亦武,[美]劳改基金会,2008年;独立纪录片《暴风骤雨》,2005年9月,长篇小说《暴风骤雨》背后的故事,展现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后期土改的真相)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解释了土改真正的政治目的:“我们党没有采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恩赐’农民土地的办法去进行土地改革。……用彻底发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分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了这一任务。……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中共建政后的土改,从根本上颠覆了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第一次将亿万农民直接纳入专制权力系统的控制中,所谓“民间”、“江湖”的空间彻底消失,真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相比之下,在海峡对岸,蒋介石在台湾的和平土改,调节了地主和农民利益,保护并促进了农业发展。
与此同时,中共还发动了几个运动。
一是镇反、肃反运动。1951年2月,中共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3月,中共先后发出剿匪和镇压反革命的指示。7月23日以政务院的名义公布镇反指示。10月8日,中共正式决定出兵朝鲜。两天后,毛泽东亲自主持通过了新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简称《“双十”指示》)。毛泽东对时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说:“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你们要好好运用这个资本,不尽是为了杀几个反革命,而更主要的是为了发动群众。”刘少奇也说:“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如果没有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那么厉害,那么土改(和镇反)的锣鼓就不得了了。这里打死一个地主,那里也打了一个,到处闹”,“很多事情不好办”(同上184页)。1951年3月开始,全国各大中城市,陆续实施了有计划的大逮捕、大杀戮的行动,公审公判,公开执行。“不讲证据,滥捕滥杀的现象相当普遍。”(同上204页)例如,朱自清的儿子朱迈先早年积极追随中共,抗战期间被中共指派参加国军,国共内战时成功策划国军起义,此时却被当成历史反革命被枪决。镇反运动的对象除了土匪,还有许多是“起义”投降后解职返乡者,被俘后释放返乡者;退役返乡已有数年,或闲居,或从商,或从事其它职业(如教师、律师等)者。镇反运动中,全国共歼灭土匪240余万,关押各种反革命分子129万,管制120万,杀掉71.2万(同上217页)。1955年又进行肃反运动,即肃清暗藏在党政机关、革命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台湾特务。由此产生冤假错案无数,连1925年入党、长征时红军任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的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和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杨帆都成了“内奸”、“反革命分子”。
中共占领北平时,笔者的父亲是毕业于北平市立师范学校的教师,他未告知其父即报名参军,投笔从戎(此时,毕业于保定师范学校的我祖父朱荣黼,因是民国北平怀柔县公署最后一任教育科科长,正在“劳动改造”中扫街道,一亩地大的祖传宅院被当局没收做新“县衙”,我祖母不久病故。我祖父在三年大饥荒中,见到未满周岁的我之后不久,即因营养不良而病故。我的曾祖父朱宝轩作为清末秀才和当地第一个赴日留学生,是该县新式教育的创始人,见该县县志http://www.hrzx.gov.cn/news_show.php?newsId=BA24EF65-0AEB-4067-A28B-FB3951493499中共到来前夕去世),后南下剿匪、赴朝作战。因加入过“三青团”,在肃反中被开除党籍,提前复员,此后成为历次运动的斗争对象,一生坎坷。
肃反运动共逮捕了214470人,判死刑21715人,非正常死亡(自杀、刑讯逼供中被打死或在监狱、劳改中折磨致死)53230人。打击了140多万干部和知识分子,错案率超过94%。(《镇反与肃反》,信力健,《北京之春》2010年12月号)
二是“三反运动”、“五反运动”。绝对权力难逃绝对腐败的怪圈,“中共进城以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发生贪污腐化的现象依旧是极其严重,甚至是触目惊心的。”(同上306页)以致毛泽东说:“有些共产党员比国民党还坏。”(同上22页)“如十年内不进行三反,共产党就会变成国民党。”(同上273页)仅据中央各部1951年12月报告,“根据已经掌握的部分情况初步估计,贪污人数通常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同上269页)对此,毛泽东同样靠运动而不是制度来解决。1951年11月,中共在党政军部门发动了“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1952年3月,中共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挖出并严惩了张青山、刘子善等一批“大老虎”,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军队除外)“共查处贪污分子和反贪污错误的一百二十万三千多人,……其中共产党员十九万六千多人”(同上305页)。但是,此运动同样存在定比例、比数字等简单化问题。“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严重脱离实际。同中国历次群众性政治运动都会出现的情况一样,此举更是给一些人打击报复、诬陷栽赃自己的仇家,大开了方便之门。”(同上297页)刑讯逼供、冤假错案在所难免。1952年1月,为配合“三反运动”,又在民营工商业界发动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材、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实质是中共与民族资本家的较量。同样出现不讲法律、刑讯逼供,包括航运大王卢作孚、上海冠生园老板冼冠生在内的许多资本家被迫自杀,“仅据上海从1952年1月25日至4月1日的不完全统计,因运动而自杀者就达到了876人,平均每天的自杀人数几乎都在10人以上,其数字相当惊人。而且,有不少资本家更选择夫妻一同自尽,甚或带着孩子一同自杀。”(同上498页)从此,中国民营工商业陷入绝境。接下来,1953年,中共正式公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进行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是国家专制权力对公民经济自由权利的剥夺,对民间财富的变相抢劫,私有制经济从此基本被消灭,中共通过公有制经济控制了国人的饭碗。大陆农民的土地梦做了还不到两年,又被收归国有,强制搞合作化、集体化,农民被纳入国家经济控制,成为现代农奴,为工业积累提供牺牲。
三是在经济控制的同时,中共开始精神控制。首先摧毁人们的宗教信仰。1950年—1953年的“三自更新运动”期间,被监禁的基督教新教徒约6万人,其中被处决的共10690人。1954年8月6日,成立压制信仰自由的官方宗教机构“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951年,中共发动批判电影《武训传》及其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这是中共建政后迫害知识分子的开始。1954年,胡风因向中共中央写了《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即“三十万言书”),反对将文艺当作政治的附庸,不同意“政治标准第一”;反对文艺脱离历史真实,不同意“以歌颂光明为主”;反对把作家、艺术家当作宣传政策的工具、传声筒;主张以群众喜闻乐见作为审美标准。因此,毛泽东钦定胡风有“可杀之罪”,他被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之首,夫妻双双被捕入狱,并开展全国范围的批判、斗争。此案牵连2100多人,逮捕93人,其中78人被定为“胡风分子”。
1954年8月,中共仿照苏联,通过政务院制定了《劳动改造条例》。1957年此后几十年政治运动中,这一恶法吞噬了难以计数的无辜生命,直到2013年12月才被废除。
在经济上降服了农民、工人和资本家,中共开始降服党内外知识分子。
斯大林死后,东欧共产国家纷纷改革,毛主席也故作姿态,在1956年1月初召集了34各部门的负责人汇报情况研究问题,他说:“中央成立一个体制小组,专门研究如何划分权力。”“美国发展很快,其政治制度必有可学习之处。我们反对它,只反对它的帝国主义。”“苏联只有一个党,到底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看来还是几个党好。……共产党要万岁,民主党派也要万岁。”(《毛主席是什么时候决定引蛇出洞的》,李慎之,载《六月雪——记忆中的反右派运动》,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9月)第二年,毛泽东利用所谓大鸣大放的阳谋,引蛇出洞,接着反戈一击,发动反右运动。无论是拒绝跟随国民党而留在大陆的民主人士、著名学者、海外归来的知识分子,还是基层的读书人,无一幸免。
回顾1957年的大鸣大放,是迄今为止,大陆官方对言论最开放的一次,知识分子最广泛也是最后的公开放言,许多言论刊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公开媒体上,今天看来毫无过时(中共的邪恶远远超过当年),毕竟那一代知识分子许多人经历过五四运动的洗礼(有的曾是五四运动的学生领袖)和民国相对自由的生活。鸣放所提出的问题中,真正触了毛的痛脚并最终引发空前规模镇压的,还是政权问题。机械科学研究学副院长雷天觉用提问的方式放出了自己的意见:“党究竟应在国家之上,还是应在国家之中?”山东青岛市民盟成员曲北韦也在市政协会议上发问道:“我十分怀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呢,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共产党?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呢,还是人民为共产党服务?共产党是人民的勤务员呢,还是人民的统治者?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呢,还是奴隶?”广西省副省长、民革中央常委李任仁说:“每个党员并不等于党。有的机关、学校中有人给党员提意见,竟被批评为是反党反组织,这不是比‘朕即国家’还有过之吗?”“在省里还好一点,愈到下面愈成问题,区委书记和乡支书就可命令一切。”北京大学有人署名“天水心”贴出一张大字报说:“党独揽一切,专断一切,党即人民全体,党即国家,党即法律。 所谓‘民主’实际上已被党主所代换。”相比之下,《光明日报》总编辑储安平却将矛头直指中共主要首领毛、周二人,而且口气颇有些咄咄逼人。他在中共中央统战部的座谈会上作了一次发言,题为《向毛主席和周总理提些意见》。他说:“我认为党领导国家并不等于这个国家即为党所有。但是,在全国范围内,不论大小单位,甚至一个科一个组,都要安排一个党员做头儿……党这样做,是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样的思想,从而形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一家天下的清一色局面。”对储安平的说法表示赞同的人颇为不少,如《中国青年报》记者詹寰就说:“共产党就是党天下,没办法,这是根本制度问题,我完全同意储安平的竟见!”“共产党不仅是以党代政,而且有党无政!”民盟副主席章伯钧是国务院交通部长及全国政协副主席,他说:“……人民没有说话的余地,只可说是党的专政吧?实际的情况就是共产党专政,并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陈振汉说:“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主自由比人民民主专政下的民主自由要广,因为资产阶级国家还允许共产党存在,有出版言论自由,我们却不是这样。”化学工业部一位普通科员阎义采在《两党制适合中国国情》中说:“我认为民盟章伯钧先生提出在政治上向美国学习,在中国实行‘两党制’的主张,对人民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只有‘两党制’才能真正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才能真正实现‘百化齐放,百家争鸣’。”(《阳谋:“反右”前后》修订本,丁抒,[香港]九十年代杂志社,1993年9月)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贴出的第一份大字报《党委在干什么?》由22人署名,内容也是说校人事科长利用职权,威胁利诱并施,奸污女助教、女学生,而校党委熟视无睹,千方百计包庇,任其“在我们新中国神圣的高等学府中为非作歹”。1936年参加共产党的山东农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周次温说:“我是战时入党的,假若是在解放后的现在,这样的共产党,我根本就不会参加。”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报刊处副处长傅信也认为中共已经变了质。他认为共产党的干部利用特权剥削人民,是剥削集团。他说,这种剥削很巧妙,不必占用生产资料,“直接利用特权而无偿地占用劳动人民的剩馀余劳动。”名作家萧乾于1957年6月1日在《人民日报》的短文中引用了一位民盟成员的牢骚:“从政治鉴定,评级评薪, 到领结婚登记的证明书,孩子能不能进机关的托儿所,都掌握在人事科手里(各单位人事科均由党员把持——引者),还谈什么互相监督。”陕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古代史教授王尊一是位70高龄的老学者,他在《陕西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6月15日《人民日报》转载:“元朝时候,把全国人民分为四等,……反观今天,全国人民也可分为四等,第一等最高贵的人是共产党员,第二等是共青团员,第三等是民主党派,第四等是群众。……国家机关、学校、企业的首长,也是多设复职。正的总是由党员担任,副的偶有民主人士,但民主人士多是有职无权。这种政治的形式……和元朝、清朝又有什么区别呢?”前国民党广东省政府主席陈铭枢对毛个人的修养、品质抨击了一番:“伟大的毛主席,不是如华盛顿然,而是与德国的俾斯麦、日本的伊藤博文相似。政治修养上热而不淡,疾而不舒,燥而不宁,察而不周;自然为党见与感情所沸动,生出浪潮,喜功好大,难以制止。”“好好的一个优良的国家,纯朴的民情,去搞俄式的清算斗争,三反五反,弄到中国8年来混乱不清,天天忙于镇压肃反,已不成为国家政治。”从此陈铭枢这个人就在政坛消失了。北京大学学生张锡锟的大字报把中共统治比作“希特勒统治”,并写道:“现在的政府不保护公民权利的状况,还不如封建王朝和蒋介石。”“宪法自一九五四年通过以后,有的被彻底破坏了,有的有名无实”,“把宪法当作手纸”。“亲身经历过三反、五反、肃反这些运动的人,想起来就感到心惊肉缩,毛骨悚然。”“真是人人自危,社会大恐怖。”“斗的场面,比坐牢难受多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女学生林希翎在北京大学的辩论会上,在演讲中抨击8年来中共没有真正实行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很民主的,但我们这里是不民主的。我们管这个社会叫做在封建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同上)
6月2日,北京清华大学一个共产党员,并且是“解放区土生土养”、为中共打过仗的,署名“一个清华人”,张贴了一份 题为《我控诉、我抗议》的大字报,矛头直指毛泽东:“我抗议毛主席最近在团中央所说的……。皇上哟!秦始皇与你相比,也只能是个无名小卒了,无怪乎你说:‘昔秦皇汉武,略输文采’,你在镇压人民的这方面,是胜过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多少倍了……。老祖宗啊!世界上有多少皇上能像你这样,从1949年以后杀了70多万人民!(还算不算一些自杀的呢)杀吧!把中国人杀绝吧!”“独裁者,你们已经是残暴成性了。在延安十二点钟一声炮响,你杀了多少所谓可疑分子呢?这就是你们的所谓‘纯洁内部’、‘三查’和‘整风’啊!所谓什么圣地延安,王实味不过在《野百合花》中说了一声大灶、中灶、小灶而挨整了。下落呢?不知道。抗大(全称为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的学生他们在前线拚命,而你们在延安呢,花天酒地。什么窑洞生活,什么枣园清苦(当时毛住在枣园——引者),抗大学生在看到这些令人不能容忍的事实后,在一个晚上打死了20多条猪吃掉了。而你们利用了‘纯洁内部’,活埋了多少人,这不是事实吗?你们自己这样做会有根本的动荡时,你们的没有人性的理论出来了:委屈是应该的,为了党的利益受委届以至牺牲是光荣的。……有多少人死在自己人手里呢,他们遭活埋了,他们遭自己所依靠的和所相信的人活埋了。这就是‘同志’的涵义呀!”清华大学学生孙宝琮在其油印散发的小报上发表了一篇杂文《神.鬼.人》,将国民党比作鬼,共产党比作神,大众比作人:“人受命于天,而神主宰万物。”“人敬鬼、神而远之。这是人的悲剧,也是神的悲剧。”“愿神弃神权,重返人间,神弃神皮,重新作人。则庶民万幸,祖国万幸。”很可能这是第一篇反对神化毛泽东的文字,尽管文中没有直呼其名。而为了这篇文章,中共将孙宝琮抓进牢里关了15年。北京大学的学生领袖谭天荣在大字报里点名批判了毛:“毛主席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是赤裸裸的唯心主义,不是唯物主义……是帝王思想的变相复活,是一种古代封建意识……。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人为的盗窃国家政权的一种新颖名词。……苏联的工人阶级的专政,也是欺骗人民的口号,完全是党巨人阶级独裁,人民一切无自由。”他还攻击《人民日报》,是“封锁真理的万里长城。”他还主张全民直接选举,反对用法律规定共产党在国家的领导地位。据清华大学副校长、著名力学家钱伟长说:“许多学生家长来信要我劝劝他们的子弟,不要参加闹市,我都劝过了,但是学生们十分坚决。这好像到了‘五四运动’的前夕。”著名的言论还有,章伯钧的“政治设计院”,罗隆基的“平反委员会”,葛佩琦的所谓“杀共产党人”,吴祖光的“党趁早别领导艺术工作”等。(同上)
1957年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新华网为了贯彻习近平关于不能割裂和对立新中国前后三十年的讲话,今年1月重发该文),通知高层准备反右。1957年6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社论《工人阶级说话了》,于是全国各地都将工人搬出来,一时间,“右派分子”便成了反动派、恶棍、伪君子、大坏蛋的代名词,成了亿万“工农兵”口诛笔伐和当众斗争的对象。
据解密后的中共档案,全国划右派总共是3178470人,还有1437562人被划为‘中右’(中右者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加上没有被戴帽的“坏分子”、“错按右派分子对待”的人(农村干部、小学教师、工人、中专生等),一共有511万多人。经过中共后来的平反,只剩下96人未获平反,其中最著名的有6人:章伯钧(著名民主人士,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交通部部长、《光明日报》社长等职)、罗隆基(著名民主人士和政治活动家,曾任全国政协常委、森林工业部部长)、储安平(著名学者和新闻工作者,曾任新华书店副总经理、《光明日报》总编辑等职)、陈仁炳(著名民主人士、历史学家)、彭文应(著名民主人士、社会活动家)、林希翎(原名程海果,时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均因为不低头认错。对于“右派分子”的处理,有撤职、降级使用,调离岗位,监督劳动,被劳改,判刑甚至枪毙。许多人被逼自杀,个别人逃亡国外。约有十多万人在反右运动中和以后的“大饥荒”中、“文革”中非正常死亡(如林昭等)。反右运动使知识精英独立、敢言的精神遭受毁灭性打击,为此后更大的灾难埋下了祸根。(闫桂勋《反右派运动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文字狱》;《阳谋:“反右”前后》修订本;《1957年的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朱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它阶层自杀现象之剖析》,谢泳,《当代中国研究》,2001年第3期)
万马齐喑之下,毛泽东更加为所欲为。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法制问题时说:“法律这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对于盗窃犯不靠群众不行。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的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刘少奇说:“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办事的参考。”接着,中央政法小组就向毛泽东、刘少奇打报告称:“民法、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已经没有必要制定了。”
1958年,中共开始搞狂热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刮共产冒进风(仅在1961年全国报废工程就折合人民币150亿元)。1959年7—8月的庐山会议,由于彭德怀批评左倾狂热的万言书,毛泽东将其打成反党集团。大跃进中,家家砸锅炼钢铁,吃集体大食堂,劳民伤财。虚报产量导致许多地方强征强收,连农民的种子粮、口粮都不剩下,最终酿成1959—1961年的大饥荒,许多地方出现人吃人。“死亡前的饥饿比死亡更恐怖。玉米心吃光了,野菜吃光了,树皮吃光了,鸟粪、老鼠、棉絮都用来填肚子。在挖观音土的地方,饥民们一边挖,一边大把大把地往自己嘴里塞着观音土。死人的尸体,外来的饥民,甚至自己的亲人,都成了充饥的食品。那时,‘人相食’不是个别现象。”(《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原新华社高级记者、教授杨继绳,[香港]大风出版社,2006年2月)可是中共为了掩盖罪性,竟长期宣传说是“三年自然灾害”和苏联逼债。金辉(国家气象局)在《风调雨顺的三年——1959~1961年气象水文考》一文中,引用科学统计数据显示,“1959~1961年间,中国大地风调雨顺,全国的旱涝态势相当正常。并且,其正常的程度甚至令人吃惊。”“通观新中国自然灾害与粮食产量的概况,说明在大多数年份,自然灾害及成灾面积并不能直接决定粮食收成的丰与歉。只有1959~1961年这三年是‘不同寻常’的例外。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灾害并非导致三年灾难的主要因素。或者说,那三年的自然灾害不足以、也不应该使粮食减产那么多。”(《方法》杂志1998年3期,该杂志后被停刊)在大饥荒中,尽管中苏已分裂,但苏联并没有逼着还债,反而要援助粮食,毛泽东不但拒绝援助,而且在政治局会议上说,要勒紧裤腰带,争取5年内把苏联的债务还清。于是,各省成立外贸小组,挤出东西提前还了债。(《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中共竟荒谬宣传说这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志气”,说这话的人为何不先拿出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而是不经纳税人同意慷百姓之慨?
尤其残忍的是,为了社会稳定,1959年3月,饿死人的情况已经大规模发生时,中共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紧急通知》,该文件不仅要制止农民外逃(电影《一九四二》记录天灾之下的民国饥民尚能逃难),而且指示各省市将“盲目流入”城市和工业矿山地区的农民予以收容、遣返。“盲流”一词由此而来。在大片饿死人的农村地区采取把守交通要道、禁止饥民外出,使他们坐以待毙。地方官员欺上瞒下,一面大吃大喝,一面拦截上访反映饥荒的干部群众和信件,派民兵看守粮田,打死打伤偷粮饥民,却不放粮赈灾,许多呼求无望的农民饿死在国家粮库门口,不少人全家饿死家中而绝户。一些地方发生哄抢粮库的暴动,遭到当局武力镇压。来自广东等省的饥民至少十万人逃亡香港,许多人被边防军射杀,死于河中、海上、岸边和山里。一位逃亡农妇这样表达对祖国的绝望:“我死后,连骨灰都不要吹回这边来!”(详见《大逃港》,陈秉安,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7月)云南等地许多边民连同县委书记、县长们逃亡境外。1960年1月,海军航空兵某部飞行员杨德才驾机逃往台湾,首开中共建政后驾机叛逃的先例(但因超低空飞行坠海而未遂)。1959年3月,遭到中共武力镇压的藏人,在达赖喇嘛带领下大规模流亡印度(1951年5月,中共与西藏签订《十七条协议》后,中共在云南、四川、青海、甘肃的藏区强行搞激进的“社会主义改造”,破坏了传统秩序,引发反抗,双方彼此血腥杀戮,中共甚至动用了大炮和远程重型轰炸机,制造了“循化事件”等群体屠杀。数万藏族难民逃到西藏,又引发那里的反叛)。1962年5月中旬,新疆伊宁市、塔城地区各族居民走上街头,要求粮食,遭到血腥屠杀。几天之内,伊犁、塔城地区民众大逃亡,其中上至新疆军区副司令马尔戈夫将军、新疆军区副总参谋长祖农•泰也夫,厅长、州长、地区专员,下至县长、公安局长、医生、教师、宗教人士等等。逃亡人数有15万到20万。民间说法是70万。
就在全国各处大批饿死人之时,中共还穷兵黩武,出口粮食换取外汇,研制原子弹。大饥荒年间中国的国防费用比偿还外债的钱高出很多倍。为了政治需要,中共还向共产国家的“小兄弟”无偿提供粮食等物资援助,1961-1964年外援人民币共35.5亿元。中共迟至1960年年底即无数农民已经饿死之后才决定进口粮食。1962年,因阿尔巴尼亚要粮,中共让几艘载满进口小麦从加拿大驶回的中国轮船,半路调头给阿国送去。同时,“关于毛泽东在三年困难时期有几个月不吃肉被宣传得神乎其神。”前中共总书记张闻天的秘书、著名国际问题专家,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党史专家何方写道,“事实是,医生鉴于猪肉胆固醇含量高,建议他改吃牛羊肉。而毛本人六十年代初一度喜欢吃西餐。所以,1961年4月26日工作人员会同厨师给他订制的一份西餐菜谱中,就有牛羊肉菜十多种,西餐汤十六七种。”(何方引自《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卷701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与此同时,1959年,各省、市为毛泽东(许多地方还加上政治局常委)大造别墅。除省、市首府以外,一些中等城市也竞相效尤。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古今中外少有。如湖南的“蓉园”,四川的“金牛坝宾馆”,湖北的“东湖宾馆”,江苏的“紫金山宾馆”,山东的“南郊宾馆”,杭州的“刘庄宾馆”和“汪庄宾馆”,上海的“西郊宾馆”等等,都是在1960年前后建造的。天津迎宾馆的主建筑四座别墅,也是为毛、刘、周、朱提供的。这些“行宫”极尽奢华,气派非凡,有些地方的装修标准竟在北京钓鱼台宾馆之上。在庐山,当局为毛泽东兴建了一所巨型别墅,仅主房建筑面积就达4500平方米,容一座小学还绰绰有余,比蒋介石的庐山别墅大几倍。根据毛的吩咐,湖南从1960年—1962年在毛的家乡韶山为他建起了名为“滴水洞”的别墅,其费用可换一千万斤小麦,而自从毛1966年6月住过几天之后,那别墅就永远空在那里了。(《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与毛相比,邓小平的腐化就是小巫见大巫了。1959年庐山会议期间,邓小平因打台球脚伤住院,毛泽东派了两个护士照顾他,邓小平却把一个女护士的肚子搞大了,那个女护士被打发回老家(见《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英文版]李志绥;纪录片《中国禁书》,美国2011年)。
中共当时还向国际社会隐瞒大饥荒,逃往香港的难民和海外侨民的国内亲属传出了一些消息,一些西方媒体据此陆续发出了一些有关中国大陆发生饥荒的零星报道,但中共一概斥为“恶毒攻击”、“造谣诬蔑”。为了扭转世界舆论,中共邀请一些“友好人士”来华访问,安排“参观”布置的丰衣足食的假象,与老百姓高度隔离,希望借他们的笔“澄清事实真相”。(《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人民日报》10月1日还郑重宣布:“人民公社已使我国农民永远摆脱了那种每遭自然灾害必然有成百万、成千万人饥饿、逃荒和死亡的历史命运。”
中共卑鄙地掩盖大饥荒的死亡人数。“1961年,粮食部陈国栋、周伯萍和国家统计局贾启允三人受命,让各省填写了一个有关粮食和人口变动的统计表,经汇总以后,全国人口减少了几千万!这份材料只报周恩来和毛泽东两人。周恩来看到后通知周伯萍:立即销毁,不得外传。周伯萍等三人共同监督销毁了材料和印刷板。事后周恩来还打电话追问周伯萍:销毁了没有?周伯萍回答销毁了,周恩来才放心。”2003年,新华社记者杨继绳撰写《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一书,采访周伯萍问起确切数字时,他仍不回答(纪录片《中国大饥荒》,美国,2011年)。1991年8月,《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胡绳主编,中共党史出版社)和《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第二卷》(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做了部分披露:“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对于1959年到1961年大陆死亡人口的统计,海内外学者的统计从1000多万到8000万不等。历史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教授曹树基的研究成果称,1958—1962年“四年大跃进中,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计约3245.8万人。”(《大饥荒:1959-1961年的中国人口》,原刊于《中国人口科学》2005年第一期。[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杨继绳在《墓碑》一书中,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总数,结合出生率、死亡率,计算出大饥荒造成全国总人口减少4770多万人。
在湖南宁乡县,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姐姐刘少白早年嫁在地主家庭,土改后失去家产,遵刘吩咐留在乡中自食其力。1960年,她的儿子用米糠充饥,因屙不出屎而活活憋死。1962年7月上旬的一天下午,刘少奇在中南海游泳池与毛泽东会面发生争执时嚷道:“饿死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刘少奇1962年初着手纠正大跃进错误,在“七千人大会”上,提到“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毛不得不退居二线,一度被架空,毛对此怀恨在心。
1963年2月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使“社教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第二年的“四清运动”(一开始在农村中是“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后期在城乡中表现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再次出现打击扩大化现象。1963年12月28日下午,毛泽东一手拿党章,一手拿宪法,到中央工作会议会场兴师问罪:“一个不叫我开会(指邓小平),一个不叫我讲话(指刘少奇)。为什么剥夺党章、宪法给我的权利?”转眼在第二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中共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间,毛泽东震怒于刘少奇的冒犯,又毫不掩饰其无法无天,当着众人对刘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把你打倒!”(《刘少奇、毛泽东和四清运动》,刘源、何家栋,《领导文萃》,1999年第2期)
果然,文革中毛泽东的权力达到顶峰,毫无约束,他的话就是最高指示,就是法律,连形式上的公检法都废除了,红卫兵、军代表、工宣队、革委会掌握生杀大权,直接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给任何人的人定罪(称之为“牛鬼蛇神”或“黑五类”即地、富、反、坏、右),关进“牛棚”(关押“牛鬼蛇神”的地点),剥夺其人身自由(笔者父亲就被关“牛棚”9个月,其间春节都不准回家),随意虐待乃至杀害。因反对毛泽东独裁而牺牲的著名反抗者有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王佩英、卜琴父等。(详见《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寻访实录》、《疯狂岁月——“文革”酷刑实录》、《红色纪念碑》、《湖南道县大屠杀纪实和北京大兴屠杀调查》、《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一九六八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下发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发动文革的《五一六通知》,成立新的文革小组,将文化革命扩大成全国性的政治运动。8月5日,毛泽东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将矛头直指刘少奇(一年后的同一天,被批斗毒打时,刘少奇手举宪法,以国家主席的身份为名也无法保护自己),标志着文革的红色恐怖达到高峰。就在同一天,北师大附属女子中学副校长卞仲耘,被该校红卫兵女生打死在校园(参看纪录片《我虽死去》等),是北京第一个被红卫兵打死的教育工作者。三天后的8日,中共八届十一次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8月22日,毛泽东亲自批转了一个名为《严禁出动警察镇压革命学生运动》的文件,规定“不准以任何借口出动警察干涉、镇压革命学生运动,警察一律不得进入学校,除了现行反革命分子,运动中一律不逮捕人”。于是,全国的警察都对红卫兵行凶、打人、杀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所谓“红八月”的红色恐怖中,全国被打死和被逼自杀的总人数在20万人以上。
由于没有公正的法治,文革期间,无论是国家主席刘少奇、元帅林彪、彭德怀、贺龙,还是参与造反或被迫害的普通百姓,最终都难逃厄运。文革期间,毛泽东煽动、利用民众参与中共的权力斗争,于是民众分裂成两派,在对毛泽东的共同狂热崇拜中,彼此残酷斗争,冤假错案无数,再次重现了中共历次政治运动的惨剧。中共官方统计:文革浩劫中,全国一亿人受株连,420多万人被关押,172万8千多人非正常死亡,13万5千多人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23万7千人死于武斗,703万多人伤残,7万1千2百多个家庭整个死绝。而专家统计,非正常死亡773万人。
1976年,民众借悼念周恩来表达对中共极左派“四人帮”的不满,自发举行大规模民众运动, 3月底由南京发起,迅速波及全国,清明节在首都北京达到高潮。天安门四五运动被中共定性为“反革命事件”给予镇压,中共内部分裂公开化,主张“整顿”的邓小平再次下台。
毛泽东1976年9月9日死后,其接班人华国锋与毛的亲信“四人帮”斗争加剧。10月,华国锋在党内部分元老支持下,发动政变,抓捕“四人帮”(1980年11月,对林彪、“四人帮”集团进行了公开审判)。华在短暂执政期间,提出“两个凡是”,延续毛的“阶级斗争”路线,1977年,王申酉、李九莲、钟海源等因反对毛的罪名被杀害。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文革的方式结束文革,镇压了文革得势的“三种人”。
为了挽救毛造成的灾难,改善中共的统治,1978年,在重新上台的邓小平支持下,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否定了“两个凡是”。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此后,中共平反天安门四五运动等中共建政以来的许多冤假错案,开始有限的改革开放。随着农村联产承包制、城市经济改革的发展,1984年,中共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过去视为异端的“商品经济”写进了决议。
但是,中共解决党内外政治斗争的方式,一直未实现程序化、公开化、法制化。
伴随官方发动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民间力量在“思想解放运动”中开始复兴,出现“西单民主墙”和大量的民间组织、民间刊物。当邓小平在党内斗争中利用完民间力量后,出于维护一党专制的需要,开始打压。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共将“四项基本原则”写进1982年《宪法》,至今仍是中国改革的紧箍咒。1979年7月公布的《刑法》将“反革命罪”列在分则第一章。这一年先后逮捕了民运人士傅月华、魏京生、任畹町,封闭了“星星美展”,关闭了民主墙。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提出要进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可是,同月30日,中共通过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取消“四大”(大鸣、大防、大字报、大辩论)。并运用法律手段,宣布凡未经“注册”的民办刊物一律为“非法”刊物,不久后,又对“非法刊物”再度施压,上纲成“反动刊物”。而后,在1980年和1981年,一方面,通过对“苦恋”电影的批判,冷却了“伤痕文学”的发展,另一方面,在1981年3月,中共正式下达文件,全面取缔民办刊物和逮捕民运人士,民运人士如王希哲、何求、徐文立、刘青、路林等被送进了监狱。
1982年2月20日,中共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但是,老人干政并没有结束。由于中共党内在意识形态和改革方面有纷争,导致其政策左右摇摆,政治环境忽冷忽热,如1983年的清除精神污染运动,1986年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党内保守派代表之一邓力群说过,自1978年以来,逢双年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逢单年马克思主义者反攻。作家刘白羽说,从1979年3月到1987年春天,共有五个回合的斗争。
1986年12月,北京、上海、合肥等地高校爆发学潮。当时,大学生中有四个不满意,一是对改革进展缓慢不满意,认为改革阻力大、效果小;二是对民主权利太少不满意;三是对党内腐败不满意;四是对知识分子政策落实状况不满意。署名“首都高校学生民主运动联合会”的大字报要求:(1)由基层党员民主选举十三大代表,由代表民主选举中央委员会;(2)由人民民主选举人民代表,政府成员由人大提议、审议和任命;(3)允许私人和团体自主办报刊,彻底改变一家垄断新闻媒介丑恶局面;(4)禁止政治迫害,释放政治犯,不得因民主运动而抓押青年学生。……”学潮南北共震,震动全国,引起了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为了制止游行,26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关于游行示威的若干暂行规定》,共10条。对游行示威作出了种种限制。例如游行要事先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学生对这个规定十分不满。规定公布后,全市很快有两万人登记申请游行。北京大学生1987年元旦游行后,使杭州、南京、成都、西安、天津、长沙等28个城市的高校出现了大字报和集会游行,连拉萨也出现了大字报。其中,不少人矛头指向四项基本原则。学潮后,中共对某些鼓动者、组织者,采取了专政手段。时任中共总书记胡耀邦,被指责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上表现软弱,在邓小平等政治老人的压力下被逼辞职,党内外王若望、刘宾雁、方励之等人受到开除党籍、撤职等处理。此后,中共开展了5个月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
每当社会治安出现恶化,中共往往采取运动的方式而非常态的法治。1981、1983年,中共发动“严打”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此后于1996年、2000年—2001年又进行了两次“严打”。由于“从严”、“从重”、“从快”的要求,产生不少冤假错案。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1982年,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1992年扩大到“三无人员”(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这一恶法最终因大学毕业生孙志刚2003年3月20日死于收容所一案,引发社会关注,而于2003年6月被废止。
鉴于毛时代的教训和贻害,1986年7月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一次忱较系统地谈到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党政分开。9月16日,在邓小平提议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批准由当时的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等五人组成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为中共十三大设计政治体制改革蓝图。第二年,赵紫阳主持拟定了《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 可是这个关乎国家命运的方案,只在党内外高层人士讨论过,却瞒着公民大众,在中国一直是秘密。该方案中的设想有的已经付诸实施,其中一些做法甚至已超越原设想方案。然而让人扼腕的是,这个今天看来还有很多问题和局限的改革设想中所提到的众多政治弊端,不仅当前仍然存在,甚至无以复加。
1989年,人们对政治改革的热情再度高涨。2月13日。诗人北岛发起、由陈军出面,联系了冰心、萧乾等33名知识分子发出了《致人大常委和中共中央的公开信》,要求“在建国40周年和五四运动70周年之际,实行大赦,特别是释放魏京生等政治犯”。3月9日。王淦昌、许良英等42名科学界人士联名发出《致赵紫阳总书记、万里委员长、李先念主席、李鹏总理并中共中央、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国务院的公开信》,要求“防止由于发表不同政治见解的言论和文字而治罪的历史悲剧重新出现,请责成有关部门释放一切因思想问题而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青年”。1988秋到1989年春,改革进退维谷,政治上两种看法的分歧已经公开,那么,最关心时局的青年们却在寻找,在探索,在彷徨,在躁动不安。1989年4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五校对师生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态度作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是:学生中倾向于一党多派、两党轮流执政和多党制的占50.2%;21.8%否定社会主义这种社会形态;12.3%的人根本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真实情况要比这组数字严重得多。(《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修订版,杨继绳,[香港]大风出版社,2006年2月)
1989年,由学潮引发的民主运动和中共的六四屠杀,引发中共最大的一次分裂,赵紫阳与邓小平的分歧点就是“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还是武力镇压。人民日报“4.26社论”将学潮定性为动乱,是中共惯用的以政治标准替代法律定罪的手段。邓小平及中共当局目无党纪国法,无视各界要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解决危机的呼吁,非法决定戒严和武力镇压,罢黜并软禁中共总书记赵紫阳16年直至去世。1998年,连杨尚昆也对301医院的蒋彦勇医生说:“‘六四事件’是我党历史上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
八九民运和六四屠杀是当代中国的分水岭,中共仿佛一个被人揭穿的强盗,索性撕下面具,赤裸裸地流氓化、黑社会化,不再指望人们相信他,只求怕他。所以那些控制民众的法规无视人权,野蛮无理,毫无公义原则。赵紫阳被罢黜后说:“其实现在的领导人也明白,但是他们没有办法改变现状。现在的领导人没有理想,没有信念,他们不知道要把中国带到哪里去。……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很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一党专政下搞商品经济,肯定会产生腐败。但是像中国这样,腐败的面这样广,腐败的速度这样快,腐败的程度这样严重,这是全世界都少见的。”(《叩访富强胡同六号》)
尽管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希望推动市场经济,但由于政治上倒退,形成了权贵经济,变成权贵掠夺的盛宴,法律法规成为中共权贵保驾护航的工具,加剧了贫富阶层的固化,政治腐败、司法腐败让社会公正失去了基本保障,国人既缺乏自由,又缺乏保障。
六四后,中共马上通过人大常委会在当年10月制定并颁布《集会游行示威法》,实际上完全是“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可是,1980年代开始起草的《新闻法》却搁置至今,中共出台了一系列严控舆论的法规(详见《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中国人权研究报告”》,何清涟,2005年;《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的内幕》,陶西喆,2007年10月;《政府如何监控我们的电子网络通讯——中国网络监控报告之二》于声雷,2008年;等等)。正如过去中共元老陈云所言:“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广东政协刊物《同舟共进》2003年2月号)
面对腐败泛滥,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议事日程已有20年,但一直未被提交审议。
1997年,《刑法》修订虽然废止了“反革命罪”,但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取而代之,借此迫害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刘晓波、高智晟、胡佳、何德普、李旺阳(失明的他坐满10年牢,刚出狱即在监控中于2012年6月6日在医院“自缢身亡”,各界质疑其“被自杀”)、黄琦、赵常青、王金波、罗永忠、杜导斌、张林、李元龙、郭起真、郭庆海、牟传珩、郑贻春、陈树庆、吕耿松、谭作人、刘贤斌等都先后因此系狱。中共还以“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精神病”等理由,采取造谣诬陷、挑唆内斗、安插线人或密探、监听、监控、传讯、威胁亲属、拘留、软禁、阻止租房、阻止求职、阻止私人聚会、被旅游、抄家、没收财产、雇凶袭击、制造假车祸、戴黑头套毒打、劳教、长期羁押、捏造经济罪名罚款、取缔营业或判刑、下毒、被自杀等非法手段,迫害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及其亲属。(笔者受到的对待有:被监听、监控、传讯、软禁、威胁亲属、阻止私人聚会、有些正常工作被阻止、被旅游、雇凶袭击)
1997年香港回归后,中共逐步蚕食香港的自由,企图将香港大陆化。例如,2002年,中共要求香港将语义含糊可以任意解释的所谓涉及国家安全的《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六四后通过修改写进基本法草案)立法。2003年7月1日,50万香港人参与由民间人权阵线组织的七一大游行,强烈反对。9月5日,特首董建华被迫宣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留待未来并重申无时间表。此后,2012年香港市民反对中共洗脑的国民教育,和今年的占中行动等事件,都是香港人民觉醒的标志。同时,中共也将在大陆实行的黑社会化、流氓化的做法,推广到香港,暴力打压新闻自由。例如,2013年6月3日,敢于批评中共的香港《阳光时务周刊》创办人陈平在街头遇袭受伤。类似媒体高管被袭事件近年在香港已发生多起。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3月14日通过刑诉法修正案,使警方有权对政府批评者拘押长达半年而无需通知其家属,被批会导致秘密拘押和被失踪合法化。
广受批评的还有:形同虚设、敷衍冤民的信访制度,戕害无数生命的计划生育制度、钳制律师的年检制度等等。
由于党大于法、权力干预司法,加上司法腐败,冤假错案不断(详见《影响我国司法进程的十大案件》),即使是官方选定代表的每年“两会”上,两高(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得票总是最低。
鉴于国内外压力,中共不得不做姿态,从拒绝人权向逐渐承认人权转变。1997年,中共当局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但当局至今未批准在国内实施。中国民间的人权律师团2013年12月31日向中国全国人大发出呼吁,要求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过“看家奴”江泽民、胡锦涛的过渡,习近平开始红二代的世袭,坐上党天下的宝座,完成了其父辈们的愿望:“还是把权力交给咱们自己的孩子们放心。”(中共元老邓颖超语,另一说是陈云)所以自恃血统纯正而理直气壮,比前任要独断专行得多(文革后,中共领导人尚存愧疚。1980年,邓小平对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的六名发明者之一、也是其中唯一的美籍华人朱传榘老先生说:“朱先生啊,你看这怎么好啊,我们共产党对人民犯了罪啊!对不起人民啊,共产党怎么才能挽回嘛……”),揽权专权,还虚伪作亲民秀。他上任以来,严控民间言论和活动,用选择性反腐迷惑民众,打击党内异己,同时迫害要求“公布官员财产”并将其立法的人士,抓捕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高瑜、浦志强、郭飞雄、唐荆陵、铁流、王功权等新公民运动倡导者和维权律师、异议人士,还有石家庄90后女大学生卞骁晖一家等维权人士(其父因练法轮功被抓,中学教师的母亲要求见面也被抓,卞骁晖举牌要求与父母见面,被关进石家庄第二看守所。警方扣押并私分卞家财产12万元。据知情人反映,卞骁晖不但被毒打,还因绝食被戴手铐脚镣,强行灌食,生不如死),令人感到前所未有的严寒。
结语
基于以上部分史料的考察与分析,笔者认为,中共决不会放弃以党代政、以权代法的党国体制,如今习近平强调依法治国,不过是对专制的包装,如其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公开宣扬的:“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这是一元化专制下的法治,即专制的法治化、正规化,本质上是为了挽救后极权时代的威权统治,是变相的法西斯化。
法律的尊严从哪里来?来自律条之上的“法”的精神,来自超越性的价值,体现真理的神圣公义,可以称之为“天道”或“上帝”,所以法律的终极合法性不来自不完美的尘世,不来自充满罪性的人或人的组织,这是基本常识。“单从功效角度来思考法律,我们恰恰就损害了法律的功效。”“法律不仅是推行世俗政策的工具,也是生命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信仰与秩序:法律与宗教的复合》4页、7页,[美]伯尔曼,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1月)中共将法治置于一党之下,就是人间偶像对上帝的公然僭越。古代皇帝只敢称自己是“天子”,而不是“天老子”,就连希特勒也只是利用而不敢否定“上帝”。今天,中共的权力没有合法性,上悖天道,下违民意,更何谈依法治国。
前不久去世的宪政学者曹思源2012年在《政改路径:国家宪政与党内民主》中,以110个国家为基数进行考察,使中共孤立于世界主流的窘境一目了然:“一. 56%的国家宪法规定有公民投票;二. 66%的国家宪法规定了法官的独立性;三.67%的国家设有宪法监督机构;四.69%的国家承认或不禁止双重国籍;五.69%的国家元首为总统;六.71%的国家元首兼任军队统帅;七.74%的国家宪法无序言;八.75%的国家实行地方自治;九.76%的国家议会(或代表机构)实行直接选举;十. 85%的国家不把个人名字写进宪法;十一.87%的国家不把任何主义名称写进宪法;十二. 91%的国家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自由;十三.91%的国家宪法对新闻出版自由有保障条款;十四. 94%的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十五.95%的国家实行公开化;十六. 95%的国家不承认任何政党有政治特权;十七.98%的国家宪法保障人权;十八.99%的国家宪法没有规定实行任何专政。……”
所以,中共要取信于民,依法治国而不是警察治国,必须从废除一党专制、废除政法委和国保等特务机构,平反新的冤假错案开始,启动政治体制改革,重新获取合法性,否则必将走向末日,彻底被抛弃。套用中共话语就是——自绝于民族,自绝于世界,自绝于历史。赵紫阳晚年曾指出:“中央不想政改,靠五种办法拖延统治:(1)依靠军警;(2)控制舆论;(3)将事件灭于萌芽中;(4)防止任何有组织的活动,让百姓处于一盘散沙中;(5)笼络救济,勿让饥民铤而走险!前途,统治延长但矛盾越积越多,最后可能总爆发。”他警告:“中国统治不搞民主政体,亦不做民主政治准备,群众中没有有组织的党、团,好了,一旦乱了,会群雄割据,谁也号令不了,会出现‘无政府’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会大乱一阵子的。这样,国家,尤其百姓,可就损失大了。”“我们现在不培植反对党,一旦垮了,国内会大乱的,这是最危险的。现中央不考虑这一点,不愿看到这一点。”(《杜导正日记:赵紫阳还说过什么?》,杜导正,[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1月)赵紫阳明确指出:“要实现现代的市场经济,现代文明,它就必须实行政治体制上的议会民主制。”(《改革的历程:赵紫阳秘密回忆录》,[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09年5月)
2014年12月20日于石家庄望云楼
作者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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